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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0 章 介绍(二更合一)(1 / 1)

原本陆玄冬也是想比赛后和小秦队约个饭的,但不幸的是,经过机场的寒风、头套里的小风扇后,他已经有点感冒了。

滚轮体育中心的室内温度还好,因为排球赛事对温度有严格的要求,换了秦春晓在低温环境里折腾一通后,就算会有不适,把他扔到温暖的地方也能迅速恢复,陆玄冬却不行,他的体质只到普通人的合格线,和秦春晓这种百岁寿星预备役是没得比的。

认识秦春晓的人都有一个好玩的共识,那就是秦春晓是目前地球上最有希望挑战吉利斯寿命世界纪录的人,但秦春晓能不能破纪录,却不是他们活着时能知道的事了。

在比赛进行到一半时,陆玄冬已经出现了头昏脑涨等感冒症状,能坚持把整场比赛看完,还时不时站起来挥舞米沙鼠,已是陆玄冬的“铁血大粉之力”足够给力的缘故。

等比赛结束后,陆玄冬迅速起身离开,也是不想将感冒传染给小秦队。

至于约饭什么的,嗨,等他在酒店里把病养好再说吧。

谁知扑街这种事居然还能发生第二次的……

陆玄冬在地上挣扎着,由于身上可爱的羊兽装,看起来搞笑又可怜,就在此时,他眼前出现一双flywolf,还有绑着护膝的白皙小腿。

耳边传来一声含着无奈的叹息。

陆玄冬一僵,努力仰起头,看到一双宝石般的蓝眼睛,眼白清澈干净,没有丝毫血丝,皮肤被满满的胶原蛋白撑着,嘴唇也血色饱满,伸过来的手臂上是流畅的肌理,像一只成长期的野生动物,通身质朴的健康自然之美。

秦春晓蹲下,将手穿过陆玄冬的腋下,一用力,便将人架了起来,看起来并不怎么吃力。

陆玄冬默默的腿部用力,在秦春晓的帮助下站好,总觉得小秦队架起他的姿势像抱小孩。

他心里疑惑,怎么他在这个少年面前总是攒不住大人的面子呢?明明他是比小秦队大3岁多的。

秦春晓看着他,张了张口,又放弃的闭嘴,将人扶到位置上坐好,场馆的工作人员赶过来,用俄语问道:“您还好吗?有没有受伤?”

秦春晓:“他是外国观众,用英语和他沟通会更好。”

陆玄冬点点头,用英语回道:“我没事,只是不小心摔倒了,请问有人能帮我叫出租车吗?我想回酒店休息了。”

滚轮体育中心的工作人员满心迷惑,但他们还是依言去打了车。

陆玄冬晃了晃脑袋,跟着他们往外走,秦春晓想跟上去,陆玄冬将他往回推了推。

他体感自己病得不严重,就不用麻烦小秦队了。

陆玄冬在上车时脑袋又在车上磕了一下,这倒是大个子们常遇到的事情了。

秦春晓站在球馆门口,看他笨手笨脚的样子,十分担忧。

这个人真的没问题吗?

他发了条短信。

秦春晓【到了给我发信息,把酒店地址也告诉我。】

陆玄冬【好。】

由于自幼就没人管,陆玄冬很习惯自己照顾自己,回到酒店后,他就从背包里拿出维c泡腾和感冒药,泡好了灌下去,又换上睡衣,在开了暖气的房间里裹着被子。

对年轻人来说,除非是大病,睡眠便是最好的恢复剂,毕竟现在的医生也不会随便让病人输液,去了医院做完一通检查,可能最后的结果还是灌了药好好休息。

睡前他给秦春晓发了信息,两人聊了会儿,考虑到他身上还挂着时差这个buff,秦春晓给他发了个音频,据说是小秦队倒时差时最喜欢的助眠好物。

陆玄冬打开,里面传来一道幽凉的女声。

【在寂静的村庄中,小红牵着一只大黑狗,他们的脚掌踩在雪地上,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背后有人追过来,大黑狗不安的低沉的叫着,她却忍不住回头看去,是隔壁村的李三叔……】

这个名叫《红妹》的故事讲述了一个被强j犯扔下山崖的女孩,在死后徘徊在阴司不得解脱,故事基调与其说是恐怖,不如说悲凉,故事的结尾,大黑的后代从荒地里衔出她的手,而警方顺着这条线索找到了她的尸身,抓住了真凶。

陆玄冬不怕鬼,但他也情不自禁的怀疑,这玩意真的能助眠吗?

