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规定,‘公民有生育的权利。’即作为一个公民,不论我的性别,我都有生育的权利,有是否生育、什么时候生育、以及跟谁生育的权利。目前国家法律并不否认单身女性的生育权,也就是允许未婚生育,甚至出台了保障非婚生子的法律措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别的地方不说,京城已经出台单亲母亲可以给孩子上户口的政策,开了女性单身生育的先河,由此可见——单身女性可以生育,并且单身生育受法律保护。”
说到这里,其他人便明白了她的意思,医院以《人类辅助技术规范》拒绝她,她便以其他法律来反驳:单身生育是允许的。既然单身生育被允许,冻卵作为生育的途径之一,为什么不允许单身女性?最后她说道:“《人类辅助技术规范》只是国家卫生行政部门颁布实施的部门规章,效力等级较低,当其与效力更高的法律相悖时,应当以效力更高的法律为准。因此,作为单身女性我享有生育权,可以单身生育,而我个人身体状况符合冻卵条件,被告不应当拒绝我的诉求。”
这简直是釜底抽薪!医院院长动动嘴唇想说话,可是又不知道能说什么,这个律师直接把他们拒绝的依据给推翻了,真是个狠人呐!法庭里鸦雀无声。审判长略作沉吟,目光从原告那边移过来,“被告?”
秦聿看了看对面,张雅婷对他微微颔首致意,似乎很期待他的辩论。“首先,未婚生育不等于单身生育,比如不婚族生育、婚外的非婚生育,这些都是未婚生育,是通过自然怀孕进行生育,《婚姻法》第二十五条保障非婚生子女的权益也基本在于此类非婚生子女,而非通过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进行生育诞生的子女,相反,目前国内通过冻卵胚胎技术生育的,都是婚生子。”
他开口便否定了张雅婷关于单身生育合法性的观点。未婚生育和张雅婷口中的单身生育有本质区别。单身生育确实是未婚状态,但未婚生育是一种有目的性选择或者意外自然生育的结果,他们可以说是弱势群体,法律保障弱势群体的权益,但不意味着允许单身女性通过冻卵胚胎技术进行生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