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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一 霍长歌(万字大章,为盟主霍长歌加更)(1 / 1)

“陈哥,开台机子,再来盒泡面。”

陈鹏接过了霍长歌的身份证,看了一眼电脑上的时间,十点钟,正好是通宵时间的开始,于是抬头看了眼霍长歌,“又来刷夜?”

霍长歌猛点头,有些不好意思。  大城市就是大城市,租个房子也太贵了,还好有一位好心的工友指点了他,以他的情况,还不如到网吧过夜。  反正都是睡觉,网吧有免费的空调,还可以顺便打打游戏,而且网吧偶尔还会有充值活动,玩英雄联盟五杀什么的还会有送网费,虽然霍长歌也没怎么拿到过就是了。  霍长歌连续来了这家“飞跃网吧”好几天了,陈鹏也知道这孩子是来蹭睡的,不过也没说什么。  “你的机子开好了,喏,那边最角落那台,泡面我待会给你送过来。”

“好嘞好嘞,谢谢陈哥!”

霍长歌忙不迭地道谢,然后拎着自己的包先去了洗手间,仔细地洗干净了自己在工地上劳作了一天的双手,顺便抹了把脸。  这双手待会可是要面对疾风的!  霍长歌从洗手间里出来,快步走到了自己熟悉的机位,飞跃网吧今晚的生意还不错,邻座和对面都坐着人,他按下了开机键,熟练地打开了英雄联盟。  “欢迎来自~艾欧尼亚~不屈白银~段位的大神,入座49号机!”

霍长歌不由得老脸一红,这网吧什么都好,就是每次进来都要提醒他只是一个小白银。  白银怎么了,谁还不是从白银打上去的?没看到统计说白银已经超过了百分之好几十的玩家了吗?  然而网吧里并没有注意到一位白银“大神”的驾临,大部分人都戴着耳机,噼里啪啦地敲着键盘和鼠标,专注地盯着屏幕操作着。  霍长歌熟练地点开一局匹配赛,然后又打开了浏览器,点开了斗鲨直播,进入了韦神的直播间。  妈的死胖子,玩亚索啊,你播个天涯明月刀有什么意思?  “亚索中单,不给就送。”

霍长歌飞快地锁定了亚索,然后在对话框里打出了自己的口头禅。  当然了,就算队友不给他中单,他也不会真去送,大不了就是亚索上单、亚索下路、亚索辅助,或者亚索打野嘛!  今天霍长歌的运气不错,碰到的几个队友脾气都还蛮好,见到他秒锁了亚索也没说什么,默默地选择了其他位置,进入了游戏。  “你的泡面。”

陈鹏端着泡面过来放到了霍长歌面前,叉子叉在泡面盒上锁住了热气。  “谢谢哥!”

霍长歌嘴上喊着道谢,眼睛却盯着电脑屏幕,右手甩了甩鼠标。  战斗开始了!  斩钢闪!走位!斩钢闪!走位!走位!看我龙卷风!  没中,okok。  陈鹏看着霍长歌的操作,摇了摇头,转身回了自己的工作岗位。  没过多久,霍长歌的耳机里便传来了“First Blood!”

的声音,他难以置信地看着变成灰白色的屏幕,愣了一下之后按下回车键开始打字。  “中路没闪。”

霍长歌操控着的亚索第二次阵亡的时候,他看了一眼右上角的时间,4分半钟,正好面泡开了。  每次亚索阵亡的时候霍长歌都能抓住时机吃两口面,他的对手或许是知道了他正饿着肚子,很贴心地帮助他尽快吃上面,十分钟出头,霍长歌就吃完了面前的泡面。  吃完泡面没多久,亚索又一次面对疾风冲入人群,被卑鄙的对手埋伏,再一次倒在了地上。  霍长歌看着屏幕里自己0-6的战绩,有些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不过还好他一进游戏就屏蔽了所有人的发言,此刻倒也还玩得开心。  玩游戏的时候,时间总是过得特别快,霍长歌凭借实力赢下了两局游戏,运气不好输掉了第四把之后,网吧里已经没剩什么人了。  打着空调的网吧里挺凉快的,所以霍长歌要牢牢地穿着自己的外套,他可不敢着凉感冒,病倒了白天就干不了活,收入就断了。  他的面前突然出现了一瓶矿泉水,霍长歌连忙拉下耳机,回头一看,陈鹏似乎是要换班了,临离开的时候绕到了他身边。  “小霍,你应该是刚来京城吧?”

