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峰,你到底想要阐述什么?”
看来在场的没有一个人明白我的意思,就连浸淫刑侦几十年之久的杨副厅长,这会儿也是一头的雾水。“我说了,伤口。”
回了杨副厅长一局之后,我再一次将手指向了两名受害人的伤口:“其实并案最好的依据,就是从多方面证实两起案件是一人所为,比如伤口。”
“可巨人观案当中,受害人的伤口已经无法辨别出来了,这怎么能成为依据呢?”
何副局长依旧是坚持着他的观点,在这时候继续提出了质疑。“这就是我要说的。”
看了他一眼,我继续道:“何副局长您说的没有错,蒋薇的尸体因为出现巨人观并且发生了尸爆,所以对缝合过的伤口造成了巨大的破坏,因此想要通过辨别伤口来确定两起案件是不是同一犯罪嫌疑人所为就成了不可能的事情。但这些也仅仅是排除了伤口对比的可能,其他的对比物并没有抹除。”
“比如呢?”
“比如犯罪嫌疑人摘除肾脏以及缝合伤口的手法和材料。”
我继续做着提醒。“许峰,这个时候你就不要卖关子了,赶紧详细的说说?”
杨副厅长已经有些按捺不住了。“在车祸现场当我察觉受害人的肾脏很有可能被摘除的时候,就滋生出了怀疑的想法,这两起案件会不会是同一个犯罪嫌疑人所为。脑海中盘旋着这个疑问,所以在解剖尸检的时候,我着重观看了受害人肾脏被摘除的地方,而这也是让我更加肯定了自己的推断,大家可以看看这里。”
我给他们展示的是解剖时拍下来的照片:“这张照片是肾脏被摘除之后的样子,因为本案当中的受害人死亡只有8~10个小时,所以即便有些器官组织出现了轻微的腐败变化,却依旧能够让我们看清楚刀切面。根据这个下刀的位置,以及光滑的横切面,我可以很负责任的说,受害人肾脏组织被摘除的十分干净,并且摘除之后肾脏组织没有受到丝毫的损害。”
“这又意味着什么?”
何副局长暂时没有领悟关键。“犯罪动机。”
我环视了一圈众人说道:“如果犯罪嫌疑人仅仅是想杀死受害人,完全没有必要摘除他的肾脏。退一步讲就算摘除肾脏是因为某种我们尚未查明的原因,那这肾脏组织也不会摘除的如此干净。根据这些东西我可以得出一个初步的结论,犯罪嫌疑人的目的或许并不是为了杀人,而是肾脏本身。”
“你的意思是说,有人在贩卖人体器官?”
马向阳倒吸了一口冷气。“马局,我说了这只是一个初步的推断,具体是不是这样还有待进一步的查证。”
“不,你这样是说不通的。”
何副局长继续反驳着我:“就算你的这种推断是正确的,也只是将这起案件的犯罪动机挖掘出来了而已,依旧不能成为并案的事实依据。”
说到此,他指了指幕布上的画面:“而且这两起案件有着截然不同的犯罪手法,巨人观案的受害人被摘除肾脏之后,曾经存活了好几天的时间,可这司机却在肾脏摘除之后就死亡了。虽然两名受害人都是丢失了肾脏,从本质上来讲却是大相径庭的,许法医你不可能看不到这一点,是吧?”
“不错。”
我点点头:“何副局长说的很对,巨人观案受害人的肾脏摘除痕迹已经无法勘察了,所以仅仅凭借这些东西的确不能成为并案的依据。其实我这样说只是通过尸检帮大家扩展一下思路,陈述出另外的一种可能。在这凶残犯罪的背后,是不是会隐藏着一个贩卖人体器官的团伙,是不是这种巨大利益给了他们铤而走险的动机?”
“许峰,你继续说。”
刑侦本就是一个不断提出可能,然后不断去推翻求证的过程,马向阳自然是清楚这一点的,所以并没有质疑我的话。“杨副厅长,各位局领导,其实我之所以支持苏沫的并案提议,并不是以肾脏摘除痕迹作为依据的,真正所考量的是两名受害人伤口缝合的材料和手法。”
说着,我从证物袋里面取出了两根黏连着皮肉组织的线,递给他们审视的同时说道:“这是我从两名受害人身上提取到的,大家看看是什么材质的?”
“从材质上来看,这手术缝合线并非是可吸收类的,莫非是尼龙纤维?”
杨副厅长猜测着。“不是。”
“那就是涤纶纤维?”
