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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4章 偷东西(1 / 1)

罗远发话让范涛走,范涛磨磨唧唧的不想走,还抬眼时不时看姜馨玉一眼。

  “罗老师,姜老师是我姐,这事能不能就不叫家长了?”

  范涛知道她爹娘有多抠,都不舍得给他花钱买钢笔,怎么可能给他赔偿?要是知道他干的事,回去肯定少不了一顿骂,她妈捶人特别疼。

  不等罗远开口,姜馨玉抬了抬眼皮子说道:“我又不是你亲姐,也不是你妈,别指望我。”

  小偷小摸脸皮又厚的人,她一点都不喜欢。

  范涛可没放弃,下午放学还来堵她呢,不过被她三言两语的打发了。

  时间一晃就到了星期五,姜馨玉收拾东西准备回家一趟,她到底还惦记着小川那事,也不知道到底怎么了。

  宋桂芳看她收拾东西要回家,问道:“明天晓芳结婚,你不去?”

  “去啊,不过我家里有事,我想回去看看,明天上午再来公社坐车。”

  谢晓芳结婚,请了她们所有老师,明天大家都准备去县上转转。

  姜馨玉对这年头的礼金没数,问道:“明天给多少钱?”

  宋桂芳说道:“谢晓芳结婚是在饭店请的,饭店里一桌在五至十块,咱们一人出一块就差不多了。”

  姜馨玉点点头,想着谢晓芳嫁的不差。

  这年头城里有单位的,在员工食堂办喜事的不少,舍得在饭店办酒席的人家可不多,一桌就算五块,十桌也五十了,去参加喜宴的人给的也不能低于一块了,估摸着也是不亏的。

  姜馨玉走了没一会儿,宋桂芳端着盆去水井那洗衣裳。

  “宋老师,我姐让我来帮她拿个东西,她就在学校门口等着。”

  说话的是范涛,宋桂芳知道他和姜馨玉有点亲戚关系,她点点头给范涛指了指是哪间宿舍,让他进去了。

  “右边的铺位和桌子是小姜老师的。”

  范涛进去后倒是没把宿舍的门关上,见宋桂芳还在探头看,他干脆利落的从笔筒里拿出姜馨玉的钢笔。

  拿到钢笔就出了门,还正大光明的对着宋桂芳挥了挥,“她让我拿的就是这个。”

  宋桂芳还真没多想,毕竟哪有偷东西的人这么理直气壮光明正大的,没有一点心虚。

  范涛把钢笔拿到手,得意的笑了。

  等他把钢笔还了,和那同学的事就了了,就算他妈知道,既然不用出钱了,肯定不会把他咋的,至于姜馨玉这边,他也不怕,都知道姜馨玉是他姐,他姐同意帮他还东西不是很正常吗?谁问他都会这么说。

  只是可惜了,宋桂芳一直盯着的,他没机会找姜馨玉的那只手表在哪。刚才她离开学校的时候,他没在她腕上看到那只表,她没戴着,那肯定是在宿舍里放着。

  姜馨玉的表在她兜里揣着的,这手表太招人眼了,她也不是天天都戴着,不过这是她现在最值钱的“财产”,对于它的安全她还是比较在意的。更何况明天要去参加婚宴,她一定会带在身上的。

  刚出了学校,就碰到了许久未见的冯晓华,她正站在路对面笑着对她招手呢。

  “你咋来了?专门等我的?”

姜馨玉笑着到了近前。

  冯晓华笑说:“小姜老师,走,去饭店,我来请你吃饭的。”

  姜馨玉听到她喊“小姜老师”,白了她一眼,“你咋知道我来学校了?”

  冯晓华说道:“冯全,我弟,你不是教他么?”

  姜馨玉恍然大悟,“我对他有印象,捣蛋的很,上课扯女孩头发。”

  冯晓华骂道:“回去我就说他!”

  “你发财了?专门来请我吃饭。”

  冯晓华心情特别好,她笑着说道:“公社不是办了小酒厂么,我已经去酒厂上班了。”

  自从高中毕业后,两人压根就没再见过,俩人一路边走边说,到了国营饭店。

  谢晓芳她弟谢宏斌看到姜馨玉,赶忙过来,“姜老师,你这会来的真不巧,饭店里已经没炒菜了,肉包子也没了,馄饨和饺子都没了。”

  姜馨玉听的眼晕,“那还有啥?”

  “还有烩面,不过是素的。你俩要来两碗不?”

  冯晓华点点头,“上两碗吧。”

  “等我发工资,下次我中午来喊你,好歹得吃上一顿肉。”

  姜馨玉没想到她会记着那顿饭记这么久。

  饭店的烩面是很劲道的宽面条,里头飘着青菜,汤底虽然是白的,但喝的出来,是用骨头熬出来的汤底,特别香。不得不说,这年头的国营饭店还是有几把刷子的。

  吃过饭后,俩人分开走,冯晓华回了酒厂安排的住处,姜馨玉走着回大队,在路口碰到了村里的驴车,正好让她搭了个顺风车。

  “叔,你们这是干啥去了?”

  “拉着东西去了一趟粮站,你这是放假了?”

  姜馨玉点点头,问道:“小川的事啥样了?”

  队长把烟头扔了说道:“你奶胡搅蛮缠,本来有别人想买小川家的院子,硬生生被她搅黄了,最后出了五十块钱,袁家的人同意把房子卖给你奶。”

  “小川已经被领回你家去了,以后你也多了个弟弟。”

  五十块钱,李老太牛的很啊,她以为怎么也少不了八十块的。

  姜馨玉到了家,发现陈正宇这小子竟然在家,没去上工,他正坐在棚子底下吃苹果呢,看到她回来了,大喇喇的喊道:“小姜老师回来了。”

  “你咋没去上工?”

  陈正宇跟大爷一样拍了拍自己的膝盖,“我的膝盖被镰刀伤着了,养好前都不用去上工。”

  到底没做过农活,用镰刀也没个轻重,一不小心就把腿给碰了。

  姜馨玉后悔道:“早知道之前收小麦的时候我也用镰刀划一下腿,能偷好多天的懒,我可真是个笨蛋。”

  陈正宇还以为自己听错了,“你以为我是故意的?我真是不小心,谁知道那镰刀这么利,我就轻轻一划,血就出来了,你不知道有多疼。不过不用上工是真的爽!”

  姜馨玉只是嘴上说说而已,真让她用镰刀给自己来一下,她也下不了那个狠手。

  不过这表弟明明确确是来乡下混日子的,他咋就这么想不开要下乡呢,再哪混不比下乡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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