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个,是一个小女孩,十二三岁的样子。后面还跟着两个更小的,一个七八岁的男孩,一个四五岁的女孩。李晟一下子斯巴达了,这怎么一个都不认识,哪里来的小破孩。也真是够破的,衣服上全是补丁,脸上都是菜色,瘦精瘦精的,谁家这么虐待孩子呀。他们的脸上都很高兴,那大些的男孩道,“二郎,你醒了?”
二郎?李晟一怔,自己在家里排行老三,怎么跟二扯上关系了。那女孩高兴地跑了出去,“娘,娘,二弟醒了,二弟醒了。”
小一点儿的男孩走过来,有些担忧道,“二哥,不要下河洗澡了,可吓死我们了?”
李晟再一次懵了,二哥?下河洗澡?他看了看自己的双手,一个哆嗦。手上有些茧,皮有些胀,更骇人的是,这双手太小了,哪里是成人的。我滴个娘哦,摔了一跤,也能够华华丽丽穿越了,李晟眼睛发慌,再一次晕了过去。“不好了,二哥晕了,晕过去了,爹,爹,娘,娘,你们快来。”
本来准备离开的老先生,又回到了屋子里。他也很是惊奇,刚要给病人家属下病危通知书,准备后事等事宜,谁想到这小子居然鬼使神差的醒了过来。老先生探了探鼻息,摸了摸脉,确定已经活过来了。“哎,你家小子真是福大命大,这一关算是过去了。”
那妇人焦虑道,“可是我儿为何又昏了过去。”
这老先生想了想,又是掐人中,翻眼皮子的,弄得李晟只得吐出一口水,喷了老绑子一身。众人一下子高兴起来,大人们道,“邹老先生的医术真是高明啊。”
老头子有些飘飘然,憨厚老实的那人替他擦了擦衣服。妇人还是有些疑虑,“老先生,我儿的病尚未痊愈,可否再开几服药?”
李晟翻白眼,这不是送上门被宰么,想想那些医生,一个小病,就要开昂贵的药,而且还不能一次见效,两三次都是手下留情的了。老头子微微摇头,拍了拍李晟的额头,“混小子,不要逞强,那溪河,可是那么好游过去的么?”
他收拾好药箱,妇人递上一串铜钱,约莫二十个,“老先生,要不您就开两服吧。”
“这些天,给他做点儿好吃的,补一补也就好了,没什么大碍,我回去了。”
老爷子拄了拄拐杖,“阿丙,去送一送先生。”
阿丙送老先生出去,妇人摸了摸李晟的脸颊,“我的儿啊,就你调皮,你要有个三长两短,叫娘怎么办?”
老爷子狠狠敲了一下拐杖,“臭小子,板子先记下,等身体好了,再罚。”
老爷子虽然面上严厉,可是眼里的那一抹放松,李晟还是察觉到了。看着老人一步一步地走出去,心里还是有些感动。盯着肚子有些显怀的粗衣妇人,李晟有些呜呼哀哉,都有了五个孩子,这只怕是老六了。看这些孩子,哦不,兄弟姐妹面黄肌瘦的样子,还着实堪忧呀。这倒霉的孩子,确实淹死了,灵魂换成二十有九的屌丝。“娘,我想睡一会儿。”
妇人微笑着替他掖好被角,“晚饭的时候,娘来叫你。”