“诶,谢谢陈哥,我刚从皖省过来,跟着村里一个叔叔做工程。”

陈鹏点了点头,像霍长歌这样的人,这些年他在京城也见过不少。  “过阵子手边钱凑手了,还是得正经找个房子住,倒不是哥要赶你走,你现在还年轻可能没感觉,像你这样天天吃泡面睡网吧,要不了多久身体就垮了。”

“好嘞,谢谢哥,我都知道的。”

霍长歌忙不迭地应道。  “你这么喜欢玩游戏,有考虑过来网吧做个网管吗?还能包你的吃住。”

陈鹏名义上是网管,其实也是在帮自家生意的忙,临时来顶几天。  霍长歌眼前一亮,犹豫了一下还是问道,“陈哥,网管一个月多钱?”

“你学过计算机吗?”

陈鹏问道,看到霍长歌头摇的像拨浪鼓,便继续说道,“不会的话一个月3000,夜班有补助。”

霍长歌眼睛一黯,太少了。“谢了哥,你能看上我是我的荣幸,但我现在太缺钱了,还是得趁着年轻多折腾折腾。”

陈鹏点了点头,没有再多说什么,来京城追梦的人,打工捞钱的人茫茫多,他只是看到霍长歌年纪轻轻挺可怜的多问了一嘴,人家不领情他也没办法。  陈鹏离开之后,网吧里变得更安静了,霍长歌拧开陈鹏送他的矿泉水,咕咚咕咚喝了几口,下意识地点开了下一局匹配赛,然后反应过来之后又取消了排队。  他该睡觉了,他只是年轻身体好,又不是超人,明天还要上工呢。  霍长歌裹紧了自己的外套,把自己的包放在了自己身后靠住,并且用带子系在了自己身上,临睡前他从口袋里拿出了一部屏幕上有一道裂纹的诺基亚手机。  “哥,我这次月考又考了全班第一名。家里一切都好,爸的病也好多了。”

短信的发送者署名是霍小蓉,霍长歌的亲妹妹。  这条短信他白天的时候就已经回复过了,吩咐霍小蓉过几天周末的时候跟妈妈一起去镇上银行把钱取出来,前几天他刚结了工钱,绝大多数都打给了家里,只留了最基本的生活费在身边。  考了第一名,牛逼啊,比我出息多了。  霍长歌把旧手机收起,小心翼翼地放在了外套里面的兜里,然后靠到了座椅靠背上,闭上了眼睛。  他真的该睡觉了。  ...  “跟你说过多少次了,干活别这么实诚,把自己干伤了怎么办?蓉蓉怎么办?”

霍建军敲着霍长歌的安全帽,有些无奈地说道。  霍长歌每天上工开始就嗷嗷干活,别人干活他干活,别人抽烟聊天打屁他还在干活,这几天霍建军手下不止一个工人来找他悄悄反应,让他劝劝他这个大侄子,他这样高效地干下去,大家都不好混了。  “叔,早点干完了好接下一个活噻。”

霍长歌不服气地顶了一句。  “你啊,真不知道你这直脑筋怎么让你考上的大学。”

霍建军摇头叹息道,在人情世故的学习上,霍长歌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同时又觉得有些可惜,如果不是霍长歌的父亲突然病倒,也轮不到他扔下录取通知书,跑到京城来赚这血汗钱。  念大学和进工地,这个抉择极大概率会影响霍长歌的一生,而他才刚满18岁不久。  “刚过本科线算什么考上大学...”霍长歌嘟囔道,“蓉蓉过两年就考大学了,她成绩好,肯定能考个好学校,我得把她念大学的学费攒出来。”

“对了,我给你找的那房子,房东怎么说你没去签合同?那你这几天都睡哪儿了?”