他算是明白了,小秦队的胆量应该很大,属于能把灵异故事当睡前故事听的那种。

但奇怪的是这个故事听完后,陆玄冬真的睡着了。

可能在一个人难受的时候,恶有恶报的故事比相声更能宽慰他吧。

这一睡就是10多个小时,梦境也光怪陆离,他好像是飘在天上,周围有人在惊恐的大叫,而他好像是紧紧握住一个人的手,想开口说什么,却就是发不出声音。

直到一个电话把他惊醒,陆玄冬艰难的将手伸出被子。

他还是觉得身上发虚,带着病后常见的无力,高温已经退了下去,只余低烧,咽喉痒痛,时不时还要咳一下,但他还是庆幸自己最近几个月有好好健身养生,换了从前,他恢复的速度是没这么快的。

电话接通后,陆云琛的声音从里面传来:“哥哥,我和爸爸说了,高考时想考国内的电影学院。”

陆玄冬的脑袋又开始疼了:“你想好了?”

陆云琛坚定的说:“我想好了,我对哲越不感兴趣,爸爸曾交给我一些事,我没做好,那时候我就知道我不适合这一行了,而且我本来也不喜欢管理工作。”

陆玄冬冷漠的:“哦,爸爸答应了吗?妈妈和外婆那边呢?”

陆云琛:“我告诉他们,我想追求我的梦想,如果他们要拦我,说明他们对我的爱也不过如此。”

陆玄冬坐起,深呼吸,叫了弟弟的全名:“陆云琛。”

察觉到兄长语气不对的陆云琛背后一寒:“怎、怎么了?”

陆玄冬:“在你之前,我养过一个妹妹,如果她对我说,我不让她做什么就是不够爱她的话,在争论爱不爱这个问题前,我会先收拾她一顿。”

问:梅想楠作为一个赌鬼和人贩子的女儿,能读小学都是靠生在了有义务教育的国家,请问她是如何在这种环境里学习优秀,没有任何不良习惯,甚至还能靠自己考上重点高中的?

答:哥哥管得严。

梅家村没有让陆玄冬温柔耐心的环境,但凡他管教梅想楠时不够坚定,就有的是人对梅想楠灌输“女孩学那么多干嘛,嫁人就万事大吉”的想法,陆玄冬可不吃那一套,为了让妹妹有嫁人以外的路可走,他果断举起了擀面杖。

所以梅想楠是在擀面杖的威慑下成长为学霸的。

直到现在,陆玄冬只要一个电话打过去,梅想楠都会自觉将自己埋入书山学海中。

陆云琛不知道的是,陆玄冬的养母在疯疯癫癫时被好几个男人欺负过,梅家的赌鬼养父矮小干瘦,对此敢怒不敢言,只有陆玄冬拿着锄头冲出去,不光将几个成年男人打趴下,其中一人还断了腿。

断腿的那个是村长的孙子……陆玄冬之后便连夜收拾东西,果断背着老娘和妹妹逃出山村。

但不知道哥哥的战斗力,不代表陆云琛不怵这位哥哥。

但他还是鼓足勇气说:“我就是不想接家里的班,我有我自己的事情要做,我想演戏和唱歌,我想追求音乐。”

陆玄冬:“所以在你眼里,我就是没自己的事的人,对吗?”

陆云琛连忙否认:“不是不是!我没这么想,但我们的志向本来就不同啊,所以我去娱乐圈,你来继承哲越不是刚好吗?这是命运的安排啊!”

