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一头棕色的长卷发,此时乱糟糟的遮住了脸,脖子上尽然扣上了一个连着铁链子的铁颈环。
但云渺还是一眼就看出来了,这是孟晓琴,热爱健身和攀岩,因为家里条件很不错,所有性子有些高傲。
虽然一路上,她时不时地会嘲讽原主,但是,真正看到她这副惨样,云渺还是忍不住气愤和心酸。
这里的男人,真的就跟恶魔一样,完全不是人。
不用想,原主的妹妹云夕颜,应该也曾经遭遇过这样的凌辱和虐待。
可惜,444到现在还没有打听到曾经买云夕颜的那个男人是谁,不然的话,她今晚就能去宰了他。
上一世,她身单力薄,没有系统帮忙,再加之身体太弱,直到死,也没有找到这个男人。
这一次,她一定要找到他,先把他阄了,再把他宰了。
一股霉味直冲鼻尖,云渺回过神来,这才注意到,这杂物房里应该是很久没用了,里面不但阴暗,还有一股子散不掉的霉味。
云渺无奈地叹了口气。
也许,这地方,不止是法律触及不到,就连阳光都避开了这里吧!
不然的话,为什么只是一窗之隔,外面却晨曦渐起,而里面却只剩下阴暗潮湿,腐烂的霉味,正慢慢滋养出绝望,恐惧和麻木?
狗,有的时候,真的比人还要像人。
而有的人,真的连狗都不如。
沈墨轻轻拍了拍她的背,抱着她转身快速原路返回。
半响,等他们绕到另一条小路上后,沈墨这才开口,“还要去吗?”
“去吧!”
至少先认认门。
等有机会的时候,才能把她们救出来。
可惜,她这身体,至少要服灵药十天,心脏才能彻底恢复,不然的话,等到444找到密道就可以救她们出来。
沈墨张了张嘴,想劝她放弃,但最后,还是叹了口气,带着她绕到了另一家。
以同样的方法,从后院悄悄进去。
另一个队友江思彤的情况,比孟晓琴还要惨。
估计是因为她当时反抗很激烈,不但嘴角被打破了,额头上也撞出了血,被人用白布简单地包扎了一下。
孟晓琴和江思彤,俩人的名字虽然都挺秀气,但其实二人都属于那种健康,身材火辣,热爱运动和探险的人。
这样的女人,大概也是这个村子里男人们最喜欢的。
身材好,屁股又大,好生孩子。
让云渺苦笑的是,这些,一直是她们自以为傲的资本,在路上的时候,她们时不时地就会在原主面前炫耀,还若有所指地暗讽原主是朵弱不禁风的小白花。
但其实,原主是因为从小就有心脏病,身体不好,稍作运动就能胸口气短不舒服,所以从来都没有运动过。
以至于她长得瘦瘦小小的,皮肤也比一般女生白,脸色更是因为才做完移植手术不到半年,所以才会显得苍白。
可是这些,就成了两个女生攻讦的对象,觉得她是故意装作弱不禁风的样子,来骗男人们围着她转,骗男人们的关心和呵护。
沈墨看她眼神黯然,仿佛一下子就没了之前的朝气,心里也有些不舒服,抱着她快速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