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批感染的丧尸,若不是父亲当时反应及时,他甚至会在母亲变异的第一刻遇害!他还记得屋外人类凄厉而绝望的尖叫、记得恐怖丧尸的面孔和吼叫,当时七岁几乎被吓懵,能够做的只是乖乖静静地待在父亲身边,尽量不给父亲添麻烦。再后来,就是遇到唐先生了,很幸运他和父亲都没有死在那个绝望的世界。他在空间里的五年从未懈怠自己、艰苦训练,既是为自己,又何尝不是为了报答唐先生的救命之恩呢!彭鹏背上背的是两天的干粮与几件换洗衣服,手中拿的是一把普通长剑,随便寻了个方向走着,天色将黑时才到达一个小镇上。抬步想进,下一秒彭鹏又停住脚步,他蹲下身子直接抓了一把沙土就往脸上抹,直到将自己打扮得像个逃难而来的孩子才罢休,至于身上的包裹和长剑,则被他藏到了一个树洞之中。彭鹏告诉自己,从这一刻起,自己就是个家里遇见山匪,万幸逃出来无家可归的孩子。来到沧海大陆的第一晚,彭鹏被镇上唯一的老乞丐可怜收留,和老乞丐在镇子边上的破庙住了一夜。月明星稀,彭鹏身上盖着老乞丐已经冷硬的被子。此时是春生时分,夜晚渐凉,老乞丐担心彭鹏着凉,硬是要将唯一的被子盖在他身上,彭鹏推脱不过,最终各退一步,两人选择了共盖一张被子。破庙的角落,清冷的月光洒进来,照在地上的干稻草和一老一小身上。彭鹏躺下后并没有睡去,他细细观察到身旁的老人也没有睡意后,才开口道:“爷爷一直在流浪吗?”
听见问话,老乞丐脑袋偏过来瞧了好奇的彭鹏一眼,才说道:“是呀,很久了。”
像是陷入回忆,老乞丐的嘴里缓缓道着:“从楚都到锦阳、从陵江到岣渠、从藏部到卞梁,爷爷去过很多地方。”
“那外面的世界是怎样的呀?”
彭鹏满眼向往的模样。“外面的世界…很大、很漂亮,但是也很残酷。江湖上太多恩怨情仇了,从来都不太平;而且不管你是不是江湖人物,若是遇见什么不讲理的大人物,都有可能还不知道为什么,就糊涂丢了性命。”
“要是懂得功夫在江湖中就不会被欺负、不会丢了性命呀。”
“哈哈,傻孩子!人外有人,天外有天。身在江湖,就不可能绝对的安全。”
“那懂得武功对自己总归是保障,爷爷你知道江湖上有什么厉害的门派吗?”
“逍遥派,那是大陆上公认的第一大派。”
老乞丐脱口而出。“其他门派,侧重点不同吧,剑阁擅长剑、药王谷通医毒两术、倾城苑的易容乃是一绝、岣渠林门用刀、碧落宫擅暗器、断山崖以轻功著称,……好多好多的。”
老乞丐一一细数着江湖上的大势力,眼神感慨,以前他也许追寻过快意恩仇、江湖侠客,但随着经历的世事,追名逐利的心是越来越淡了。忽然想起什么,老乞丐又向往的说道:“传闻大陆上还有两大神秘势力,隐月岛叶家和丽山绝尘殿,据说两个势力亦正亦邪,出世之人都是风姿卓越之辈,均可以一敌百,就算皇宫大内也可以来去自如。”
“这么厉害呀,那这两个地方在哪里?”
“不知道,只是听闻隐月岛乃世外之岛,隐于海上,有缘者可见之;丽山就在沧海大陆的某个地方,那里如仙境般美丽、殿堂华丽,就连重重楼阁,也是由黄金、水晶和翡翠雕琢堆砌!”
