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到三楼以后,我忍不住紧了紧手里攥着的M9手枪,因为手心里全是汗,有点儿滑。声音从三楼的一扇欧式对开门里传了出来,那扇欧式对开门半掩着,里面的人影憧憧,略显杂乱。我和王朗一个闪身躲到门的两边,从门缝里偷偷观察着里面的情况。此刻屋里大概有二十来个兴义会的人,其中有七、八个在地上躺着,不时的“唉哟”两声证明自己还活着。剩下的人,围成个包围圈,白雪就在包围圈的中间,精神还不错,不过嘴角留着血,看起来是受了点儿伤。白雪的对面摆着一张单人沙发,里面坐了一个白白胖胖、看起来十分和气的人,只不过眼神里不时闪过的精光,说明这个人并不像表面看起来那么人畜无害。“雪儿啊,你还是太年轻了,什么叫背叛了那个姓王的,我从来就没有归属过他,又何来说背叛?姓王的刚愎自用,却又鼠目寸光,老顽固一个,难道我要守着他,看着他把唐人街一步步带到深渊里,直到消失么?他倒好,钱攒够了,说跑就跑,我们呢?我们怎么办?可以说,没有唐人街就没有兴义会,没有兴义会,那我们这些人又该何去何从?”
朱学明说完之后,从怀里掏出一盒万宝路,叼了一根在嘴上,他身后的一个脸上有长长刀疤的男子,赶紧掏出打火机给朱学明点上了烟。白雪低下头沉默了片刻,因为她心里知道朱学明说的可能是对的。自己小时候的唐人街还是很热闹的,人口也很多,后来自己渐渐长大,唐人街的国人也越来越少,稍微有点钱的人,就都搬出了唐人街,搬到了环境更好更安全的社区。而移民过来,肯住到唐人街的国人,又越来越少,大部分都是一些年纪大了,心系祖国,却又因为各种原因不得不留在美国的老年人,还有一些就是偷渡过来的国人,他们不敢也不能离开唐人街,因为一旦被抓到,就面临着遣返的问题。但是,这一切并不是背叛的理由。白雪直愣愣的看着朱学明,冷冷的问道:“那你跟着裴中雄难道就有什么好的下场么?难道裴中雄这样的小人能带给唐人街好的变化么?”
朱学明吐出一口青烟,突然站起来在原地走了两步,冷笑着说道:“哼哼,就算他是小人又如何,好不好我不知道,我也不想知道。但是,我知道跟着裴中雄,大家伙才有饭吃,有钱花,不至于被白猪们分散打压。”
白雪转过头,不再去看朱学明,开口说道;“好了,道不同不相为谋,你不要说了。自从你把林姐出卖之后,你我之间就再没有任何关系,要杀要剐你随便吧。”
“哈哈,我怎么忍心杀你呢?好歹你我也有十年的父女之情了,只要你乖乖把林倩的下落说出来,我就告诉你,杀害你父母的仇人是谁!怎么样?”
朱学明仰着脖子笑了两声,然后向白雪抛出了一个她难以回绝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