“太贵了叔,那么一个破房间一个月要一千五,我可舍不得,我这几天找了个网吧过夜,一晚上才20块,还有免费的空调。哎呦,别打了叔!”

霍建军被这兔崽子气的够呛,霍长歌的父亲跟自己是从小玩到大的兄弟,霍长歌又是跟着他来京城的,让人知道霍长歌在京城天天睡网吧,自己还做不做人了?  “胡闹!晚上跟我走,去我家住一晚,回头我再给你找个便宜点的屋子,住网吧像什么话。”

“得了吧叔,回头婶子又要说你,我在网吧真挺好的,睡觉前还能玩会游戏。”

霍长歌笑道,霍建军对他是很好的,但他的妻子就不太待见霍长歌和他一家人了,霍长歌也不想去惹人白眼。  霍建军的理智回归大脑,也想到了自家的婆娘,要是能让霍长歌住家里,他刚来京城的第一天就把他接过来了,哪用等到今天。  “对了叔,我听说最近京城里有一个送外卖的工作挺火的,跑得勤快的话一天就能挣好几大百,那一个月跑下来可不得挣它个一两万?”

霍长歌心里想着大城市里的人就是金贵,吃饭还要雇人送上门。  “这个事我找人打听一下。你才刚来京城,路都不熟悉,跑得了外卖吗?”

霍建军是一个包工头,他有听说过外卖最近很火,点外卖吃饭比去店里吃还便宜。  “多跑跑呗,跑着跑着不就熟了嘛。”

霍长歌笑道。  ...  跑上外卖之后,霍长歌便彻底没了玩游戏的时间。  霍建军帮他垫了一笔钱,买了一辆二手的小电驴,一部二手的能装APP的智能手机,还帮他租了一个隔断的小单间。  他对这个新的智能手机爱不释手,比原来只能玩贪吃蛇的诺基亚可强太多了,他第一次有了自己的微信,他把微信头像设置成了亚索,昵称是“面对疾风吧”。  霍长歌白天会到工地干活,从工地下了班就骑着小电驴去接单送外卖,京城不愧是京城,外卖的单子多得不得了,有时候他身前的外卖箱子都装满了,小电炉的两侧把手上还得挂着两盒饭。  他经常会接到送往大学宿舍的外卖单子,他的小电驴在他拼了命也考不上的大学城里疾驰,路上会看到有人在操场夜跑,看到有人从图书馆回来,有人在生活区广场上举办什么十佳歌手的活动。  霍长歌也会自嘲地想,大家都是十八岁,你们白天上课晚上办活动,我白天搬砖晚上给你们送外卖,我们大家都有光明的未来。  经历过许多次订餐超时,许多次送错楼,许多次小电驴跑到没电只能推着走回家之后,霍长歌终于成为了一名熟练的外卖员,送外卖的工资很可观,一把钱拿到手就还上了霍建军帮他垫的钱。  家境越是困顿越让他懂的自尊,他很感激霍建军对他的帮扶,他也想好了等自己下个月的工资到账了,一定要请霍建军好好搓一顿才行。  “哥,你怎么打了这么多钱过来?你自己身边没有留钱吗?”

