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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二章 金玉米(1 / 1)

二更,求粉红。  ***………………****  连蔓儿犹豫了半天,最后还是吃货的意识占了上风。  “娘,晚上咱吃煮玉米啊。”

连蔓儿回了屋里,跟张氏打了个招呼,就提了个篮子,重新回到菜园子里。  雨水充足,加上肥力够,菜园子里的玉米长的都很好,一棵玉米杆子上大多都结了两棒玉米棒子,有的还结了三个。  玉米棒子外,都包裹着青青的玉米皮,连蔓儿挑大个的,翘起脚尖,从玉米棒子的尖端将玉米皮撕开一些,露出里面的玉米粒,然后用小指甲在一颗玉米粒上轻轻地掐了一下,感觉浆水饱满,而又不至于太嫩的,煮来吃最好吃,而且有嚼头。  嫩玉米如果太老了,就没那么甜,而如果太嫩,则没什么嚼头。前世连蔓儿就爱吃嫩玉米,也很会挑怎样的嫩玉米才最好吃。  连蔓儿一连掰了六棒玉米棒子,装进篮子里,提回屋里来。  五郎和小七正好从私塾回来,小七看见连蔓儿掰了玉米回来,立刻就凑了上来。  “姐,玉米能吃了?咱真吃啊?”

小七就问连蔓儿。  从几天前,看着玉米就要成熟,连蔓儿就一直念叨着要不要吃玉米,小七也就跟着惦记上了。  “嗯,能吃了,咱晚上就吃,大家尝尝鲜。”

连蔓儿笑着道,“小七,来,帮我把玉米剥了。”

“哎。”

小七痛快地答应了,抱起一棒子玉米,就学着连蔓儿的样子剥起来。  玉米棒子最外层是青色的硬皮,在往里面则是有些泛白的软皮,将这些全都剥掉,再将玉米胡子也都撕捋干净,玉米就剥好了。  大锅刷干净,不能有油星,也不能有异味,然后将几个玉米平放进锅里,倒入清水,将玉米淹没,把锅盖盖严,在灶下烧火。等将水烧开之后,再加上一小把柴禾,等这把柴禾也烧完了,再等上一会的工夫,锅里的玉米就熟了。  玉米熟了,还没揭开锅,就有甜香的味道从锅里一丝丝地冒了出来。  小七就站在连蔓儿身边,一双大眼睛眨也不眨地盯着锅盖。  “姐,能吃了不?我都闻见香味了,能吃了吧。”

小七催促着连蔓儿。  “别着急,去打半盆凉水来。”

连蔓儿就笑道。  小七吧嗒吧嗒地跑开,一会工夫,就端着半盆清水过来了。  “姐,给你水。”

连蔓儿就接过水盆放在锅沿上,这才将锅盖掀开。一股热气,带着更加浓郁的玉米的甜香立即扑面而来。  小七的眼睛里立刻冒出两颗大星星一闪一闪的。  连蔓儿就用筷子将玉米从锅里夹出来,放入水盆中,这样可以让玉米快速的凉下来,好入口。  结果这天晚饭的饭桌上,饭菜都没动,连蔓儿、小七、五郎和连枝儿一人抱着一棒玉米在啃。连守信和张氏则是分吃一棒,留了一棒说是给连蔓儿和小七,让她俩多吃些。  “真好吃。”

小七一边吃,一边道。  “嗯。”

连蔓儿的模糊不清的声音附和着,久违了的味道,入口后,让她幸福的想流泪。嫩玉米不仅好吃,而且营养价值很高,尤其是对眼睛很有好处。  五郎和连枝儿看连蔓儿和小七吃的这么香,两人就将啃了一半的玉米棒放下了,说要留给她俩吃。  连守信和张氏也是小心地吃了几口之后,就不再吃,说是剩下的给连枝儿和五郎。  “爹、娘,哥,姐,你们吃啊,咱园子里还那老些那,都够吃了。”

连蔓儿就道。  “蔓儿,你不是不舍得吃吗,说要卖钱,还要留种啥的?”

五郎就道。  前两天,连蔓儿冲着玉米留口水,嘴里念念有词的样子,大家伙都看见了。  听五郎这么说,就是小七也停下了嘴,虽然肉嘟嘟的腮帮子还一鼓一鼓地嚼着嘴里的玉米粒,却迟疑着不肯继续下嘴了。  “哎呀,咱这就是先尝尝味,不耽误卖钱,也不耽误留种。”

连蔓儿就忙道。  劝了半天,大家才肯接着吃。  “姐,咱拿这个玉米,咋卖钱啊?”

吃完了玉米,小七就问。  “这事我都想好了,明天,咱把武掌柜请来……”连蔓儿就如此如此,将她的计划说了一遍。  第二天,是五郎和小七的休沐日,五郎一大早就去了镇上,将武掌柜请到了早点铺子里。  “……我这一听说有好吃的,我立马就来了。”

进了里屋,寒暄了一番之后,武掌柜就笑道。  “已经给你准备好了。”

连蔓儿就端出一个冒热气的碟子,揭开碟子上的纱布,露出里面两小段刚出锅的煮玉米。  “金玉米,武掌柜,你尝尝。”

连守信就将一段玉米递给武掌柜,每段玉米的玉米芯子上都插着一根筷子,方便拿着。  “这就是玉米,就是那个你们从沈家淘弄来的玉米?”

