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国藩语录】驭众之要,不外“勤”“廉”二字。廉则足以服人之心,勤则识见日广,精力日强。循是以求,即他日可成名将。【曾国藩轶事】曾国藩为部下所推服,除了他有坚定的志向外,操守廉洁是一个很重要的方面。1862年,曾国藩写了《三字箴》,其中“清字箴”说:“名利两淡,寡欲清心;一介不苟,鬼伏神钦。”
意思是说,如果淡泊名利,清心寡欲,严以律己,临事不苟,就连鬼神都会钦服,更不用说人了。曾国藩在训诫部下时。很少空谈廉洁奉公的大道理,他多数情况下都是从服众的角度出发,告诫部下将领,如果要让手下人心服、敬畏,就必须保持廉洁。咸丰九年(1859)七月,他给担任礼前礼后营管带的杨镇魁发了一道公文,专论带兵之道,说:带兵之道,“廉”“明”“勤”三者缺一不可。廉则银钱不苟,自有以服兵勇之心;明则是非不淆,赏罚公道;勤则营务整顿,在下之人,自不敢懒惰废弛。此三者,“明”字不可强而至,“廉”字、“勤”字,则勉强做得到的。该将向为本部堂所器重,今新管一营,仰先从“廉”、“勤”二字学起,将来可勉为好官矣。在此牍中,将“廉”字列为第一,加以警示。1856年,曾国荃初次从戎带兵,曾国藩再三叮嘱他,要以身率属下,不私取财物,否则人人不服,兵也就带不得了。1860年一月,他在给参将喻吉三的信中将“勤恕廉明”四字并举,说用“廉以服众”。1861年七月,在给游击胡友胜信中说:“既实任前营事务,当时时不忘‘勤廉’二字。勤则无事不治,廉则无瑕可指,二者乃居官之根本,尤行军之根本。本部堂每以此二字教各营官,果能体此而实行之,在外为好官,为好将,即在家亦不失为好人。”
1863年,副将洪德发奉命接带湘前左营,曾国藩对他谈作营官之要,不外“廉”“勤”“明”三字,“廉”则足以服人,不致招来怨愤之声。此类的训诫,不胜枚举,诸如“廉则以无瑕而生威,誉望自隆矣”,“无论军事吏事,皆从‘廉’字做起,则人之污者无不畏”,“廉则取予不苟,众人皆有畏服之心”,“廉则己无私蓄,为下所畏”……说法不同,但中心意思都是要求将领官员廉洁自律,以服众御下,保持集体的团结和战斗力。【智慧解读】儒家向来主张正人先正己,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曾国藩作为一代大儒对于这种理念也是推崇备至。他认为,自己身不正,就无法去要求属下,如果自己身正心正,无瑕可责,则无人不服。春秋时期,管仲在《管子·牧民》中就提出:“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乃灭亡。”
这话说得非常深刻。就封建官场而言,如果一个人廉洁奉公,不贪污,那么手下之人就不敢中饱私囊,如果不受贿,那么人人公平,想借送礼行贿来达到目的的人就无法得逞,事情遵照既定规则来办,自然无人不服。对于领兵将领和上级官员而言,很多时候贪污是以牺牲下属和同事的利益为条件的。上级贪得多,手下得的就少,于是争相克扣,一级比一级利害,在最下面的则苦不堪言。而处于上面的长官,则必是不能为下属所信服的。所以说,廉洁在服众方面的作用是至关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