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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 毒疮(1 / 1)

寺庙的楼梯极窄,一个人侧身勉勉强强能够通行。温婉穿的一双平底鞋,脚底一滑,直愣愣地朝下俯冲而去,林煜方反应出奇的快,忙朝前滑走了一步,双手掣住温婉的肩膀,本意是想将她提溜上来,没想到下滑的力量太大,温婉拖着林煜方轰轰烈烈地朝楼梯下滚去。

慌乱中,林煜方还理智地将温婉的脑袋捧进怀中。

小乐正举着照相机,准备给下楼梯的温婉一个特写,变故来得太快,以至于她惊了一瞬,愣了一瞬,反应过来手已经不由自主地摁下了快门键。

光影从林煜方的身后照来,柔情万种地铺洒在他们俩身上。

模样亲昵,不同于寻常的亲昵。

小乐是被快门声惊得回过神来的,健步冲上前,温婉被摔懵了,艰难地撑起自己抬头问林煜方:“你没事吧?”

林煜方脸色微微有些苍白,温婉揉了揉酸痛的胳膊,去扶他:“摔到哪里了?”

林煜方站起来,活动了一遍筋骨,摇头:“温婉,你可真够沉的。”

温婉被他打趣得脸不受控制地红了一下:“得,还能贫,看来没啥事。”

林煜方嘴角一抽:“不带你这么没良心的啊。”

温婉拍了拍裤腿上的泥:“我的良心早就被狗吃了。”

——————

回到北京的第二天,温婉就马不停蹄飞去了加拿大参加演出。

她行程安排得很满,为了挤出一天时间和叶深见面,之后的大部分行程都会跟着做修改。小乐怨声载道,温婉深知二十七岁的女人没有资格像十八九岁一样受情伤。

十九岁的温婉失去了叶深,满打满算颓废了好几个月,身边的人都围着她转,耐心地哄着她。二十七岁了,一个不尴不尬的年纪,她的肩膀上也有了担子,不仅是为自己,更要为别人担着。

但偏偏就是这样的行程,还能遇到叶深。

是在酒店的大堂。

她从会场参加彩排回来,刚走进酒店的旋转玻璃门,明晃晃的大堂灯下半路杀出来了一个人,叶深就那么毫无征兆地出现在她面前,脸上带着些许疲惫和不安。

他套着身普通的黑衣黑裤,偏偏套在他身上有股子化腐朽为神奇的力量,竟然还挺好看。

“婉婉。”他站在温婉面前。

小乐眼神极好,看出两人之间的气压不对,忙土遁而去:“温姐,我先回房了。”

温婉一把抓住小乐,小乐脑门儿直冒汗:“温姐?”

温婉面无表情,递上手袋:“帮我带进去一下,谢谢。”

小乐如蒙大赦,脚底抹油似的匆匆离去。

温婉看向叶深,极力扯住一丝笑意:“我还没吃饭,一起?”

她越是云淡风轻,叶深心里越是发毛。

两人去了温婉每次到加拿大都会去的那家中国餐厅。

这会儿吃午饭太晚,吃晚饭又太早,餐厅里没什么人,大厅空荡荡的,老板一看到温婉就立马迎了上去:“你来了?”

餐厅里暖气还开着,有些人,温婉将外套脱了下来,搭在椅背上,和老板打招呼:“这会儿不忙?我要鸡汤馄饨。”

叶深从走进餐厅大门就发现老板很熟悉,不经意透出的熟悉感虚无缥缈,等他想要理清熟悉感的来源又不得而终。

老板乐呵呵地:“这么多年了,还是喜欢鸡汤面。”

“是你手艺好,多少年我都惦记。”温婉又说:“两碗鸡汤面,一碗不放葱。”

老板应了声就走了。

温婉抽了张纸巾,有一下没一下地擦着桌子,问:“你还是不吃葱的吧?”

随即,又跟自言自语似的:“谁又说得准呢,八年,什么事情都会变的。”

叶深噎了一下,刚准备起个头,或为自己辩驳,或解释两次不知所踪的行径,话到喉咙刚开了个头,温婉又截断了他的话头:“这家店的老板是以前苏湖中学后面那家馄饨店的老板,大前年他儿子移民加拿大,他跟着来了,放不下这门手艺,将店开在了异国他乡。”

叶深隐约有点印象,念高中的时候,温婉有段时间特别喜欢吃学校后门的一家馄饨,他就经常去给她买。老板的儿子挺有出息的,成绩特别好,考上了清华。那会儿就有人打趣老板,说他儿子以后就肯定特有出息,没准儿能移民出国。老板一面乐呵呵地上馄饨一面扬起自己的革命旗帜:“国外有什么好的,金窝银窝,不如我的狗窝。”

