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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章 钻石湾屠杀(二)(1 / 1)

第二天早晨五点三刻。

冬季总是弥漫在孟加拉的薄雾还未完全散去,大顺军左翼纵队的侦骑已经和那些穆思林轻骑短暂地交火了。

大顺的侦骑一般都是七人一个小队,他们的制式装备,是一支海军款的短管燧发枪、一支燧发短枪,一支长矛、以及一支骑兵刀。

这些侦骑一般都是良家子组成,因为这需要一定的自小培养的马术。

和那些正规的农民出身、拉上战马训练两三年的正规列阵骑兵不同,侦骑需要很好的马术。

当侦骑的最大好处,是可以抢到很多战利品。

一般来说,对面的侦骑身上的东西不少。尤其是穆思林骑兵。

比如此时大顺的这支侦骑小队发现的对面的孟加拉轻骑。

一支塔瓦弯刀,可以卖一笔钱;一件可能破损的羊毛和绸布编织的紧身“奇希利卡多”布甲,也能卖一笔钱;身上的金银首饰、会镶嵌一些银装饰的蒙古款式的脚尖勾起可以勾住马镫的靴子……或者身上抢到的女人纱巾,等等,都可以卖钱。

这支侦骑小队在南洋服役许久,对于这些穆斯林小地主或者小贵族身上的装饰,非常了解。所以他们比较乐于砍人,运气好有时候再拽个耳环、摸个戒指什么的,只要没死,吃喝嫖赌一年的钱就出来了。

侦骑小队的队长看着对面淡淡薄雾里冒头的六個骑兵,将嘴里嚼着的烟吐出来,露出来了亮闪闪的两颗金牙。那是他在南洋的战利品,从死人嘴里拔下来的。

检查了一下身上的火枪,一起打过几仗的伙伴也不需要什么口头的命令,摇晃了一下脑袋吹了声口哨,便默契地心有灵犀。

他的鞋跟敲了一下马镫,小队开始朝着对面慢跑过去。

对面的孟加拉轻骑也发现了他们,并没有跑,而是也朝他们对冲了过来。

两边还有两百余步的时候,他猛然提快了马速,吆喝一声,肩膀一抖,将挂在背后的海军款短管枪向后折了一下,活动了一下肩膀,将长矛夹在了腋下,但是夹的并不紧,也没有按照那些在他看来那些奇葩的操典规定的手肘要低于长矛卡在腰部、前臂要倾斜成什么样的标准动作。

