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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37 章 晋/江/文/学/城/首发(137)(1 / 1)

郁金香城的发展已经正式走上了正轨。

艾丽威尔的冬神信仰发展的不错,在神庙建成的两个月后就发展了近万名信徒,另一边,银狼王安格尔的神庙也在最近宣告建成了。

受益于郁金香城废除了《异端法》,推行了自由平等的积极政策,郁金香城的人口数量在这大半年时间里足足增长了十几万居民——大多数都是从全世界各个角落赶来定居的异种。

郁金香城只是一个小城,骤然跃升的人口给城市的管理造成了太大的压力,也给城市治安埋下了许多隐患——这段日子以来,警察局不知道处理了多少异种和人类之间的暴力犯罪案件。

所以市政厅最近正在张罗着扩城的事情。

他们计划在本城的外面再围着建一圈外城,新移民就在二环里定居,减少主城承载人口的压力,也最大限度避免新老居民之间的摩擦和冲突。

而这些,当然和林无咎没有关系了。

他只是一个小说家,城市规划和管理并不是他的工作。

而他的本职工作也暂时告了一段落。

林无咎之前通过反抗军的人脉,找了好几个商人去新大陆发行《救赎日》,至于后续反馈什么的,他压根不在乎。

在他写完《救赎日》的那一刻,他身为作者的工作就彻底结束了,至于读者反馈是好评还是恶评,是大卖还是无人问津,都不是他能控制的。

所以他决定给自己稍微放个短假,休息几天,尽情享受一下无所事事尽情荒废时光的快乐。

这天上午,林无咎悠闲躺在树荫下的长椅昏昏欲睡,然而这份悠闲很快就被人打破了。

“西蒙先生!我终于找到你了!”

林无咎不禁孩子气地翻了个白眼,不爽地啧了一声。

他放下盖着脸的帽子,从长椅上坐了起来,双手环胸,黑着脸抬头对上某只大黑猫在阳光下如蜜糖似的琥珀色眼睛,“我都躲到这里了,你是怎么找到我的?”

他为了躲包括吉米在内的缠人精,都跑到郊区了,对面就是碧绿的农田,距离主城可是足足有几十公里远!

黑豹抽了抽鼻子,猫瞳在阳光下眯成一条窄缝,傻乎乎地骄傲道:“我嗅觉很厉害的。”

林无咎:……当编辑还真是埋没了你的天赋,你应该去当警猫!

他发挥老板的身份优势,先发制人威胁道:

“我都说了布卡先生很忙,拒绝一切无用的社交,根本不可能见你,你再纠缠我,我就扣你工资了!”

一听到要扣工资,吉米立刻可怜巴巴地呜咽了一声,整个人看起来无精打采的,耳朵都扯成了飞机耳。

林无咎其实内心也很无奈。

谁能想到,他的《救赎日》在新大陆的还没发挥作用,反而先在西大陆收获了一大票粉丝呢!

《救赎日》的主要市场是在新大陆,目的主要是为了转移诸国政府对反抗军的注意力,所以林无咎没有在西大陆发行这本书,只是留了几本放在书柜里当做收藏。

结果,等林无咎发觉的时候,《救赎日》已经在反抗军里流传开了,其中尤其受到了异种读者们的喜爱,说喜爱都不准确,应该说他们为这本书痴狂!

这也导致了林无咎这段时间被这些狂热读者纠缠得烦不胜烦。

不管他躲到哪里,都会被这些神通广大的粉丝抓到,然后向他强烈表达想和作者布卡见面交流的主张。

来自读者的喜爱和肯定对于大多数作者来说都是梦寐以求的,但是对于林无咎却不是。

他骨子里就是一个避世主义者,很讨厌将自己置身于万众瞩目的场合里,也厌烦过多且没有意义的社交,来自公众的窥探目光,无论是善意还是恶意,都让他唯恐避之不及。

他已经决定了!

为了自己未来的清净生活,他下本小说就换笔名!以后写小说就打一木仓换个笔名,鲁迅先生可是有183个笔名的,他要向他学习。

并且,以后绝不用西蒙这个身份来推广发行马甲新书,最大限度从公众目光中消失匿迹,

他都说的那么清楚明白了,吉米还有些不死心,“不见面也行,可以拜托您帮我向布卡先生转达一些话吗?拜托了,这对我真的很重要。”

为了尽快打发走这个粘人精,林无咎立刻答应了他的请求,“什么话?别太长,给你一分钟时间。”

吉米却在此时此刻陷入了踌躇。

话到嘴边,他反而不知道从何说起。他心里对布卡先生的感情实在是太复杂,不是一两句话可以说清的。

这些日子以来,他把《救赎日》翻来覆去看了无数遍,以至于能一字不差地背诵里面的许多段落。

要问他一个兽人,一个和人类有着千百年仇怨的异种,为何会如此对一个以人类为主角的小说如痴如醉。

因为,他就像其他看过《救赎日》的异种一样,对弗吉尔产生了共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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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种族不同,但是异种和人类奴隶的处境十分相像。异种在大多数人眼中就是低人一等的牲畜。

