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小凤所言不假,愈往北,气候就愈燥。
此时已经入夏,阿飞和陆小凤倒是感觉没什么,无非就是增减一件衣服的事。但苟十三对温度的变化则更加敏感,马车的温度较室外的还要高些,他又不能把身上的毛剃个精光。阿飞想用扇风的办法让苟十三稍微凉快一些,但经过实际证明,这样的做法几乎一点用也没有。自从进入北域以来,苟十三吐出的舌头就再没收回去过。
当狗的坏处又得多上一件,那就是没有汗腺,唯一的散热方式就是张嘴吐舌。
更不要说现在还远远没到最热的时候,一想到以后烈日当头的日子,苟十三就感觉自己的狗生一片漆黑。
“我们快到了,只要明天翻过这片山坡,后面的路就会好走很多。”
马车前方传来陆小凤的声音,“我们今晚可以先在前面的客栈休息一晚,明天起个大早再出发,你们觉得如何?”
他们启程得急促,一时间也找不到合适的马夫,只能让陆小凤和阿飞轮流驾车,苟十三兴致勃勃地也想搭把手,却发现自己的爪子连缰绳都握不住,只能讪讪地和黑猫一起窝在车厢里。
“可以,你呢?”阿飞端坐在座位上,即使是处在一个很放松的环境下,他也依旧怀抱住自己的剑。他左手边盘着黑猫,右手边在则半趴着苟十三,只要一伸手就能撸到两大团毛绒绒。
黑猫还在睡觉,似乎天气越热它便越发嗜睡,听不懂人话的猫猫依旧被直接剥夺了投票权,但对于是否休息一晚这个提案,苟十三很不得举双手表示赞同。
“汪!!”
苟十三举起前爪,他现在特别想洗一个痛痛快快的热水澡,然后趴在地板上把自己的皮毛呼噜呼噜抖个干净。虽然他身上完全没有出汗,但心理上的坎却实在是过不去。
他太需要洗一个澡了,最好还要再加上木刷和皂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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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看到客栈的一瞬间,苟十三就明白了一个道理。
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这句话并不是适用于所有小型的客栈,就比如他们现在眼前的这家,说句难听点的话,简直就是一只腹内空空的麻雀。
客栈小得离谱,一共也就那么几间屋子,望过去几乎只要一眼就能看透。院子里堆满乱七八糟的杂物,院角落里好像还有几堆零星的污垢,苟十三不敢细想那些是什么,但他的第六感还是准确无误地告诉了他答案,那是残留在墙角尚未洗去的狗屎。
作为一条爱干净的狗,苟十三已经不知道自己到底有多久没见过这样邋里邋遢的客栈,客栈的大门敞开,好像完全不怕有歹人抢劫。透过大门能看到屋内坐着的掌柜,他的眼皮耷拉着,见到陆小凤等人也只不过是微微抬头打了个哈欠,连同着这客栈的小二,也完全没有招呼客人的意思。
这样的客栈,到底是怎么一直开到现在还没倒闭的?
苟十三回忆了一下他们这一路上见到的风景,心里也大致有了答案。
很简单,方圆几十里地里就没有第二家客栈,自然也没人能和他们家抢生意。
这片地域偏僻又难走,一般的商队旅客基本不会选择这条路,这里的客流量估计只能养活一间客栈,而且就这点儿半死不活的收入......只怕其他人也懒得过来和这家客栈抢生意。
倘若不是苟十三等人担心去得迟了赶不上玉峰山庄的比试,他们也绝不会选择这条除了近些以外毫无优点的路。
但现在后悔也已经晚了,他们的干粮饮水也需要补充,即使这里环境差点,可也实在没有更好的选择。
陆小凤等人迈过门槛——好听点叫做门槛,说直接点那干脆就是一条已经快要寿终正寝的烂木头,屋内的摆设和屋外没什么差别,还是一贯的极简风格,地板更是稍微用力点,就会在上面留下个小坑。
......苟十三悄悄放轻了自己的脚步,他很担心万一自己给这看上去年龄比他们在场所有人加起来都大的地板上留下一串梅花脚印,这里的掌柜要是讹上他们可如何是好。
客栈内的人寥寥无几,里面摆着几张横桌,桌边坐着几个正在喝酒的人,盛酒的器皿也是足迹普通的陶土酒坛,酒坛在抱起来的时候还扑簌簌地往下掉渣,用这样的坛子喝酒,只怕喝一口酒都得吞半口泥巴。
“掌柜的,还有几间房?”陆小凤敲敲柜台,笑问道。
掌柜也不说话,只是动了下眼皮,伸手对着一旁竖在柜台上的小牌子一指。
只见那牌子上贴着一张纸,纸上写着:店内尚有空房,上房中房下房一律全无,房间各无分别,门牌存于盒内,要者付钱自取。
