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上三竿郑夕颜才睁开眼睛,脑袋昏昏沉沉的,不知为何睡得这样死。她记得昨晚睡觉前闻到了一股茉莉花的味道,如今想想,是不是着了道?身上提不起一丝气力,好像踩在棉花上,整个人莫名的酥软。打开门,外头刺眼的阳光让郑夕颜极不适应的眯起眼睛,正巧大夫在园子里晾晒草药,她费力的走过去。“大夫,怎么不见我哥他们?”
以往这个时候,郑克尚总要站在站在回廊里沉思。大夫一惊,“郑公子没跟小姐交代吗?”
“交代什么?”
“郑老爷与郑公子早就走了,说是回家。留下小姐与秦公子在这里养伤,还留下一包银两,我这就给你拿去。”
大夫转身便走。郑夕颜瞪大眼睛,敢情这父子两个要去送死,所以就把她交给秦风?难道她不姓郑吗?何至于连送死都要鄙视女子!郑华虽说一直吹胡子瞪眼的,好歹也是郑夕颜的父亲;郑克尚倒也不错,对她这个妹妹也算是呵护备至。心里这样想着,郑夕颜忽然觉得很难受,许是她身体里流着跟他们一样的血,就算灵魂是江南,但是身体终归是郑家的血脉。真是傻子,白白送死。什么忠臣烈节,死了还不是白骨一堆!什么狗屁理论,有性命重要吗?不行,她必须赶在他们回到云国之前截住他们,这样白白牺牲,算个什么事?事情总该会有另一种解决方式才对。原先只当郑克尚说说而已,那样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奶油小生,没想到竟会如此不怕死,郑夕颜只怪平日小看了他。大夫拿着一包银两交给郑夕颜,郑夕颜只取了几个银锭子,其余的纹分不动,“这些银子就当是秦风的诊金,剩下的买你这匹马。”
二话不说,郑夕颜翻身上马。原本做射击训练时,教练为了让她的准心更加精准,故意让她上马训练。对于骑马,郑夕颜可谓是轻车熟路。“这些银两太多,足够买十匹马,老夫愧不能受。”
大夫推辞。取出腰间的白玉莲花放进包裹,郑夕颜深吸一口气,“烦劳大夫把剩下的银两交到秦风手中。”
大夫一怔,“小姐不与秦公子道别?”
郑夕颜直起身子,看了一眼秦风的房间,“有缘再见吧!”
马声嘶鸣,她已策马而去。见状,大夫轻叹一声,便拿着装有银两的包裹,朝着秦风的房间走去。房门打开,秦风目不转睛的望着郑夕颜策马而去的背影。潇洒而没有一丝眷恋,甚至连头都没有回一下。小妮子果然没良心。连道个别也如此吝啬,亏他还为她挨了一刀。不过,丫头,我们还会再见的。很快!很快!下一次,你休想再有机会逃开!被虎狼盯上,远比不上被狐狸惦记着更可怕。“秦公子?”
大夫急匆匆走来,“这是那位姑娘留下的。”
秦风挑开包裹的一角,是银灿灿的钱财,不觉哂笑,“果然是好东西。”
取出几锭银子,秦风面无表情,“便当诊疗费,告辞。”
转身,秦风看一眼外头的蓝天白云,嘴角是一抹凌厉的肃杀之气。云国……那些个故人,也该见上一见,免得他们觉得日子太痛快,忘记了他的存在。故人重逢,想必痛快无比。他甚至可以想象,旧人重逢的场面,会怎样的惊心动魄,让他们刻骨难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