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1 / 1)

两个有意灌郑勇,郑勇也想多喝一点,醉了好啊,醉了之后自己什么责任都不用负,就是把他丢到那个徐春燕的床上与他有什么关系呢。

这真的周瑜打黄盖了,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这不醉都不行了。

于是,郑勇差不多被灌醉了,浑身上下都是酒味,又被二徐带回了徐府,三个人都是一身的酒气。

魏国公看到了皱眉道:“怎么会这样?让你们去问一问他的意思,怎么就把他灌成这样了?”

徐文爵哈哈笑道:“爹啊,他答应了,本来他还因为寇白门的事情,伤心难过呢,非要去长江去找长江帮呢,是我们兄弟好说歹说,又灌了他一些酒,最后,他终于想通了,就算是寇白门在,他也不能娶她做正妻不是吗?娼门出身,其实,那婚书原是可以不算的,只是,郑哥很重情,所以,他一直不肯放手,现在好了,他终于可以放手了。”

徐仁爵也道:“郑哥真是个不错的男人,伯父你都不知道他能把兵练成什么样子,太吓人了,我就没有见过,不,我听都没有听过能把兵练成这样的人,真是孙武转世啊。”

魏国公已经听二人说了不少了,又问了同去的下人,所有人的口径出奇的一致,没有一个人不是惊奇万分,郑勇很可能是一个练兵奇才,而魏国公府可是勋贵出身,如果能得到这样的练兵之法,无疑可以让南京徐家永远的立于不败之地了。

所以,魏国公一拍桌子道:“那这件事就这么定了,你们找人把婚书写了,让他按手印。”

两个人大喜立即找人写婚书,写完了之后再来找郑勇,他居然坐在椅子上睡着了。

二徐叫了半天也叫不醒,魏国公气道:“你们怎么这么笨,他人睡着了,难道手指也睡着了吗?”

两个人一听立即觉悟了,也不再管郑勇,而是抓过他的手来,抽出食指与拇指,涂了印泥,按在了婚书上,这婚书一式两份,魏国公看着笑道:“成了,我们徐家又多了个助力,我跟你们说,如果他不像你们两个说的那样,我打断你们狗腿。”

二徐立即拍胸指天地鸣誓。

魏国公挥手道:“送他回去吧,明天把这个消息转给所有勋贵家,哼哼,他们不要我们的徐家的闺女就嫁不出去了,呸!以后总有落我手里的时候,我就坐在徐府里等着呢。”

郑勇就这样又被二徐送回了小园,当四个亲卫把郑勇抬进去之后,周怡捂住了鼻子道:“怎么喝了这么多?”

二徐也有点飘了,哈哈大笑道:“今天我们就是一家人了,你过来,把这个收好放起来。”

说着把一个信封交到了周怡的手中,然后便一起回去了。

周怡指挥着四名亲卫把郑勇抬回了房间里,她就给郑勇脱了衣服,盖上被子让他睡着,然后拿起那信封,并没有沾贴封口,所以,轻松的就把里面的纸张取了出来。

这是一张红色的厚纸,看完了内容,却是一张婚书,内容就是郑勇与魏国公府徐家的庶女徐春燕订下百年之好,等徐春燕及笄之后郑勇就得来下聘,徐家会择期为二人举行婚礼。

周怡看完了皱眉,这婚书还是有问题的,因为,从内容上来看,更像是一张入赘的婚书,她看了郑勇一眼,看来是他们徐家把他给灌醉了,他才会签了这样的婚书,否则这是不可能的,以郑勇的能力和骄傲的性子,这种事情自然是不可能发生的。

周怡把那婚书收入自己的保险柜中,没有错就是保险柜,墨工出品。

直到夜里时,郑勇才被渴醒了,喝了水又躺了一会儿,便问了问情况,周怡立即把婚书拿了来,郑勇看了哈哈一笑道:“那徐春燕才十二岁,到及笄还有三年呢,三年之后的事情现在不要考虑,现在这张婚书却是一把不错的保护伞啊,不错不错,这次是赚了。”