在往下则是价目云云,还有客栈内干粮净水的价格也都标在下面,从开始交易到交易结束,掌柜从头到尾做的幅度最大的动作就是伸了下胳膊。
纸上的字迹飘逸俊秀,是能被直接拿去当书法帖子临摹的程度,也不知道是何人所写,还是说这样的地方也是卧虎藏龙。
可书法归书法,这掌柜的未免也太懒了些,陆小凤把银钱数出来递到柜上,掌柜看着懒散,收钱的速度倒是很快。店里的吃食和住房都不便宜,甚至可以称得上昂贵,掌柜对此也丝毫不在意,几乎就是把“宰客”二字写在脸上。
苟十三看着陆小凤推出去的银子眼皮直跳,他在心底暗暗发誓,以后如果有机会的话,他也要来这儿开一家客栈,就开在这家的对面,专门和这家打擂台。
钱到位了一切都好说,掌柜从鼻子里哼了一声,随后挥挥手让小二带陆小凤等人上楼。小二则更加干脆,只对着楼上略略一指,便又继续去“忙”自己的事了。
客栈内的其他人对掌柜和小二的服务应该是早就见惯不怪了,该喝酒的喝酒,该猜拳的猜拳,苟十三跟在阿飞身后,木质楼梯在他们脚下吱呀作响。出于对前几次住客栈发生的刺激体验,这回苟十三特地注意了一下大厅内喝酒的几人,这几人看上去应该是路过的商队,嗓门虽然大气息却不足,最多就是懂点粗浅拳脚工夫的普通人。
普通人啊,那没事了。
苟十三正准备松口气,忽然发现人群里还坐着一个半佝偻着腰背的男子,那男子背对着他,苟十三摸不清他的年龄,他的桌上堆了三四个喝干的酒坛,整个人的气质夹在人群里显得格格不入。
“咳咳咳——”
没等苟十三进一步弄清楚这怪人到底是谁,就见男子忽然低头咳嗽了起来,他咳嗽的声音很大,差不多算得上是惊天动地,可即使是这样,他也依旧没有放下自己手中的酒杯。
好一个嗜酒如命的酒鬼。
男人好不容易止住了咳嗽,他一手抚着自己的胸腔,一边擦去唇边溢出的酒液。他的呼吸又恢复了之前绵长柔和的状态,坐在那里几乎毫无存在感,却又让人莫名觉得存在感极强。
之前震天撼地的咳嗽声几乎吸引了客栈内所有人的注意力,就连已经登上二楼的陆小凤都忍不住回头看去,一时间屋内陷入了一种奇特的寂静,好像所有人都将目光转向了桌边那个咳嗽的男子。
男人大概也没想到自己只不过是咳两声就会带来如果社死的结果,他一手顺气一手拿酒,对着其他人歉意地笑笑。
苟十三这时也看到了男子的脸,俊眉修眼,脸上却又透露着一股病态,看上去已经是重病缠身,可再联系一下这人刚刚豁出命喝酒的架势,却又叫人忍不住怀疑他到底是不是个病号。
客栈内的气氛又渐渐活络起来,然而刚刚还卧在柜台后面的掌柜却在看到男人满桌的酒坛时猛然一拍桌子——苟十三原本以为这人多多少少有点腿脚上的问题,却没想掌柜竟直接站了起来,快步走到男人身边,指着他桌上的空坛子大声质问,“谁给他拿的酒?!”
这又闹得哪一出?
一个店小二颤巍巍地凑过来,估计他也许久没见过掌柜发这么大的脾气,“您歇歇,发那么大的火小心身子.......”
“我歇?我歇什么??”掌柜的脾气愈发大,看他的模样恨不得当场把小二的脑袋塞进酒坛里,
“这酒鬼都要喝死了你不知道吗!倘若真死在我们这儿,小老儿我立刻把你扭了去见官!!”
“我们店里正正经经,可从没死过人!!”
这话也不对,周围皆是荒郊野外,哪里有官府。
小二有苦说不出,他才新来没多久,先前那个小二早已受不了掌柜刻薄另寻他路了。这里的掌柜又不理事,全天有一大半的工夫全搁在那儿打盹,再加上这男人看上去风度翩翩,兜里又有钱,谁知道竟会惹得掌柜发那么大的火。
男子也不辩驳,只是静静地不说话,脸上的表情平静淡然。现在天气颇热,男人的身上却依旧裹着一件披风,他的手指微微攥住披风的带子,隐隐约约露出上面一层半透明的茧。
“掌柜的!你们这儿没什么好酒也就算了,怎么还将生意往外赶呢?”
陆小凤站在二楼的栏杆处,忽然朗声笑道,“这位兄台,我这儿有真正的好酒,可要来一起喝上一杯?”
掌柜气得吹胡子瞪眼,就差直接跳上二楼揪着陆小凤一顿揍。
“.......”
男人第一时间没说话,他先是看了眼站得最高的陆小凤,随后他的视线缓缓下降,落在了尚在楼梯上的阿飞和苟十三身上。
“承蒙阁下厚爱,”男人又轻轻咳嗽了两声,“那我也就不客气了。”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苟十三总感觉从一开始,这个男人就已察觉到了自己打量他的目光。
毕竟刚刚他看得很清楚,那男子对着他,飞快地眨了两下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