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在这里建立地坑院的勋贵们,其实都是那些已经没落,或者即将没落,甚至是自我感觉将要没落的勋贵人家。
但凡是有尊严的勋贵人家对西域的土地是不屑一顾的,说着的,就现在而言,靠近长安城,或者靠近洛阳城的基业才是最好的基业。
这一点从大唐直到云初知晓的后世,一直没有变化过。
官场就是一个举高踩低的场所,这一点甚至跟个人的品质没有任何的关系,因为,这是官场行为的基础法则。
所以,人们很少听说某一个官员突然崛起之后,就立刻开始拯救自己没落的恩人家族这种事。
一个家族的没落是很多不好的情况综合发生之后的结果,这种不好的情况还具有强烈的感染性,所以,越是靠近没落的家族,自己也有很大的可能被拖拽进不好的状况里面去,但凡那个没落的家族中还有一个脑子清醒的人,会阻止这种无谓的救援,只会把这种难得好关系当成一种希望。
等待时光将那些不好的事情带来的影响逐渐消除之后,才会动用这份人情从小事情开始做起。
所以,徐敬业,或者李绩笼络这人的目的不纯,云初不喜欢,这些人一旦抱团去了西域,在那种蛮荒的环境下,很容易产生一种开疆拓土的感觉出来。
对于勇猛的唐人来说——一旦自家在外开疆拓土了,就容易把这片土地当成自己的,最后导致叛乱发生。
尤其是徐敬业这种没有开疆拓土都可以揭竿造反的人,跑到西域的最初目的,就是为了自立王国,造反。
突厥人投降了,又造反了,在被大唐剿灭,剩余的突厥人又投降了,又造反了,再被大唐军队剿灭的故事,已经发生了不止一次两次。
云初不想把自己的后半辈子的时光,全部用来剿灭大唐叛贼的事情上。
与其那个时候出关剿匪,不如现在就解决掉,这样比较容易不说,还方便,再说了,他现在很需要粮草支撑他的人马去西域赚钱。
事实证明,这些勋贵们很是没有出息,躲在地坑院里的人都是从各路山头找到的山贼,悍匪,刀客,以及一些著名的游侠儿。
他们自家人基本上没有,李绩家的老管家能出现在这里,已经是地位最高的人了……
这是一大群希望用别人的命去替他们家开疆拓土,最后享受丰收果实的勋贵人家。
所以,杀了,也就杀了,没什么大不了的,那些人家也只是把这事当成一次投资。
既然是投资,云初就认为,他们早就做好了投资是失败的准备——毕竟,投资这种事成功的可能性本来就不大,失败是理所当然,成功才是罕见的事情。
梁英带着人离开了地坑院,随后,红柳林里的人就进驻了地坑院,这么好的房子,有山有水的好地方,万万不可浪费了。
于是,喜欢骑毛驴的阿凡提,就真的成了这里的宰相,他还把被钟馗殴打的破破烂烂的肖玉华背出来,告诉所有人,这都是王的功绩。
还撕开肖玉华身上的纱布,露出恐怖的外伤,用这些东西告诉红柳林里的居民,他们的王,为了给红柳林的居民们寻找到一个好的过冬地点,到底付出了什么!
然后,被阿凡提折腾的死去活来的肖玉华,躺在一个长歪了的沙枣树粗大的树干上,加冕为王。
阿凡提还找来一根叶子变黄的胡杨树枝,编织成一顶黄灿灿的金冠,戴在肖玉华的头上。
娜哈带着十八个大和尚,全程观礼,并且送上了衷心的祝福。
为此,娜哈专门拿出自己从长安带来的糖果,只要有人愿意叩拜他们的王,就分一颗糖果给他。
于是,肖玉华得到了红柳林居民百分百的拥戴。
人人都说糖果好吃……
娜哈帮忙了,帮了很大的忙……只是,接下来想要让这些臣民们乖乖缴税,养活肖玉华跟阿凡提这两个统治者的事情,娜哈就不插手了。
从崔瑶那里学过一个家族如何崛起的娜哈很清楚,这才是最难的事情。
糖果可以买这些人的膝盖,获得他们的夸赞,却休想从他们手里拿走他们本来就不多的粮食跟牛羊。
而且,在平和的氛围下毫无可能,除非肖玉华这个时候从这些人中间挑选出强壮的人组成军队,设定律法,然后通过监狱,军队才能真正的把这些人管理起来。
最后通过漫长的爱种族教育,才能形成一个人人都认同的国家。
这事很难不说,还需要漫长的时间,娜哈觉得自己付出很多糖果,已经是她最大的付出了,如果肖玉华跟阿凡提将来没有把这个地方弄成一个真正的有战斗力的种族,那个时候,自己就能用棒子收拾这两个笨蛋了。
毕竟,娜哈大小姐很喜欢吃糖果,这一次分出去了那么多……
“我是犯官之后,很小的时候就随长辈发配到了这里,后来,他们都死了,我一个人就这么活下来了……”
听肖玉华讲述自己的过往,娜哈皱眉道:“你不是一出生,就被阿爷,阿娘丢弃,被一个牧人捡到养大的?”