周怡这才如梦方醒,郑勇他可能也是故意喝醉的,这门婚事两边都各有打算,最终谁算过谁,周怡其实并不看好那个魏国公府,她对郑勇也算是很了解了,郑勇并不是一个能吃亏的性子,所以,吃亏的一定就是徐府了。

郑勇问了问时间,便又睡了过去,而周怡也脱了衣服钻入他怀中就算是睡不着,这种躺在郑勇怀里的感觉也是很让她陶醉的。

第二天郑勇醒得很早,不,其实是他醒了没有起,他抱着周怡在思考与徐家这一次交易的得失,以及以后的一些布局。

江南是一个好地方,可以说是当今世界最富裕最有钱有活力的地区,自己在这里必须要有一块自己的地盘,在这里不仅仅可以销售自己的商品,也可以通过自己的推进让江南的商业更加的发达。

大明其实根本不缺钱,他们缺的是粮食,大明的人口有两亿,在当时占世界人口的三分之一,此时英国的伦敦只不过才五万多人而已,而在中国北京和南京的人口都是过了百万的,也就是说,把英雄最大的城市此时拿到中国来,最多也就是一个三线城市而已。

其实,只要中国当时愿意,拿下这个颗星球也是没有什么问题的,可是,大明却连一个鞑清都对付不了,真是让人无语了,一个两亿人口的大国,拿一个不足一百万口的,社会制度非常落后,不,是方方面面都很落后的原始部落没有办法,这真是一个天大的笑话。

就是因为如此,西方文明才趁机发展了起来,当然在这样的一个平行世界里,郑勇是绝对不会允许他们有这样的机会的,看看到时谁打断谁的脊梁骨吧。

因此,郑勇他容忍得了徐家这张有些连线模糊的婚书,现在是只要有利于发展,他什么都可以做,他需要更快的速度壮大自己,他需要更多更多的财富来支撑自己越来越大的资金胃口,他现在很想弄一座造船厂,海军可是一个投入很大的军种,又是当今最重要的战略性军种,自己必须早一点掌握一支有一定实力的海军,即便不能有军事化的海军,也要有一支有相当规模的海上运输力量,这个必须有!

早晨郑勇按时起床进行长跑,自己必须有一个好的身体,他现在感觉压力很大,因为,后宫团队已经不小了,他从小就听说过,女人是红粉骷髅,是男人刮骨的刀,男人如果不在女人问题上节制自己,那就只能是早亡的命,而自己就非常具备这样的一个先决条件。

因此,他的第一个原则就是自己在不满十八之前是绝对不碰女人的,这是一个死原则,绝对不能改变。现在为什么要和周怡一起睡,就是要培养自己对女人的抵抗能力,坐怀不乱并非不可以做到,关键还是你的适应能力。一切只要你有目的的去适应,就会慢慢的形成一种相对的保护带。就比如,才开始和周怡睡在一起,相对于一个年轻敏感的少年男人来说,是非常的困难的。

在这样的年龄段男人的自制力基本上是没有的,如果有女人去勾引这样的男人,无论她是一个什么年龄段的女人,都是非常非常突然上手的。而郑勇的肉体里却住着一个二十七八岁的男人而且,还是一个有强烈自制力的特种兵。这就造就了,他到现在还可以保持自己的童子之身,有人说童子身有用吗?说实话没有什么用,不过,如果是为了实现一个伟大的目标而以此来磨砺自己,来控制自己,那作用也就巨大了。

刚刚和周怡睡在一起时,郑勇也是非常困难的,如果不是因为,周怡自己出了问题,他那一次一定是会破防的,但是,幸好周怡也是一个生瓜蛋子,还有就是古代的礼义廉耻贞操的教育,也起到了巨大的作用,如果放在后世,彻底没有救了,因为那是一个不知羞耻为何物的时代,人都活成了本能的动物。