陆玄冬面无表情:“你明年才高考,多考虑一下未来的方向吧,娱乐圈没那么好混,我还有一周才会回国,到时候我们谈谈。”

笃,他把电话挂了,重新躺好,打算睡个回笼觉。

陆云琛抱着手机,只觉得人生无比艰难。

在回归陆家后不久,陆玄冬就开始从陆毫那里接一些工作,且都完成得漂漂亮亮,学习也比陆云琛好,看似安静,却自带“不好惹”的气场,陆云琛那时还是有些吃味的。

明明两人拿的基因是同一对爹妈给的,但陆玄冬的学习就像吃饭喝水一样轻松,还有绝对音感,论长相和身高,也是陆玄冬更出挑些。

陆云琛摸摸自己的脸,觉得自己放内娱也算顶尖长相,可和洲草级的哥哥一比,他就显得平庸了。

而陆玄冬真正让陆云琛恐惧的,还是一个“狠”字。

他们的舅舅、赵昭颜的弟弟也在哲越工作,这位舅舅也是名校毕业,在哲越管理财务,手握不少股份,外界向来视他为陆毫的心腹。

在察觉陆云琛对哲越不感兴趣后,舅舅提过两次以后帮他管理家业,让他可以安心追求梦想,但等陆玄冬出现后,这位舅舅却立刻爆出了“税务不干净”套餐,接着赵外婆就直接找陆玄冬哭闹起来,赵昭颜也和陆玄冬谈了谈。

陆云琛亲眼看着这个家突然就充斥了争执,满心懵逼,完全不清楚事态怎么就发展到如此地步。

舅舅怎么税务有问题了?他的问题爆出来和哥哥又有什么关系?为什么外婆和妈妈都认定是哥哥做的?

而对于亲人的指责,陆玄冬只当没听见,赵昭颜也被陆毫迅速的哄好,拿着丈夫给的资源加入了一个剧组,饰演高人气女配去了。

这起事件开始得莫名其妙,结束得也让陆云琛无法理解,等他知道国内开始查税,好几个大公司都栽在了账本不干净时,他才大致明白——舅舅本来就有问题,在这风口浪尖,便被他的父亲和哥哥扔了出去。

陆云琛原本也气愤于哥哥的心狠,等他知道父亲十分喜悦的将赵舅舅的股份全部赠予了哥哥,又夸了他的工作成果,陆云琛打了个寒颤。

至于妈妈?她对自己的定位是“陆家太太”,智商最高的时段是她从闺蜜手里抢夺陆毫的那阵子,在圈里撕逼也不落下风,但只要陆太太的位置还稳,余生还能做一个富贵的仙女,她很擅长无视一些事。

让陆云琛一直不想面对的东西浮出水面后,他意识到这个家并不是他想象的那样和谐美好,哥哥下的那些狠手,真正的主导者应该是爸爸。

赵外婆后来说了句话,让陆云琛有同感。

“这一屋子都是狠心人。”

陆云琛觉得外婆说得对,而且不光爸爸、妈妈、哥哥狠,外婆也狠,因为舅舅能对哲越的财产生出妄念,和她的怂恿是分不开的。

然后陆云琛就越发不想接哲越的班了,他有自知之明,就自己这点斤两,丢到那些风浪里,飘不了多久就会被淹没,还不如将家产里最丰足但也最难接的大头留给哥哥,自己拿那些没负担的现金、房产,好好享受人生。

陆云琛想咸鱼,他的爸爸八成会点头,因为陆云琛确实能耐不够,妈妈应该会不高兴一阵,但爸爸搞得定她,赵外婆的意见则已经不重要了。

但让陆云琛没想到的是,陆玄冬本人未必想接这个班。

他失落的握着手机:“为什么哥哥不答应?难道爸爸的钱还不足以打动他吗?”

陆毫也为这个问题感到了疑惑,于是在陆云琛将这个疑问丢给他后,他也给陆玄冬打了电话。

陆毫:“你到底在想什么?哲越几十亿的家业给你,不比给你弟弟强?你知不知道我默许你动你舅舅,就是在给你铺路?”

再次被吵醒的陆玄冬:“收拾他是为了保住哲越,他屁股有多不干净你难道不清楚?他不完,我们就要被拖着一起完,而且哲越的家业你真能给我?”

陆毫:“我怎么没真给你了?”

陆玄冬:“给我后就完全放权,我说什么是什么?你不会指手画脚?我也不用因为接了这份家业就负担云琛往后的人生?”

陆毫噎住:“他、他是你弟弟啊!而且哲越好歹是我创立的,怎么我以后连说一声的权限都没了呢?”

