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想当明星吗?(1 / 1)

殷梦瑶还是第一次看到这么大的房子。

占地面积都八千多平。

而且这还是在寸土寸金的魔都啊!

至于别墅里面,就像金碧辉煌的皇宫一样。

换成普通人,哪怕从春秋时代一直奋斗到现在,恐怕都买不起吧!

紧接着殷梦瑶来到秦御的房间。

那房间,竟然也有两百多平。

一张圆形水床,躺十个人都不在话下。

嗯。

睡起来真的很舒服!

殷梦瑶也还没睡过这么舒服的床呢。

“老公,接下来我们做什么呀?”

殷梦瑶这才注意到秦御脱了上衣。

吓得殷梦瑶瞬间捂脸,但又忍不住叉开手指的缝隙。

她似乎,看到了世界最完美的男性身材!

不!

这已经是最完美了!

众所周知,只要是个人,无论男女,绝大多数人,脱了衣服,都不好看。

只有极少数人,天生拥有好看的身材,或者经过后天的锻炼、健身进而拥有相对好看的身材。

乃至使用某些科技手段让身材变得好看。

事实上,很多人都是只有穿着衣服才能不暴露身材上那些缺点。

或者说穿着衣服才好看。

比如,女性可能腿粗、腿短,男性可能有啤酒肚等等。

又比如,驼背什么的。

或者说,整体的身材比看着不协调。

不然怎么会有黄金比例的说法?

脱了衣服,那难看的人多了去了。

但现在,殷梦瑶看到了世界上最完美的身材。

八块腹肌、公狗腰、蝙蝠背……

黄金比例,极致完美!

每一寸肌肉都完美到极致,每一寸肌肉都给人一种充满力量的感觉!

仿佛是神灵亲手创造的完美躯体!

“怎么可以这么好看?”

殷梦瑶内心惊呼,心跳也随之加速。

别以为女人不好色。

有研究表明,女人的好色程度是男人的六倍。

“干什么?”

“洗澡呗!”

秦御给虞楠笙发了个消息,让她早点睡觉。

此时已经快晚上十一点了。

秦御知道自己是一个渣男,并且毫无心理负担。

以秦御现在乃至未来的情况,不可能存在专一的情况。

男人有钱就变坏是千古不变的道理。

也就偶尔会有一个两个漏网之鱼罢了。

那确实是品格高尚的真男人。

然而秦御并不是。

遵从内心、从心所欲才是他做人的原则。

简单来说,怎么爽就怎么来!

“那你先洗,还是我先洗呀?”

殷梦瑶弱弱地问道。

想看又不太敢看秦御。

“当然是一起了,还能分先后?”

“啊?”

殷梦瑶懵了。

不过秦御过来直接将其拦腰抱起。

“丫头,还跟我装呢?”

殷梦瑶捂脸,不敢说话。

然后,殷梦瑶就见识到地表最强的男人!

……

秦御是快天亮才睡觉的。

实际上以秦御如今的身体情况,可以好几天不睡觉。

严格来说,他已经脱离了普通人类的范畴了。

不过睡觉毕竟是十多年来的生物钟、习惯。

等他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中午十二点多。

刚睁开双眼,秦御便看到殷梦瑶趴在自己胸膛上画着小圈圈。

画了一圈又一圈。

“老公,你醒啦?”

“哦。”

秦御:“现在几点了?”

“刚过十二点半。”

“肚子饿吗?”

“饿!”

“那我点个外卖吧!”

紧接着,秦御便起来给江峰发了个信息。

不过秦御是让对方给自己一个联系的人,也免得要经常联系江峰了。

江峰也是很快便回复了,紧接着就推了一个联系人给秦御。

于是,秦御也是点餐了。

君庭大酒店那边自然不敢有所怠慢。

要知道,住在云顶天宫中心区域的人可不是一般的有钱人。

而与此同时,殷梦瑶也细心地给秦御穿衣服。

这时,秦御又点开了虞楠笙的信息。

从昨晚到今天,虞楠笙已经发了几十条信息了。

其实都是无关紧要的信息。

但热恋中的女生就是这样,哪怕看到一只蟑螂都要唠叨一下。

“她一定很优秀吧!”

