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人,很喜欢宽大的床,可以让我随意的翻滚。我睡觉极其不老实,开始的时候是头在枕头上,睡醒了,头已经不知道枕到哪里去了,所以小小的单人床不适合我。只能花了我一个月的稿费,买了这张舒适的大床。躺进被窝里,早就插好了电的电褥子传来的温暖,让我放松了心情,很快便沉沉的睡了过去。迷迷糊糊间,我好像听到了一声低沉好听的又有点熟悉的轻笑,然后额头传来一阵凉,有只冰凉的手抚摸着我的脸,在夜里这么凉的感觉,并不是很舒服。我想睁开眼看看,可是眼皮子太沉,怎么都没法睁开,只能任由自己睡去。一室的阳光唤醒了沉睡中的我,明媚的阳光洒在身上,驱走了夜晚的黑暗,让我一下子就精神了。掀开了被子,赤着脚走到窗前,沐浴在阳光里,影子折射到床上。我张开双臂做了个拥抱太阳的动作,然后打开了窗子,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清晨的空气很新鲜,有着浓浓的泥土夹杂着树叶小草的味道。深秋时节,外面算不上冷,也不是很暖和,毕竟这里是北方。突然一道手机的铃声吓了我一跳,急忙转身去找手机,总算在被子里翻到了。熟悉的铃声,不用看来电显示也知道是好友嬴雪的。她是个小康人家的女儿,还有一个哥哥叫嬴风,兄妹俩仅相差一岁。她的性格跟我刚好相反,火爆开朗,像个假小子,她有自己热爱的考古事业。是的,你又没看错,考古,一个娇媚的女生热爱的是枯燥无味的考古,是个兼职的网络写手。她的文大多数是小清新类型的,我们的认识是在写作群里。没想到互相加了好友后,很聊得来,竟然真的成了闺蜜,也是我在L市唯一的朋友。按下了接听键,嬴雪明快的声音传了过来:“怎么才接电话?我今天要去古玩市场转转,你陪我去!”
她的话根本不是和我商量,而是直接告诉我结果的。我笑笑道:“那也要我码完字的!你知道,什么都不能耽误我码字。”
“哎呀,知道知道,我不是先预约你么。”
嬴雪也笑着,嘴里似乎在吃着东西,听起来有点囫囵不清。“好,码完字时候我给你电话。”
我应着,放下了手机,完全忘记了昨夜诡异的一切。快速的进到卫生间里梳洗,然后坐在电脑前的椅子上,打开电脑开始码字。思路还算顺畅,一个多小时便码完了需要的章节,上传完毕后,关了电脑,走出了我的房间锁好门。楼道里的感应灯大多数都坏了,所以很阴暗。莫名的一阵冷风吹来,我忍不住打了个寒颤,鸡皮疙瘩都起来了,拢了拢围巾,我回头找了找冷风的来源,却见一道黑影匍匐着一闪而过。是猫还是狗?我没有看清楚,细一思索,好像比猫狗的体型都要大,很像一个人在弯腰走路。可是弯腰走路的人,是不可能走那么快的。我手链上的彼岸花,随着那道黑影的消失,发出一道微弱的转瞬即逝的光芒,如果不是楼道里阴暗,我是很难发现那道光的。我愣怔住了,一清早满室的阳光,让我竟然忽略了它,昨夜里,我真的不是做梦,是真的有个叫鬼燚殇的送了我这个叫‘恶魔的温柔’的手链。楼道里的气温,越来越低,我赶紧小跑着下楼,气喘吁吁的出了楼宇门,看着外面温暖的阳光,轻轻的吐出了一口气。一定是我最近熬夜太多了,产生了幻觉,但这个手链是真实存在的。“嗨,妞儿,我在这里。”
嬴雪站在她自己的车子旁,冲着我挥手,‘妞儿’,是她给我的昵称,私下里她就这么叫我。嬴雪一头精干的棕红色短发,衬着明媚的脸,让她看起来即精神又好看。她是个不折不扣的美人,只是少了美人的温婉,破坏了她的温柔美,不过却增添了一丝帅气。我紧走几步过去,坐到副驾驶上,关好门,将围巾摘下来放在腿上。阳光透过车窗玻璃给了我无尽的安慰,就算我遇到鬼了,大白天的也不用怕,何况,其实我真的没有多怕鬼。我只怕是人在装神弄鬼的故意吓唬我,人吓人才吓死人呢。嬴雪也坐进了车里,系好安全带的时候,很眼尖的看到了我左手腕上的手链,诧异的抓着我的手,惊奇的问道:“这个是哪里来的?”
我叹口气,不是不想跟她说实话,只是我经历的,我自己都在怀疑中,说出来她会信吗?先编个瞎话吧。“哦,一个小摊上买的,看着好看,你知道我很喜欢彼岸花的。”
我闪烁其词道。“哪个小摊?领我去看看。”
嬴雪不依不饶,抓着我的手不放,看得更加仔细了。“我不记得了,那么多小摊,怎么可能记得住。”
我继续瞎编。“这不是普通小摊上能有的东西,你每次的叹气和说出一个‘哦’字,就是没说实话。”
嬴雪冲着我眨了眨眼,揭穿了我的小伎俩。有那么明显吗?她怎么比我还了解自己呢?“关键是,我自己都在蒙圈中呢,你会信吗?”
我知道不说实话是不可能了。“你不说,怎么知道我信不信?”
嬴雪笑着,眼神又回到了手链上,甚至拿出了放大镜,仔细的看着。我嗫嚅着,把昨晚的离奇经过讲了一遍,当然略过了鬼燚殇欺负我的那段。嬴雪终于抬起头,看着我道:“脖子上还有草莓印,是不是他吻你了?好像还是个霸道总裁呢!”
我伸手捶了她一下,道:“这不是重点好吧?重点是,他怎么出现在我房间里又消失的,他到底是什么,哦,什么东西!”
我只能用‘东西’来代替鬼燚殇,不是人的一切都可以叫作东西。“是个鬼东西咯!”
嬴雪笑得咯咯的,然后敛住了笑继续道:“他给你的这个倒真的是好东西。”
“怎么个好法?”
我也是好奇的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