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页就是一个用红色印泥按的指纹,旁边写着‘我在这里宣誓’。这只是一个开篇,后面第二页开始便是密密麻麻记载着得各式各样的日记了。我仔细看了看第一页。2月1日,天气小雨。今天我出门的时候看到了一个很是美丽的小姐,只是她看起来像是遭遇了什么不幸,看起来很不开心,我决定去救赎她了。我从A市,这个罪恶的小城市的西城便利店一直跟随着她到了城南的一个全是小二楼的小区。在小区门口的时候她遇见了一个抢劫犯,我及时帮她夺回了她的背包,由此我认识了她,她叫李若男。我得到了护送她回家的权利,由此我知道了她每天都会路过那个便利店,于是我在那家便利店打了临时工,只为了每天遇见她。2月7日,天气晴。我就这样一直陪伴了她七天,她对我表白了,但是她怎么这么不矜持呢?我好像不是那么喜欢她了,我决定不跟她来往了。2月10日,天气大雨。今天她让我亲了她一口,右边的脸颊,口感很不错,冰冰凉凉的,我想我发现了什么有趣的东西了。我决定一直保留她这一块皮肤了。……我回想了一下这个上面所记录的日期和受害者的名字,完全就是第一个受害者啊!李若男,死于大约在五年前的2月10日,死的时候年龄为23岁。她是一个公司白领,根据当时我们听到的故事版本,说是什么她脚踏两只船最后被其中的正房给直接杀害了,还夺走了脸皮。这个案子当时除了成为我们学生间的闲谈之外就是给了很多的情侣一个警告了,出轨的都没有好下场。“我记得这个案件出来的时候,有人在这个叫做李若男的死者脖颈上发现了一枚指纹。只是这个指纹很奇怪,当时在整个A市检验了全市的男性人口指纹,都没有发现能够匹配的。”
林静皱着眉头说着,“这个案件之所以是每次都没法侦破,是因为从第一起案件开始到最后一个案件结束,没有人知道这个犯人究竟是长的什么模样。”
我点点头,这个也是我听说过的。当时据说是清查的不只是A市,就连我们这边城市的凡是年龄在16岁以上的都受过检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