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名,现在有两个第一,剩下的那个活动随便得一个名次,白糖的36色蜡笔就稳稳地拿到了。运动使人快乐,我忘了乱七八糟的那些糟心的事。我快乐的一个1米六几的大傻瓜,因为有桑旗在所以第二个亲子活动我们也不费吹灰之力就拿到了第一名。白糖赢得了他的蜡笔,高高地举过头顶骄傲的像一只小老虎。我刚想问他舍不舍得把那笔送给那个哭鼻子的羊角辫,我还没来得及问呢,他就捧着蜡笔向的姑娘跑过去,将蜡笔很大方的递到她的面前。“送给你!”
羊角辫的大眼睛里还转着泪水:“你送给我,你自己就没有了。”
“这就是我帮你赢的!”
小小年纪就会撩妹,我全程姨母笑。最终白糖还是将那盒蜡笔送给了小姑娘,最后赢得了小姑娘在他脸颊上的甜甜一吻。白糖像个获胜的将军一般,仿佛脸颊上的是一枚英雄印章,很是骄傲和满足。他得了第一,所以他要求吃扭扭薯条的时候我也不好拒绝,明明他上周谷雨才带他吃过。我打给谷雨说晚上带白糖去吃扭扭薯条,问她要不要来,她说你们一家三口吃吧,她在家里啃她的香辣蟹。我和谷雨的电话刚刚挂掉,桑旗也在讲电话。他讲完了回头看着我:“南怀瑾去了端城,狠揍了谷雨的相亲对象。”
“丁卜?”
“嗯。”
我就知道,我给南怀瑾打电话的时候他这么淡定,肯定有爆发的时候。“丁卜被打成什么样?”
“还好,没散架。”
“男人维护一个女人的时候,是不是只会动拳头?”
他的唇角夹着淡淡的笑意:“当一个男人还肯为他的女人动拳头的时候,说明他是爱她的。”
他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很自然地想到了桑旗狠揍汤子哲的场景,那这句话放在他身上也同样适用吗?我们带白糖去吃扭扭薯条,这个餐厅是我带白糖遇到桑旗和盛嫣嫣的餐厅。我点了白糖喜欢的薯条和鸡翅,给自己点了奶油蘑菇汤和奶油通心粉。我特别喜欢吃意大利这种奶油类的食物,谷雨总是说看上去就好恶心,但是她每次吃的都比我多。看白糖吃东西特别治愈,他每次吃鸡翅和薯条这种垃圾食品的时候都像饿了多少顿一样。我叫了个芝士瀑布,用薯条沾芝士,我喜欢芝士,只不过吃完了有爆肥的风险,我现在必竟不是二十出头的小妹妹了,新陈代谢比前几年慢多了。桑旗吃的是焗饭,我记得他不太爱吃这种黏黏糊糊的东西,那时候我俩吃意大利面,为了哄他吃,我们一个人嘬着面条的一根然后往中间吃,最后亲上了才为算。回忆我们的过往,总是满满的甜蜜,现在桑旗就在我的面前,却变成了客客气气的夫妻。我不禁叹了口气,白糖吃的正欢,听到我叹气便抬起头,一脸的番茄酱:“妈妈,你的通心粉不好吃吗?”
“好吃呀!”
“那你为什么叹气?”
“呃,是因为......”我该怎么告诉他,大人的世界通常不会为吃到了不好吃的东西才难过。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忽然情绪低落,明明桑旗就在我的身边,但是总觉得他离我很远。他很忙,电话响个不停,他再一次起身去接电话后回来,刚刚坐稳,电话又响了。我问他:“有事?”
“嗯,海外的一个公司有个项目需要处理一下。”
“你要出国?”
“嗯。”
“什么时候走?”
“今晚送你们回去之后就动身。”
“那我们回去吧!”
“不急,等你们吃完。”
他说完了,就在一边编辑邮件,吩咐下属处理事务,我吃饱了就看着白糖吃。我们就像最寻常的夫妻,出来吃一顿饭都没什么话说,其实我可以享受这种安宁,但是就怕这种安宁被我和桑旗的渐行渐远给吞噬掉。吃完晚餐,桑旗送我们回家,我要给他收拾行李,他说不用带什么,需要什么现买就行了。所以,我作为一个妻子连收拾行李的功能都没有。我刚把白糖哄睡着,桑旗就准备走了,我本想送他出去,但是等我从白糖的房间里出来,只看到他的背影刚好走下楼。他压根没有回头,也没有跟我道别的意思。我不知道他要去国外多久,什么时候回来。我回到房间躲在窗帘后面看他,蔡八斤等在门口拉开车门,桑旗弯腰直接就坐了进去。我看着他的车驶出了花园,红色的车尾灯消失在我的视野中。我叹口气,将窗户关起来,拉上窗帘。手机在床头柜上响了,我走过去拿起来一看居然是桑旗打来的。接通了放在耳边,桑旗的声音从话筒中传出来:“你刚才是想要送我?”
呃,人都走了还打这个电话来做什么?“至少说句再见。”
“那现在你要跟我说么?”
“嗯?”
我有点懵:“电话里?”
“电话里不算,我刚到门口,等你。”
电话挂断了,我握着电话大脑有短暂的短路。好几秒钟我才反应过来,难不成桑旗还没走,现在在花园外面等我跟他道别?我匆匆披了件睡衣就从房间里跑出去,一直跑到大门口,桑旗站在车子外面等我,夜色已浓,淡色的月光披在他的肩头。他向我招招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