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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设金吾卫,提拔霍氏(1 / 1)

霍成尚且在马厩围栏之间拖着鞋子游走,这马厩里自然是相当的脏乱臭,唯有装载草料的茅屋内相对干净还散发着清香。

霍成听说皇帝来了,连忙扒拉自己脸上的泥巴,此时他的内心相当忐忑。

皇帝现在,莫不是前来奚落于他。

想来自从他伴随在皇帝身边,就没有看到过皇帝怎么处罚身边的人。唯一听说过的就是皇帝陛下曾经还是公子的时候,把卫率罚去清扫马厩。

这与始皇帝的作为大有不同。

在先帝身边,遭受法律的惩处似乎是常事,如果有不遭受处罚的,那么这样的人就要以此为荣。如此,这样的人绝对离升官加爵不远了。

但是在现任皇帝身边,皇帝陛下轻易不惩罚人。于是,这偶尔被罚的人,就要承受心理和生理上的双重折磨。

其实受罚的人做些苦活重活倒还不算什么,关键是这受罚的人无法忍受旁人异样的眼光,究竟是什么样的人才会惹得皇帝陛下发怒呢?

被出了名的脾气好的二世责罚,那可是稀奇事。

而且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霍成被罚的事情,很快就从皇帝的随侍圈子,郎卫、文侍、宦侍中很多人都拿这件事议论纷纷。

一次小小的惩罚之中,皮肉之劳苦根本算不得什么,难以面对的是人群的议论,能惹得出了名脾气好的皇帝动怒,那得是什么人。

霍成现在就饱受内心的煎熬,这么一来,他更加觉得自己带领的这些兵勇们都对他心怀不敬,觉得是他连累了他们这些兵勇。

霍成战战兢兢在马厩里等着皇帝的亲临,在他看来,他今日怕是要在众人面前得到一番奚落。

只是让他意外的是,他在阴暗的马厩里迎接来的并不是皇帝的奚落,而是皇帝给大秦帝国馈赠了又一样礼物——马镫。

皇帝年轻的面容出现在他的面前时,他还以为他要此生一直卑躬屈膝的仰望他,再也不能从马厩里走出去。

要知道,爬上高位需要经年之功,积年之累,但是摔下去,只要一天的功夫。

所以高处不胜寒。越是站在高处,越是战战兢兢。

霍成一脸谨小慎微的模样在扶苏看来,这次的惩罚已经达到了该有的效果。

皇帝的车驾仪仗队伍就列在这宽阔无垠的草场上。秦国的军旗随风飘展,而皇帝的身边则是围绕着一群精悍的臣子。

似乎多一个他,少一个他,根本就无足轻重。

皇帝的卫队从来没有像今日这样气派过,这是霍成额外的感受。

直到此时,他才开始明白皇帝的用意,他能让你做掌管咸阳郎卫的卫尉,也可以让你做马厩的马奴。

而二世见到霍成,却是一脸刀削的严酷,无情君子。

二世坐在马车上,被人扶着下了马车后来到霍成面前径直问道:

“知罪否?”

霍成没想到,皇帝大驾光临就是为了来问他这个。

这可就稀奇了,一群人都看着霍成呢。

霍成从未像今日这般惧怕过皇帝,他当即低下头作揖:

“卑职知罪,望陛下息怒。”

“若是还有下次,朕可就是要把你交给有司处置了。”

霍成听了,耳朵里像是响了炸雷一般,交给有司处置,极有可能被列入罪籍,从此之后,难以翻身。

充入罪籍之后,面临的就是两条路,一是在宫中永巷为奴,二是成为刑徒。不管哪条路,都意味着你要永远经受劳役的折磨,这对于霍成来说,无疑是一种巨大的屈辱。

霍成声音微微带着些颤动。

“陛下……臣日后万万不敢了。”

扶苏看着霍成这模样,也算舒了口气。总算此人还不至于心志太独立,若是在这种时候流露出平静来,那这皇党就绝对不能让他加入。

他要的是绝对忠心,终于皇帝,如此才可以授予他们最高的权力。

“平身吧。”

