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多了,十五岁那年的往事似乎离她很远,习惯性地摸了下脖子上的丝线,那块血玉至今还戴在她脖子上。试用了很多办法,都弄不断那天蚕丝,只好一直穿上高领长衫,把脖子遮起来。」“阿路,怎么了?”
林远见慕容悠一直看着他发呆,疑惑地问道。她回过神,凝看眼前的男人:“大哥,刚想点事想出神了。”
说实话,林远是个英俊的男人,身材很挺拔,他有着一般男人所没有的稳重和安全感。尤其是在看到他经营管理上的大刀阔斧的魄力,很难让人觉得这个人怎么会在当初做生意失败呢?他有着商人的敏觉,能人居起来后不是不惹人眼红的,甚至有后起之店开了同样性质的店来与他们竞争,但是他总能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慕容悠提供的是理念,说到底就是纸上谈兵,并没有太多营销经验。但是他都能理论结合实际,能够抓住每一个顾客的心,尤其是那些达官贵人。交际永远都是能够立于商场不败之地的重要因素,林远把那些大老爷们的胃紧紧抓住,还抓住了他们的心。所以说能人居的支柱其实一直就是他,她只是个吃闲饭的人。林远走到桌前,皱眉看了眼旁边一大打账本,再看了眼慕容悠手中的书,一般她公事做完,都会看些书来打发时间。这些年,他也知道萧路就这点爱好,每隔半年她就会出门游历,短则半个月,最长两个月,每次带回来的也就这点杂书。她之所以称它们为杂书,因为这些书都是野史之类的,拿通俗点的话语讲就是小说,一般都是白话文,市场是很盛行,却被一些名流大家论为失德之书,但是她实在看不惯那些之乎者也的文学类的书籍。游历期间慕容悠就把一切事宜都交给林远安排,当然包括照顾她娘和墨香,有他在,她很放心。这两年,因为常在外面奔波,她的皮肤渐渐的有点变黑,但整个人看起来很健康,加上她长开了,个子一下串到一米七多点了,这在当时已经不算矮了,所以再没人怀疑她是个女子,只是觉得她稍微瘦小了点。一席青色长衫,显的有点儒雅,但是没有一点女子的秀气,慕容悠本就学不来这时代女人的小步行走。“阿路,那些书你都看了好几遍了,看你这次回来,似乎又长高了好多。”
林远微笑着对她说。“哪有那么明显呢?是你多日没见我,觉得不一样而已。”
她这次游历足有两个多月,回来还没几天,但是她想两个月就算真长个也长不了多少吧。看看桌上的一打账本,她才看了一半,不由心中暗暗叫苦。“大哥,我这几天可忙了,两个多月的帐本都要看,正好忙里偷闲被你瞧着了,你还数落我。”
想了想又说:“这次游历回来我就暂时不再出去了,娘和墨香没把我给念叨死,天天看着我,就怕我哪天又走了似的。”
“扑哧......”墨香在门口走进来,“少爷,又在说我坏话了吧!你也不看看,你一走这忙前忙后的都是我和林大哥,你出去玩可把我们给丢在这劳苦劳累的。夫人每天都快望穿秋水了,就盼着你回来,怕你在外面有什么意外。”
“停停停......好墨香,这话我都听了一百遍了,知道你的林大哥辛苦。”
这个丫头一唠叨起来就是没完没了的,真是怕了她了。墨香一听“你的林大哥”几个字就脸红了,林远低头掩笑。慕容悠乐得在一边偷笑,还是这招有用,一出招就能让那个墨迹的丫头闭嘴念经。墨香把掌柜整理的最近的帐目拿给她,转头对林远说:“林大哥,二楼的张老爷请你过去喝一杯。”
