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四章谁允许他们立牌位的
杰西卡给沈暮包扎了伤口之后,煮了两碗香喷喷的面,配上两个三明治,和沈暮吃的肚子圆滚滚的。
她将剩下的东西放进柜子里,笑着说:“等明天早上爸爸回来,再吃一次。”
晚上,沈暮睡在隔壁的小房间,她躺在床上,床底放着那个价值连城的枪械盒。
她思索着自己在滨海市应该是失踪人口了,许如云母女大概已经在沈家翻天了。
她一时之间回不去,可就算是能回去……
沈暮犹豫再三,如何面对霍云骁呢?纪衡言如果真的要扣押审问她,她又该怎么办?
沈暮撩开衣服看着肩膀上的伤口,要是跟纪衡言他们动起手来,她怕是还手的力气都没有。
她沉沉叹了口气,在闷热的夜中睡去。
第二天一早,莫尔斯就回来了。
他将药箱丢在沙发上,捂着脸沉重的叹气。
沈暮洗了把脸,将早饭放在他面前,问:“怎么了?出什么事了?”
杰西卡将沈暮拉到一边,说:“伊芙,爸爸每次去暴走族那边治病,都会看见被折磨的女孩,他每次回来都不开心,你别问了。”
莫尔斯没吃早饭,起身回了卧室。
杰西卡又小声说:“爸爸回房间去祷告了,他每次都要祷告才能获得安宁。”
沈暮看着紧闭的房间,轻声说:“祷告有用的话,上帝早就将恶人都处死了。”
她推门进去,问:“你去了那么多次,他们有多少人?”
莫尔斯一愣,说:“三十七个。”
沈暮倒是很惊讶,他能将人数记得这么清楚。
她又问:“被折磨的女孩救出来,你有地方可以安置吗?”
莫尔斯愣神半天,说:“有,城中有个修女教会,她们会收留在战乱中失去家园的孩子。”
沈暮点头:“好,我知道了。”
莫尔斯急着问:“你要做什么?”
沈暮伸手摸了摸身边杰西卡的小脑瓜,笑着说:“给杰西卡做个榜样,女孩子是很有价值的人,可以做很多有价值的事情。”
她蹲下身子,笑着问:“你想一起去吗?可以穿着花裙子去。”
杰西卡黝黑的眼中带着惊喜的光芒:“真的吗?我也可以去?”
沈暮点头:“当然,我会保护你。”
她起身说:“莫尔斯,帮我把肩膀的伤口重新处理一下,稍微做个加固,免得裂的太狠,我晚上出个门,很快就回来。”
此时此刻,滨海市,宏峰公寓。
厚重的窗帘遮着阳光,霍云骁坐在黑暗的书房中,面前的烟灰缸已经堆满了烟头。
打捞队分批次不眠不休的打捞了一个星期,只捞起一个女尸,但不是沈暮。
那晚的拍卖会像是做梦一样,他才匆匆瞥了一眼沈暮没抢到项链后略显失望的背影,转眼间,人就消失了。
这几天他夜夜难眠,只要睡着,梦里就是沈暮落海的画面,中枪的画面。
可无一例外的,无论霍云骁如何努力奔跑,都抓不住她的手。
想到这里,他习惯性的抬起手握成拳,抵住了心脏。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那个小姑娘悄悄在他心底扎了根,让他一向处变不惊的心脏闷着疼。
“咚咚咚——”蒋安宁敲响了书房的门,端着一杯牛奶和三明治走了进来。
她关切的看着霍云骁,说:“云骁,吃点东西吧,这样熬下去怎么行?”
她将托盘放下,伸手去收拾沙发上扔着的杂志。
霍云骁突然开口,声音冷冽:“别碰!”