肖玉华摇头道:“不是的,我家以前挺有钱的,我还读过几年的书……”
娜哈截断肖玉华的话又问道:“你跟山上的盘羊作战过吗?”
肖玉华疑惑地道:“没有,这里没有盘羊。”
“你毒死过一些对你不好的人吗?”
“没有,我一般都用刀子杀人。”
“那么说,你更没有为了养活妹妹就偷人家的牛,再把人家的牛圈给烧掉?”
“没有,我妹妹死了。”
“啊?你是一个连妹子都养不活的笨蛋?”
“这不怪我,我那时候太小了。”
娜哈拼命地回忆自己跟哥哥的过往,哥哥偷羊奶,偷牛奶,骗旱獭,抢人家的酥油,抢人家的青稞面,从战死的死尸身上搜刮好吃的肉干,还从死人身上弄来柔软的布……有时候亲自杀人抢夺,自己才被养的这么大,还这么漂亮。
有了对比,就显而易见了,这个人跟哥哥比啥都不是,只是一个眼睁睁的看着妹子饿死的蠢货!
离开肖玉华之后,娜哈就去了云初的帐房,一进来就扑进云初的怀里,眼泪成串成串的往下落,害的云初怎么擦都擦不干净。
“谁欺负你了?”
云初的声音低沉不说,还充满了杀气,这种语调对娜哈来说非常的熟悉,好多时候,一旦哥哥用这种语调说话,就有人倒霉,或者死掉。
“没人欺负我,就是想起以前的事情,哥哥把我养大实在是不容易啊。”
“没什么难的,你是一个很好养活的孩子,很小的时候给羊奶就喝羊奶,给面糊糊,就喝面糊糊,不过,你还是最喜欢喝牛奶,尤其是添加了野蜂蜜的牛奶。
我记得,你当时喝了好多,塞来玛偷喝你的牛奶,你还大哭来着。
嗯,每一个当哥哥的都是这样的,你今天怎么想起说这些事情呢,记住,以前不好的事情把他全给忘了,只记住好的,快活的事情,这样就能快活一辈子。
我的娜哈一辈子快活就好了,不要多想,我们马上就要见到塞来玛了,你难道不想让她看到你最美的样子吗?”
云初原本在一条条,一丝丝的开始捋地炕院勋贵们错综复杂的关系,以备写给长安的狄仁杰做观察之用。
突然见娜哈哭着跑进来,那些事情就不怎么重要了,他把娜哈培养的很是坚强,上一次哭,还是跟虞修容抢夺钻石没抢过才哭的。
如今,马上就要进入西域了,他以为这个孩子因为要见到塞来玛了,才哭泣的。
两人离开西域已经有十年了,十年前的塞来玛或许还有一些姿色,十年后的塞来玛一定变得非常的苍老。
戈壁滩上的女人的美丽时光过于短暂,年龄一旦超过三十岁,就会迅速的苍老,失去女人本该有的所有活力。
在天山脚下,很多苍老的如同耄耋之年的女人,其实只有四十余岁,而大部分女人是活不到这个岁数的。
云初直到现在都不知道塞来玛到底多大了,因为那个女人也不知道自己多大,一会说自己十八岁,一会说二十八岁,一辈子活得稀里糊涂的,为了爱情,舍弃了自己的养子跟女儿,真的是不可理喻。
对于塞来玛不肯跟自己来大唐的事情,云初一直耿耿于怀,就是因为塞来玛的这个决定,导致云初总觉得自己的人生没有那么完美。
这一次回去,如果塞来玛还活着,无论如何都要待她回长安,至于她跟羯斯噶的爱情应该早就完蛋了。
塞人的爱情是有时效的,从女人能生孩子开始,到女人不能生孩子的时期结束,时间很短的。
娜哈抱着云初的胳膊挂在他身上,这是她最喜欢跟哥哥相处的方式。
“哥,我不想塞来玛!”
娜哈见哥哥的眼神变得空空的,就知道他一定在回忆过往,而每一次回忆过往,哥哥都会说起塞来玛。
云初笑着摸摸娜哈的头顶道:“你看,小时候一头金色的头发,要多好看,就有多好看,现在头发都变成褐色的了,不如小时候好看。”
(西方人的头发会随着年岁的增长逐渐变色)
娜哈摸着自己的头发,再看看云初漆黑如墨的头发,愤怒的道:“为什么我的头发不是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