在一些黑暗拍卖场上,异种奴隶很有市场,其中以精灵,兽人等类人异种最受欢迎。一些有钱人的圈子里,拥有异种奴隶可是身份和财富的象征,他们热衷在异种身上发泄各种变态的谷欠望。

吉米小时候也曾经被人类拐走险些被转卖出去,还好最后父母把他救了出来,要不然他恐怕会像弗吉尔一样,成为奴隶主床上的玩物。

相似的经历让吉米在刚翻开《救赎日》时,就迅速将自己的全部心神沉浸在这个故事里,也让他的许多族人短暂忘记了对人类的仇怨和偏见,为主角弗吉尔的命运牵肠挂肚。

弗吉尔要到什么时候才能真正发现主人给予他并不是“爱”呢?他要到什么时候才能觉醒赢来真正的救赎呢?

这是吉米在阅读初期最大的疑问。

而这个疑问在全书1/3的地方终于得到了解答。

促使弗吉尔觉醒的,是另一份真诚无私纯洁无瑕的爱。

他爱上了一个少女,

她是庄园里新来的女奴。

从她身上,弗吉尔第一次感受到了真正被爱着的滋味。

在少女纯真无暇爱意的浇灌下,弗吉尔体内麻痹坏死的神经一点点复苏。坏掉的情绪阈值像水标一样,随着水势悄无声息升高。

在某次,少女心疼地抱着他刚被主人们疼爱后伤痕累累的身体,悲伤无助地问他“疼不疼”时,弗吉尔突然流下了眼泪。

这是他第一次哭。

刚开始他有些无措,想要让眼睛停止流水却接连失败了。就在他怀疑自己的眼睛是不是坏掉了时,他听到了少女趴在他肩头的抽泣声。

她在哭。为了他哭。

在他这十五年人生里,第一次有人为了弗吉尔这个人而哭泣。

【我受到了惊吓!再也顾不上失禁的泪水,抬起手想为她擦掉眼泪却又不敢。我手足无措地跪坐在地上。被她眼泪打湿的肩膀现在像火燎一样,心脏也跟着开始抽搐刺痛。神啊!我宁愿被主人抽上几十鞭子也不愿意让她流下一滴泪!

我不知道怎么办,只能慌乱地不停道歉,祈求她的原谅:

“对、对不起对不起是我做错了事吗?你打我吧,用针扎我,抽我鞭子,烟头烫我怎么着都行,求你了,不要哭了好不好?对不起,我知道错了,我再也不敢了,求求你原谅我这一次”

没想到听到我的话,她却哭的更厉害了。

一只柔软的手轻轻摩挲着我的胸膛,我控制不住地开始颤抖,那些伤疤本来已经愈合了大半,可是现在不知怎么的,她明明只是轻轻抚摸,伤疤深处却突然泛出来一股古怪的骚痒。

好痒啊。

怎么会那么痒?

痒得我恨不能撕开伤痕,露出血淋淋的皮肉和内脏,狠狠挠一挠。

我不自在地扭着身体,想后退,离她的手远远的,却不知为何很不舍得。

“我我没有生气,我只是、我只是心疼你!”

“他们他们就是这么对你是吗?!你身上的疤这些反复出现的伤疤就是这样留下来的是吗?!”

怀里的姑娘像垂死的雏鸟一样发出绝望的哀鸣,“他们怎么可以这么对你!”

“你是多么好的人啊!你是多么好的人啊!你诚实善良热心勇敢你比他们好上一百倍,一万倍!他们凭什么这么对你!”

有那么一瞬间,我的大脑一片空白,□□的痒意离我而去,耳边似乎传来天使的歌声,牵引着我的灵魂升天,抵达了传说中的神国。污秽的□□已经死去了,我此时的灵魂像刚出生的孩子一样纯洁无瑕。

救赎我的神国不在天空之上,不在世界上的任何一个地方。

它就在我怀中少女的泪水里。】

而这也是弗吉尔从一条狗蜕变成人的契机。

林无咎纳闷地看着一副神游天外模样不发一言的某黑豹,好不容易才维持的一点耐性彻底消耗殆尽。

于是他趁吉米还在沉思,蹑手蹑脚,狗狗祟祟地飞快溜走了。

另一边。

前奴隶格里塔丝毫不知道他所崇拜的作家布卡先生正在和读者上演“他逃,他追,他们都插翅难飞”的剧情,他沙哑的念书声突然高昂起来。

因为他终于念到了《救赎日》的第一个高/潮剧情。

弗吉尔终于要开始反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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