林远颔首,点了下头就先出去了。酒楼难免会碰到达官贵人,陪酒都属于常事,幸好能人居大小事宜都由林远出面,别人不知道背后还有萧路这个老板,要不让她去陪酒,她肯定不干,这种打交际的事她不擅长。因为这两年赢利比较多,他们又在边上开了能人堂客栈和能人书坊。一听名字就知道一个是住人的,一个是看书的地。慕容悠几乎把现代的酒店经营理念搬到了这里,既然阳城现在是她的舞台,而她的脑子里又有一套现代化的观念,不利用太可惜了。客栈和书坊都设有专管,只是每个月底把帐本送到她这来查阅。说起书坊其实就等于是为她开的,不知道林远从哪买来那么多的书,古典小说,民族风俗类小说,诗词歌赋,再加上她这几年的游历随手写的传记,每游玩一处,都会把当地的趣事写下来,没想到书坊的生意还真不错,尤其她的传记喜欢的人还挺多的。“少爷,这次你回来就不要出去了吧,夫人真的是很担心你,你也知道夫人的身体不太好,别老让她这么为你担心受怕的。”
墨香微愁的看着她。说起母亲,微微觉得汗颜,这两年为了能人居,在阳城的时间大都被工作占据。稍有些空暇,她又跑外面去了,陪在母亲身边的时间实在很少。现在母亲潜心修佛,首先就是想菩萨保佑她这个女儿在外平安,还有就是她在为前两年潜逃的事忏悔,对她来说,这始终是一件失德之事。慕容悠知道,相夫教子从一而终的思想根深蒂固地长在她脑里了,就算她花再多时间分析解释,她也不会明白对她来说惊世骇俗的思想。只是因为爱她,所以才盲从地一路跟她到这里。这天晚上店还没打烊,慕容悠就带着墨香回了住处。进屋就闻到一股檀香味,母亲正在神坛前默默念经。听到动静,站了起来迎上来问:“还没吃饭吧。”
“娘,别忙了,我们在店里已经吃过了。”
眼前的翠红已经红颜老去,两鬓斑白,额头起了皱纹,只能从眉眼依稀还能看出曾经绝代风化的美貌。她抚摸着慕容悠的头发,轻叹道:“小悠啊,这次回来就不出去了吧。三年多了,你都快十九岁了,我在你那个年纪都嫁给你爹生下你了。你看看你就知道整天往外面跑,这样怎么嫁得出去呀?”
眉间染上愁绪。是啊,三年多了,十五岁那年的往事似乎离她很远,习惯性地摸了下脖子上的丝线,那块血玉至今还戴在她脖子上。试用了很多办法,都弄不断那天蚕丝,只好一直穿上高领长衫,把脖子遮起来,加上本来也要遮住喉结部位。随着年龄的增长,她的女扮男装越来越困难,首先这喉结就是一个大问题。不过才十九岁,母亲就说她要嫁不出去,她们那个年代那么多三十出头的老姑娘不是都得去做尼姑了。十九岁,花一样的年华,怎么适合婚姻来束缚呢。慕容悠心里很是不赞同母亲的说法,但是知道多说无益,就没提出反对的意见。回头看到墨香偷笑地眼,眼睛一亮:“别说我,墨香比我还大两岁,她今年都二十一了,我看她倒是比我更着急,嘿,林大哥不错哦!”
墨香害羞的叫起来:“小姐......”小姐这称呼慕容悠已经好几年没听到了,从宁城出来,就让墨香叫她阿路,只是她怎么都不愿意,硬要叫她“少爷”。这丫头宁起来,拿她一点办法都没有。母亲的注意力果然被墨香的事吸引,转而看她:“的确,都是我耽误了墨香,林远这人我看着不错,要真嫁他倒也不是一桩美事。”
对于墨香,翠红早就把她当自己女儿来看待了,对她的疼爱不比对自己女儿的少少。这两年慕容悠时常奔波在外,陪在她身边的都是墨香,有时候或许她更懂翠红的心。“改天我暗示下大哥,看看他啥意思哈,免得有人急着嫁哦!”
慕容悠取笑地说。墨香绯红了脸,却坚定地对她们道:“夫人,少爷,我不嫁人,我要伺候你们一辈子。”
脸上在调侃,心里却很感动,这么多年,一直陪伴在身边的都是墨香,她所有的喜怒哀乐墨香都清楚,看着她一路走来的辛苦,打从心底里为她疼。但是不能让墨香就这么跟着她一辈子,女人有多少个青春可以浪费啊,林远那里她该去试探下口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