……那一晚,彭鹏向老乞丐问了很多问题,老乞丐是从小漂泊乞讨,市面见过一些,对于局势也算清楚,很乐意回答他的问题,让他第一次真正意义上了解这个世界。第二天清晨,彭鹏醒来时老乞丐依然在旁边酣睡,他没有在镇上久待的想法,了解了这个世界,他自是要立刻出发去拜师学艺。悄悄起身,彭鹏只留下了唐禹给他的那块碎金,其余的碎银都留给了老人。跑到镇外藏东西的地方将衣服和长剑取出,彭鹏迈步向南而去,既然逍遥派是大陆上公认的第一大派,他的目的地自然是那里!————与彭鹏不同,吴秋在来到沧海大陆的第一天没有看见半个人影,一天都在赶路中度过,夜晚也只是找了棵大树,以包裹为枕,在树枝上将就了一夜。一缕晨光落下,他密长的睫毛颤动几下继而张开,吴秋恍惚了一下清醒过来后就从树上一跃而下。在树上睡觉终归没有在床上睡舒服,吴秋活动活动了身体,觉得好些后才找到一条溪流进行洗漱。第二天吴秋是仍然沿着昨天的方向继续走的,他可不信朝着一个方向一直走会遇不到人烟。……事实证明他的运气确实有些差,吴秋是在来到沧海大陆的第六天,在荒野中行走五日才找到一个小镇的。稀稀落落的房屋建在两旁,街上没有行人,但他能敏锐地发现几道从不同屋子里射出的注视目光。气氛的奇怪吴秋当然注意到了,他几乎能够嗅到空气中的肃杀之意,没有轻举妄动,步伐从容地来到整条街上唯一开门的一家店——归雁客栈。抬脚迈入,原本在店门口打盹的小二立刻清醒,赶忙小跑过来招呼:“哟,客官您是吃饭还是住店?”
“吃饭,来一碗素面。”
“好嘞,您稍等!”
吴秋在荒野生活了五天,前两天还能吃到从空间里带来的干粮,后面三天就只能找些野果或者抓只野鸡野兔烤着吃,又是果子又是肉的听上去不错,但其实野果是酸的、野鸡野兔是没有调料的,都只是为了饱腹罢了。“小二,我跟你打听个事,这里靠近什么地方呀?”
店小二奇怪的看了他一眼,还是答道:“这里是楚国的边疆,近来戎部来犯,局势有些紧张。”
“前线在打仗?”
“是呀,那些戎部人都是些野蛮人,哎!打来打去苦的还不是咱们老百姓!”
小二在吴秋随身带的那柄大刀上瞧了两眼,又继续道:“客官来此是为从军?”
“从军?”
“是呀,这些天店里迎过好几位去从军的侠义之士。”
“戎部经常犯进楚国吗?”
“戎部的领地位于草原,地虽广、但也只能牧羊牧马之类的。戎部的人看到楚国的物博,再加上仗着此处距离楚都甚远,他们无顾忌,自然是每隔几年都会闹上一次的。”
“既然戎部这么麻烦,为何不将其全部击杀、以绝后患?”
“谁不想彻底太平呢,奈何戎部人均通骑射,草原又那么大,只要戎部人想逃,短时间内就可以消失个一干二净。”
两人聊着,不出一刻,吴秋点的素面就摆在了桌子上。……吃完饭的吴秋按照店小二的指引朝着军营而去,他认为杀人之术才是最好的武功,如今既然有从军的名头,他自然不会错过。————肤若凝脂,月牙似地眉下长着一双明亮的眼睛,高挺的鼻梁配上一张樱桃小嘴,即使刚刚十岁也已隐约可见其绝色之姿。金铃是这次出任务中年龄最小的一个,当初末世遭难时她才四岁多,是老人李毅义无反顾的收养了她,后来到了空间,也是作为众人最可爱的妹妹,平时受到照顾最多的就是她了,所以她虽然聪明机灵,但也是‘暗影’成员中最过单纯的一位。金铃的运气很好,从清晨走到黄昏,一座高大的城池伫立在她的面前,站在城外,她仰起自己的小脑袋,轻声念道:“边城”。小姑娘没有注意到,她自己那副每日司空见惯的面孔在旁人眼里引来了怎样的注视和觊觎。“呵,这是哪来的美人胚子呀!”