之后郑勇就非常的注意,一点一点的有意识的磨砺自己,到了现在,他已经可以抱着脱得很少的周怡睡觉而做到波澜不惊了,当然,这和他是特种兵的出身也是有莫大关系的。

现在他就是坚持晨跑,只要不是不得已,他都会进行晨跑,并把这个运动浸入到了自己的灵魂之中,成为自己生命的一部分。一个人一定要坚守自己,坚守自己理智思考下给自己定出来的规矩,千万不能后退一步,甚至是半步,只要有一个自我的后退,那你的自我就只剩下一个崩溃的时间而已。而只要坚守住了自己,那么,你就成为了一个不同于普通人的非常之人,而非常之人,必定会完成一些非常之事。

吃过了早饭,把所有工作都处理完了,郑勇就去练毛笔字,现在他突然觉得自己不能脱离这个社会太远,不要以为有了钢笔与铅笔,就可以以先进取代落后,相对文化来说是没有先进与落后之说的,如果有的话,那么在照相机出来之后,绘画早就死绝了。

文化其实越是简单,反而就会越是接近于天道,越复杂距离天道就会越远,人类的终极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走向天道的背面,最终被青天道所消灭。在无限的宇宙之中,这样的事情正在不断的发生着,无数的智慧文明在被消灭着,而这种天道与智慧的博弈,就是宇宙可以永葆青春的关键所在,人类是什么?就是宇宙的一枚返老还童丹啊。

人类的道路是被宇宙天道所设计好的,人类想跳出去非常的困难,别的星球一定也会有人看到了这一点,可是,至今也没有出现一种可以做到天人合一的智慧生命体。人类只有做到了天人合一,才可以与天齐寿。有人说这不就是道家吗?没错,我为什么说道教才是人类唯一的宗教呢?这里的道理深刻到了极致也浅薄到了极致,但是,即便你知道了这条路的正确性,可是,能走通并一直坚持走下来的,又最终没有被天道所逼死了也不更改的,会有吗?我个人觉得,是没有的。

所以,人类最终也是会被灭绝的,不过没有关系,宇宙会持续制造出人类来,之后再消灭,如此反复不止,在道终于有事何做了,他也就寻找到了存在的理由。

郑勇的毛笔字是被孙传庭锤炼过一段时间的,对,就得用锤炼,孙督师那不是一般的狠人,所以,这也是他留给郑勇的一大笔财富了。郑勇已经坚持练毛笔字一段时间,现在写的字也终于有了些可观之处,当然,距离孙督师的要求还相去甚远。

一个时小的毛笔字,练完了,就开始读四书五经,孙传庭和岳父舅舅都要自己开蒙读书,这读书的重要性他自然是知道的,所以,现在再加上每天一个小时的读书时间,当然除了书法和读书,老师都是周怡,现在的周怡已经身兼数职了,这让她非常的开心,这一次出来,真的是赚得太多了。

这些都做完了,就到了吃午饭的时间了,吃完了午饭,郑勇就开始成了一个小商人,他开始继续盘点自己的货物,以及与徐家对接的情况。

现在已经不像之前那样的事情很多很烦琐了,因为,只是对徐家供货就行了,当然,现在又增加了两个,都是徐家的死党,甩也甩不开,于是,在徐家的要求下他又增加了两个销售商。

只用了一个时辰就又完成了所有的工作,剩下的时间,郑勇就会去唱歌,或者去后院进行武术训练或者,武器训练,总而言之,就是尽可能不给自己留下无所事事的空余。

唱歌与训练完成了,也就又到了吃晚饭的时间,而吃完了晚饭之后,就是他固定的写作时间,写什么呢?大部分都是各种文件,还有一些则是一些幻想,他想出一本书,叫我的幻想,这里面有很多对于后世的模糊描写。第一这些东西都很神奇的,所以,一定是可以吸粉的。第二呢,就是增加拓展一下当代人的思想,思考这个东西不可以长期停滞,时间长了会程式化的,而吃得程式化也其实是一种老龄化,这多少有些极端化了,可是,却也大差不差的。