一帮熊孩子,噢,应该是哥哥,姐姐,弟弟,妹妹,可算是全占了。人都出去之后,他眼泪情不自禁地流了下来。虽然自己不怎么争气,但突闻噩耗,自己的老父母,该有多伤心,上一辈子还真是不孝了。他翻了一个身子,坚硬的床板,咯得有些生疼。墙是土坯墙,没有瓦片,横梁上是厚厚的茅草。身上都满是补丁,被子和枕头也不例外。上一辈子是南方人,还从来没有睡过炕。这炕的滋味绝对不怎么好,占据了房间的大半。中间用围帘隔起来,那边,应该是大姐和小妹住的地方,床头还插着些野花,女孩子就是爱美一些。母亲肚子里还怀着一个,在古代,养活了五个孩子,这一家子,还真是有本事,要知道,在古代,孩子的夭折率挺高的。只是不知道如今是什么年代,但能够安安稳稳的种地,想来不是战乱的年代。他们虽然穷了一些,但脸上安定。战乱的时候都是人心惶惶,朝不保夕。李晟最担心的,是被穿越末年。无论哪个朝代的末年,都是民不聊生。他还是想安定地做一个富家翁,要当皇帝,这样的事情,他可干不来。看了看周围的环境,光是让这一大家子富裕起来,就有些任重道远。对了,我的金手指呢?他晃了晃十根手指,却发现没有一根是金色的,反而长得十分难看。贼老天,你既然让我重活一次,为什么不给我一根金手指,他有些欲哭无泪。还有啊,叫什么不好,要叫李晟,这一辈子,要是再被剩下,那就玩的有些大发了。想着想着,突然发现脑海里有一股执念,游过溪河。感觉了一下温度,这个时候大概春寒料峭吧。这熊孩子,天都冷了,还要逞强,难怪都把命丢了,让他占了个便宜。努力将这股子执念压了下去,也仅仅是暂时,这就像是冤魂,不把执念消了,就挥之不去。李晟打算拖上一拖,时间长一点儿,应该无所谓。反正这天,只会越来越暖,春来万物苏,这预示着朝气。既来之则安之,李晟也不再执念。前世的自己,恐怕早就成为新闻上的一大奇葩,某男,因为相亲失败想不开,跳了悬崖。当初听到有人因不满父母相中的妻子而跳河,他还笑了好一阵子,这下子,自己也成了其中的风流人物。现在虽然还是叫李晟(剩),古代人也的确重男轻女,一看老爷子对两个姑娘的态度就知道了。但古代,因为战乱,男人的数量被严格控制下来。哪里像以前那个年代,男多女少,僧多粥少。现在嘛,女多男少,不求有个三妻四妾,找一个自己喜欢的人,还是很容易办到的吧。看了看这个空荡荡的家,李晟不自觉地又叹了一口气,哎,照这个情况,还真是有些悬了。晚饭很丰盛,两个荷包蛋,柳母亲自端来的。夕遥喝了一口汤,皱了皱眉头,没有糖,没有油,就这儿一碗,大概就是最美味的东西了。下午的时候,还看见了那只骄傲的母鸡,趾高气昂地从门前经过,好像一个大将军。李晟鼻子有些发酸,这母鸡是给柳母补充营养的,两个人可不比一个人。他拿起勺子,“娘,你吃一个。”
柳母很是欣慰道,“晟儿真乖,你吃吧,娘不饿。”
若是普通的小孩子也就信了,李晟是不信的。在农村,春天这段日子是最难熬的,粮食不够吃了,就只有想方设法讲究着。他小时候的时候,虽然贫穷了些,但红薯却从未断过,一般都是下面一层红薯,上面一层白米饭。大人们总是将白米饭给小孩子吃,就跟现在的柳母一样。门外,就那么一只骄傲的老母鸡,就算它准时上班,每天一个蛋,那也是不够的。更何况,看它那身板,也不是一个好员工。“娘,你吃一个,你不吃,孩儿也不吃了,为了弟弟,您就吃吧。”
柳母眼睛里有些泪水,咬掉李晟持勺的鸡蛋,“晟儿,你赶紧吃。”
李晟笑了笑,舀起剩下的鸡蛋,张口待妖,却看见门外偷偷看的小脑袋。在记忆里,这是小妹,柳叶。“叶儿,来,到哥哥这儿来。”
小丫头这是嘴馋了,李晟端着碗,“叶儿,哥哥不想吃,你帮哥哥吃了好不好?”