霍小蓉一收到银行转账的短信通知便给霍长歌打了电话。  “嘿,厉害吧,你哥我就是这么猛。放心好了,我前阵子不跟你说了我晚上还跑外卖嘛,这个来钱快,我现在每个月挣得可不比那些坐办公室的白领少。”

电话对面的霍小蓉陷入了沉默,她虽然还没有进入社会,但不代表她什么都不懂,白天干活晚上也干活,赚的钱还不少,天知道霍长歌在京城过得有多苦。  “蓉蓉,你跟妈说叫她别这么辛苦,现在咱们手头也有点钱了,过阵子再把爸带去市里的医院再看看。你好好念书,只管往上考,考到京大水木来,读到研究生博士哥都供你。”

“我知道的哥,你也不要这么辛苦。”

霍小蓉忍着落泪说道。  “不跟你说了不跟你说了,我还在工地上呢,有事给我发微信,这个用流量就行了,不要话费。”

霍长歌笑嘻嘻地挂断了电话,看着周围带着吃瓜表情围上来的工友们。  “小霍,女朋友?”

“去去去,什么女朋友,我妹妹,她学习成绩可好了,以后要上水木大学的。”

...  霍长歌再三考虑,还是跟霍建军辞掉了工地上的工作。  没办法,外卖那边给得实在是太多了。  他自己算了一笔账,如果白天把在工地上的时间也都用来跑外卖的话,赚的只会比在工地上更多。  而且他也发现了自己的不合群,工地上他自己把活都干了,就显得其他人是懒汉,而送外卖的话,只要他自己够勤快,就可以一直送,尽可能地多送。  他提前请了霍建军吃那顿饭,对这位同村叔叔一直以来对他的帮扶,他心里充满了感激。  霍建军喝了许多酒,一直在说霍长歌太可惜了,在霍建军的眼里,霍长歌肯干有拼劲,早晚会有出息,可惜没有继续把书念下去,未来可能要走许多弯路。  霍长歌也陪着喝了点酒,他倒没觉得有什么可惜的,原来是他父亲在为这个家遮风挡雨,现在父亲病倒了,他当然得接过这个担子,把这个家扛起来。  吃完饭后,霍长歌载着醉醺醺的霍建军去了他家,霍建军的妻子看到这个样子的霍建军,更加不会给霍长歌好脸色,连杯水都没给他喝。  霍长歌也习惯了这位婶子的冷脸,把人送到之后便礼貌地提出了告辞,骑着小电驴晃晃悠悠地回自己的住处去。  九月末的京城还有一些燥热,霍长歌骑着小电驴吹着风,倒也能感觉到一丝凉意。  这也是他辞掉工地上工作的一个重要原因,他喜欢骑着小电驴风驰电掣的感觉,会让他感觉到自己在随风而行。  霍长歌在路边骑行着,突然前方有一辆小轿车似乎是失去了控制,朝着右前方撞了出去,不仅没有刹住车,反而速度越加越快,冲破护栏之后直冲进了河里。  艹!  霍长歌从微醺的状态中瞬间清醒过来,他把小电驴停在了护栏边,把手机拿出来锁进了小电驴的屁股座里面,然后跑到岸边奋力一跃跳进了河里,朝小轿车游了过去。  小轿车里坐着一个惊慌失措的母亲和一个五六岁的小孩,车内已经开始渗水,水已经漫过了驾驶员的膝盖,进水让车子熄了火,车里的按键也全部失灵,连车窗都无法摇下来。  车子前面的积水越来越多,车头也逐渐地往下沉,在小孩惊惶的哭声中,霍长歌拉开了轿车后座的车门。  “我先把孩子送过去,你把安全带解开,尽量坚持!”