武掌柜显然没见过玉米,但是他听说了连蔓儿从沈家得了玉米种子的事。  “没错,就是那个玉米。”

连蔓儿笑道。  “这可是稀罕玩意儿,闻着就挺香。”

武掌柜没急着吃,而是翻来覆去地看了半天。  武掌柜看的时间有点长,连蔓儿就抿着嘴笑了,将另一段玉米递给小七,让他吃。  小七极聪明,一下子就明白了连蔓儿的意思,就当着武掌柜的面吃了起来。  武掌柜见小七吃了,这才下嘴。  一段玉米吃完,武掌柜意犹未尽。  “不愧是皇宫都宝贝的东西,这味道还真不错。 我今天也是饱了口福了,咱们这一府一县,怕还没有几个吃过这个金玉米啊。”

连蔓儿点头。完全成熟的玉米有没有人吃过,这她不能肯定。但是这煮嫩玉米,肯定没人吃过,否则这么美味的东西,沈小胖不会不说。  “武掌柜,如果这么稀罕的金玉米,在你的酒楼里卖,你看会怎么样?”

连蔓儿就问。  “姑娘这是打算在我的酒楼里卖这金玉米?”

武掌柜问道。  “对。”

连蔓儿就点了点头。  物以稀为贵,许多有钱人就喜欢吃一个稀罕。不往远处说,就以锦阳县来说,这嫩玉米也就只有她连蔓儿家有。(府城的沈家肯定有,但是他家肯定不会将嫩玉米拿出来卖。所以连蔓儿家这个,还真称得上是独一份。)这样稀罕,以嫩玉米本身的美味,再加上它来历的不凡,连蔓儿相信,很多有钱人都会愿意花钱买这玉米来尝一尝。  “姑娘打算定价是多少?”

武掌柜想了想,又问道。  “这样一段,五十文钱咋样?”

连蔓儿就道。  连蔓儿将一棒玉米切成四段,给武掌柜端出来的两段玉米,是一棒玉米的二分之一。每段玉米卖五十文钱,一棒玉米就是二百文钱。  昨天连蔓儿跟一家人说了这个定价,连守信和张氏都担心太贵,怕没人买。后来被连蔓儿用物以稀为贵等道理游说了半天,他们才接受了这个价格。  其实,定这个价格,连蔓儿自己也需要克服心理定势。连守信他们只是觉得五十文钱是很多钱,买这小小的一段玉米,怕人舍不得买。而连蔓儿,在她前世,玉米是普遍种植的一种作物,和高粱的价格是差不多的。而在这里,高粱还不到十文钱就可以买上一斤。  “姑娘是打算把这金玉米都给我们酒楼卖?”

武掌柜问连蔓儿。  连蔓儿看了武掌柜一眼,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她觉得武掌柜刚才眼睛里似乎有一道精光闪过。  连蔓儿心中一动,就将原先的打算在心里又修正了一番。  “要在酒楼里卖,我们当然是先选武掌柜的酒楼。除此之外,我们的铺子里也要卖,另外,我们还打算运些去县城卖。”

连蔓儿想了想,就说道,“这金玉米不同别的东西,在武掌柜的酒楼卖,算寄卖。我把金玉米送过去,武掌柜先不用给我钱,等把金玉米卖掉了,咱们再结算。若是当天的金玉米卖不掉,我会收回来,不会向你要一文钱。”

“金玉米稀少,每天,我只能给武掌柜的酒楼送去十二段这样的金玉米。”

“啊,是这样。”

武掌柜似乎是有些失望地沉吟道。  “武掌柜的意思是?”

连守信就问道。  “金玉米要卖,这个价钱恐怕不行。”

武掌柜慢悠悠地道。  “这个价,还是定高了?”

连守信有些迟疑地问。  “不会,这个价,已经定的很低了。”

连蔓儿看着武掌柜的神色,很肯定地道。  “五十文一段不行,一百文一段,这事咱立刻就能定下来。”

武掌柜道。  张氏、连守信等人自然是吃惊,就是连蔓儿也有些出乎意料,不过转念一想,不由得不佩服武掌柜,果然老辣。  看来她还是嫩了一点,不够狠。好在思绪周密,弥补了这一点,即便如武掌柜这样的老狐狸,也不能占她的便宜。  “一百文一段,能卖的出去?”

连守信问。  “比五十文一段,还要卖的好。”

武掌柜点头。五十文钱吃一个稀罕,一百文钱,吃的是一个身份。  “这话我信。”

连蔓儿笑道。那一颗颗金黄的玉米粒,仿佛变成一粒粒的金瓜子,向她滚滚而来。  ***…………***  送上二更,求粉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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