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昨天看几个丫头没有衣裳穿,特地找了几件小敏的羊绒衫,这天气早晚还是凉飕飕的,不能马虎。”
金巧芝捧着满手的东西走在前面,周复兴手上也捧着两个盒子跟在后面,两人脸上都挂着让人晃眼的笑容。
水琅不动声色看着两人,拖了一张椅子坐下看戏。 “啊...”周卉张着嘴巴,直愣愣看着两人,脑子一片浆糊,但知道当下这种情景是梦里都不敢有的,因此,没有什么特别的反应。 “大阿姐,这是我们早上到百货商场给你买的羊绒衫。”周复兴将手上的两个纸盒放在桌子上,打开上面一个红颜色的盒子,里面整齐摆放着一件孔雀绿颜色的羊绒衫,“天气冷,你这身体受不得冷,这是开衫,好穿好脱,现在就穿上?”
“不,不用,不冷。”
周卉下意识摆手,看那摆手的速度,仿佛桌子上的不是羊绒衫,而是洪水猛兽,是白雪公主里皇后给的毒苹果。
“先放到大姐房间里。”金巧芝看着三个丫头身上的新衣服,在心里冷哼一声,暗骂水琅狐狸媚子,才在一起一天,就使这种糖衣炮弹的手段。
“三丫,看看小敏姐姐这衣服好不好看?想不想要穿上?”三丫眨巴着大眼睛,看着大舅妈手上的羊绒衫,粉红色的,上面还勾着一只翘着尾巴的小猫咪。 “好看吧?”
金巧芝眼里闪烁着得意,就这几个没见过世面的小丫头,哄起来简单得很,再说这次她可下血本了,拿出女儿最贵最好的羊绒衫来,不要说这几个乡下丫头,就是全沪城的小姑娘,都羡慕得很,“把身上的衣服脱了,大舅妈给你换上。”
“不要!”
出乎金巧芝的意料,三丫捂着胸口往后退,“红色最好看,我的新衣服比小敏姐姐的好看!”
金巧芝两眼发愣,脱口而出道:“你这土包子眼光!”
“说什么呢。”
周复兴走到三丫后面,将其抱起来,“好好好,三丫喜欢红色,大阿舅就帮你多买几件红色衣裳,大丫二丫喜欢什么颜色?大阿舅一道帮你们买。”
大丫二丫对视着,没有吭声。 “哦呦!你们这是演的哪出戏?”
舅妈开口:“是想赖账吧?”
金巧芝淡淡笑着:“舅妈,你说什么呢,既然答应了小弟,我们该给大阿姐多少钱,一分都不会少。”
舅妈听了喜上眉梢,“那就好,你们这样就对了!”
金巧芝接着嘲讽道:“舅妈,你今天又是演哪出戏呢?”
“我演戏?我演什么戏。”
舅妈坐到周卉身边,“我作为长辈,关心关心小辈,照顾照顾小辈,不是理所应当的事?”
金巧芝冷哼一声,暗道,别以为我不晓得你打着什么主意,耳边听到后厨房传来动静,突然转头看向水琅,热情道:“弟新妇,这套雪花膏和洗头膏香皂,是我们送给你们的结婚礼物。”
“哦,谢谢。”
水琅不冷不淡的回应,让金巧芝眉头皱了皱。 刚才去街道都打听清楚了,这个弟新妇是北大荒来的知青,原来虽然是沪城的人,但是目前并没有城市户口,也没工作,不知道是怎么跟小弟认识的。 两人结婚,就属于北大荒野鸡攀上了梧桐里的凤凰。 真不晓得哪里来的底气,敢对她态度这么拽! 但想到即将要办的事,不能把关系弄得太僵。 毕竟再是野鸡,人家也是真的飞上了梧桐树,算是正儿八经的弟新妇了,金巧芝把心头不满咽了下去。 周光赫将一锅腌笃鲜放在桌子上,“舅妈,外婆怎么还没来?菜都烧好了。”
“就要到了,我走得快。”
舅妈朝着门口张望,竖起耳朵听到自行车链的声音,忙起身道:“来了来了,小赫,你外婆....我们一家可是给你送了一件结婚大礼!”
众人一齐向外看去,舅舅推着一辆崭新的凤凰牌自行车走进来,后面跟着走不快的外婆。 “自行车?”
金巧芝“嘁”了一声,“这算什么大礼。”
“是,谁有你们富,谁有你们手笔大!”
舅妈回头讽刺:“我们送的礼不大,你们又送的什么大礼?”
