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光是思绪凝固,尉迟兰廷周身的血液,仿佛也瞬间冷了几分。
一刹过后,尉迟兰廷就若无其事地走上前去,柔声道:“桑桑,天气冷,先把衣服穿好,再与我开玩笑也不迟。”
看见了她头发的异状,自然不可能真的相信什么都没发生。
可人总是如此。因为不愿接受,所以下意识地,自欺欺人。
因为意识到了,背后的结果或许是自己承受不起的,才会这样粉饰太平。
没想到桑洱见他靠近,仿佛很害怕,竟是往后瑟缩了一下。
尉迟兰廷的手碰了个空。
浑身的骨节都仿佛不祥地冷了下去,又一寸寸地发着疼。
不能就这样放着她穿着单衣,尉迟兰廷一边膝盖压上席子,一边拿起衣服给她穿上。
可她的陌生、抗拒,却是那么地真实,不似作伪。尉迟兰廷手微微抖着,给她披好了衣裳,仿佛看不见她的异样,道:“桑桑,你在这里等我,我去去便回。”
但略显急促的步伐,终究暴露了内心所想。面对这双抗拒又陌生的眼眸,仿佛被刺得无法再久留片刻,他转身匆匆离去。
农历新年后,积雪消融,天气趋于暖化。但阳光的温度却仿佛照不暖他的身体。尉迟兰廷的面容是惨白的,定定在日光下站了片刻,才发现,方彦送来的那封信已经被他揉成了纸团。
在此时此刻,这封信仿佛代表了某种意义上的宣判。
尉迟兰廷展开了信,明烈的阳光照得字有点模糊和刺眼。
方彦在暴雪前就收到了他还安好的消息。只不过一直没办法让信件抵达他手。
那么长时间的分别,足以让方彦查清楚锁魂钉和锁魂匙的事儿。虽然这花费了他不少功夫。但终究是把信息都补全了。
最初,尉迟兰廷曾想过锁魂匙的症状或许是轻微和缓慢的。后来因桑洱吐血而破灭。近来她又好转了些,重新攒了点希望。如今方知,那不过是个开端。
吞下锁魂匙后,宿体会开始流鼻血、吐血、身体间断疼痛。
这是早期的症状。
小傻子居然一次也没吭过声说自己疼。
笨了一辈子,只在这种事情上精。
若是对早期症状一直置之不理,熬到了吐出乌血的时候,就无药可救了。
第三次喂血,她将一夜白发,开始忘记身边的人和事,从断断续续地记得一些,到失忆的时间越来越长,最终彻底遗忘。对她好的和不好的都会忘记,仿佛在一开始就没相识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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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彦说,桑洱的失忆,是一阵阵的。可“一阵阵”即使只是一两天,压在人身上,也仿佛漫长得像一辈子。
尉迟兰廷想不明白。她以前明明那么喜欢他,满心满眼都装着他。
忘记他后,却那么地抗拒他。
一天了,桑洱都不肯出来。
尉迟兰廷想让她吃饭,她都缩在房里不肯出来。
好话说尽,诱哄,语气强硬,再到低声下气地哀求,甚至想强行抱她出来了,都无法。伸出去的手,还是会败在她瑟缩的动作里。
那动作的力气不大,却足以将尉迟兰廷的强硬和自信击碎。
没有别的办法,尉迟兰廷只好去找了邻居那个和善又泼辣的大婶。相处了那么久,邻里的大婶隐约知道兰夫人的脑子和常人有些不同,像个稚子一样。
尉迟兰廷只隐晦说了桑洱不愿意吃饭。邻里大婶是第一次看见尉迟兰廷那么灰败的神色,二话不说就答应了帮忙劝劝。
大婶成功了。
尉迟兰廷站在院子里,眼神黑幽幽的,看着邻居大婶牵着怯生生的她,带出了房间,指着桌子上热了一遍又一遍的菜式,哄她坐下吃。
桑洱似乎也不认识大婶,可她不排斥大婶。坐了下来,拎起筷子,忽然瞥见屋外有人呆呆看着自己,又有点害怕地缩起了肩。
尉迟兰廷匆匆转过了身,没有再留在这里碍她的眼。
总归要让她吃一顿饱饭。
心却空得可怕,泛着茫然而陌生的痛。
明明抱紧了,却好像什么都握不住。得到了,又在朝夕间失去。
天黑后,下了一场很小的雪。那座温暖的小宅子如今却成了逃避的地方。
尉迟兰廷一直站在外面,身上冷透了,才慢慢地、忐忑地回到了家中。迎面就有一个身影扑出来,抱住了他,担心地嚷嚷:“兰廷,你去哪里了呀!我今天刚睡醒就见不到你了!”