这样到了夜里二更天他就可以睡觉了,当然抱着衣服越来越少的周怡,这是必备的了。

周怡的衣服,当然和她的心理活动有关,但是,也和现在越来越炎热的天气有关,反正郑勇都利用上了,她这样其实就成了郑勇的磨刀石了。

如此,就过了五六天,终于,老家的人和货都到了,这次的人已经直接去了上海县,而货物则放在城外,所以,郑勇还需要外出一趟,顺便检查一下仓库基地的情况。

这里的负责人有两个,一个是郑九傻,一个是李四五,郑九傻负责仓库的看守以及对一切基本区域的防御。

郑勇来了之后首先查看了这一次到来的货物,这一次最大的亮点就是运来了五座落地式的钟表,钟表的高度约为一米六,相当于一个成年男人的身高了,仍然使用重力来作为动力,现在的准确度已经提高了两个数量级,这已经远远的超过了水钟,可以说是引领了这个时代的最高机械水平了。

郑勇看了很高兴,挑选了一座最美观的,立即起运,他要把这座钟表作为聘礼,送到魏国公府里去,一来可以让自己是徐家的女婿这件事情更加的广而告之,第二也可以给钟表做一做宣传。

钟表的运送还是费事的,因为里面的很多部件都是怕颠簸的,精密仪器就怕这个。所以,里面是拆卸成一个模块一个模块包装好运输的,但是,就是这样也就加倍小心,因为,这钟表上有两个比较大的玻璃,还是怕碰撞的。

钟表运输慢所以,就要提前运送,而郑勇之后又视察了李四五的工厂,李四五看到郑勇满脸的埋怨,在这里和在南京城里那简直就是一个天一个地啊,虽然他又娶了个小妾,也是生得花枝招展的,可是,他还是很怀念秦淮河。现在他赚得工资高了,而在这里却是有钱花不出去,唉。

郑勇看到他的那个样子痛心疾首道:“李四五啊,你师父在你来时可是对你充满了信心啊,可是,你看看,你现在的所作所为?还有没有把你师父的希望和叮嘱放在心里啊?怎么样?要不换一个新的技术干部来?”

李四五立即变脸,微笑到甚至谄媚道:“师爷师爷,我错了,我错还不行吗?再说了,这上海县的基地马上就要开始兴建了,我这现在回去了,再去那里寻找一个像我这样的全才的技术干部啊,师爷,您大人大量,高抬贵手,放我一马吧,我一定会在接下来的建设中,奉献出自己最大的力量,给咱们的大业添砖加瓦的。”

这小子,现在让他回山东基地,只怕比杀了他都难受,算了,虽然人品是有瑕疵,不过,人才也真是个人才,很多方面还离不开他呢,唉,睁一眼闭一眼吧。

郑勇瞪了他一眼道:“跟着我好好干,这可是多少人争都不争不到的大好机会。”

李四五立即道:“师爷您放心,我一定会努力发光发热的,您看看我这次制作出来的玻璃器皿,绝对的精品啊,用您的话说那就是艺术品。您来看看。”

好吧,虽然知道他这是要转移话题,可是,郑勇也没有捅破,跟着他去了,果然有几套非常的不错,其中有一个大鱼缸,是真的不错,轻轻敲了敲道:“四五啊,这个不错哦,有空给我弄过去,当作礼物送出付出,嘿嘿,咱们的玻璃器皿可就会有更多的人知道了。”

李四五也嘿嘿直笑道:“我一定亲自给您送过去。”

这小子见缝插针啊。不过算了,有才的人,都会有些臭毛病的,郑勇看了他一眼没有说什么。这其实就是默认了。李四五大喜,因为他的那个小妾怀孕了,这小子这些天憋坏了,唉,让他放松放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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