马向阳也插了一句。“也不是。”
看我又摇了摇头,李剑不解的说道:“市面上的伤口缝合线通常分为可吸收和不可吸收两类,刚刚杨副厅长已经说过,这明显不是可吸收类的,那就只能是不可吸收的了。而不可吸收的缝合线,百分之九十九以上都是尼龙纤维或者涤纶纤维制作而成的,既然不是这两种,那又是什么?”
“是啊,是什么?”
其他人也都疑惑了。“头发。”
我给了他们答案。“头发?”
听到这两个字之后,几乎所有人都是愕然张大了嘴巴,反应最强烈的莫过于刚入职不久的小高了,他震惊的望着我,说话都有了一些结巴:“峰,峰哥,你没有搞错吧,用头发缝合伤口?”
“你不用这么大惊小怪的,我说的就是用头发来缝合伤口。”
重复了一遍刚才的话之后,我将递给杨副厅长的东西拿回来放到了投影仪的下面:“大家请看,这就是从两名受害人身上提取下来的东西,如果不去做细致的拆解观察,我们会本能的将其看作是不可吸收的手术缝合线,可如果是这样呢?”
说着,我用纱布蘸了蘸事先稀释好的硫代硫酸钠,这种东西能够对干涸的血液进行分解。擦拭完之后我又从兜儿里掏出了镊子,小心谨慎的进行了拆解,让缝合线从完整的一根,变成了分解后的三根:“这次大家应该能够看清楚了,这压根儿就不是市面上的手术缝合线,而是编织过的头发。”
“许法医,虽然事实证明这的确是头发,可我还是有个疑问,这样的缝合真的可行吗?”
在场的都是经验丰富的老刑侦,但显然很多人都没有听说过用头发缝合伤口的事情,就连何英这会儿也向我求教起来。“可行。”
我还没有作答,杨副厅长已经是抢先说了话:“当年我刚刚进入刑侦队的时候,带我的师傅是一名参加过越战的老兵,每年秋天的时候他的旧伤都会复发。就此我曾经问过他,这么多年的伤为何还会反复,他的回答是伤口在最初缝合时候留下了隐患,很难彻底拔除。”
“究其原因,还是源于战场上瞬息万变的形势,很多时候后勤保障是跟不上的。如果负伤之后医疗队不能及时赶到,他们就会自己对伤口做出缝合,医疗包里面的缝合线用完之后,大多数的人都会采用自己的头发,而不是缝衣服所用的线。因为用头发缝合的效果会更好,但同时也会留下巨大的隐患,我说的对不对许峰?”
“是的。”
我不假思索的点点头:“用头发缝合伤口,绝大多数都是在医疗条件不充足的情况下,比如杨副厅长刚才说到的战场,又比如早些年落后的乡下。”
“那么用头发缝合的优势是什么,隐患又是什么?”
马向阳也按捺不住了。“我们都知道,有些时候受伤并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伤口的感染以及引起的并发症。大多数的伤口感染都是因为伤口发炎造成的,而诱发炎症的原因通常不外乎以下几种情况,比如伤口没有进行消毒,比如操作手术的人处理不当,又比如伤口在短时间内出现了恶化等等。但这些因素只要小心一些就能避免,只有一种东西是在特殊情况避免不了的,就是伤口缝合时候所采用的线,这往往也是最难把控的环节。”
说到此,我将幕布上的画面做了调整,一道清晰伤口呈现了出来:“伤口的缝合,是外科最常见也是最简单的手术,可就是这么简单的手术却对缝合线有着极为苛刻的要求。不可吸收的类别有涤纶纤维和尼龙纤维两种,而可吸收的类别当中又划分出羊肠线、铭制肠线、化学合成线以及天然胶原蛋白缝合线四种。市面上之所以流通着如此多种类的缝合线,并不完全是给患者更多选择的权利,归根结底还是要看缝合线与患者伤口的相溶性。”
解释清楚这些之后,我又将话题拉回到了案件的本身:“犯罪嫌疑人之所以用受害人的头发来做缝合线,主要考量的应该就是这个问题。受害人的头发跟需要缝合的皮肉组织具备相同的DNA,如此一来就避免了诱发排斥效应,能够让伤口在最短的时间内达到愈合。但凡事都有利弊,这样缝合的缺点也很显著,头发的韧度太低导致缝合过的伤口很容易造成崩裂,我想这也是犯罪嫌疑人将三根头发编织到一起的原因。”
“而且用头发缝合伤口,通常都是应急措施,当具备充足的医疗条件之后,应该马上做出替换。不然就会留下伤口发作的隐患,毕竟头发中的某些物质是不能与伤口完全相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