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理他们,嚼舌根的东西,等我记住他们的脸,等会一个个把他们舌头全给拔了!”楚清歌恶狠狠道。
“咦惹,你还能不能再恶趣味一点。”初曦想到那个场面就觉得恶心。
“没事的初曦,我们都知道你不会成为那样的人,我们都信你。”韩江也安慰道。
“是的,这世上那么多人谁都做不到让所有人理解,你也不必介怀,我们相信你就够了。”邓平威也道。
“放心啦,我现在已经百毒不侵。”初曦现在是真的无所谓了。
柳然早已经在万兽城给他们定下休息的房间,安顿好一切之后已经是暮色降临。
混沌域是一片神奇的区域,这片区域是灵兽、凶兽的天下,人类在这里的活动区域很少,像万兽城这样的人类城池,在偌大的混沌域中只有六个。
因为混沌域整片区域的地形都很特殊,要么冰天雪地不适合人居住,要么就是崇山峻岭深山老林,人类很难在这里立足。
但是这却成了灵兽和凶兽的福地,没有人类的打扰各种灵兽凶兽在混沌域中生息繁衍,这也是为什么说混沌域是灵兽凶兽的天下的原因。
也因为人类活动范围少,所以混沌域中藏着许多未被人发现的上古宝物。
就是为了这些上古宝物,人类才冒险在混沌域中建起六座城池,就是专门为了方便进入混沌域寻宝的人休整。
所以混沌域六座城池里的人,大部分都是寻宝者,他们会进入人迹罕至的山脉丛林中寻宝,再把寻到的东西拿出来贩卖。
不过这个职业危险性极大,因为一旦出了城,他们要面对的就是凶兽或者灵兽的袭击。
千百年来有人从外面带回稀世珍宝,也有人出去后就再也没有回来。
吃完晚饭之后初曦打算出门去逛逛,她早就听闻万兽城的名字,现在好不容易离开守鹤自然要去见识见识。
万兽城里寻宝者众多,这些寻宝者会将寻到的东西拿出来卖。所以一到晚上,万兽城街上的每个角落都会挤满了摆摊贩卖的小贩。
虽然这些摆摊贩卖的东西大部分都是忽悠人的,要是好东西早就卖给百宝阁换大钱了,哪里有人会拿出来摆摊。
但是难免也会有一些别人眼拙看不出来的宝贝,初曦打算去碰碰运气,这不就是掏地摊的乐趣嘛。
而且她还需要储备一些晶核,这些摆地摊的晶核可比百宝阁里的晶核便宜得多。
初曦才拉开房门就见到楚清歌靠在门外的围栏上,她这么一开门就和他面对面。
“走吧。”他懒懒的打了个哈欠道。
“去哪?”初曦还以为有人叫他来找她。
“逛街啊,你不是要搞晶核么?”楚清歌早就知道她想干什么。
“现在你成我肚子里的蛔虫了。”初曦关上门,跟在他身边道。
“你那小心思都不用猜,以后要去哪跟我说,就你个小小聚灵不要到处乱跑,知不知道外面是很危险的。”
楚清歌说着从容戒中取出一块淡青色的面纱递给初曦:“蒙上。”
初曦皱了皱眉头:“为什么?”
楚清歌见她没接过不由分的就上手替她围起来:“你在日月大赛上出那么大的风头,现在万兽城中大部分人都认识你了,你也不想惹什么麻烦吧?”
“稀奇了,你楚清歌什么时候怕麻烦了。”初曦调侃道,脸上的面纱带着丝丝香味,那是楚清歌身上的味道。
她突然想到初见的时候他也给了她一身女士裙子,现在这块面纱也是女性的,这家伙怎么会在容戒里准备这些女生的东西?
难不成他是女装大佬?!
楚清歌没有回答她的问题,他当然不怕麻烦,只是这丫头越来越动人,她是没看到日月大赛上那些人看她火热的眼神,一想起来他就受不了。
还是藏起来,不让别人看到的好。
夜晚的万兽城更显得热闹,初曦一出门就被吸引住了。
无数的商贩挤满了路两旁的位置,这些商贩大多只是在面前铺上一块布,布上放着稀奇古怪的商品。
有的大声吆喝,有的沉默不语,有的唾沫横飞在忽悠路过的人。
他们卖的东西也是琳琅满目,奇形怪状的石子、灵器、晶核、功法,这些都算是正常的东西,初曦还在个商贩那里见到卖灵兽指甲的,也不知道拿来有什么用。
“这位姑娘、这位公子,来这里看看,我这里有上好的蓝玉石手链,不仅做工精美,女子戴上还有美容养颜的功效。”
“这蓝玉石上有水属性,水属性温养肌肤最是不错,保准姑娘你戴上之后皮肤光滑水嫩,吹弹可破!这位英姿非凡的公子,给你家姑娘买上一条吧!”
一个小贩见到楚清歌和初曦同行,以为他们是情侣便卖力的宣传起手上的一串淡蓝色手链。
楚清歌听到最后“你家姑娘”这几个字受用的眯起眼睛,一把拉过初曦到那个小贩摊前。
小贩见到打动了楚清歌,还想继续介绍,楚清歌已经一把拿过他手上的手串,直接套在初曦手上。
初曦看了一眼脱下来扔到摊位上,这种东西就是几块长得好看的破石头罢了,什么美容养颜都是噱头,就像吃核桃补脑一样。
她捞起摊位上的一块大骨头兴致勃勃问道:“这是什么东西?”
小贩见到她对这东西有兴趣,立马又打起了鸡血:
“姑娘真是好眼光,这是四阶凶兽红毛猪的腿骨,里面还蕴含了红毛猪的精血,提炼出来可以用于炼药,现在活动价只用一千灵石!”
“两百。”初曦不假思索道。
“什么?”小贩以为自己听错了。
初曦也皱了皱眉头,觉得两百还是太多了:“一百五吧。”
小贩几乎要吐血:“这位姑娘,你砍价砍的也太狠了,生意不是这么做的呀,您再给多一点,八百,八百不能再少了!这里面可是有四阶凶兽的精血呀!”
“什么精血,你看这骨头表面发黄边缘发脆,说明这头红毛猪早就死去很久,里面的精血早就消散殆尽,一百五,给我就要,不给也没人会花钱买你这块破骨头。”
小贩看到忽悠不住也不装了,立马伸出手道:“给你给你!”
初曦刚想掏钱,楚清歌已经把钱塞到小贩手上。
“我有钱。”初曦道。
“哪有逛街让女孩子花钱的道理。”楚清歌也有自己的坚持。
初曦想了想从容戒中取出他给的红包,塞到他的手上:“反正都是你给的钱,等会我买什么从这里面拿就行啦!”
楚清歌没有反对,反正东西在他手上,他拿不拿她都不知道。
两人又朝下一家走去,楚清歌见她一直挥舞着手中的骨头,疑惑道:“既然知道这只是块破骨头,你还买来干嘛?”
“给小白玩啊,它之前都是用木头磨牙,咬的满嘴碎屑,用这块骨头会好一点。”
楚清歌万万没想到是这样,无奈道:“你什么时候能干点女孩喜欢的事?”
初曦刚想问女孩喜欢干什么事,前方突然传来骚乱,立马一头往那扎去。
【作者题外话】:今日五更完毕,身体真的被掏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