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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番外一:雪满千山人未还(五)(1 / 1)

心口扑扑直跳,我看看四下没人,才取下字条攥在手心里,放那只鸽子离开。我飞快地跑进房内,字条已经被手心沁出的汗水濡湿了,上面的字迹都有些模糊。我仔仔细细地看了好几遍,才终于确定,真的是拓跋珪约我见面。

我张开双臂在房间里转圈,想要大喊,却不敢发出声音,心里的喊声早已经像无拘无束的风吹过旷野:他回来了!他回来了!

好容易等到晚上,阿娘平常都睡得很早,这天不知道怎么了,磨磨蹭蹭地非要收拾我小时候穿过的衣裳。我的心理像有一百只小猫爪子在抓,可脸上却一点也不能表现出来,阿娘要是知道拓跋珪回来了,一定会让哥哥派人看管我。我不知道他们为什么都不喜欢拓跋珪,我不管,反正我喜欢他。

这么一想,我自己先吓了一跳,什么时候开始,我竟然有了这样的念头,我……喜欢他。

等到阿娘终于睡了,月亮已经爬得老高,圆圆的,黄澄澄的,像我被人拿走的那只金珠耳坠。我不敢骑马,一路小跑着到了驿馆后面的小山坡,那年他从狼群口中救下我的情景,我从来没有忘记,所以这条路也走得驾轻就熟。

离得老远,就看见他站在那里,贴身的猎装把他的宽肩挺背的身姿恰到好处地勾勒出来。我只看了一眼,全身的血好像都直冲到脸上去了,又涨又热。我飞快地跑过去,正好扑进他怀里,把头埋在他胸口,闻着熟悉的味道。他用双臂搂住我,在我唇上轻吻,呢喃着说:“我的公主……”

三年没有只言片语的怨气,在这潋滟如春水的字里溶得无影无踪。

那只桀犬也跟来了,围着我们转来转去,吐着舌头,摇着尾巴。我伸手想摸摸它毛茸茸的狗头,却有点害怕,那只大狗看起来真的很凶,我还记得它撕咬狼群时一点都不口软。拓跋珪抓着我的手腕向前一送,正递到桀犬的嘴边,它“呜”一声张开大嘴,我吓得“啊”一声大叫,转回头闭上眼睛。湿哒哒的舌头落在我手心上,它没有咬我,反倒像刚出生不久的小马驹一样,讨好地舔着我的手。

“它认得你的气味,”拓跋珪在我耳边轻声说,“我从来没有亲近过别的女孩儿。”

心里像有一汪清泉,缓缓地流淌出甘甜的泉水来,我转开头,言不由衷地说话,嘴角的上翘却压都压不住:“谁要听这些……”

他果然沉默了,不再说这些轻薄的话,温和地问着我这四年的情形。真是个傻木头!我心里觉得有些失落,说话也有些心不在焉。

拓跋珪只是认真地听着,当我说到我也会去守城时,他捉过我的手放在唇边:“答应我,别去做危险的事,别跟着大军出征,好不好?”

他声音里透着些紧张,我心头一甜,知道他到底还是在意我的,便点头答应了:“我倒是想跟着去,可是祖父和父王都不准,他们说这一次的作战很重要,大燕最精锐的人马都去了。”

拓跋珪握着我的手一紧,我被他抓疼了,不由得轻轻“嘶”了一声。他赶忙松开五指,帮我揉着手腕,向我连连道歉。这些失态的举动,在我眼里,都是因为他在意我的安危,我当然不会怪他。

“燕燕,”他有些迟疑地问,“你的祖父和父王……带着大军离开多久了?有没有说什么时候回来?”

我有些奇怪:“你问这些做什么?”

他有些别扭地转开头,笑着咳了一声说道:“我……我想等他们回来,再提起我们的婚事,上次你的皇祖父说,你还太小,现在已经够大了……”

原来是为了这个,我抿着嘴偷笑,他害羞窘迫的样子,看起来十分可爱。“已经走了五、六天了,”我用指肚摸着他下颔上的胡茬,“父王说这次会走参合陂那条近路,应该能比从前出征早回来十多天。”

拓跋珪轻轻“嗯”了一声,不知道在想些什么。他的怀抱宽厚温暖,我迷迷糊糊地睡过去,半睡半醒间,他好像又问了些什么,醒来后我却全都不记得了。天亮以前,他把我送回皇宫外,看着我熟练地翻过宫墙,才带着那只大狗离开。

从那天起,我又开始在石头上计日子了,每天都要算上一遍,皇祖父和父王什么时候能回来。他们回来的时候,拓跋珪也就来了,这一次我会跟他在一起,永远都不分开。

可我怎么都没想到,我等来的,竟然是那么可怕的消息。大燕的军队在参合陂被魏国的骑兵伏击,混战了三日三夜,燕军惨败,十万大燕儿郎,宁可战死也不肯屈膝投降,残忍嗜血的魏王,竟然下令将捉到的兵卒全部活埋!

