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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四二章 摸石头过河(1 / 1)

李淦不反对变法。

也不反对有人打破这种“破而不立”的局面,搞出一套新的东西,完全契合如今大顺的经济基础,彻底取代朱子学,把官方的意识形态立起来。

甚至,很支持。

但是,这个人,绝不能是刘钰。

李淦可以支持刘钰搞实学、搞科学院、搞海军、搞军改。

但是,允许了前者,就不可能再允许刘钰把这一套整合、发散成体系。

王安石是第一人,可能也是最后一个,既入中枢宰执,又能搞出一套体系的强者。

等到王阳明,那就封个伯,别入中枢,回家搞心学去吧。

后续,可以允许心学强势,朝中多有心学之徒,但前提是王阳明已经死了、或者已经不可能入中枢了。

放在此时的大顺,虽不完全一样,却也相差无几。

就像是大顺也不是没有大儒,也有自成体系的南北派系,也有古儒一派,但派系领袖名声虽高,进中枢绝无可能。

刘钰的儒学水平什么样,皇帝心知肚明。但是,他不会,别人未必不会……武德宫考试刘钰怎么拿的魁首,皇帝心里还是有数的。

引起这件事的巴达维亚事件,就是这种事的一种体现。

如果这件事发生在大顺治下,怎么对待?这本身就是一个官方学术的问题。

如果是朱子学,作为官方学问,这件事会怎么定性?

如果荆公新学,作为官方学问,这件事会这么定性?

如果汉儒公羊,作为官方学问,这件事会怎么定性?

这是完全不一样的。

大顺不是靠《大顺律》治国的,也不可能靠《大顺律》治国。

日后工商业发展起来,要担心的不是官商勾结的问题,官商勾结对皇帝而言,那都小事。终究还是来个青天大老爷、皇帝圣明派个“八府巡按”来查案就能解决的事。

但工商业发展起来,官方怎么看待一些新兴事物?这才是皇帝要慎重对待的问题。

事情还是一样的事情。

但事情是好?是坏?是支持?是反对?是盛赞?是怒斥?这是官方学问的意义之所在。

同样的寡妇改嫁,在先秦、在汉、在唐、在宋、在明、在顺、后世,完全是不一样的评价。譬如李清照,都成为了“不贞砀妇”。

又譬如崇祯,对唐太宗的种种不道德行为嗤之以鼻,认为拿唐太宗和自己比是侮辱了自己。但若在后世,对崇祯最多也就是“同情”,可哪怕再同情、再感同身受、再哀其生不逢时,也没人问一句:当皇帝,是崇祯强,还是李二强?

同样的,如果工商业发展起来了,一些前所未有的事,该怎么定性?以及,该怎么处置?

巴达维亚糖厂的事,荷兰那边的情况,是默许使用奴工,最终认为反抗者是首罪。

而如刑政府尚书所言,若在大顺治下,首罪是随意加税的总督、次罪是糖厂承包者,奴工排到最后,基本可以安个“打渔杀家”的定性。

再比如郁金香泡沫、南海泡沫、密西西比泡沫,欧洲那边肯定是愿赌服输,赔了别哭,爱上吊上吊、爱自杀自杀。

但在大顺这边,多半就是以“把持行市”罪,逮捕炒作者、抓捕发起者,众人闹腾起来,多半也就是将趁机大发其财者的利润分出一部分,以安抚众人之心。

这样的区别只是冰山一角,或如名臣海刚峰,如果郁金香泡沫发生在其治下,会怎么处理?或者巴达维亚糖厂用奴工之事,其又会怎么处理?

这就是所谓“道”。

《春秋》可以决狱,但如果有人要用《夏冬》决狱呢?要用《墨子》决狱呢?要用《荀子》决狱呢?要用《韩非子》决狱呢?

结果肯定是不同的,只怕第一关的“亲亲相隐”,态度就肯定会完全不同。

连日本那边的儒生,都知道打着复古的旗号,用先秦古籍托古改制,说自己是儒生却搞法、墨、刑名那一套。大顺这边怎么可能会不懂?