殷梦瑶趴在秦御胳膊上,从身后抱着秦御,双眸温柔地看着秦御打字。

她是知道秦御有女朋友的。

因为那首告白气球就是秦御唱给那个女生听的。

她不过是后来者。

不过她没有任何的后悔的想法。

这个世界,注定有得必有失。

想太多反而不切实际。

不过让殷梦瑶自豪的是,她是秦御的第一个女人!

女人会永远记得她生命中的第一个男人。

男人也同样如此。

“说是专业第一吧,绩点都是4来着。”

秦御随口说道。

这里的优秀,自然不是什么读书学习成绩的问题。

而是比较复杂的家世、涵养、眼界、容貌身材等等。

秦御懒得回答。

他其实比较烦女人问这种问题。

而殷梦瑶也很懂事,没有再问下去。

“我上个厕所。”

“哦哦!”

殷梦瑶连忙放开秦御。

她有伤在身,今天都不想走动了。

因为,那个男生是超乎想象的。

殷梦瑶感觉自己已经彻底爱上那个男生了!

他身上的一切,都是无可挑剔、完美到极致的!

另一边。

秦御顺便蹲坑。

同时,他打开了零元购商场。

今天的零元购还没用呢!

商城已经刷新。

而这次,显然又有了一些变化。

医药类:狂犬病治愈血清。

金钱类:一千万存款。

科技类:八代战斗机制造资料。

文学类:《鹊桥仙:我与春风皆过客》

资产类:梦华传媒。

这时,秦御也点开详情看了起来。

狂犬病治愈血清,医药类一如既往强势。

出手就是痊愈的解药。

众所周知,狂犬病发病都是百分百死亡的。

被动物抓伤乃至咬伤都要迅速接种狂犬疫苗。

如今每年全世界都有好几万人死在狂犬病之下。

当然,秦御略过了。

后面这都可以买的。

不过秦御现在是没法碰医药类的。

除非亲人或者重要的人需要用。

一千万存款不用说,先看看。

紧接着的第三个商品,让秦御有些吃惊。

不过这显然也是不能碰的。

目前全球,大国们已经在研究第六代战斗机。

这第八代,都不知道多少年后呢。

秦御拿出来肯定只能上交国家。

不过秦御暂时没有和国家打交道的想法。

他不过是一介屁民罢了。

第四个商品是一本书。

简单来说,就是一本出版的爱情文学作品。

秦御最讨厌看这种书的。

妈的,爱的要生要死。

格局太小了。

讲的是得了绝症的主角成全自己未婚妻和情敌,并且结局情敌带着怀有身孕的未婚妻来他坟头祭拜的故事。

对了,孩子是癌症主角的。

所以这本书才叫我与春风皆过客。

妈的。

吐了。

略过。

最后,秦御把目光放在了最后一个商品上。

“梦华传媒?”

秦御看了一下。

原来这是一家娱乐公司。

不过这家娱乐公司现在一家小型娱乐公司,资产堪堪过亿。

但它的老板,一个女强人,后面却将其打造成了国内的顶级娱乐公司之一。

然而这家公司现在正面临资金周转不过来的问题。

快要凉凉的边缘了。

老板还在到处拉投资。

“这里的详情说,这个女强人后面把这家公司打造成顶级娱乐公司,年入百亿。”

“倒是可以入手,再说我现在还没有什么能给我生钱的资产。”

“而且……”

秦御忽然想到了殷梦瑶。

很快,秦御蹲坑完毕。

“过来。”

秦御坐在沙发上,对殷梦瑶勾了勾手指。

殷梦瑶连忙过去了,懂事的她自然地坐在秦御的大腿上。

“老公,干嘛呀?”

“喜欢唱歌吗?”

“老公想听我唱什么?”

“问你喜欢唱歌吗?”

“喜欢!”

“跳舞呢?”

“喜欢!”

殷梦瑶毫不犹豫地回答,她其实,更喜欢在舞台上表演,在万众瞩目之下绽放自己的美丽与才华。

“想当明星吗?”

秦御问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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