霍成还以为自己听错了,皇帝的口气似乎是他已经不再生气了。

“朕决定,这金吾卫就归你麾下。”

夏黑听了,他自然不满。他当时不应该为此人求情,明明当时陛下的意思,是要他来执掌金吾卫。

皇帝的权力,是要靠臣子来争斗的。

没有斗争,那就创造斗争。只有斗争才会让这权力显得更加诱人。

霍成获了大释,自然心中欢喜,没想到他居然还执掌了金吾卫。

“臣谢陛下隆恩。”

“朕此番前来,给军中将士们带了些许礼物。朕要你现在就将这里礼物安在马匹上,然后由你亲自带着军中将士们一同驯马。”

“今日以后,这金吾卫之士,人人都要学会骑马作战,朕希望看到的是千人的精锐骑卫,而不是手里牵着战马缰绳的兵勇。”

有些人纵使流落在马厩里,但还是气度不减。

霍成虽然穿的破败,但是还是颇有气度。

“唯!”

支撑帝国的又一支力量从此从马厩里站了起来。

霍成很快就换回了自己的盔甲。

早在阶级分化开始,衣着就不仅仅是保暖的作用了,那是区别身份和地位的标志。

服饰是有品级的,所以人人都渴望换上最华贵的服饰,以彰显自己的地位。

当霍成换上他的盔甲,他在众人面前就像是换了个人似的,又或者就像是从深渊之中被皇帝的手给打捞了出来,随之便站在了青天之上。

皇帝的一句话,便可以对一个人的命运改变的如此彻底。

霍成很快就站到了皇帝的身边。

白天和黑夜的颠倒,也没有变化的这般急速和剧烈。

只是一件小小的事情,但是足以在军中这些从未靠近过权力的人感知这权力的利害之处。

这件事就像是一个小石子,忽的被投放在平静的湖泊之中,只是轻轻的一下,很快整座湖泊就开始泛起涟漪,一圈环绕着一圈,不断的向外扩散。

大家就看着霍成这个原本位高权重的因为一句话得罪皇帝,随后又因为一句话被皇帝赦免,随即官复原职。

这虽然算不的杀鸡儆猴,但是效应已经有了。

这些个列将们跟在扶苏的车架旁边,一个个开始脸颊发硬。

只要你讨得皇帝的欢喜,就可以继续待在皇帝的身边,但是如果你做不到,那你就要去洗马了。

若皇帝未有这样的意思,为何要把他们都召集过来观看对一个属官的赏罚呢。

皇帝的小小举动,很是值得这些并不了解二世的人对他的心理加以揣摩。此举富有某种意义。

这些武将们已经开始有所动摇了。

毕竟再怎么样,眼前的秦二世是合法的皇帝,他手中确实拥有着至高无上的权力。

帝国究竟是选择用什么样的手段治理百姓,似乎和他们的利益并不违背,只要他们放弃先帝,放弃过去,转而叩拜在新帝的膝盖之下。

董翳微微有些心动。

他何必做个中立之人,如今朝中支持皇帝陛下的人只是少数,如果他能站在皇帝陛下这边,支持改革,那他就会获得皇帝的信任。

虽为都尉,但他和彻侯这样的地位,还是差的远呢。

董翳脸上的胡络腮又黑又密,布满了下巴。这个时候,他陷入了深沉的思考。皇帝不信任他们这些列将,这已经是很明显的事情了。

如果他继续被动地向皇帝表示他对皇帝很是恭敬,对于皇帝来说,这是远远不够的。

蒙恬也是双目幽邃。

他不知道陛下这么做,究竟是无心还是有心的,但是如果皇帝只打算用这样的方式来恫吓他们这些老臣,那未免手段还是太嫩了。

不肯动刑杀的皇帝,是否是在对过往的秦朝统治者进行讽刺。

霍成带着士卒们给马匹们上新制的马鞍和马镫。

当马镫落在骏马饱满的肚腹下边,这些人一眼就看明白了,这是用来干嘛的,有了马镫,他们就不用担心无处着力,从而不能在马上用力,紧接着从马上掉下来了。

而新式的马鞍,更是设计巧妙,他们不用担心他的屁股会被磨损。

从霍成率先上马后,他还未拉缰绳,就已经感到自己有了从未有过的体验,他在马上坐的很是安稳,而且他不用小腿用力。

