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眼,先是被莫大作家的一手漂亮钢笔字惊艳到,目光一目十行扫落下去,原本还只是随便翻看一下来着,只是这一眼看下去之后,表情开始有变化了,不再是那么的轻佻无所谓样子。老王两手捧了手稿,不知不觉就已经一屁股坐在了旁边的沙发之中,身体往沙发内一靠,两腿不自觉跷起了二郎腿,已经是全副心思都沉浸在了文字当中。老王看稿子速度相当之快,始终都保持着一目十行的速度。不过不要以为这就是在随便应付,这其实是种旁人无法学来的真本事,坊间传闻,老王自小上学读书就是这种一目十行的习惯,而且无论是什么内容,只要是他真心感兴趣的东西,基本上这样的速度保持下来,居然也都能做到过目不忘。这就是天才文豪与一般人最大不同之处吧!陆亦轩倒了杯茶水给放在了一旁,远远地放着,他是担心这位看得太过入神,不小心打翻了茶水杯的话,莫大作家的文稿给弄湿破坏了可就实在不妙。须知,现在的这份手稿原件,那在将来的某天,可也会变成价值连城的最珍贵文学历史见证物。毕竟莫大作家再有个二十年,那可正经儿要一飞冲天,成为整个华人文化圈得获诺贝尔文学奖的第一人。转眼的功夫,一刻钟过去了。天王MJ的唱片,已经切换了两首曲子。此刻唱片机喇叭中正在鸣响的曲调,赫然是那首火遍全球的《Beat It》,当年机缘巧合之下,陆亦轩为天王MJ所‘创作’的最知名单曲。很快,这首《Beat It》也播放完了,天王MJ用中文唱的《千里之外》悠然而起。老王猛然抬头看了眼唱片机:“咦?中文歌……这也是MJ的……嘿,轩子,还是你牛逼大啊!这个《红高粱家族》写得真特么好,跟哥哥我的《京城顽主》果然是有得一拼,不过这个姓莫的家伙,似乎圈里没怎么听说过,文学圈的新人?真是给你捡着宝了啊!”
得了,听这有点酸溜溜语调,老王同志分明是有点受打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