陆玄冬:“……”

笃,他再次挂了电话。

等电话第三次响起时,陆玄冬已经开始考虑去找个先生算一算,看看自己这辈子是不是和亲缘犯冲了。

电话打开,对面一直没有发出声音,陆玄冬先是迷茫,等车辆喇叭的声音顺着那边传递过来,他立刻就清醒了。

笃,对面挂了电话,陆玄冬连忙开了手机,发现小秦队已经给他发了好几条微信。

秦春晓【吃早饭了吗?】

秦春晓【醒了吗?】

而在那通电话结束后,秦春晓又发了一条讯息。

秦春晓【我去酒店找你。】

秦春晓【你是不是身体不舒服?】

陆玄冬【有点感冒,但我已经好了,现在就下去,我还没吃早饭,我们可以一起吃,你等等我。】

他匆忙的洗漱,将头发梳整齐,穿了好几件衣物,又套上羽绒服,脚步匆忙的赶到酒店一楼,然后怔在那里。

秦春晓穿着一件皮夹克,笔直的站在门口,单手插兜,另一只手提着一袋子皮罗什基。

离开了充斥着巨人的排球赛场,陆玄冬才发现小秦队实在是一个很高挑挺拔的男人,酒店门口有许多人来来往往,秦春晓和他们比也一点不显矮。

见陆玄冬走近,秦春晓摸了个口罩递给他,陆玄冬乖巧的戴好,然后秦春晓将手机摆他面前。

【带你去医院。】

陆玄冬很想说自己已经好了,但秦春晓仿佛知道他的意思,抬手在他额上一按。

低烧,还是得去看看。

见陆玄冬穿得不够厚实,秦春晓将有着“米沙鼠”图案的围巾摘下,给他戴好,见陆玄冬脚步虚浮,怕他又摔个大马趴,就将陆玄冬的手挂自己臂弯上。

秦春晓拦了车,带陆玄冬去最近的医院挂号检查,他的俄语口语已经很流利了,和医生交流、看检查单也没有障碍。

检查结果是咽炎,要吃消炎药,但没必要吊水。

陆玄冬坐在椅子上,脖颈暖暖的,脑子里空茫茫一片,低烧让他的思维陷入停滞状态,整个人却并不难受。

之后小秦队带他去吃了早餐,餐厅里有滚热的粥和甜甜的面包,秦春晓一口没动,陆玄冬胃口不算好,但也知道不能不吃东西,就慢吞吞的拿叉子叉着食物往嘴里塞。

在陆玄冬吃饭时,秦春晓又去附近商场购置了衣物,在俄国的冬天,穿少了真的会出事。

陆玄冬见他提了大包小包回来,连忙摸出钱包想给钱,秦春晓将收据递过去。

5000卢布的东西,转换成rmb是六百多元,秦春晓买东西时很少特意挑昂贵的名牌,实用耐穿就好,所以这身衣物不贵。

秦春晓【打算在这里待多久?】

陆玄冬【一周。】

秦春晓【ok,那我们干脆趁此机会多刷点倒计时,待会我给你介绍个朋友。】

说完这个,秦春晓就开始给他加衣服,陆玄冬只用了1分钟就被包成了熊,唯一让他比较苦恼的就是里面有一条毛绒绒的裤子,外面是运动裤的样式,里面却全是毛,一看就知道会很暖和,但他总不能在餐厅换上啊。

大庭广众换裤子是会让人报警的流|氓行为。

秦春晓也意识到这点,他掏出两个厚厚的护膝,就是国内很多在冬天骑电动车的人会戴的那种毛护膝,而且特别长,能一直包裹到陆玄冬的大腿。

要知道陆玄冬的身高是193公分,腿也长,正常尺码的衣物挂他身上总是很局促,这副护膝却能把他的小腿、膝盖、大腿中段全部保护起来,一米六的人完全能把这玩意当裤子穿。

陆玄冬动作迟缓,吐出气也是燥热的,穿护膝时难免显得迟钝,秦春晓干脆的蹲在他面前,利索的扯着他的腿往护膝里套,又把拉链拉好。

小秦队甚至还买了几双很厚的羊毛袜和雪地靴,陆玄冬默默穿好,在开着暖气的餐厅里出汗,他在心里安慰自己,发完汗病就好了。

不过等他们离开餐厅后,室外的寒风立刻让陆玄冬庆幸自己已佩戴了一身的防寒装备。

秦春晓转头对他一笑,举着手机在他面前晃了晃。

今天的圣彼得堡是零下22度。

秦春晓还是那身皮夹克,只是戴上了一个有护耳的帽子和带着米沙鼠图案的口罩,走起路来昂首阔步,精神抖擞,浑然不受冷风的影响。

陆玄冬被风吹得睁不开眼,只能低着头,被小秦队牵着往前走。

走着走着,他就发现他们前进的方向不是去酒店。

陆玄冬艰难的转动着快要烧干的大脑,思考起一个问题。

现在的他十分虚弱,三个以上的体格健壮的成年男性足以将他拖到暗巷里,抢光他的钱,而他不认识圣彼得堡的路,也不懂俄语,如果把他的钱、证件拿走,再把他扔路口,他是有一定概率死在街头的。