皇帝又怎么可能不清楚,拿着十三经,能解出一万种截然不同的道义,而且还都能打着正统儒学的旗号。

莫说一套十三经,就是简单的一句“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要是解不出三种以上截然相反的解释,都算大顺没有人才了。

开发虾夷、将来下南洋治理南洋,以及将来可能兴盛的工商业,肯定不能用现在这一套东西去管辖。

但是,这一套东西,皇帝也只允许现在特事特办,积累经验,以观后效,

而绝对不会允许出现一种新的如同荆公新学、心学之类的学问,将这一切解释为“合乎天理”。

哪怕将来证明这一套确实行,而且不会影响到皇权、不会威胁到统治,那也只能是后来人提出来,绝不可能让此时的刘钰提出来。

提,可以。

离开中枢,削去爵位,不参与朝政,和前朝的李贽、本朝的颜元、李塨等人一样,回家去玩去吧,爱说什么说什么。

刘钰被田贞仪耳提面命已久,回的也算干脆,直接拿出王安石的例子。看似是说,你看王安石变法,但王安石也是靠旧学问的科举考上来的,旧学问差点中状元的人,不一样可以办成新事吗?

实际上,则像是跟皇帝表态:等南洋的事一完,我就了心事了。李卫公平突厥之后,蹲在家里关上门,外面的事啥也不管。到时候我也一样。

反正外面的事谁都能办,新事物旧学问也一样能解决,少我一个不缺、多我一个不多。你拴条狗在那,估计也能办好,无非就跟小牛学拉犁一样,学呗。

这回答让皇帝很是满意。皇帝已经允了刘钰下西洋之事,也几乎默认了等他从西洋回来由他为帅攻下南洋。

之后不是不用了,而是新兴事物不会用他了。

不管是工商业、开发虾夷、总督南洋等等事,都会选他影响力之外的人,以确定缺了刘钰这一系的人,这些新东西一样可以运转。

若是刘钰非要退,那就让他去主管科学院,封个公爵,荣恩无限,颐养天年就是。

若其还想为社稷出力,倒是可以让他去督导治水、漕运改革、亩税清查等“旧”事。

刚才的问题,若是刘钰脱口而出诸如“科举出身的,能管明白个鸡儿的工商业、工场手工业、股份制公司、南洋殖民地”之类的话,那就完全不同了。

虽然……这可能是实话。

但在朝廷里,十余年前不满二十岁的刘钰说实话,那是“初生牛犊不怕虎、胆气壮勇当为朕之冠军侯”;现在说,那就是作死了。

朝廷,本来就是一个逼人说假话的地方。

说完假话之后,刘钰也舒服,皇帝也开心,顺势道:“鲸侯这话,说的当真没错。汉之前,何来西域?谁知道该这么当西域都护?后续不也是当的好好的吗?”

“凡事有利有弊。欲提振兴盛工商者,多言其利;欲重农为本者,多言其弊。”

“所谓,兼听则明、偏信则暗。朕高居在上,下面的事,终究要靠听信。”

“如今,言利、言弊;甚至,只言利、只言弊,都是好事。毕竟这些新事物,谁也不曾见过,哪怕鲸侯虽懂,却也只是推断猜测,且心本有所属,自然只能看到利。”

“朕便这样想,选派一大臣督查松江、直隶、文登各地的工商业之事。大事小情,三五年内,汇总上报,以为后世之师、后世之依。只管工商业之事,不管其余民政军务。”

“若如苏州府齐行叫歇之事,前所未有,但处置一次之后,后续便有可依照者。”

“长洲县齐行叫歇,一县之事,直入天阙。但立碑之后,一县令即可处置。”

“今日特事特办,明日为法为律,则不过一县一州之事尔,一县丞可判、一胥吏可决。”

“至于利弊,朕亦非不明是非之人,是利是弊,朕自观之数载。”

刘钰心道你的利弊未必是我的利弊,李家的利弊也未必是华夏的利弊。

但你现在也看不出什么来,真正危险的东西你暂时还看不到呢。

既是如此,你爱怎么折腾怎么折腾。不反对,本身就是一种支持。

“臣以为,陛下所言正当其理。臣站在这,谁都知道臣支持海军、支持工商。于是臣的双眼只能看到利,却未必看到弊。”

“陛下亲见,圣明决断,自比臣这等蒙了眼只能看到一半的人,看的更清楚。”

“既是特事特办,终究是要办。办,才能知道好还是不好、利还是弊。臣也希望数年之后,看清到底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

皇帝微笑点头,心想你终究还是担心这件事又变成“天理”的空对空鬼扯。终究不说利还是弊,而是说“利大于弊”、亦或“弊大于利”。

谈利弊,本身就是一种进步。

因为谈利弊的前提,是承认功、利。

若以纯德教治国,德教没有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也没有大错、小错。

只有对、或者错。

为了让刘钰安心,皇帝笑道:“利者,民多得益若玻璃窗、国库充盈、流民有事可做。只要朝廷尚可管控,此即为利大于弊。银两多寡,非朕贪心,实赈灾救济、护国保民,无银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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