尉迟兰廷呆呆站住,如坠梦中。
回过神来时,他已经紧紧地抱住了怀中之人,臂膀颤抖,许久才在她迷茫的挣扎和“兰廷你怎么啦”的疑问里,将她放了下地。
……
桑洱自然没有真的忘记。
也不是故意一时记得一时不记得,来玩坏尉迟兰廷的。
这都是在原文一笔提过的内容。原主记得他的时候,便如以前一样爱亲近他。不记得他,或者只隐约地记得他欺负自己的画面的时候,便当做陌生人一样排斥、抗拒。
为了切合原文,桑洱不得不在遗忘、记得的状态之间,不断地切换。毫无疑问,随着时间推移,前者会渐渐挤掉后者的空间。
装傻和装失忆是两回事。越是熟悉,就越难装作不记得。
抗拒和远离,似乎更能保证这场戏顺利演到终幕。
失忆是间断的,对尉迟兰廷而言,折磨也是间断的,因为不知道刀子什么时候会落下,割得他浑身鲜血淋漓。又不敢离得太远,怕错过她记得他的时候。
但即使内里已经千疮百孔,焦躁痛苦,在面对桑洱的时候,他也总是控制得很好,即使她排斥自己。因为他知道,若自己不控制好,或许连站得离她那么近的机会也没有。
当离了房间,他是什么表情,是否有彻夜难眠,这些就没人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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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洱以极快的速度衰亡下去,短短数日,头发已经全白。
有时她会记得尉迟兰廷。但更多时候是遗忘。她甚至忘记了怎么生活,比小孩还不如。
因为这段时间她胃口不太好,尉迟兰廷今晚特意煮了粥。去厨房端鱼汤时,他弯腰用抹布捧上了锅的两侧,忽然听见了屋子里发出巨响。
尉迟兰廷的神经仿佛被某种惧怕的情绪勒了一下,不顾一切地冲了回去。见到桌子上的碗打翻了。勺子仿佛没拿稳,碎在了地上。
而本来坐在这里的人,已经不见了。
尉迟兰廷脸色苍白,第一反应是看外面的雪地。没有脚印,柴门也是锁着的。他就开始在屋子里找。这里很小,很快,他就找到了桑洱。
她躲进了床底,最阴暗逼仄的一块地方,睁大眼睛看着他。
“……”尉迟兰廷跪在地上,朝她伸出了手,勉力维持着柔和,声音很轻:“桑桑,怎么躲在那里,你出来,让我看看你有没有烫到。”
粥撒了一地,更多的撒到了她的衣服上。
桑洱双手扯紧衣服,小声却坚定地说:“脏了。”
尉迟兰廷僵住了。
这个字眼,不知是巧合还是别的,又一次出现,仿佛一根尖刺,狠狠地扎着那个肆意欺负她、口不择言的自己的心。
尉迟兰廷凝固了许久,才哑声道:“不脏的,你出来,乖,我马上给你洗干净。”
哄了许久,她还是不愿出来。
尉迟兰廷就陪她一起待在这里,待到半夜,桑洱困了,昏昏欲睡时,感觉到自己被人抱了出来,放到了躺椅上。
一双手沉默地给她更换了衣服,擦了脸。
在原文里,原主就是因为弄翻了粥碗而躲到了床底。只是,原文里哄她出来的人,不是尉迟兰廷,而是普通的仆人。现在没了仆人,尉迟兰廷就得自己上了。
在那么低矮的地方被迫躲了一晚上,桑洱困了,感觉到脸上有布巾擦过,她迷迷瞪瞪地睁开了眼,看见了前方的人,一时没想起来剧情在持续,喃喃道:“……兰廷?”