霍长歌喊了一声,一把将孩子扯了出来,带着他奋力地往岸边游,这个惊惶挣扎的孩子给霍长歌带来了很大的阻力,但他还是很快把他丢到了岸边,然后重新往轿车的方向游去。  这位母亲并不会游泳,霍长歌回到轿车边上的时候,她已经呛了好几口水,霍长歌把她从车里拽了出来,女子便像抓住救命稻草一样抱住了他。  霍长歌在水里一个踉跄,自己也被呛了一口水,但他还是尽力调整了过来,托着这位女士往岸边游。  妈的,腿抽筋了。  霍长歌游着游着,脚上突然一抽,他十八岁的身体在提醒他,哪怕他年轻无敌,又是熬夜又是搬砖又是吃泡面的,身体素质也会下降的非常之快。  但他还是托着这位女士在往岸边游,女士经过了最初的慌乱之后也反应了过来,她不捣乱就是给霍长歌最大的帮助。  霍长歌向岸边移动的速度越来越慢,此时岸边已经聚集了不少人,有人报警有人喊了救护车,也有人在跃跃欲试准备下水帮忙。  就在霍长歌即将到达岸边的时候,他突然感受到了一阵脱力,他用力地把手边的女子往上一托,自己却是在反作用力之下沉了下去。  妈的,好累啊。  霍长歌的视野陷入了漆黑一片,又隐约出现了很多亮光,他听到了警笛和救护车的声音,他感觉到自己被抬动着,有人在按压他的胸口,有人在给他做人工呼吸。  你不要过来啊,老子恋爱都没谈过,这是老子的初吻啊!  ...  “霍长歌,霍长歌!”

霍长歌迷迷糊糊地醒了过来,恍惚间听到有人在喊自己的名字,但他只觉得自己的头痛的厉害。  “姜院长,我真的留力了,我下手很轻,他不知怎的就晕过去了。”

一个讨人厌的声音在一旁解释着。  姜院长?医院的院长吗?我靠,医院的院长都来了,那这医药费还少得了?我好像没有医保啊,这可怎么付得起?  不过我救了人,她怎么着也得帮我付一点吧?  “没事,武修切磋,受伤在所难免,他既然没事了,这里就交给吴老师吧,你可以回去上课了。”

一个浑厚的男声在霍长歌耳边响起。  武修?切磋?他们在说什么东西?霍长歌努力了一下但睁不开眼,心里一片茫然。  “看起来已经没有大碍了,我再给他治疗一下应该就没事了。”

一个女声在房间里响起,紧接着一阵令霍长歌很舒服的能量涌入了体内,他顺势睁开了眼。  一个面容严肃的帅哥,一个漂亮的穿着白服的女医生,但这白服怎么看都不像是医生的衣服,反倒更像是孝服。  “涛子...姜院长,子义他也到了可以启蒙的年龄了,他一直很崇拜你,想跟你学拳,我也想拜托你,能不能看在浩然的面子上,收下他做徒弟?”

“嫂子,子义现在启蒙还太早,过早开始修行对他来说并不是好事。”

霍长歌一头雾水地看着两人对话,你们这是在拍戏吗?  他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的衣服,看了看自己的手,又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脸,脸色变得越来越难看。  他穿越了。  可他一点都不想穿越啊,他穿越过来,他的家人怎么办,妹妹怎么办?  “好,那我和子义就等你的安排。”

女子面色有些不好看,但还是强笑道。  “既然醒了那就走吧。说说看,你干嘛跟人家打架?”

严肃帅哥姜涛朝霍长歌问道。  霍长歌茫然地看着姜涛,大佬,你问我我问谁啊?  “我...看他不爽?”

不爽?姜涛深深地看了霍长歌一眼,把他从医务室里带了出去。  霍长歌有些心虚地跟着这位看起来高深莫测的大佬,被他带到了另一个房间里,看起来像是一间办公室。  一路上霍长歌总是偷偷地东张西望,好奇地打量着北宁学院里的一切,而他的好奇,姜涛都看在眼里。  “我问你一个问题。”

姜涛从储物戒里拿出了一枚武国币,看向霍长歌。  他把武国币抛了起来,武国币掉到了地上。  “为什么我向上抛这枚钱币,它却落到了地上?”

霍长歌摸不准大佬的意图还有这个世界的科技水平,犹豫了几秒钟之后,小心翼翼地回答道,“因为重力?”