一道突兀尖锐的男声从人群后传来,众人都颇为反感的皱着眉头,觉得小姑娘那样美好单纯不容亵渎,纷纷转过头去瞪视。然而,看清来人的一刻,所有人都哑火了,通通转移视线,甚至在他与小女孩间让出一条通道。男人大摇大摆的朝金铃走来,他身着玄色锦袍,腰间悬挂一块显眼的龙形玉佩、手拿一把折扇,就连头上的发冠也是翡翠所雕,其身前还有一个鞍前马后、谄媚无比的小厮。在金铃面前站定,男人先是上上下下的打了她一番,才自认潇洒地微微一礼,说道:“姑娘有礼,在下白耀。”
“我叫金铃。”
“金铃姑娘,本公子乃是少城主,你以后跟在我身边如何?只要有本公子在,穿绫罗绸缎,吃山珍海味,必定不会让你受半分委屈。”
“……”金铃的眉头微皱,微微歪着头,表情有些萌,却实在是他没听懂面前男人的意思,此时正在努力消化中。“我不能在你身边,我有事要做。”
“哦?金铃姑娘有何事?不若让在下代劳可否?”
“不能说,反正我有事情要做。”
说着,她已经穿过人群,朝着城里走去。“呵,进了这个城,你还不是我的手心之物?”
看着没有回头看一眼的金铃,白耀冷笑一声,对着身旁的小厮道:“蠢货!还不快上去跟着!若是不见了我要你好看!”
金铃站在繁华的大街上有些迷茫,不知道唐先生布置的任务该如何完成。懊恼地鼓了鼓嘴巴,她干脆在繁华街道上逛了起来。夜色渐浓,街道上的行人日渐稀少,金铃觉得自己脚都走疼时,终于在夜间也热闹非常的街道上停下。莺歌燕舞、色彩缤纷是小金铃对整条街的评价。粉雕玉琢的小姑娘在男男女女中异常显眼,无论是客人还是姑娘那眼神都有意无意的往这边瞟。一个三四十岁、风韵犹存的女人首先风风火火的从一栋楼里跑了出来,“呀!可怜的小姑娘,你怎么一个人在这里呀?”
女人身上用了很浓的香粉,金铃小小的往后退了一步,才说道:“我……我找住的地方。”
“哟,那可巧了,去妈妈楼里住吧,暖香玉枕,保证让你睡得舒服!”
“我说丽娘啊!你怎能如此欺骗人家小姑娘?去你那种腌杂地方!”
又是一个女人从丽娘对面的阁里闲庭信步的走出。“说什么呢!洛姑你站出来当什么好人!都是九流行业的你能高贵到哪里去?”
丽娘几乎瞬间炸毛,最近洛姑的阁里出了几个新丫头,抢了她不少公子老爷。“丽娘何故气恼,奴家只是不愿见到小姑娘入狼窝罢了。”
“你!”
丽娘恨不得立刻扑过去撕了洛姑,忍了又忍才狠狠的道:“洛姑的目的难道不是将小姑娘带去你家?如果我楼里是狼窝,那你阁里就是虎穴咯?”
“都是一条街的街坊,大家何至如此?”
一道清雅温婉的声音在远处响起,一位婀娜翩翩的身影缓步而来,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倒不是说来人有多美,她周身的气质已经能够做到让人忽略她的容貌。“婉娘!”
“婉娘来了!”
“婉娘果然名不虚传!”
议论声四起,婉娘微微一笑,半蹲在金铃的面前温柔问道:“小姑娘你叫什么名字呀?”
“我叫金铃,姐姐你好漂亮!”
婉娘噗嗤一笑,看呆了围观人群,“玲玲嘴儿真甜,玲玲的爹爹娘亲呢?为什么没有跟他们在一起呀?”
“他们……不在了。”
“这样呀,那玲玲跟姐姐回家,姐姐照顾你好不好?”
“我……”金铃有些不忍心拒绝这么漂亮的姐姐。“姐姐不仅会照顾你,还可以教你武功,让你能够自己保护自己。”
婉娘将目光落在和小姑娘不般配的长剑上,再次诱惑道。“武功?”
金铃瞬间起了精神,他可是时时刻刻都记得自己的任务。“当然,姐姐的武功很厉害的。”
“那玲玲跟姐姐回家。”
如此,金铃跟着这个叫婉娘的女人住进了“倾城苑”,两个没抢到人的老鸨狠狠跺了跺脚,转身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