小秦队虽然没成年,但他可是个身高一米七八,体脂个位数的运动员!百分之九十的成年男人都没他健康强壮。

哪怕陆玄冬没生病,在手头没武器的情况下,他也很难打得过秦队,只要秦队愿意,大可以抢光他的钱后,再顺手把他沉到海里。

通常虚弱的人是不会愿意和这种威胁性极高的人去陌生的地方的,因为如果对方不安好心的话就完蛋了。

可陆玄冬和小秦队一起前进的脚步却停也没停,内心也很安稳,有种无法言喻的安全感。

李羚正在厨房里哼着歌喝粥啃三明治,这是晓仔留给他的早餐。

“噜啦噜啦咧~”手机响起,他接起电话,欢快的说道:“晓仔,什么事啊?”

秦春晓说:“我朋友来俄国看我们的比赛,冻感冒了,我想带他到公寓歇几天,他会和我住一间,你介意吗?”

李羚:“当然不介意啦,你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嘛,人家大老远的赶来看我们比赛,我们怎么能放人家生病时独自住酒店呢,万一发高烧了都没人照顾。”

秦春晓笑了一声,牵着陆玄冬走了几分钟,进了个小区,按了单元楼门口的密码锁,进去,上电梯,最后到2楼,用钥匙打开左边第一扇门。

听到门开的声音,李羚欢快的回头:“晓仔,你回来啦~朋友你好,我是李羚,你叫什么名字”

认出李羚的陆玄冬有些不知所措,他握了握拳,正在思考自己要如何向秦队的搭档介绍自己,秦春晓就已经很淡然的开口了。

“他是陆玄冬,我的灵魂伴侣。”

李羚掏了掏耳朵:“什么伴侣啊?”

秦春晓:“灵魂伴侣,隐性的,不过我们只是朋友,你别想歪,也不许把我有灵魂伴侣的事告诉别人。”

秦春晓没把这事告诉其他人,包括父母,这是因为在大众眼里,灵魂伴侣约等于“情侣”,而今年16岁的秦春晓,实在是不想和父母解释“我真的没打算和陆玄冬恋爱”、“对,我们只是朋友”。

所以在倒计时结束前,他都不打算让大家发现他和陆玄冬的交情。

但如果要让陆玄冬入住公寓和他刷倒计时的话,还是得和二愣打个招呼,秦春晓琢磨了一下,发现他心里排斥和父母聊这件事,和二愣说却没关系。

这大概就是父母和兄弟的区别吧。

李羚手里的二愣鼠保温杯哐当一下掉地上。

秦春晓是室内唯一淡定的人,他上前敲了敲李羚的脑门,叮嘱道:“醒神了,你是我最好的朋友,所以你是我和玄冬以外第一个知道这件事的人,我现在要去酒店拿玄冬的行李,你吃完早餐后把碗洗了。”

接着他像安抚小孩一样拍了拍陆玄冬的背,推他去沙发上坐好,拿了他在酒店的房卡,又开门出去了。

室内只余一片寂静,李羚张着嘴,他的脑海里盘旋着很多话。

“你是我最好的朋友。”晓仔,你也是我最好的朋友!

“他是我的灵魂伴侣。”晓仔,你啥时候有的灵魂伴侣啊?

喜悦和惊讶在二愣的大脑里转圈圈,让他无法自制的晕眩起来。

这时候陆玄冬反而是大脑清明的那个,他扶着沙发站起,帮李羚将保温杯捡起来,放在他手上,笑着打了招呼:“你好,我是陆玄冬。”

李羚结结巴巴:“你、你好。”

陆玄冬:“春晓和我说要给我介绍一个人认识的时候,我就猜是你,果然没错。”

李羚的胸膛不知不觉挺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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