姜涛脸上露出了笑意,“欢迎你来到这个可以修行的新世界。”

...  一落地就遇到了老乡让霍长歌感觉很安心,姜叔是北宁学院的院长,有一个漂亮的妻子和一个非常可爱的女儿,名字叫做姜沫,霍长歌看到她的时候,总会想起自己妹妹小的时候,也是一样的可爱。  可以修行的世界很好玩,而且他很快就发现了自己的金手指,他看过江南写的《龙族》,自己的金手指和龙族里的昂热校长很像,于是他便把它也命名为“时间零”。  但霍长歌还是经常会想念蓝星,担心自己离开之后家人们要怎么办,他的父母和妹妹肯定都会悲痛欲绝,这让他在异世界里也有些寝食难安。  他不知道的是在蓝星上他抢救无效去世之后,他跳河救人的事情成了一个非常热点和正面的新闻。  饿不饿和丑团正在激烈地争夺外卖市场,作为饿不饿家的骑手,饿不饿给霍长歌一次性发放了5个W的奖金,并授予了他英雄骑手的称号。  京城也给霍长歌追授了城市英雄的称号和10个W的奖金,霍长歌救下的这对母子在背后出了不小的力。  官方从霍长歌的小电驴里找到了他的遗物手机,里面有他和霍小蓉的微信聊天记录,霍长歌放弃学业打工供养父亲看病,妹妹上学的事例被制作成了新闻,非常的正能量,他们一家人也受到了很多社会爱心人士的关注和帮助。  时间会慢慢治愈霍长歌的家人,也会慢慢地疗愈霍长歌,姜涛和李倩对他非常好,姜沫也慢慢发现了霍长歌是一个很好的人,和他慢慢熟悉了起来。  他知道了这个世界上还有很多的同伴,只不过他们并不在武国,而是在遥远的乌托邦生活着。  “小子,我看你天赋异禀,跟着姜涛这个蠢货学拳也太可惜了,要不要跟我学剑?”