拿着布巾的人一顿,竟是慢慢伏在了她的膝上,将脸紧贴着她的身体。
明明身形那般高大,看起来却又矛盾地很脆弱。
仿佛一个遭到驱逐的、彷徨无助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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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桃乡的生活,并没有持续到下半年。
也就是在桑洱的头发变白的短短几日后,来了一个不速之客。
那天午时,桑洱坐在院子的树下,晒着斑驳的太阳。
忽然,她的余光瞥见到柴门外,出现了一道阴影。
桑洱好奇地看过去,看到了一张熟悉的脸。
竟然是好久不见的方彦。
看见了桑洱的模样,方彦似乎也有些惊讶,盯着她那头银白的头发。
在尉迟兰廷问他如果一个人将锁魂钉的钥匙吃下去后会怎么样时,方彦就隐约有了预感。此时见到她的异样,立刻就联想到了自己查到的那些信息。
但是听说是一回事,亲眼看见又是另一回事眼睁睁看着一个妙龄少女提早衰亡,仿佛是看着一个美好生命的衰败,远远比“听说”更有冲击力。
“你……”方彦心下一叹,试探性地开口:“你家里有人吗?”
“……”
“你可认得我是谁?”
桑洱没说话,默默后退了一点,眼神陌生而警惕,仿佛在打量一个趁家里没人来搭讪的怪叔叔。
方彦:“……”
她似乎不记得自己了,所以,方彦没有硬闯,牵着马,站在柴扉外。
透过这矮墩墩的围栏,他打量院子角落里放得整齐的簸箕、扫雪的扫帚,修剪过的植物,还有前方开着门的厅堂,显然也收拾得井井有条。
在没有和尉迟兰廷联系得上前,方彦是相信他还活着的。不过,在他想象里,尉迟兰廷应该是过得不太舒服的,毕竟几乎没带任何东西,流落在外。结果,来到现场,却处处让方彦有了一种家的温馨感觉。
一人一马停在柴扉外,不多时,方彦听见了后方有脚步声靠近,他转头,望见一身布衣的尉迟兰廷。
与数月前相比,如今的尉迟兰廷已经是青年的模样。但那身上本有的傲意和锐气,如今仿佛都被某种黯沉的阴翳遮了几分。
方彦心下微惊,但还是露出了如释重负的笑容:“可算见到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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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翌日,尉迟兰廷带着桑洱,与方彦一起离开了桃乡,来到了姑苏与蜀中附近的一座名叫敦桐的小城里暂居。
说实话,桑洱有点意外。她还以为尉迟兰廷会在桃乡待到四次渡血结束。不过一想到这座小城,就是原著里面,尉迟兰廷自主消失、韬光养晦时,他躲藏的地方,桑洱也就能理解了。或许这也是回归剧情的一部分。
敦桐城的环境比桃乡那种小地方要好得多。他们住进了一间漂亮的宅子里,尉迟兰廷还不知道使了什么法子和理由,将冬梅弄了过来,照顾桑洱。
当看见自己的小姐还活得好好的,却满头白发,还会说话了的时候,冬梅抱着桑洱哭了一场。
