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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7 震撼(1 / 1)

第二,这就说到英子的基因问题了。她的父母都是唱京剧的,艺术基因肯定要有遗传的。从前的时候流落到穷乡村,吃不饱穿不暖的,根本没有激发她艺术细胞的土壤。现在跟小姨这位大艺术家相认,艺术基因肯定就像种子萌芽一样破土而出了。说起来,艺术基因这东西,除了让一个人“善于”干某一项艺术。另外还能让人痴迷这项艺术。所谓“好者不恶”,因为痴迷,所以善于,反之亦然。是相辅相成的辩证关系。很明显,英子的艺术基因被发掘出来,这小妮子开始痴迷京剧了。要不然她也不会在短短一年的时间内,利用业余时间学到如此境界。当然,有个好师傅也很关键,名师出高徒嘛。想到这个关于喜好的问题,大仓感觉好像自己的艺术细胞也要被妹妹给勾引出来了。在他捡到的记忆里面,其实有关于京剧的成分。那位老先生以前是京城骨灰级的票友,能拉能唱,相当痴迷。这层记忆被大仓捡到,偏偏大仓作为一个贫苦的农村孩子,实在没有那份闲得蛋疼的心情。他不喜欢京剧,于是这方面的记忆就选择性忘记了。这种现象,在医学上大概叫“排异反应”吧?今晚英子厚积薄发,瞒着大哥偷偷学艺,到了一定水平突然展示。直接把大哥给震撼到了。同时好像也把大哥的京剧瘾给激发了出来。使得他躺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浑身燥热,技痒难耐。正如英子吃饭时所说,“手上都技痒得蹭一层皮去”!他很想去敲妹妹的门,让她把胡琴递出来,让自己也过一把瘾。只不过这都下半夜了,要是去敲妹妹的房门……那是坚决不可以的!只好暂且忍着,强逼自己什么都别想,赶紧睡觉。第二天起来以后,他还有想拉胡琴的冲动。可是转念想到,自己长这么大从没动过这东西。要是突然在妹妹面前展示骨灰级高手的技能,要是把妹妹吓着就得不偿失了。吓得她误以为自己被什么附身就更不值。但是手痒很难打下去。于是跟妹妹把胡琴要过来,装作昨晚听上瘾的样子。抱着胡琴胡拉拉。吱吱吱,啦啦啦……一听就是没摸过胡琴的人,呕哑嘲哳难为听,还不如拉锯好听。但是大哥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英子,你听大哥拉得也有那么点儿意思了吧?”

英子憋着笑:“嗯,声儿挺大。”

大哥豪气干云地表示:“我决定了,从现在开始,我要学拉胡琴。”

英子高兴得大大的眼睛都弯成了月牙形。这说明自己的表演大获成功,不但让大哥听上瘾了,还开始对京剧感兴趣了呢!这条肚子里的蛔虫可是知道,大哥本来对京剧是不感兴趣的。一开始的时候小姨要教她学京剧,她是坚决不学的。无他,因为大哥不爱好京剧。可是小姨说了:“你爸妈都是唱京剧的,你姥姥家是京剧世家。你要是不会哼哼几句,这不是让人笑话嘛!还以为咱们家没有传承呢。再说了,你大哥不爱好京剧,那是他没有生在那样的环境。要是你学好了,唱得好听,唱给他听听。我保证他一听就上瘾。说不定以后比一般票友都痴迷呢。让你学京剧又不是让你当专业演员,是让你有个业余爱好。”

可英子还是觉得大哥都26岁了,所有兴趣爱好都定型了,不会突然喜欢的。所以她还是不感兴趣。小姨叹口气:“唉,女人这东西啊,光有漂亮是不管用的。光是漂亮,最多就是第一样的时候眼前一亮。看长了不过如此。但是一个女人要是既长得漂亮,又有艺术才华,那可就了不得。会让男人为她疯狂的。而且漂亮这东西就是昙花一现,年老会色衰。但要是有艺术才华,可是越老越香,让男人爱不释手的。你看看古往今来,但凡色艺双绝的美女,都会让最成功的男人为止疯狂。比方说陈圆圆,色艺双绝,这才使得吴三桂冲冠一怒为红颜!”

好吧,姜还是老的辣。小姨对闺女的心思太了解了。于是,三言两语,闺女就开始对京剧痴迷。而且她真的是有艺术天赋,从而一发不可收拾。现在一看大哥果然开始对京剧感兴趣了,英子自告奋勇,要教大哥学啦胡琴。“不用你!”

大哥倔强地说,“我要自学成材,你等着看吧,用不了几个月,我可以拉得比你还好。”

“那更好啊!”

英子更加惊喜了:“到时候可以你给我拉着,我唱啊!我跟小姨学的做功也挺好了。到时候就不用坐在凳子上自拉自唱。你拉,我给你表演。反正我只唱给你一个人听——”最后一句声音变得很小,简直变成一个人嘟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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