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麦克莱恩不住地抽烟,一根又一根,桌前胡乱地摆着一大摞资料,他紧锁眉头。
“咚咚。”办公室的门外传来敲门声。
“请进。”一位文职人员走进来,被满屋子的烟雾熏得直咳嗽。
麦克莱恩把抽了半截的烟掐灭在烟灰缸,他眉头皱得更紧了,又起身开了窗户。 “麦克莱恩警长,斯莱茵局长让您去他办公室一趟。”“我知道了。”
“咣当”一声,麦克莱恩大踏步推开警局局长办公室的门。 “约翰,我说过吧,这门撞坏了你给我换一个。”
斯莱茵局长用不善的眼神盯着他。
麦克莱恩厌烦地摆手,像要赶走不存在的苍蝇一样,说道:“局长,找我有什么事?”斯莱茵靠在椅子上,躯体肥硕得一动椅子就嘎吱作响,他的左手轻敲桌面,缓缓说道:“那个菜鸟在13号大街失踪有头绪了吗?还有几个逃出阿卡姆的犯人怎么还没抓到?”
“斯莱茵局长,那位警官叫迪克,我手下的人正在排查那片区域,很快就会有结果了。至于有几条漏网之鱼——” 他烟瘾很大,才一会儿功夫又犯了,于是他掏出一只劣质烟和一个老旧的打火机,公然吞云吐雾。 “——呼,我估计也在那里,和迪克的失联脱不了干系。”
斯莱茵平日抽的都是高档烟和雪茄之类的,哪忍得了这种杂牌货的二手烟,他当即下令:“给我滚出去!”
麦克莱恩耸耸肩,无所谓地走出去,而且手欠地不关门。 斯莱茵黑着脸,没有说话。换其他人,斯莱茵局长早叫他卷铺盖滚蛋了,但约翰·麦克莱恩不行。 因为这老小子很有能力,破获过众多重案、要案,亲手将一众重刑犯送入监狱;更有魄力和胆气,没有收过黑帮一分钱,甚至毫不妥协地对抗到底,他时常生死一线,在不夜城他名声在外,警局内部呼声很高。 麦克莱恩是在一个传统的天主教家庭长大的,他是叛逆者,对说教嗤之以鼻,却严格到刻板地遵循他自己的教条。他如果出生在欧洲中世纪,他或许是最狂热的基督朝圣者和十字军战士,但他生在不夜城,所以他成了警察。 “麦克莱恩警长,我们已经找到迪克警官的遗体和几个胡言乱语的犯人。”
刚回到座位上,消息或者说噩耗已经传来。
“……走吧。”他暗自叹了口气,虽然预料到这个结果。他叼着烟,抓起外套,随手戴上警帽,雷厉风行地离开了办公室。
…… 麦克莱恩警长关上车门,在他面前的是一座有着二楼的洋馆,洋馆周围被拉了一圈警戒线,几个警察在不同方位巡视。 如果你是一名经验丰富的老警察,在看到这座建筑的时候,你会莫名想起经手过的凶杀案的案发现场——令人极度不安的凶杀现场。这不是玄学,而是不能言明的第六感,好比老练的猎人对危险的猎物有特别的预警。 麦克莱恩警长面色阴沉,弯腰钻过警戒线。走进庭院,他看到了有些荒凉的绿植,往日娇嫩的鲜花一半多枯死,两三个新人扶着树呕吐不已。他摇摇头,给他们各自塞了几片薄荷糖。 麦克莱恩打开房门,腐臭的气息铺面而来,他穿过客厅,径直赶往厨房,彷如屠宰场一般的场景映入他的眼睑。不知道是不是凶手的恶趣味,三根被泡在洗手池里的手臂中指朝上,似无声地嘲弄在场的每一位警察。 法医忙着收拾血迹和残肢断臂,以便尸检分析;刑侦警察仔细拍照取证,不遗漏一丝证据。 现场的一位警官走近说道:“警长,我们在这发现了迪克警官的对讲机,经过现场的勘察,初步认为迪克警官是在厨房被凶手制服的。”“没有搏斗痕迹吧。”
“是的,推测是通过迷药之类的突然袭击。之后凶手将其搬运到地下室,杀害后再运回厨房肢解。”
“这里的惨状不是一具尸体能造成的,凶手起码杀了三个人。”
“法医已经开始做DNA鉴定,结果会尽快给出的。”
麦克莱恩直勾勾地看着现场,连着几分钟沉默不语。突然,他冷不丁地来一句:“凶手只有一个人。”
“什么?警长,这怎么可能?”
“带我去第一案发现场。”
“遵命。”
地下室里哭泣声接连不断,地面散落各种各样的化学仪器和药品。警员们耐心安抚四名幸存的逃犯,他们都瘦的不成人样,满脸恐惧,双目失神,一边哭泣一边念叨莫名其妙的话语。 麦克莱恩注意到,他们虽然经历了非常恐怖的事情,导致神智失常,但没有一个敢大喊大叫。因为这样,街坊邻居们才没察觉到不对劲。犯人的手臂上密密麻麻的布满针孔,淤青一片,垃圾桶里堆积着许多废弃的注射器;他们的精神状况不是恐惧过度可以解释的,简直像集体患上了恐怖性神经症。 大声尖叫的已经被凶手杀了,而在迪克警官来后他知道藏不了多久,所以果断将其杀害后直接逃窜;至于狼藉一片的血腥现场,是为了隐藏什么痕迹吗,还是说仅仅是凶手对警方的挑衅?麦克莱恩警长默默思索。 在整合完信息后,麦克莱恩开口道:“凶手似乎在研究某种危险的化学药物,他闯入一个独居老人的家,老人是第一受害者。不幸的是这伙犯人同样选择闯进这里,他们成了凶手的实验品。紧接着迪克警官来了,他觉察到警方已经开始排查这一片区域,于是他决定将迪克杀死后逃走。”
他命令道:“把犯人们送去医院,检查他们的生理状况,重点关注体内导致其恐惧的化学物质,尝试询问凶手的信息。”
“除去留在现场的,其他人跟我来!”
他用力的正了正头上的帽子,沉声说道。
即使在晦暗的阴影处,他警帽上的联邦警徽依旧熠熠生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