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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八章(1 / 1)

近来秦福根手上有钱,便也不像以往一样逼着她与其他男人睡,吃喝一类也是有酒有菜。宋寡妇站起身往外走,停着重新大起来的肚子坐到了桌边。

秦福根正在吃肉,瞧了她一眼,没说什么。等宋寡妇拿起筷子夹肉吃时,他才冷不丁的来了一句,“肚子里的,等生出来就抱给人家养,我打听好了,这么大的也不是没人要,男孩儿值钱些,女孩儿不值钱些,两个我都找好了门路,等日子到了就抱过去。”

宋寡妇肚子里的铁定不是自己的种,也不知哪儿来的,徒添丧气。秦福根瞥了一眼宋寡妇的大肚子,冷哼了一声,“若不是三妞争气,你这肚子可要让咱们一家人饿死。”

有时候宋寡妇也不免想,如今自己落得的田地是否真的应验了报应二字。可她又免不了觉得老天爷狠心,她这人生中做的最不对的一件事情,也不过就是撺掇着秦福根将秦三妞打发出去卖了,穷苦人家这样的事情还少不成?怎么偏生到了她身上就有了报应?不过此类所思所想到了这种时候已经完全不重要了,她反抗过,埋怨过,种种情绪按捺不住时间的消磨,渐渐的都流逝了。

顺着秦福根的话,宋寡妇此时想的也不过是,倘若蔺子桑的心真还能够记挂着这个家庭,那么她往后的日子也还好过一些。要是真说起来,倘若没有自己当初让秦福根将她送出去卖了,指不定这个时候她也落到了和自己一样的地步,让自己的亲爹拱手送人的做皮肉生意。所以她现在拿银钱回来,有什么了不得的?这是应该的!

宋寡妇想了想,抬起头对秦福根道,“我这肚子里一定是你的孩子,和其他人,我都是有分寸的,没让他们弄进去过,如果生下来的是个儿子……”

秦福根倒也爽快,“倘若生下来的是个儿子,那便先留着,滴血认亲后真是我的就好好养,让他去读几天书!”

宋寡妇的眼睛亮了亮,重新低下头去没再说话。一旁一脸黑乎乎泥点子的小男儿听了秦福根的话立刻激动起来,“读书,我也要去!”

读书对于乡下人来说实在是一件了不得的大事,不说真不真心愿意去读,只要去读了书的,回来在玩伴之中说起话来都格外有面子。正是抱着这点心思,秦大宝才忙不迭的开了口。

秦福根有一丝犹豫,虽然说秦大宝是个男孩儿,可到底不是他自个儿的种,让他跟着读书?他不过随口一说罢了,可千万不能让这个孩子当了真。只不过还没等秦福根出声否定,宋寡妇就狠狠的瞪了一眼秦大宝,骂道,“你个见天惹事的能读什么书?种地去都嫌你手脚笨!”

她从前也将秦大宝当成心尖上的孩子来疼宠,可这大半年来,她没想到伤了自己最深的就是自己身上掉下来的那块肉。秦大宝跟着秦福根,对宋寡妇卖皮肉换来的钱,花使起来没有丝毫亏欠之感,反而动不动学着秦福根对她加以指责,明明才这么点儿大的孩子,泼皮无赖的模样却是学了十成十!

宋寡妇已经无力挽回自己的命运,不免对这样一个年幼的施暴者连带着痛恨起来。

“没影的事情呢,现在说这些有什么用。”秦福根含含糊糊的将话题带过去,屋里一时静默。

天黑夜深,家家灯火,映照出来的是世间百态与人情冷暖。

玉儿站在书房门口已经有好一会儿,心里涌上了淡淡的愁绪。今儿个楚钰的心情阴郁,说话间语气有些重,让她偷偷回房间抹了眼泪,可到了饭点,依旧不得不端着饭菜站在门口等楚钰的传唤。楚钰长久不叫,她又着急起来。

“爷,先用了饭菜吧,如今天气转冷,凉了伤胃。”她小声的劝解,却没听见里头一点儿声音。

玉儿垂目,想了想又忍不住红了眼眶。她大抵是知道楚钰为什么不高兴的,今天京都城里的信终于来了。他要不高兴,多半也是因为那个。至于京都城里,与楚钰通信的,又能让楚钰不高兴的,能有几个呢?玉儿不用多想也能猜到写信人的身份。总归是张小姐哪儿出了什么差错。

“进来吧。”

半晌,里头终于传出声音。玉儿松了一口气,赶忙轻手轻脚的推门往里走。待她将饭菜一样样的铺成开来,又将手里的碗筷递给楚钰时,玉儿终于按捺不住说了一句,“爷,京都城里出了什么事情吗?”