除此以外,府中还放了几个他亲自挑选的心腹。桑洱以前从来没有见过这些人,但想也知道,尉迟兰廷怎么可能只有方彦一个帮手。只不过他从来不在她面前摊开来说而已。
在这些人里,桑洱还看到了一个很久没见到的人。
尉迟兰廷曾经的侍女,绮语。
她已经是妇人的打扮,绾起长发。似乎是嫁给了尉迟兰廷的一个心腹。
桑洱听系统科普过,原来这位绮语就是当年照顾尉迟兰廷那个哑奴的孙女。所以怪不得他会留她在身边。后来不见人了,估计是被调去做别的事了吧。
而如今,绮语会回来,就是因为她嫁给了尉迟兰廷一个手下,又身怀有孕,为了方便照顾她,才会跟着一起回来。
见到桑洱,绮语行了一礼,似乎并不惊讶“少夫人”没死,还出现在这里。
但除了冬梅,这些人都进不了桑洱住的院子。
桑洱心想这大概就是剧情线的彻底还原了。有了冬梅照顾她,尉迟兰廷就不会再来了。毕竟原文里的他就是把冯桑留给外人照顾的,自己忙着修炼的嘛。
看来过程歪了不要紧,快到结局又给顺回去了。她可以躺平到结局了。
桑洱躺在了冬梅给自己铺的床上,幽幽地想。
……
与此同时。
这座府邸里的另一个安静的房间,响起了一个压抑的声音:“全都还没有消息?”
方彦站在屏风后,为难道:“我早说了,你这次突然那么快离开桃乡,不是合适之举。突然间还说要找……帮忙。那你也不是不知道,魔修皆行踪诡秘,你急也急不来的。万一……”
“没有万一。”尉迟兰廷坐在黑暗里,打断了他,眼底有几分冰寒的血丝,喃喃着又重复了一遍:“没有万一。”
没人知道,他这些天都经历了什么。曾寄望于找医者,却没人能对付得了锁魂匙。
不管夜里如何压抑痛苦,白天时也依然要露出温柔的面目对着她,期盼她能有片刻记得自己。
是试过不顾一切地抱紧她,似乎想借由这样的动作去填补心底的空缺。
结果,只是更加惹她害怕和抗拒。
就是这样,在她记得他时,他必须继续撑起精神来,将心底汹涌的情绪小心地藏在温柔的皮囊下,小心翼翼地回应她,去当她喜欢的兰廷。
当她忘记他时,他就必须后退,一退再退。
难道余下的日子,就只能这样站在远处,看着她死去吗?
不可以。
这个人,给了他不可替代的美好感情,是他此生遇到过最好的礼物。他不可以失去她。就连想象一下都做不到。
不能让那个人死,不惜一切代价,也要挽救她。
“恕我直言,你如今该将更多精力放在第四次渡血上。虽然很遗憾,但冯桑既已吐出乌血,就已是无药可救,将死之人……”方彦道。
某个字却仿佛触了尉迟兰廷的神经线,他的声音控制不住地陡然转厉,狠狠瞪向方彦:“不准说那个字!”
方彦被他惊得微微一退。他从来没有见过尉迟兰廷这样焦躁失态的模样,仿佛白天隐忍太过,夜里才如此反常。
“嘻嘻,真狼狈呀……”
就在这时,一阵银铃般的女子笑声在黑夜里响起,透过了书房的窗户,传入二人耳中,带了一股子调皮和诡异。
二人俱是警觉,停下了交谈。月下,一个妙曼的身影跳到了窗台上。可刚停定,窗台上就被长鞭狠狠地砸了一下。那道人影及时闪开了。
尉迟兰廷手中的长鞭银亮流动,不过轻轻一击,没有灌入灵力,其破坏力已非过去可同日而语。他冷冷道:“不要弄虚作怪,报上名来。”
“这么粗鲁做什么?明知故问。不是你们要找我的主人交易吗?”宓银一只手抓住了窗棱的上方,手腕与脚踝的银铃都在铃铃作响,掀开了黑色披风,指甲涂得猩红:“我这不就来了?”