时光是最无坚不摧的利器,拥有摧毁一切的力量。

馄饨店的老板革命大旗成了它的刀下亡魂。

叶深一时语塞。

温婉吃上了暌违已久的馄饨,高兴得不行,就连汤都喝干净了。相比之下叶深显得兴致寥寥,勉强吃了几个就放下了筷子,看着她吃。

温婉吃东西斯文,细嚼慢咽,好东西总是要留到最后,吃到最后碗里还卧着两只大虾。

她以前就这样,还是没变。

看着她低头认真吃饭的样子,叶深有一瞬间的恍惚,总觉得她还是那个围在自己身边,静默得仿佛一棵小树的少女,可心脏越跳越快,越跳越紧,他知道,终究是变了呐。

老板忙里偷闲来找温婉叙旧:“上次我看新闻,说是你又获了个什么奖,真是厉害。”

温婉斯文地扯了一张纸擦了擦嘴角的汤渍,轻轻柔柔一笑:“还行,不是什么重要的奖。”

“你一直就这么谦虚。”老板还是那么爱笑,常年笑着招呼客人,眼角的鱼尾纹笑得特别明显:“对了,你托我打听那人,是叫叶深吧?我问了好多朋友,都说没听说过这么个人。”

温婉将用过的卫生纸折成小小的一块,放进垃圾桶,心里一阵难受:“没关系。”

“都这么久了,你还在找他?”

温婉眼角一耷拉,没有说话。

从餐厅出来,他们没有回酒店。温婉随意找了个公园的长椅,路上一盏一盏的灯,散发着惨白惨白的光,瞧着就没什么温度。

还是温婉先起的头,她说:“04年三月份你在哪里?”

叶深愣了一下,好像在思考,温婉又问:“有没有去过芝加哥?”

叶深的记忆猛地复苏了,04年三月份姜老受邀去芝加哥参加一件商周时期的青铜器的修复工作。那个时候他跟着姜老已经快两年了。做修复工作的,开始的两年根本没有机会接触到文物,他在工作室里装拆电视空调闹钟音乐盒八音盒,拆了整整两年,装了整整两年。除此之外,姜老什么事情都不让他做。

姜老说,这两年是在磨炼他的性子。他性子本来就极好,特别有耐心,又细致。饶是如此,磨了两年性子还是会怀疑自己的选择正确与否。可不等他怀疑出个结果,姜老先给了他答案。与他一起进入师门的几个人,除了他,姜老让其他人都各回各家了。

这是要把他当关门弟子培养的意思。

然后他就跟姜老去了芝加哥。遇到温婉演出完全是个意外,演出厅在芝加哥歌剧院。当天歌剧院还有一场文物展览,他去看展览的时候看到了演出海报。

那一瞬间身上的血液都仿佛凝滞了。

演出是芝加哥政府推出的体验美系列演出,属于公益性质,邀请了全世界优秀的文明来展示自己。那年昆曲正火热,受到了广泛关注,温婉也成了炙手可热的昆曲演员。他们邀请温婉的时候没抱希望,可她出人意料地答应得爽快。

自然是不要门票的。

演出厅的人摩肩接踵,可所有观众都安安静静地欣赏演出,没有发出一丝一毫的噪音。

那是时隔两年,叶深第一次看到温婉。

她在舞台上,美得像一只振翅欲飞的蝶,一回眸,一凝睇,一转身,一颦一笑,都勾得他心脏一阵剧痛。

她站在最明亮的地方,享受着万丈荣光。

她是最好的温婉。

而自己站在黑暗中,再也不是那个最好的叶深。

所有的潮起潮涌都被强行镇压了下去。

他离开得悄无声息,甚至连那场戏都没有听完。

他怕自己再多待一秒,就会更加舍不得。

温婉说:“那个人是你吧?”

叶深闷嗯了一声。

温婉又说:“那是我第一次演出出事故,那一瞬间我几乎忘了自己在什么地方。第二次是前段时间在剑桥,我忘了自己该唱什么词。”

叶深低着头,看着皮鞋脚尖,没说话。

温婉吸了吸鼻子:“上高中的时候,有一回我喉咙长了个大脓疮,你还记得吗?”

他当然记得,她嗓子里长了个脓疮,一说话就疼,更别说唱戏了,最重要的是反反复复好久都不见好,每次快好了,吃饭遇到热的就又复发了,医生说脓头不挤出来,就会一直发作。

温婉想去挤脓头。

医生又说那个地方不好下麻药,硬挤的话太疼,劝她忍忍。温婉不干,非让医生给她挤了。平时那么怕疼的人,那次却连哼都没有哼一声,眼泪在眼睛里至打转,却始终没有掉落下来。

就连医生都佩服得不行。

温婉长吸了一口气:“有毒疮没什么大不了的,只要狠狠心,将它挖了就没事了。叶深,我现在就觉得你特像那颗毒疮。”

幽居在她心上最隐秘的地方,时不时发作一回,反反复复无休无止。

可不是毒疮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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