乌托邦的朋友们给霍长歌带来了新人礼包,送礼包的人是姜涛的死党余欢,人称剑断星河。  余欢给霍长歌表演了一手御剑飞仙,他踏在剑上直冲云霄,在空中倒翻了一个跟头,握住了自己的剑,接着一剑斩碎了天光,给霍长歌带来的极大的震撼。  霍长歌最终还是禁不住诱惑,同意了跟余欢学剑,但他却不愿意转拜余欢为师,哪怕余欢是超凡至尊。  他已经有师父了。  ...  霍长歌发现自己非常适合学剑,或者说他的金手指非常适合学剑,天下武功唯快不破,他便是最快的人。  北宁学院里的人都很讶异,姜涛正式成立了浩气宗,并且宣布收下了第一个弟子,一个名不见经传的霍长歌。  而霍长歌用实际行动让学院里的人明白了,为什么他会是姜涛收下的第一个弟子,他先是突破到了灵动境,然后跟余欢练习剑术半年,剑术小成之后,他便开始了自己的横扫之旅。  他仅用了三天的时间便扫平了武修学院里的同阶修士,扫完武修扫灵修,同阶未尝一败。  紧接着他便把目光投向了更高一阶的如意境,学院里的如意境大多都是老师,霍长歌与他们切磋十几场,各有胜负。  这惊人的战绩震撼了所有人,霍长歌拜入姜涛门下不过半年多的时间,便从一个藉藉无名的普通学生,摇身一变成为了横扫学院的顶级天才。  天武历277年,武国突然跟乌托邦开战了,姜叔和李姨都说要去帮忙,霍长歌行李都收拾好了准备一起逃,姜沫却突然高烧不退,情况岌岌可危。  霍长歌心里觉得该去,但真的去不了了,倒也松了一口气,他现在连如意境都不是,虽然有挂,去战场上心里也难免发虚。  姜沫整整发了一个月的高烧,霍长歌和姜涛李倩都急的焦头烂额,直到姜沫的情况渐渐好转起来,霍长歌才放下悬着的心,一夜之间进入了如意境。  姜涛下定了决心,在北宁城买了一套院子,从北宁学院里搬了出来,姜涛李倩和姜沫都很喜欢,霍长歌也很喜欢这个新家。  他进入如意境之后,再一次横扫了北宁学院,他的剑法比刚来的时候犀利何止数倍,加上时不时开启时间零变速,同阶的对手能支撑几个回合,完全看他的心情。  姜涛让他在学院里毕了业,顺便把他特聘成了学院的剑术导师,浩气宗多了霍长歌这么一个领工资的人,当然了,偶尔还是会苦哈哈地去接一些任务。  霍长歌有些习惯了在武国的生活,以他制霸学院的实力和英俊潇洒的面庞,学院里自然少不了向他示好的女生,这种直白的示好让他感到有些羞涩,而他自己也喜欢上了一个学院里的女生,一个像丁香花一般的姑娘。  他和女孩在校园里漫步,一起飞上天空在云海里遨游,姑娘比他勇敢多了,主动拉了他的手,他紧张的差点从天上掉了下来,惹得女孩捂嘴轻笑。  姜沫越长大越漂亮,也变得越来越调皮了,她不愿意再叫霍长歌哥哥,也不再喊他师兄,整天老霍老霍,没大没小的。  不过霍长歌也无所谓,在他心里姜沫和霍小蓉都是他看着长大的妹妹,他已经没有机会再继续保护霍小蓉,所以他现在一定会照顾好姜沫。  天武历279年,余欢再一次来到了北宁城,一见面就揍了姜涛一顿,姜涛本来实力就弱,心里又有愧,被揍得鼻青脸肿。  余欢带来的第一个消息是,乌托邦已经在战火之后重建了,武国没有办法毁灭乌托邦,乌托邦只会变得更加有凝聚力,并且更加强大。  但代价是许多老朋友的故去,乌托邦以超凡数量硬顶武国的大军,面对庞大的军阵施展了各种各样的手段,双方都付出了血的代价,姜涛听着余欢口中念出的一个个名字,泣不成声。  余欢带来的第二个消息是手机和微信,虽然姜涛他们没有去乌托邦帮忙,但乌托邦也没有把他们排除在组织之外,有了手机和微信之后,在这个世界上的穿越者们便有了可以远程交流的工具。  霍长歌很震惊,这个世界的同胞们也太给力了吧,居然能把手机给弄出来,还有微信,简直和蓝星上的微信一模一样。  然而余欢还带来了第三个消息,关于天选之殇的消息。  ...  霍长歌一直都在关注乌托邦的消息。  当他得知第一次有孩子没有被穿越的时候很是振奋,紧接着又是连续的失败。  光是天选之殇就已经让人压力十足,而压力更大的还有来自镇北关外的景国。  霍长歌有时候甚至会忍不住想,那个景从云会不会也是穿越者,他怎么会这么厉害,登基才几年,就把景国管理得井井有条。  同样是279年,景国主动掀起了景武之战,这是他们自阳关条约之后第一次重新向武国发出呲牙的咆哮声,而武国这一次却没有给北方足够的支援。  景国夏无疆六军初成,从乌托邦请来了赵无涯,又从乌托邦那里得到了不少能力奇特的符箓,打得镇北军苦不堪言。  如果不是姜涛和李倩在关键时刻力挽狂澜,拼着重伤强杀了一位景国超凡,吓住了景军,恐怕武军已经要展露败势了。  自这一战之后,景国单方面撕毁了阳关条约,不再向武国纳贡。  纳贡不纳贡,霍长歌还是有感觉的,少了景国的贡金,霍长歌的工资都下降了不少,他从手机上了解到了乌托邦同胞们的收入,馋的直流口水。  但他当初不会因为学剑就转拜余欢为师,现在就更加不会因为高收入就想着去乌托邦,浩气宗就是他在这个世界的家,老姜他们一家人在哪里,他就在哪里。  霍长歌也不知道自己能做什么,他没有很充足的元石,只能保持着苦修,他会用心地教学院里的学生,希望他们能在战场上更多的活下来。  他跟女孩的感情慢慢的像是冷却了下来,武国境内对天选之人的敌意随着西境一战越来越深,他也不知道如果有一天女孩知道了他是穿越者,会怎么看待两人之间的感情。  更何况还有天选之殇这档子事。  看着姜沫一天天长大,霍长歌的心里也直发愁,天选之殇在全世界都是一个无解的难题,乌托邦成功的几个例子与其说是乌托邦成功,反倒更像是运气。  不到4%的成功率,那跟必死有什么区别?  ...  天武历282年8月9日的夜里,霍长歌突然被姜涛喊醒。  “我跟你李姨明天可能要去一趟镇北关,你在家照顾一下沫沫。”