小月来服侍我梳头穿衣时,双目通红,脸色惨白。她的爹爹和哥哥都在军中,就在几天前,她还跟我说,等哥哥这次出征回来,就可以娶新嫂嫂了。有这个又好看又温柔的新嫂嫂在,偷吃麦芽饼再也不会被哥哥骂了。她瞪眼看着我,一滴眼泪也没有。我知道,她的哥哥永远也回不来了,就算她把全天下的麦芽饼都吃光,也不会再有人揉着她的头发说她是个小胖妞了。

在我看不见的地方,不知道还有多少孤儿寡母,正从等待的喜悦坠入无边的绝望。妻子再也盼不回丈夫,母亲再也等不来儿子……

我想哥哥这时一定很难过,打发了小月出去,偷偷溜进他的寝宫。哥哥正对着地图锁紧双眉,我走过去,抬手想要摸一摸他的侧脸,哥哥却一把拨开了我的手,睁大双眼怒视着我:“都是你引来的白眼狼……”

哥哥从没对我这么凶过,我愣愣地后退两步,从他布满血丝的眼睛里,看到两个惊慌失措的自己。没等我说什么,哥哥便疲惫地挥一挥手:“你出去吧,我还有很多事要安排……”

我转身快步跑出去,撞翻了宫女送进来的温水,提着刀跨上阿白,从皇宫侧门偷跑出去。阿白已经长成了一匹高头大马,撒开四蹄时像踩着风飞翔一般。旷野上呼啸的风打在我脸上,涌出的泪还没滑落就已经被吹干。胸口像堵着一块巨石,我想高声大喊,却什么也喊不出来。

阿白跑得累了,步子渐渐慢下来。我太渺小,不知道自己能做什么。有那么一瞬,我忽然觉得要是拓跋珪在这里就好了,他一定知道该怎么做,就算什么也不做,至少他还能安慰我。

走了几步,我忽然冒出一个胆大包天的念头,想去看看那个凶残暴虐的魏王,究竟长什么样子。哥哥那句似是而非的话,让我心里起了疑。大战发生在参合陂,离这儿并不远,我从小便很少见外人,身上穿的衣衫,也跟普通牧民家的女儿差不多,应该不会被认出来。偷偷去看一眼,记住他的样子,我就回来。

我拍一拍阿白的长颈,骑上它沿着河水顺流而下。一连走了两天两夜,前方才隐约出现了大军驻扎的营地,猎猎招展的旌旗上写着大大的“魏”字,营帐之间隐约传来欢腾喧闹的人声。

我知道,那里就是魏军的营地,他们正在尽情享受一场血战之后的疯狂。他们用不到五万人,出其不意地击败了十万慕容精锐,这份战绩的确值得骄傲。我偷眼看着,营地里的战马,都是匈奴出产的优等马,难怪他们的骑兵能有那么强的实力。

魏王的大帐就在整个营地正中,十分显眼,我有点害怕,可是闻到空气中飘荡的、混合着血腥味的酒气,听着耳边忽远忽近的杯盏相碰声,我还是向前跨出了一步。鲜卑的女儿,天生就该什么都不怕。

阿白乖巧地甩着尾巴,站在一棵小树下等。我穿过人群,朝着主帐走去。军营里有不少附近牧民家的女儿,帮这些士兵准备膳食,混在她们中间,我并不显眼。

就要靠近主帐时,一只手忽然从旁边抓住了我的小臂,我以为自己的身份被人识破了,挣扎着就要往回跑。那人却笑着捏了一把我的脸:“好漂亮的小丫头,王上最喜欢像你这样小巧纤细的女子,把这盘水果给王上送进去,小心别惹刘妃娘娘发脾气。”

我长舒了一口气,原来是近身侍奉魏王的人,我正需要一个机会进入主帐,便从她手里接过银盘,低着头跟在另外几名女子后面。比起那些牧民出身的女子,我的确算得上小巧纤细,站在她们身后,整个人几乎都被完全遮住,应该就更安全了。

大帐内传出靡靡的香气和笑语声,有轻纱裹身的女子,脚腕上系着银铃,随着鼓声起舞。那样的动作,我一辈子也做不出来,脸上一阵发热,不敢再看,低着头匆匆走过去。

连我在内,一起进来的五个人依次上前,把手中的银盘放在魏国的王上面前。我偷偷抬眼,正看见一名妆容妖娆美艳的女子,扭动着水蛇一样的腰肢,含了一口酒,嘟着唇送到身前的男子口中。我脑中轰然炸响,这名女子……分明就是刘宁辰,我早该想到,侍女口中说的“刘妃娘娘”,应该就是她,匈奴只有这一个刚刚出嫁的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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