蒋安宁一愣,露出温柔的笑容:“云骁,这家里太乱了,总要收拾收拾,你去睡一会,我很快就……”
“我说了别碰!”霍云骁厉声呵斥。
蒋安宁吓的眼眶通红,霍云骁却毫不怜惜。
他冷声说:“安宁,这话我不会再说第二次,你哄着我妈想留在滨海市,这是你的事情,但是没有我的允许,你不许再进这个房子。”
“云骁,我只是……”
“出去!”
蒋安宁难堪的咬着下唇,沈暮已经死了一周了,霍云骁还在每天打捞,却看都不看她一眼!
她恨不能现在冲霍云骁嘶吼,沈暮早就死了!捞不回来了!
此刻,欧瑾敲响了书房的门,和霍云宸一前一后的走了进来。
欧瑾挥了挥手,似乎想赶走书房中的烟味。
他皱眉说道:“云骁,再这样下去,我要把你捆到医院去了。”
两人看了蒋安宁一眼,从神色便能看出霍云骁大约又没给她什么好脸色。
霍云宸轻声劝说:“安宁姐,你先回去吧,这里有我们。”
蒋安宁这才点点头,轻声说:“云骁,那我先走了……”
霍云骁理都不理,只捏着眉心,问:“查到什么了?”
霍云宸将资料放在书桌上,说道:“小暮暮是为找回她母亲的遗物才登船,就是哥你手里那条蓝钻项链。”
“这条项链是十几年前,小暮暮的生母去世,沈历山再娶后,以公司资金不足为由卖到了黑市,最近项链重现在游轮上,她就一个人去了拍卖会。”
霍云宸犹豫了一下,又补了一句,说:“这也不算是瞒着你别有用心吧……”
霍云骁翻开资料,上面是一张烫金的请柬,上面落的沈历山的名字,他问:“为什么是沈暮去了?”
霍云宸说道:“沈家本就没打算赎回项链,所以消息递到小暮暮那里,就她一个人去了。”
“还有呢?”
“还有……”霍云宸犹豫了一下,说:“沈家老爷子已经住院了,据说是突发心脏病,医生口风很紧。”
“其他人平静的接受了小暮暮去世的消息,但是没打算给她办公开葬礼,问墓地也只是做做样子,因为没有尸体……所以,只打算在祠堂立个牌子祭拜一下。”
霍云骁手里夹着烟,声音冷硬如寒冰:“她死了吗?谁允许他们立牌位的?”
霍云宸不敢说话,他长这么大,从来没见过自己仰赖的大哥这样情绪失控。
欧瑾叹了口气,说道:“衡言那边的最新消息,那支雇佣兵小队确实是来夺回枪支的,沈暮与他们无关,伤到了沈暮……实属意外。”
霍云骁缓缓的点头,良久,闭了闭眼:“没了沈暮,还要什么沈家?”
“哥……”霍云宸试探着问:“你该不会是要动沈家吧?”
霍云骁看向他,一字一句:“一个星期,让沈家破产,我所有的车,都给你。”
霍云宸瞬间眼睛都直了,“蹭”的一下站起来:“不用一个星期!五天!不!四天!”
他麻利的跑出书房,欧瑾看着霍云宸跑走的背影,轻声笑了笑,说:“说吧,支走云宸,你要干什么?”
霍云骁拉开抽屉,拿出一把黑色手枪,放在桌上,说:“那支雇佣兵小队,跑了几个人,在东南亚落脚。”
欧瑾眸色一冷:“云骁,你要亲自去?”
霍云骁起身,随手拎起沙发上扔着的背包,欧瑾方才没注意,霍云骁竟连行李都收拾好了!
欧瑾一把拉住他:“云骁!我们已经退出这种事很多年了!有什么仇,可以让衡言动手!”
霍云骁缓缓地,却坚定有力的拂去了欧瑾的手,声音沙哑:“欧瑾,我睡不着。”
那一夜一夜的孤寂,心口像是开了一个洞,寒风呼啸着吹过,明明都快入夏了,他却冷得发抖。
于是,沈暮失踪一周后,霍云骁踏上了前往东南亚萨利小镇的私人游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