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1 / 1)

第一,毕业后直接进入市级公安局,如果是其他人,可能要在派出所摸爬滚打个好几年。姜芜在自己的专业领域上,说一句天才也不为过。正如她所言,东市肉铺发现了一截疑似人腿的肉,摊主已经被带到了衙门,一脸茫然的跪在地上。小摊主这辈子没经历过这阵仗,从衙役把他押走的时候就开始瑟瑟发抖,等到了公堂上更是涕泗横流,傅珩还没发话,他就结结巴巴的开始表忠心,说自己是良民,什么都没做云云……小屋里,姜芜经过勘验,完全确认这就是一截人的小腿,从膝盖开始,到脚腕结束,刀法非常利落,并且这把刀也明显是一把杀猪用的刀,能直接将人腿切断的,起码宽2—3公分,长60—80公分,一般的刀砍下去一刀就会钝了,这样看来,摊主的确有很大的嫌疑。按照现在的技术,做不了DNA对比,所以,要想知道这一截小腿是不是李娇娇的,还需再细细查验比对,她想了想然后出了小屋,直接去了大堂。摊主还在哭,说自己完全不知道那一截人腿是哪来的,姜芜不是公门中人,所以只得端坐在帘子后面听着。他也承认了自己贪心,今天大清早出摊的时候,天还蒙蒙亮,瞧见那边摆着好大一块肉,便直接自己捡了回来,并且直接扔到了自己的推车上,后来到了要出摊的时候,一忙起来就忘了,并且完全不知道这一截人腿是哪来的。傅珩坐在正堂前,表情淡淡的,也不知道他是不是信了,摊主瞧着是个老实巴交的男人,长了一张饱经风霜的脸,他自述家里还有三个孩子要养,夫人常年卧病在床,全家也就靠着他的肉铺这点营生了,求官府饶他一命。虽然隔着帘子,姜芜却能瞧见,这人穿的的确是普通的棉麻衣衫和布鞋,说话时双眼蓄满泪水,看着倒是委屈巴巴的——若是换个人来审,说不定还真会有几分恻隐之心。可惜他运气不太好,碰见的是能止小儿夜啼的锦衣卫指挥使,锦衣卫在京城是个什么名声?仗着圣上亲宠,嚣张跋扈睚眦必报,且处处带着独属于权贵之级的嚣张,摊主莫说是在他跟前哭了,就算是把一家老小的惨状摆到公堂上,他怕是也不会挑一下眉头。况且……姜芜觉得这人很有些问题。普通人瞧着残肢,只会觉得害怕恐惧,就算是个卖肉的摊主,见惯了动物死相的血腥,也不该如此淡然,方才傅珩告诉他,你的摊子上摆的是人腿,他的恸哭也不过是怕官府问责,而不是觉得恐惧。傅珩挑了挑眉,语气平静而淡漠:“你一家日子清苦……”摊主似乎嗅到了一丝同情的味道,希冀的抬起了头。“和本官、和本案有什么关系?”

傅珩嗤笑出声,“本官只问你,肉从哪里得来,为何得来,你也只需回答这两个问题。”

那时候,姜芜隔着帘子看他,只能看见他线条漂亮的侧脸。摊主不再多言,老老实实道:“肉是我今日卯时出摊的时候,途径树林,在树根底下捡的,就只看见一团肉,我寻思着近日生意不太好,想着捡块肉回去以次充好,天亮之后,我摆好摊,那一截肉被我扔到最里面了,所以当时也没看见……直到,直到各位大人搜查,说这是人腿。”

姜芜柳眉轻蹙。傅珩似乎已经耗尽了最后一丝耐心,却还是问道:“你说的,可属实?”

摊主心头一跳,倾身一拜:“大人,我说的千真万确,无半点虚言!”

谁知,下一秒傅珩就腾的站起来,冷冰冰下令:“传令下去,即刻收押!”

“是!”

在摊主茫然的哭嚎之中,一帮衙役立刻上前带着人就要走——这时,只听一道女声,“且慢!”

众人只看见一个约摸十五六岁的小丫头拉开帘子,露出一张清秀的小脸,姜芜目光环视一周,却不是为摊主辩解,而是径直走到摊主面前问他:“可否把你的右手给我看看?”

右手?众人略带茫然,摊主却是脸色一白,下意识就要把右手往身后藏!肯定有问题!说时迟那时快,摊主刚刚将右手往身后一藏,只听一道破空之声,姜芜只看见空中好像有什么东西的残影飞了过去,接着摊主一声痛呼,下意识将手伸了出来!竟是被傅珩随意扔的小石子击中了。也不知道公堂上哪来的小石子,摊主哭嚎着被姜芜拽着手,姜芜仔细一看,这人的大拇指上果然有伤口,且伤口颇深,是新伤。姜芜道:“你为何要分尸?”

是分尸,而不是杀人。摊主呆住,接着破口大骂道:“你不过是个妇道人家你瞎说什么!大人,大人你可要为我做主啊,怎能让一个妇道人家在公堂上信口雌黄随意污蔑!”

这样的质疑,姜芜曾经也听过无数遍,曾经也有人指着她的额头说,“你一个女人学什么法医,你凭什么?”

凭什么?姜芜勾唇一笑:“你从头到尾都有问题,因为……”然后姜妩的话才堪堪开了个头就被打断,因为一名衙役急匆匆闯入了大堂。“——报!大人,府外李家人来报,说是他们抓到了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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