姜涛一脸严肃地说道。  “发生什么事了?”

霍长歌不解道。  “还不清楚,赵无涯突然给我狂发消息,问我为什么偷袭他,要我给他一个解释。”

姜涛也是一头雾水。“我问了几句,他说他遭到了袭击,来源大概在我们北宁城的西面一百多里。”

“西面一百多里?那不是山区吗?”

“嗯,是一片山区。所以如果赵无涯没有感应错的话,我怀疑那一带可能有一个新的穿越者,只是不知道他到底怎么惹到的老赵。”

“那我明天下了课去那边看看吧,如果真有穿越者,帮一把也是好的。”

“对,我找你也是这个意思,先把人接过来,不过这么能惹麻烦的人,最好还是送到乌托邦去。”

姜涛皱眉说道,他在军伍里待久了,便不太喜欢容易超出控制的事情和人。  “行,那就交给我吧。”

霍长歌打了个呵欠,重新躺了回去。  霍长歌也没想到赵无涯有这么生气,他从手机上就能看到,景国有军队在向镇北关集结,试图叩关。  姜涛和李倩白天就离开了学院,不过姜涛看到消息景军叩关的消息之后便给霍长歌发了信息,让他早点去找那个穿越者。  景军叩关十有八九是假动作,这种仓促的袭击不可能得手,赵无涯肯定留了后手,派去找那个穿越者的麻烦了。  霍长歌上完了自己的课,又接了姜沫回家,姜沫知道父母都去了镇北关之后,说什么也不让霍长歌走。  他只能跟姜沫百般发誓,自己今天晚上一定会回家,姜沫才同意放他出去,然后自己就坐在了院子里,等着霍长歌回来。  离开了北宁城才知道外面下了这么大的雨,霍长歌骚包地用元气逼开了雨幕,然后向着西面疾驰而去,他只知道西方一百里这么不精准的方位,至于能不能找到,心里也没有底。  霍长歌飞着飞着,突然看到了不远处有人在奔跑打斗,霍长歌不假思索的飞了过去,看看是什么情况。  之间一个黑衣人从远处射出一支劲弩,一个男孩背对着弩箭打了个滚,虽然狼狈,但还是躲过了弩箭。  咦,有点意思。  “虎子,走!”

男孩吼了一声,手里握着一把猎刀,面对着一个实力远强于他的黑衣人,摆开了架势。  哦呦,我要找的人不会就是你吧?  男孩那个叫虎子的同伴头也不回地跑掉了,只留下男孩握着刀,看起来怕得要死,却是在骂骂咧咧地问候黑衣人的父母和族谱。  霍长歌脸上露出了笑容,这熟悉的国骂,原来真是你啊!  黑衣人朝着男孩的胸口射出一支弩箭,霍长歌打了个响指,时间零,开。  打响指当然是个耍帅的多余动作,霍长歌在缓慢的时间流速中飞身到了男孩的身边,在弩箭即将射入男孩胸口时,稳稳地握住了它。  怎么样,帅不帅,被我震慑到了吧哈哈哈!  “让同伴先走,心性倒是善良,躲过从背后袭击的弩箭,危机嗅觉和反应也还不错,不过最后自己把刀扔了,你是白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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