她的模样和话语,无疑说明了她是一个魔修。
尉迟兰廷的眼中露出了喜色。
“姑奶奶我喜欢长得好看的人,所以,可以轻饶你一回。”宓银指着尉迟兰廷:“但你要让我打回去,我才愿意继续和你谈。”
“你能怎么帮我?”
宓银一笑:“我的主人可以帮你……关于你心爱的人身体里的锁魂匙。怎么样,要不要让我打回去?”
方彦脸色微变。尉迟兰廷已毫不犹豫地说:“好。”
宓银看向方彦,道:“你出去,这是我主人和他之间的交易,你不能听。”
……
翌日,桑洱睡到中午,从冬梅口中得知,尉迟兰廷出门了。离开前,早上来看过她,只是当时她没醒,他就没有叫醒她,只托付冬梅转接了口讯,说大概一个月后回来。
这段时间,尉迟兰廷几乎一直粘在桑洱的周围。
等尉迟兰廷一走,桑洱还真觉得微微有点不习惯。不过,正好也可以趁这个机会做自己要做的事。这天,桑洱带着冬梅和两个侍卫、戴上带纱的帷帽,出了府,去了一趟城里的裁缝铺。
让其他人在外面守好,桑洱和冬梅一起进去了。
冬梅原以为她家少夫人不,现在应该称为小姐了,是来做衣裳的。还有点疑惑为什么不请裁缝回府邸量身。但很快,她就发现桑洱要做的衣服不是普通人穿的。
裁缝铺的掌柜也颇为吃惊:“您说……给您做一身寿衣?”
桑洱点头。
她如今的头发已经全成了白色,在帷帽底下,漏出了一点儿。身板却依然是少女模样,清瘦,略微有点脱相。说老不像老人,说年轻却又一头白发。声音也很年轻,就姑且当她是年轻人。
年轻人自己给自己做寿衣,这么不吉利的事,掌柜干了这么多年,还是第一次见到。
桑洱没有理会他的目光,认真地挑选了一下布料。她以前没有了解过,原来寿衣的纹饰也有那么多种,和印象里的有点不同,每一种纹饰都代表一个对逝者的美好祝愿。
桑洱挑选了好一会儿,决定要福禄寿喜纹和明黄色的绸布。等掌柜回去拿量身工具时,冬梅拉过桑洱,很为难地说:“小姐,我们买别的吧?这个真的不吉利啊。”
冬梅这段时间已经发现桑洱变聪明了,她觉得主子是能听懂她的意思的。
桑洱摇头,心意已决。
上一次没给自己安排好后事,这次好不容易攒钱了,肯定要买一件合心意的寿衣。也算是给原主好好地送一程。
最后,顶着冬梅万般复杂的目光,桑洱还是爽快地付了钱这些钱都是她之前攒在那个小木匣子里的。
寿衣赶制需要时间,要绣工一针一针地密密缝线。双方约定了二十天后来取货。
桑洱达成此行目的,总算了却一桩心事,又买了些小玩意儿,打道回府。和桑洱一起出来的人,还以为她进去那么久就是为了买香帕,所以,压根没有怀疑她还订做了别的东西。
回到了府中,桑洱便没有再出门了。
她在府邸里,仿佛无忧无虑地吃喝玩乐。眨眼,时间就到了十五天后。今天吃的东西里,多了一碗不知道是什么做的汤。看着乌漆嘛黑的,闻着味道倒是鲜美。
估计又是什么补品。桑洱没问什么,一口闷了。
此后一连三天,桑洱喝的都是这样的东西。也不知道是不是真有奇效,她居然隐约觉得身体真的好了一点。
这天中午,桑洱贪嘴,吃得发撑了,打算出去闲逛一下。
尉迟兰廷还没回来。周围一片静悄悄的。
路过府中的一个角落,桑洱却忽然眼尖地发现了一个很眼熟的心腹。
那个心腹不是跟着尉迟兰廷一起离开办事了么?他怎么会在这里?难道尉迟兰廷回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粗糙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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