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因为施心杰长相有了些变化,也留了胡子,所以迎面过来时我并没注意,可是擦身而过时,那股茉莉香味儿引起了我的注意。所以我停下了脚步,仔细打量了下,很缺人那人就是施心杰。”
孙亢眼神坚定地说:“可同时让我疑惑的是,这人不是已经死了吗?”
“当时他身边跟没跟着别人?”
我问。“没有,就他自己。”
孙亢摇了摇头,然后说:“当时我确定那人就是施心杰,但又觉得不可能。饭店死人这两天,我一直在琢磨,回想当时进入包厢时发现的桌子细节,想自己被他打晕时闻到的香味儿,却始终没太想明白。直到刚才你问话时,我才灵光一闪,想通了整件事。假如施心杰根本就没死,那这一切就都解释的通了。”
“我虽相信你所看见的,分析也说得通,不过……”我深吸口气说:“让我不确定的是,当时郎掌柜是查看了施心杰脉搏的,即使当时他是憋气,不可能让脉搏停止跳动。”
“应该还是有方法的,我听说过不少寿终正寝的人,医生来检查都说死了,可是放进棺材就活了过来。”
孙亢抖了抖衣角,说道:“按照这个推测的话,首先施心杰上吊肯定不会让自己进入假死状态,那样太危险了,他无法保证自己生命安全。只能时被人救下来后在找机会,而救他的人,当时都已经吓坏了,只是试了试鼻息。他知道自己能骗过伙计,却未必能够骗过郎掌柜。所以就在别人去忙别的事儿时,他可以用药物,或者是别的什么方法,让脉象短暂停止。而施心杰选择死亡的时间,正是开门营业之前几个时辰,我想他应该很了解郎掌柜,知道他在这种情况下会做出什么选择。”
“如果正常报官,柳飞烟猝死后鬼魂索命的事儿就瞒不住了,到时大家都知道了这件事儿,势必会影响饭店生意。郎掌柜的所有决定都是为饭店着想。”
我点头表示赞同:“用什么方法让自己短暂进入假死状态,蒙骗过郎掌柜。所以你进去时,许是药效已过,或者什么原因,你才看见他眼皮跳动。施心杰当时肯定也没想到会有人好奇偷偷进来,这是他事先没有准备的。”
“我当时并没想到他会假死,只是觉得现场有些奇怪。看见他眨眼,我也并未再次确定是否有脉搏,只是伸手在他眼前晃了晃,盯着他看了一会儿。”
孙亢深吸口气看向我:“如果我去摸脉搏,没准能摸到跳动的脉搏。”
眼前的孙亢,逻辑思维还算清楚,这让我有些惊讶,再次打量了一下他,然后走过去拍了下他肩膀说:“你不适合在饭店当伙计,应该来警察局。”
“想了好几年才想明白的事儿,应该不算有天赋吧。”
孙亢挠头嘿嘿一笑,然后说:“刚才要不是你一直在追问施心杰死前以及死时的事儿,还问了具体埋尸地,我也根本不会联想到他当年可能是假死,或许还会安慰自己说,街上撞见的不过是恰巧身上有同样香包,恰巧长相、行为相似而已。这也是我没胡乱对饭店里人说起这件事的原因,估计说出来他们也会觉得是我认错了。”
我拿出怀表看了眼,然后说:“有没有兴趣跟我去挖尸?”
“有。”
孙亢颇为兴奋:“我也想看看坟里到底有没有尸。”
我淡淡一笑,然后跟孙亢一起走出来,小八找来了两把铁锹。孙亢跟他交代了一下,然后便跟我走出了饭店。我骑车,孙亢坐在后面,一只手拿着一只铁锹,骑了差不多四十几分钟才算出城,然后按照饭店伙计画的地图,找到了那片小树林。毕竟已经过了四年,埋尸地没人打理,早已杂草丛生不容分辨。我跟孙亢一人拿一把铁锹,在标记的地方附近寻找,又找了差不多一个时辰,孙亢在不远处大喊了句:“是这儿……找到了。”
我跑过去,看向孙亢挖开的坑。此时他从坑里拽出来一件已经破破烂烂的布衣:“这就是施心杰死时穿着的衣服,我记得。”
见孙亢如此确认,我跟他继续朝下挖,挖了将近一米,结果除了那件衣服外,根本没发现任何东西,自然也没挖出尸体。休息时,孙亢把破烂的衣服拼凑了一下,更加肯定得说:“这绝对就是他的衣服,这里也肯定就是埋葬他的地方。”
“饭店伙计来埋尸,肯定不会挖这么深的坑,估计半米深左右,就可以了。埋了尸体,要等到他们走了,施心杰才能从里面出来,这可能么?”
我站在刚挖出来的深坑边儿,若有所思地说。“试试。”
孙亢原本蹲在挖出来的破衣服前,听我这样说他站起身走过来说:“我小时候家附近有条河,从小我就在河里玩,不换气的情况下潜水能够潜差不多五分钟呢。施心杰比我高些,比我年龄大,除此外我们身形差不多,他估计不一定有我力气大。如果我不行,他肯定也不行。”
“算了,太危险。”
我摊了下手:“现在坟里没尸体,就证明施心杰当年的确炸死。这就够了。”
孙亢也没在坚持,而是说:“我觉得埋尸,肯定是从脚开始,因为头朝南,脚朝北。一般都最后几锹土埋了头,然后在头顶位置磕头离开。所以按照憋气计算的话,要从最后几锹,将头彻底埋上开始计算。当时来埋尸的饭店伙计,磕完头便会直接离开,只要他们转头离开时,后面发生什么事他们肯定是不知道的。这里杂草丛生,稍微走几步,这边就被杂草挡住了。”
我转身走了几步,然后在朝坑这边看,就已经看不清了,周边杂草有些已经快长到腰间,而且趟着杂草走路会发出沙沙声音,彻底掩盖掉施心杰从坟里爬出来可能发出的声响。再次走回来,我跟孙亢一起将坑填上,将挖出来的破烂衣服装好,带回去当证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