楚钰摇了摇头,“与你无关,下去吧。”

玉儿脸色猛地白了三成,她赶紧在眼眶里的泪水落下前将头狠狠地低了下去,嚅嗫着道,“是,爷。”

等退到门外,百祥看见她这副模样,心里也有些心疼,便上前安慰道,“玉儿,爷他对咱们一向是好的,难得有个脾气的时候,你可别往心里去!为这点事儿哭,不值当,知道吗。”

玉儿点了点头,透过泪光看见百祥的脸十分朦胧,眼睛一眨泪水便又不受控制的落了下来。她到底觉得自己这般模样狼狈,没说什么快步离开了。

这与以往楚钰发脾气时差不多,可又似乎差了很多。玉儿明白自己心里噗噗往上蹿的酸气是为了什么,更明白这样做是大错特错的。可她怎么忍得住呢?喜欢一个人,这是半点也不能忍耐的。可自己又必须忍,她的位置只能仰望着楚钰,等待着他的身边来到另一个女人,然后连同那另一个女人她也必须仰望进去。

这是她的命,改不了。

玉儿翻来覆去想了一整夜,终究是想通了,将自己劝服了。可第二天盯着红肿的眼睛,她还是没好意思去绣馆,只让百祥带了个口信,说是这天不去了。

她从前只羡慕蔺子桑的一副好模样,可到了这种时候,玉儿却又明白了,好相貌终究不是最顶用的。倘若将自己放到蔺子桑的位置上,她能够如何呢?她能勇敢的否认自己的命运吗,能勇敢的站在司元那样的人身边吗,能用最实际的态度将那些鄙夷的目光全都踩在脚下吗?她不能。

明白自己的软弱却毫无办法,这是最让人绝望的事实。

“只是运送货物,每天有五十个铜板?”众人站在绣馆门口的人对着那新帖出来的告示心动不已。虽然说这活在如今的贝叶城里不算是顶顶赚钱的,可好在轻松啊,只是在马车上来回周折,一个月能够有一两多的银钱,可是比种地好上不知多少的。

“你还真当是那么好赚的啊,路上假如遇见劫道的,你可不得用命去拼?”有人立刻又泼了一桶凉水。

“你就扯淡吧!这太平盛世,咱是往南边去,又不是往北边走,哪儿来那么多风国似的土匪?”

“可不是,我可认识几个去过的,甘老汉的儿子甘勇,知道吧?人家如今可了不得!”

“我刚才还在瓷器铺里见着他了,与几个外国商人说话呢,那样子已经大不似从前。”寒风一吹,说话的人忍不住将手拢进了衣袖里,不过说出来的话信誓旦旦半分不作假的模样。

甘勇自个儿也没有想到能受到蔺子桑的重用。而其实跟着第一趟出门的人,或多或少都在后头的生意里头比别人抢先了一步。眼界是最重要的,他们这些出去见过世面的,走在贝叶城里便已经和城里的大部分人不同,也更明白要抓住时机的重要性。

不过像甘勇,他大抵还是与其他人有些不一样的。他在面对蔺子桑的时候,心里憋着一股劲儿。他不想让蔺子桑看轻了自己,甚至在很大程度上,甘勇希望有一天能够站到与蔺子桑一样,甚至比蔺子桑,或者说跟进一步,能与司元比肩的地步。那么到了那样的时候,蔺子桑是否也愿意垂青与自己呢?这样的心思他现在只能放在心里,让后一鼓作气的闷头往前冲。

正午的阳光已经少了初秋的火热,这个时候堪堪暖着凉丝丝的空气。甘勇搓了搓手,从杂货铺对面的楼里走出来,那是一座两层的小楼,不高,但胜在地方大,一层就比他们如今做生意的铺子三个加起来还要大上两倍。前段时间他还没有在意,可昨天晚上吃酒的时候同熟人说起来,才知道那一处地界的房价随着生意的流通早已经大不像是从前,几乎是一天不同于一天的。甘勇也知道蔺子桑除去现在的几处铺子,还陆续开始在贝叶城里购置了铺子,并也开始物色起各类宅子,只不过如今手头上周转的银子没有那么富裕罢了。

杂货铺里的生意他看在眼里,虽然不是他记账,可到底也能大致摸清楚赚的钱数。买下这座小楼应该不是太难的事情,毕竟与内陆的大城市比起来,贝叶城的屋价再高也高不到离谱的程度。

这间铺子临街,地段很好,只不过因为到底没人能一下子拿出那么多钱才一直闲置着。甘勇将账目在心里算清楚了,忍不住就要与蔺子桑去说。

“我看的差不多了,刚才去问了价格,两层加起来是六百两,我觉得这个价格放在这里并不亏的,以后这屋子,这地都连在一块儿,就算是转手再卖了都值当!”

“这屋子我也留心过,”蔺子桑打了下算盘,道,“你一提起,我倒是想起来了,的确是个不亏本的买卖,倘若你有把握,便去将屋子买下吧,账目上的周转去找宋白便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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