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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赶集(1 / 1)

且说临成郡,地大物博,最是鼎盛,乃襄国京都,位于侯州西北角,以侯山趋势为界限,分隔两地,以栈道相连。

而北杨寨位于侯山山阴面,若需采办物资,竟是前往临成更为便捷。

这日适逢赶集日,白流霜将寨中需要添置的物品列了个清单,起了个大早,正准备带着刘乐君下山赶集。这厢谢潮生款款而来,将二人截住。

“姑姑可是要去赶集,可否让我一同前去?”

白流霜虽对谢潮生早有防备,几日相处下来处处留了个心眼,而谢潮生近日亦是不知为何,反倒不像刚开始那般装模作样了,似乎已经完全将她当作值得信任的自己人,本性毕露,随心所欲,不知打的什么算盘。

不过白流霜依旧不敢松懈,只时时保持警惕,以防自己落了套。

此时见他眯着个狐狸眼,一副狡猾狐狸模样,心里登时打响警钟,只觉得不能随了他的意,便道:“你跟着去作甚?且好生在寨里待着。”

“姑姑前去赶集,少不了的要带回许多什物,小公子人小,能提得多少东西?不妨带上我当苦力,也算为姑姑收留下我还一丝恩情。”

白流霜没成想谢潮生伶牙俐齿的,编出的理由竟让她无语反驳,还是一旁的刘乐君接了话。

“不劳谢叔叔费心,我人虽小,可这力气怕是比你这小身板还要大。每每姐姐赶集,都只需我一人跟着,更不需姐姐提一件什物,这次自然也是。”

两人意思已是极为明了,谢潮生碰了钉子,倒也不恼,只笑笑道:“那敢问姑姑可方便替侄儿置办一下纸墨?来时带得不多,如今已所剩无几了。”

白流霜看着谢潮生流光溢彩的一双眼,虽不知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但见他已是退了一步,所给出的理由也较合理,令人找不出毛病,便应承下了。

谢潮生听她应下,竟也不再纠缠,微微俯首与他们作别,便转身离去了。

谢潮生走后,白流霜叹了口气,全身紧绷着的神经终于放松下来。

“与这么一尊大神交流,真叫人喘不上气啊!还要接触一个多月,甚至可能更久。再这样继续下去,感觉我的大脑都不够用了。”

白流霜两条手臂随意地搭在刘乐君的肩上向前垂直耷拉着,下巴则是压着刘乐君的脑袋,整个人便是一副瘫靠在刘乐君身上的一个状态。

说话的语调嘟嘟囔囔,内容含含糊糊,不过刘乐君倒是能听懂。

只是此时的他早已烧红了脸,顾不得白流霜的话了。

他的头被白流霜压着,微微低下,视线刚好能看到胸口前白流霜的两条手臂,整个人像被抽了发条的木偶一般,一动也不敢动,生怕自己稍一动作会碰到什么不该碰的。

虽然已经被一身干练的衣服袖子遮挡住,不过因为是箭袖,倒是将手臂形态修饰得极好。

由于常年习武,上臂更是有一层薄薄的肌肉,却不过分粗壮,反而更显得匀称漂亮。

刘乐君脸上的火红已经烧到了耳尖,像是要将他焚烧殆尽。

他连忙闭上了眼,索性眼不见为净。

而导致刘乐君如此的罪魁祸首白流霜,却像是个没事人一样搭在刘乐君身上,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

她只是觉得此时需要充充能,抚慰一下自己脆弱的小心灵,而刘乐君是她为数不多的几个值得信赖的人了,便也没有多想就靠了上去。

毕竟刘乐君在她眼里,只是一个虽机灵聪慧,但心智仍未成熟的无害小孩儿。

白流霜见刘乐君迟迟没有回应她的话,也不在意。

两人就这么保持一动不动的姿势站在原地,一直到白流霜觉得自己脆弱的小心灵修复得差不多了,这才起身推搡着刘乐君往外走,全然没发现他的异常。

“遭了遭了,耽误太多时间了!都怪那只狐狸,要是赶不上集市又得等几天了,快走快走……”

自从白流霜觉得谢潮生像狐狸起,便开始在私底下都唤他狐狸,不再以名字称呼。

“噗嗤——”

见身前的刘乐君突然笑了一声,白流霜不明其意。

“笑什么?”

