袍子很合身,就是还差点针线,长庚一边吃着夜宵,一边看着简荻灵巧的双手,正在一针一线地忙碌着。青灯昏暗,乌黑的长发,经由玲珑傲人的曲线,一直披散到腰间后,又自然半掩着一双圆润小巧的莲足,长庚伸手就将它们握在了手心里。“好冷,帮妾暖暖。”
“我又不缺衣物,干嘛这么辛苦?”
“奴仆所做,怎比得上妾亲手制作?好了,穿上试试。”
长庚站起身来,由着简荻侍候着穿上了新袍子,别说,真的很合身,而且还轻柔暖和。简荻满心欢喜地围着长庚转了一圈,大半个月的辛苦,总算没白费。可能是盘腿时间有些过长,也许是伤心过度,外加劳累揪心,或者,对长庚的思念过度,这会儿,简荻突然一阵眩晕,正打着哈欠的她,突然觉得一阵天旋地转,眼看就要摔倒在木榻上。亏得长庚眼疾手快,一把就将那风华绝代的娇媚香躯,搂抱在了怀中。“人死不能复生,此乃天道。乖,睡吧,你看,你这么憔悴,多让我心疼。”
佳人入怀,长庚紧走了几步,将她轻轻放在靠里的被奁之中,又小心替她掖好被角。“嗯!长庚,等妾睡着了,你再走。”
真地是太累了,再加上这一段时间发生的事太多了,生离死别、亲情离乱,有了长庚在身边看护自己,简荻很快就进入了梦乡。她真的做了个梦,梦中那强壮而又朝气蓬勃的身躯,将自己紧紧搂在他宽阔而又温暖的怀中,而自己竟然就这么没羞没臊地安眠了下来,任那时缓时快的丝丝爱意,持续不停注入自己娇弱而又诱人的身躯里。许久许久以来,唯今夜睡得最温暖,最安心。简国在殷商统治的中心地带,距离东北方的朝歌城不过百里,这是唯一一个处于大商直管地带的方国。简国很小,方圆不过两百里,由西北边的云台山脉流出的数条小河,滋润着这个物产丰富的小小方国,相对于其它地方而言,这里也算是个世外桃源般的存在了。深秋时节,万物凋敝,地上千山红遍,天空一碧如洗,一群群鸿雁、天鹅、野鸭等候鸟,正随着北风一起南下,高空传来的阵阵啾啾鸟鸣,将整个九月(农历)衬托的更加萧瑟而凄凉。一辆外观简朴的五驾马车,在一队军士的护卫下,正缓缓地行走在苍凉的大地上。眼看着前方十里便是简国境内了,新任简国太宰、护送使、二品中大夫长庚,转身冲着身后的简国士卒高呼一声:“弟兄们,前方十里便是咱们简国了,加把劲,今晚咱们就能喝到百泉之水了。”
“喏!”
上百人的呼声惊得四周野鸟一阵扑腾,马车窗帘略卷,露出一双凄美哀婉但却楚楚动人的美目。简荻看了会正骑着高头大马的长庚,玉指收回,卷帘重新合上。“昨夜才跟他说过,他竟记住了。唉,许久没来百泉了,还真的好想那里的甘泉。”
马车里的简荻,一身素衣,懒懒地靠在软垫之上,青眉如黛、娇唇红润,玉面低垂着,傻傻地盯着自己小巧柔美的莲足,娇羞的脸上飘来两朵红云,“他怎么这么喜欢呀,真是的,羞死人了!”
百泉湖始凿于商,因湖底泉眼无数而得名,又因泉水自湖底喷涌而出,累累如贯珠,故又名珍珠泉。泉水甘冽,清澈见底,志书上有“甘泉之父”的称谓,位于朝歌南下入简城的官道一侧,属于简国境内。申时过半,这队人马终于进入简国境内,来到了百泉湖畔驻扎。虽然先王的殇期已过,王后娘娘也已经换了丧服,依照先王和大王的诏令,娘娘如今已经与长庚大夫正式成亲了。大王本打算留娘娘与长庚大夫在朝歌居住,但是娘娘坚持要与新夫君回简地生活,换个环境终归是需要的。虽然她依旧是大商的王后娘娘,但属于她的时代已经过去,现在的简荻,是简国国主,大商二品中大夫长庚的新婚妻子。前来接国君娘娘的简国使者和士卒们,每日里全都小心翼翼,一路上都不敢高声喧哗,生怕惹得王后娘娘和长庚大夫恼怒。尤其是长庚大夫,自身不仅是朝廷的二品中大夫,还是国主娘娘的新夫婿、简国的太宰,可以说,他以后就是简国的新主人了。百泉湖畔枫如丹,片片红叶掩红妆。王后娘娘妇简,小名荻儿,妇是封号,简是她的封地的名字,因此,她又可叫简荻。“荻儿,这里可要比你昨夜说的美多了。”
“哎呀,妾前两次经过这里,都是夏末秋初的嘛,又是匆匆而过的,还真没想到深秋会这么美呢!长庚,那边水柱最高,带妾去那边看看。”
她好喜欢被郎君抱在怀里,带着她在空中飞的感觉,虽然总是要被侵犯,羞红着俏脸的简荻,还是心里甜甜的。“自从嫁了你,妾都觉得自己变小了,脸皮也厚了,这些个羞死人的事,竟然也从了你。郎君,你说,妾是不是变得漂亮了?”
一颗粗大的枫树犹如一片巨大的红伞,掩盖住了绝代风华,正值黄昏,天色远未昏暗,就算是新妇,妇简娘娘毕竟已不是小女孩了。可惜,娇弱的美人儿,碎黏花般的反抗,瞬间就淹没在了郎君狂风暴雨般的爱意之下。“荻儿,原本你就很年轻的,像个刚过三旬的贵夫人,如今看来,也就大不了我几岁了。”
“那也是因为郎君你呀,救了妾,又天天纠缠着不放的,妾都怕死了。虽然也烦你,恼你,但妾的身子确实好起来了,以前的顽疾竟然都不见了。长庚,妾想要个属于我们夫妻俩的小宝宝,好不好?”
如今的简荻,无论是身体,还是心智,已经完全不似四旬有五的中年妇人,恰如一个苦守三旬的娇美新妇,对未来的美好生活充满着无限向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