马鞍是秦国本来就有的,但是非常简易,只是为了方便坐而已。最多不过是在下面加个垫子,不至于硌着下面的蛋蛋,使得战士们相对舒服些罢了。

而骑马本身其实是一件非常辛苦的事情。

曾几何时,秦二世为公子的时候,就需要每天天不亮就起床学习骑马打猎。要骑在一个四蹄发达的活物身上,而你要在控制自己胯下的活物的同时,还要用箭瞄准你的猎物。

而这样的极难的操作,却是秦国公子们的必修课。这和军队中的乘坐战车上阵杀敌完全是两回事,骑马射箭难度更高。

可想而知,秦国的历代经过严格训练的王储们个个都是何其勇武彪悍。

倘若扶苏没有早早就开始参与朝政,议论国家大事,继续在太傅的教导下骑马射箭,如今也绝对是魁梧的体格。

但术业有专攻,一个人的精力主要集中在政事上,像这种通过努力锻炼提升自己武力的事情,也确实不应该强求皇帝。

而这次的马鞍,那可是全部用皮革加工制作而成的。

至于马镫,更是全新的事物,他们这些兵勇们都是骑过马的,但是从来没有人想过要在马身上安装一个可以供脚蹬的玩意儿。

当他们上了马,拽着缰绳的那一刻,他们利用工具将自己的身体和这匹马连接在了一起,使之成为一个整体。

人马合一不是做不到的。

“呜呼!”

“嗟!”

(都是语气词,搁现代话来说就是这玩意牛逼!)

秦国的军队之中很快便爆发出了一阵阵惊叹声,就连那些平时无论什么风吹草动都是同一个姿势,同一个表情的戍卫们也纷纷按捺不住了,他们的目光齐刷刷看向这些金吾卫们。

马,是他们都曾训练过但是也都被折磨过的生物。

他们深知马的好处,但是也被马折磨的畏惧长期骑马。

所以战斗的情况下,他们更加偏向于战车。

于是乎,当他们看到这些人一脸轻松的坐在马背上,很是随意牵引着马头,秦国军队里所有的人一个个看的眼睛都直了。

技术,永远是第一生产力。

这个时候,一个小兵匆匆来报。

“皇帝陛下,铁官丞已率队到达军中。”

“带他们过来!”

很快,一辆辆装运物资的马车驶入了马场。

这和铁官以往交付兵器给将军,然后由将军率人将兵器带回军中分配武器的流程完全不一样。铁官只是负责督造、交接物资而已。

简而言之,铁官直接出现在军中,这场面根本就很稀有。不仅如此,铁官按理说应该在咸阳城留守,他居然远赴千里跋山涉水而来上党郡,显然是受皇帝的诏令来此。

于是蒙恬颇感意外的看向皇帝。

难道说,皇帝想要提拔司马家的司马昌。

大秦帝国的铁官司马昌,从他带着大量的物资涌入马场之时,在场的人并不陌生。

司马昌是在场的武将功勋世家之子弟都不陌生的人物。

这位铁官,虽然位在秦国的大夫之列,算不得什么位高权重,但是胜在他所负责的这件事非常实在。

司马昌可以因为此事经常面见皇帝,因为他掌管的是整个秦帝国的武器。

而他的姓氏也非常受人瞩目。

在大秦帝国,军功世家里,有些姓氏的光芒永远不会衰落。

比如白氏、司马氏。

他们虽然已经纷纷因为政权的因素被迫远离战事,但是他们的姓氏依旧辉煌。

司马昌,正是司马靳之子。而司马靳,乃的司马错之次孙。而司马错,正是昔日在秦国赫赫有名的大将军,他攻取下巴蜀之地。

司马一族的荣耀,并不止于此。

司马靳早年为名将武安君白起副手参与长平之战,坑杀赵长平军四十余万。后因秦王猜忌白起,在杜邮和白起一起被赐死。

而今日出现在战场之上的这位铁官,他正是背负着这样辉煌的家族荣耀的历史,以及卓越的姓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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