金巧芝闭嘴了,不是为了送的什么大礼闭嘴,而是因为那个“富”的字眼而闭嘴,这年头,没有任何人愿意挂上“富”的名头。 “光赫,来,来看看。”
舅舅一脸兴奋将自行车搬进门,“这是外婆攒了好几年的票,十年前你阿哥结婚,外婆送了一辆自行车,现在你结婚,她也给你送了一辆。”
“外婆,买这做啥。”
周光赫知道外婆手里没什么积蓄,有什么钱都统统用在孩子们身上,在她的眼里,子女没有里外之分,儿子的孩子,女儿的孩子,都是一样的,从来没有亏欠过谁。
“你现在复员了,等以后街道安排了工作,上下班是要一辆自行车才方便。”宋阿婆笑眯眯道:“小姑娘要上街白相,有了车子,你载着她去,也方便。”
周光赫走过去拍了拍自行车坐垫,“谢谢外婆,进来吃饭吧,天都快黑了。”
这年头婚丧嫁娶,都不允许大操大办,周光赫只叫了最近的两家人,外加两个发小,其他同学朋友,原来关系也不错,但是十来年没有联系,没到请人吃饭的地步,送点喜糖就够了。 一锅腌笃鲜,放了一只整蹄髈,一块咸肉,一斤春笋,打了三十多个百叶结,炖地汤色奶白。 红烧肉,红烧小排,红烧鱼,一锅子白菜豆腐,没落下水琅最喜欢吃的绿色蔬菜,芹菜炒肉丝,清炒地瓜叶,另有三道冷菜,凉拌皮蛋豆腐,四喜烤麸,苔条花生。 两瓶茅台酒,两包红双喜香烟,摆在了桌子上,还有好几瓶橘子汽水给小孩子女同志吃。 外婆坐上座,舅舅舅妈排位下来,大姐单独坐在一边,大哥大嫂坐在舅舅旁边,大嫂没给舅妈好脸色,舅妈也没给大嫂好脸色,接着是周光赫的两个发小,新郎新娘反而是随便坐的。 周光赫拉着水琅站起来,手里倒了一酒盅茅台,给她拿着一杯白水,“今天是我们结婚的日子,小姑娘不好喝酒,就以水代酒敬大家,感谢各位长辈从小到大对我的照顾,父母走的早,没能见到我结婚,幸好外婆还在。”
其实周光赫有一肚子话想说,但就是说不出来,微红着眼眶,把重点人物点出来。 宋阿婆欣慰笑着,“小姑娘好,老好了,我们小赫有福气,结了婚一定得好好对人家,要好好上班挣钱,下了班淘米烧菜家务事,都得你来做。”
听到这,水琅笑了,抬头看了眼身边的人,正好对上他的笑眼,怔了一下,转开目光,举起手里的茶杯,“干杯吧。”
新娘子一发话,全桌子人都举杯要站起来,突然,新娘子又坐下去了。 众人一愣,连正嘀咕的大嫂都愣住了,不明白这是搞什么名堂。 接着,新郎也被新娘子拉着坐下,而后水琅继续举杯,“坐着碰杯就行了。”
众人不明所以,伸手碰杯,喜笑中还带着一股子怔愣。 只有周卉与外婆,看着水琅的目光里,又多了一层喜欢。 “新婚快乐,百年好合~” 碰完杯子,暂时就没什么事情了,水琅拿起筷子干饭了。 芹菜肉丝盖在米饭上,挑起一筷子塞到嘴巴里,芹菜混合米饭的清甜,咬起来“嘎滋嘎滋”脆,还有肉丝拌在其中,顿时解了饿了一下午的馋。 糖醋小排,水琅不像大嫂专门挑最好的肋排吃,夹到什么吃什么,因为除了喜欢吃肉,外面包裹着的酸酸甜甜的酱汁,她更喜欢吃。 一碗腌笃鲜放在旁边,一大块蹄髈瘦肉挂着充满胶原蛋白的皮,一块炖地软烂的咸肉依偎在旁边,两块百叶结,好几根最最最鲜嫩,也是笋上最好的笋尖尖,浇入奶白色的汤,扑面而来清甜咸香。 水琅拿起调羹,先舀了一勺汤喝了,眉头顿时高高挑起,“好喝!”