“没什么,只是觉得这样的姐姐,挺好的。”

刘乐君转过头,面色如常,看着白流霜狡黠一笑,见她依旧听得稀里糊涂,便补了一句:“一脸傻样。”

这下白流霜可听懂了,刘乐君这是在说她傻的好。她佯装生气,在刘乐君转过来的鼻尖上点了一下,力道不轻不重。

“你个古灵精怪。”

两人就这么嬉笑打闹着往山下走去,不多时便下了山。

待两人到了临成集市,只见这里人声鼎沸,吆喝声,争吵声,讨价还价声,孩童嬉闹声,声声交叠,一时竟听不真切。

两人并不是第一次来,早已习惯了这般喧嚣,说笑的声音融入人群,听不真切,却也能交流。

白流霜照着清单,从街头走到巷尾,一路逛一路买,刘乐君手上的东西也越来越多,险些拿不过来。

彼时白流霜走至一家卖首饰的铺子面前,看着那些金银珠宝,眼花缭乱,一时犯了难。

她虽是一介女流,但这么多年习武生涯,早粗糙惯了,何曾买过这些装饰玩意。

只是寨中林季之将要成亲,而父母早在流亡途中病逝,并没有给他留下什么有价值的财产,仅能依托着寨子尚且解决温饱。

他与韩并依二人情投意合,得以喜结良缘。而自己作为一寨之主,如今既承了高堂之位,为他父母作见证,无论如何也是要准备好金器赠与新娘子的。

就算买不起五金至少也该有三金,以免失了礼数和脸面。

“姐姐可是在为买哪件金器犯难?”

刘乐君见白流霜一脸凝重地站在首饰铺前,看着那金钏、金鋜、金帔坠,便知她在为难什么了。

还不待白流霜回话,刘乐君便接着道:“我们的条件并依姐心里虽清楚,也表示不会在意,但这三金总该是要有的。古时便有平民百姓娶亲,因买不起货真价实的三金,而以鎏金代之的先例存在。姐姐何不退而求其次?”

白流霜被戳中了心事,脸上像是抹了胭脂,红了几分。

确实,以此时寨中的条件,仅能保证温饱。且筹备整个迎亲流程,加上新建房屋,已花了不少寨内的资金,减去维持生活的部分,即便再用上她的积蓄,也买不齐三金。

只是这五年寨中难得一件大喜事,若是如此将就,是否办得不妥。

白流霜还是第一次操办这些,一时难以抉择。

“你说的也有理,可……”

白流霜叹了口气,正欲接刘乐君的话,却被身旁一道泼辣女子的声音打断。

“什么?就这破烂玩意儿,不过是镀了些许金子在表面,竟卖得比真材实料的还贵?”

一言既出,便吸引了白流霜的注意。

方才只顾着纠结,并没有细问这金器的价格。

没成想说话间来了一女子,问了价格,竟大声斥责起来,连白流霜也愣了一愣。

白流霜回过头看向那名女子,竟觉几分眼熟,眼神不自觉便定格在了她的身上。

这女子肤白貌美,一身红衣更是衬得她肤若凝脂,与自己这积年累月在日光下奔波的麦色皮肤形成鲜明对比。

两人均身着红衣,然而一人劲装在身,一人红纱绕体,穿出了完全相反的两种风格,可白流霜就是觉得她是世上最适合穿红衣的人了。

如此朴素的红纱都能穿得这般好看,世上何人能抵得过她?

且那一双柳叶眼媚眼如丝,染了口脂的丹唇衬得脸愈发白皙,身姿曼妙,婀娜多姿。

着实是个绝世佳人。

若是不开口说话,就那么静静得站着,定能引来不少人侧目。

当然,即便开口说话,也能引来不少侧目。

倒不是说她声音难以入耳,只是这语气尖酸刻薄,听着叫人不适。

那店家大抵也是这么觉得的,皱了一下眉头,语气不善地摆摆手。

“市面上都是这个价,别个都不说,怎么到你这就觉得贵了?你要有低价的就去哪买,我这可还不了价。”

见店家赶客,女子与不多争执,媚眼一瞪,颇有几番风情,却是“哼”了一声,自顾转身离开,直往一个方向走了。

白流霜见状,连忙跟上她,刘乐君虽不明现状,但仍是闭口不言,拎着大包小包紧随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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