小丫头看了看柳母,甜甜道,“哥哥生病了,哥哥你吃。”
李晟咬了一口,然后递过去,“咱们一人一半,好不好。”
柳母就要训斥,却看见二儿子摇头的脑袋,一时之间,她突然发现这个儿子有了些改变。小丫头吃了半个鸡蛋,有些回味无穷。李晟三两下将汤喝完,感觉还饿,有些不好意思道,“娘,我还饿,有没有吃的,米粥也行。”
柳母接过碗,“我去给你盛。”
“不用了,我没什么事儿。”
李晟就要掀开被子,却发现光光的,有些难为情,“娘,你和小妹先出去,我穿好衣服就出来。”
天气有些冷,但小孩子大都不怕冷。穿着补丁的衣服,李晟掀开帘子,一家人都在大堂里坐着了。农村人吃晚饭都吃的早,这个时候天还没黑,也就五点多钟吧。老爷子坐在矮桌子的正首位,李父坐在左手边,下面空了一个位置,然后是三郎,柳昭;右边有两个位置,是柳母,还有大姐柳慧,下面就是柳叶儿。据说他的外公当过兵,那条腿,就是在战场上负伤的。好像跟京里的大人物有些关系,很受这一带村民的敬仰,被称为柳太公。柳太公膝下无子,就一个宝贝女儿,当然不能外嫁了。李父是邻县长桥集上的,家里很普通,跟现在的柳家差不多。柳太公见他老实,人长得有模有样的,柳母又喜欢,就招赘上了门。这年头,对于香火传承十分看重。别看李父老实巴交的,什么都不争。可是在入门之前就说好了,第二个儿子要随他姓,不然宁死不赘。柳太公当然生气了,可是架不住柳母中意他,也就答应了。这不,二儿子李晟,就随了李父的姓。李父对这个二儿子是有些不同,毕竟是承继衣钵子嗣的。柳太公看李晟,就有些不顺眼了。“儿啊,你怎么不多歇息下,外面冷,别冻着。”
柳太公磕碜道,“大冷天的,就敢下河去,他怕什么冷。”
李晟估摸着,李父跟柳太公是有矛盾的。在叶儿出生的时候,李父想让小女儿随他姓李,可是柳太公死活不答应。“当初说好了,晟儿已经给你继承香火了,我告诉你,别得寸进尺。李叶儿,还是柳叶儿,你去问问,哪个好听?”
当然是柳叶儿好听了,四里八乡都有些畏惧柳太公,谁敢说李叶儿好听呢。上过战场的人,有一抹儿的血性,老实巴交的李父,还真是有些害怕这个老丈人。这家里的位次,也是有讲究的,从大到小,男女分边。而李晟,则代表了一个单独的李家,所以坐在下方。这坐,也是跪坐,不知道这柳太公哪里学来的贵族礼仪。李晟倒是不耐烦了,一屁股坐在冰冷的席子上。“爹爹,你不是木匠么,就不能做几根板凳,这样跪着真不舒服。”
李父是地地道道的农村人,闲的时候,给人做点木工,譬如窗框,桌椅什么的。而忙的时候,就是河边上的那些水田,还有屋子后面一垄一垄的旱地。这年头,不像后世,这里地广人稀,只要有精力,随便开垦多少地。而且开垦的新地,前三年是不需要缴纳赋税的。柳太公有些生气,“都这样十年了,你现在才知道不舒服。”
要改变家里的现状,自己就必须要有话语权。如何捍卫自己的地位,必须要讲学问,李晟总不能去说,我是穿越过来,我有办法带着你们奔小康,于是一群人就俯首膜拜。要是那样的话,别人只怕会将他当成妖孽给咔擦掉,直接就见不到明天的太阳了。许是他刚刚从鬼门关过来,柳太公只是眼里剜了他两眼,也不再多说话。要树立自己的权威,还得慢慢来,自己继承李家身份,倒是可以利用一下。自己虽然坐在下首,倒是可以跟上首的柳太公扳一扳手腕。打定主意之后,李晟有点期待穿越以来第一次饭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