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位的。对于一个优秀的狙击手而言,不管对方怎么跑,都跑不掉的。但是陈逍遥的感知能力和反应能力实在太恐怖了,敌人又开了两枪。一枪打在了他的背包上,还有一枪打在了他腰间的黑色匕首上。背包被打出一个弹孔,压缩干粮都被打爆,索性没有命中他的身体。而狙击枪的子弹打在军用匕首上,如果是普通匕首,肯定要被打断。就在子弹要命中陈逍遥腰间的时候,那把军用匕首正好横了过来,挡住了致命一击。就算是陈逍遥都没有预料到。“咦?逍遥王啊逍遥王,跑的还挺快?”
一个身披吉利服的高大军人追了上来,抹着浓重油彩的脸庞上,一对森林的眼眸闪过一丝诧异,旋即兴奋起来。诧异之色变成了戏谑,放佛看到老鼠的猫一般,如刀锋一般紧闭的嘴唇勾起了一道嘲弄的弧度。闪身追了上去,就像黑夜无法造成视线困难一般,速度快的不可思议,转眼就不见了踪迹,就像根本没有出现过一般。隐隐中,陈逍遥凭着猎人的直觉肯定对手就在后面不远处,随时都有可能发出致命的一击,这种级别的高手肯定携带了夜视仪。若不然,刚才那一枪也不会那么准。那一枪是瞄准他的胸部和心脏开火的,并没有瞄准头部。作为一个优秀的狙击手,在瞄准敌人的时候,胸部和头部都一样。都是一枪致命。而自己什么都没有,全凭直接和对丛林的熟悉奔跑,看不太清楚的情况下奔跑,消耗的体力肯定比对方要打,这样下去肯定不行,必须想办法。继续奔跑着,前面出现一个斜坡,陈逍遥感觉后颈一阵刺疼,不由大骇,本能的扑倒在地,又一颗子弹射中前面的大树,打出一个弹洞来。陈逍遥见对手已经追上来了,忽然灵机一动,将背包往一边扔了过去,自己从另外一边狂奔而去,这种方式肯定迷惑不了对方太久,但能争取一刻也好,陈逍遥感觉这么跑下去自己非崩溃不可。黑夜中被人追杀的感觉很不好,不知道什么时候中弹,不知道敌人隐蔽在什么地方,这种被动挨打的感觉让陈逍遥头皮令人发麻,几欲崩溃,不由想起了小时候被两匹野狼追击的事来,脑海中灵光一现,既然手上没狙击枪,不能用狙击手段反击,那就用捕猎的手段反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