对面的孟加拉骑兵手里也是夹着长矛。

此时侦骑小队队长的眼中,已经没有了别人,只有对面的这个孟加拉骑兵。

马匹开始加速,在两人相距约莫五六十步的时候,原本夹在腋下的长矛,被他举了起来。

左手松开了缰绳,只要双腿控制马匹,变成了标准的双手持枪姿势。

对面的孟加拉骑兵显然有些慌张,但他终究没有做出双手持枪的姿势,而是硬着头皮,将长矛斜着指向了大顺这个侦骑小队长的面部。

双马交错的瞬间,小队长举矛一拨,随后手臂一收一刺,在瞬间刺中了对面的脸。

身体下意识地向侧面以倾,避开了对面被他隔开后偏离了方向的长矛。

已经在身后的敌人落马,他收起了长矛,控着缰绳,准备绕圈子重新冲击,听到了不远处传来的枪声。

他也顺势把长矛丢在地上,从侧面的捆扎袋那拔出了手枪。

在拔出手枪的时候,他的心情挺不是滋味的。倒不是说因为杀人,他嘴上的金牙都是从死人嘴里拔的,杀人这种事对他而言已经毫无内心波澜了。

只是握着手里的短枪,感叹着自己这批人的时代过去了。

他们或许是大顺最后一批职业武士,或者叫良家子小地主职业兵了。

除却那种重甲单手持枪冲阵的,实际上此时大部分的骑兵单手持枪的原因,很简单:因为马术不合格,马上武艺这种东西,已经没几个人练了。

他生在那种典型的“列侯”良家子家庭,大顺的列侯不是爵,类似于老战士、老五营。自小骑马,骑了十多年,可以随意地双手持枪、松开缰绳、只靠双腿和腰腹控制马匹。

然而,并没有什么卵用。

大顺组建的一些骑兵营,没几个能双手持矛的,甚至很多可能都是流民或者农民里招募的。

指望他们用双手持枪,那几乎是不可能的。

就像是最简单的回马枪斜下刺这个动作,他玩起来,靠着双手持枪,简直不要太简单。

而朝廷训练的那一批正规的枪骑兵,压根不存在双手回马刺的能力。

他们倒是也能回马刺,按照操典训练,要分为右侧刺、左侧刺,每种刺法都有标准的分解动作。

第一步,标准腋下夹枪姿势。

第二步,脚踩住马镫,大腿用力,身子略微战起。

第三步,枪尖向下,身体继续站起。

第四步,利用站起来的高度,将长矛的枪尖由下绕圈,手腕翻转。

第五步,矛身依旧在腋下,脖子右拧,持矛手腕与左耳平齐。

第六步,扎。

第七步,收枪,待收枪完毕后,双腿卸力重新坐在马镫上,继续保持腋下持枪姿势……

左侧刺,也是差不多七八个分解动作。

那些可能之前压根没骑过马的骑兵,不需要双手松缰的能力,按照这种分解步骤一天一天地训练,一样也能达成回马刺的效果。

问题的关键在于便宜,培养一个这样的骑兵,需要一匹战马、三年军饷伙食,就可以完成编队作战,而且效果非常好。

他们未必适合这种小队对抗的侦查、袭扰、偷袭、放火等行动。

但排队冲锋的时候,1000个碍于马术只能单手持矛的骑兵,和1000像是他这样的自小训练的武士地主,其战斗力基本持平。

这不是他一个人的问题,或者说这不是大顺这边的特有问题,而是一种在全世界范围内普遍的武士阶层落寞的问题。

包括这些孟加拉骑兵,曾经莫卧儿时代的精锐专职马上武士,已经退出了历史舞台。现在的大部分骑兵,都是些莫卧儿巅峰时候的三流骑兵,地方贵族的下属骑兵的水平。

他爹当年也参与了西北的战争,那时候准噶尔人等蒙古人的马上武艺,也已经不行了。一大堆用火枪的,很多都是骑马机动下地作战的火枪手;还剩下的那些,也是回归了前朝中后期蒙古人的水准,忘记了长矛的马上武艺,只会用马刀和短弓了,一些使矛的也都用短小的类似钩镰枪之类的东西了。

甚至于……大顺在开国之后,连前朝那种专门遴选弓马娴熟之辈的武举都取消了。

只不过他爹是个老古板,家里祖上是靠马上武艺搏的出身,于是一辈辈传下来。到了他这一辈,依旧接受了严格的马上武艺的教育。

然后,他就不得不想到自己的儿子——压根不学了。不是不学骑马,而是压根不去下苦功去学那些精湛的解放缰绳的马上武艺了,转而反问他:爹,你武艺这么好,怎么只有军衔军勋而无实职呢?连个营长都当不了,我学这些何用?若倒退数百年,或可为校尉、散骑、部曲,甚至搏个将军,现在却不过是个只有勋而无实职的大兵……

时代潮流,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

这是个工匠、手工业者等传统中产,逐渐被工人和机器毁灭和取代的时代。也是他们这样的杀人“工匠”们逐渐被廉价的、批量的、不会双手松缰的、批量冲锋的农民训练的骑兵所取代的时代。

刚才的冲锋,他只是感慨于,连这些穆斯林武士的武艺,也都降成了这样。连刀盾、双持、或者双手矛都不会的骑兵,也能来当精锐侦骑了……

不能说叫兔死狐悲,只能说,这是一种很悲哀的时代感叹。

他想,或许,我们这辈人,是天朝最后一批还会玩骑射连珠、左右开弓、双手持矛等马上花活的人了……这世道啊,真的是变得太快。

心里这样感慨着,手上去熟练地把只需要一只手持握的手枪,压在了自己拉缰绳的左腕上,快速绕到一个准备逃跑的孟加拉骑兵的侧面打了一枪,用铅弹而不是骑射飞羽把他射下马。

然后很娴熟地把手枪插了回去,抽出马刀,弯着身子在那个落马的孟加拉骑兵的脑袋上来了一下。

六个孟加拉骑兵都被砍死或者射死了,他们也没留活口,这不是战略侦查,不用留活口。

点了小队里两个没负伤的人的名字,叫他们越过前面那片树林继续看看,战利品会按照规矩给他们留一份的。

然后自己跳下马,和手下们一起翻捡这些孟加拉骑兵的随身物品,寻找耳环、银子、宝石或者纱巾之类的东西。

搜刮完战利品,把对面的马也收拢了后,这几个人便点了支烟,准备去前面接应一下。

然而才跑了两步,就听到远处的树林那边,传出来几声枪响。随后之前去前面的两个骑兵从树林中出现,一边纵马一边将手里的旗帜快速摇晃着。

“骑兵!他们的骑兵主力!”

小队的队正看出了旗帜的意思,却没有立刻跑,而是带着人集结之后,亲自去看了看,这才开溜。

…………

六点一刻。

大顺军的左翼开始为展开作战做准备,不过他们并不着急。

那些府兵线列兵,只是调整了一下纵队的位置,确保可以方便地组成错落的方阵。

而那些用膛线枪的散兵,和骑炮以及跟随的6斤榴弹炮,还有那个爪哇军镇的职业募兵们,则依靠他们平日的高强度训练和南洋一些小国的实战,进行了一场在二十年前的欧洲战场看来不可思议的机动。

膛线散兵散开半圆形的圆弧阵,在炮兵的前面,完全不需要列阵整队,松散无比地以圆弧阵掩护后面的炮兵。用一种远胜列阵线列兵的速度,将18门骑炮和6斤榴弹炮,部署在了可视范围内孟加拉人可能发动进攻的侧面方向。

后面是以纵队行进的南洋军镇的募兵。

孟加拉的骑兵已经开始动了。

膛线散兵得到的命令,是四百步的时候自由射击。

被散兵掩护的炮兵得到了命令,是近距离发射霰弹。

军镇的步兵连队,则是组成横队,持续射击,把这些孟加拉骑兵逼得转弯,往侧面的缝隙里绕。

那后面,是按部就班部署了营连位置的抽丁的线列兵,和炮兵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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