太好喝了! 腌笃鲜,以前都是在沪菜馆里,本地星级酒店里吃到这道菜,从来没尝到过直接把炖锅一起端上来的味道,这是活了两辈子,喝过最为浓郁好喝到无可取代的味道,那种无可取代的东西,是“家”味, 笋尖嫩得轻轻一咬就断了,像是豆腐一般,但是吃起来却不是豆腐的软滑,而是清脆,一尝就知道放笋的时间绝佳,火候不老也不生,笋同样是最好时节摘下来的。 金巧芝拿着大汤勺,舀了三下都没捞着一根笋尖尖,这么多人在场,她又不能站起来去翻着锅子找,只能不甘心放下勺子,再一看水琅嘴里吃着,碗里还有好些笋尖,顿时气不打一处来,但又只能在心里骂一骂。 穷酸样!乡下人! 怎么跟这样吃起来没出息的人做了妯娌! 舅妈想吃,没有管那么多,站起身瞄准了笋尖,一勺子舀到两三块,放到碗里,这让大嫂见了更气了,转而在心里骂起了舅妈。 没素质,啥样子! 到底是棚户区出来的人,根子里就是乡下人,过再好的日子,都改不了素质! 这一家子媳妇,除了她,就没一个好的! 舅妈盛好了汤,刚拿起调羹,突然想到了什么,又放下了,将小碗端到周卉面前,“小卉,我特地盛了好几根笋尖尖,你吃。”
这一举动把正在认真吃芹菜的周卉吓了一跳,“舅妈,你吃,我不吃。”
“现在不吃,等下再吃。”
舅妈笑着把碗放下, “碗是没用过的,干净的,你不要嫌弃。”
周卉诚惶诚恐,说不出话来,不晓得舅妈又要耍什么阴谋阳谋。 昨天早上也是这样,硬是要把小阿毛的鸡蛋给三丫吃,三丫才刚拨了鸡蛋壳,就闹起来了。 这一碗汤,她是无论如何也不敢吃的。 “外婆,你牙齿不好,你来吃。”
外婆面前已经有了周光赫盛的汤,但是刚才把这一幕都看在了眼里,更清楚儿子儿媳妇在想什么,没有拒绝,接了过来,“老了,吃不动啥么,只能多喝喝汤了。 ” 舅妈脸色不但没快,反而热情又孝顺道:“妈,赶明儿趁着现在春笋季节,我多烧几次腌笃鲜给你吃。”
“大阿姐,我记得妈以前讲,你最喜欢吃的菜,就是糖醋小排。”
金巧芝挑了半天的肋排都塞到自己嘴巴里,这会儿又挑了一块,想起来放进周卉碗里,“明天早上我让复兴去菜市场排队,多买几根肋排,烧把你吃,我记得你还喜欢蟹壳黄,明天也让复兴去买刚出炉的点心。”
不等周卉反应,周复兴忙道:“明早天一亮我就去排队,就是你以前最喜欢吃的王家沙,现在都关门了,只有到国营商店里买。”
“虽然关门了,但我估计师傅是到商店里上班了,味道差不多,葱油的,黑洋酥的,都还是很好吃。”
金巧芝一脸恰到好处讨好的笑,“对了,阿姐没下乡之前,常常吃乔家栅的汤圆,你不要忘记买一点汤圆回来,酒酿也不要忘记。”
周复兴笑道:“这哪能会忘记,明天统统买好,烧把大阿姐吃。”
周卉要不是腿没了,早已经惶恐地坐不住了。 不说她,三个丫头本来是站在妈妈旁边吃饭的,看到大舅和大舅妈刚才笑眯眯的热情样子,都跑到了小舅舅后面,离得远远的。 一家子戏精。 水琅一碗饭吃干净了,汤也喝干净了,其他人被大哥大嫂弄的倒胃口,她是一点没影响。 “新娘子,碰一杯?”
“是呀,还没跟嫂子喝一杯呢。”
周光赫的两个发小,端着酒杯递向水琅,看着两个人“不怀好意”的眼神,旁边的新郎正好也消失了,想到白天他还要给她量尺寸,一点没有保持距离的默契。 虽然刚才没让她喝酒,但这会儿正好消失,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不怀好意。 不管是不是瞎猜多想,水琅都不会上当,自己面前茶杯里的水喝完了,拿起旁边空位上八成满的水杯,看着是没动过,举向两个发小,“我就以水代酒了。”
两人愣了愣,对视一眼,其中一个道:“那你得喝完。”
“对,没错,你得干了。”
另一个一脸做出最大让步的表情,“我们也干了。”
干就干了,正好她口渴了。 水琅端起杯子,就大口喝下去,刚咽下去两大口,脸“轰”地烧了起来,耳朵,整个头,嗓子,都像是一瞬间被点燃了,火辣又滚烫! “你怎么喝酒了?”
周光赫端着一盘生煎包从后厨房走进来,正好看到水琅喝酒的样子,连忙将盘子放到桌子上,夺下水琅手里的酒杯,一看杯子里仅剩浅浅能盖住杯底的酒了,顿时一惊,“你喝了一大杯茅台?!”
水琅五官都被辣得皱在一起,眼泪跟着火辣辣的,压根说不了话。 一桌子人的心思,都因为这一乱子而停下来,目光聚集在水琅身上。 宋阿婆急道:“快喝水!”
周光赫端着温水杯放到水琅嘴巴前,一只手捧着她的后脑,急中有序往她嘴里倒水。 水琅几乎被他揽在怀里,察觉到周身热气散不去,立马推开他的手臂。 这狗男人,果然不怀好意,果然想趁人之危。 谁会往茶杯里倒酒? 那两个发小就是他的帮手! 再一想到自己的酒后怪癖,脸色急得更红更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