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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回 一段往事(1 / 1)

清明,扫墓。

扫墓是因为清明。

宾琦璐在北山,在她父亲宾骇胜的墓前,剑痴已经死了二十年,所以她从十二岁开始就成了孤儿。

这么多年来,一直是比她年长十二岁的朱鸿轩在照顾着她,所以在她的心里, 朱鸿轩是她的一切。

是她的情人,更是亲人。

她从一种钦佩转而变为一种爱慕。

人总是会长大的,于是她带着这种爱慕一直爱着那个被称为剑神的男人。

在她十二岁那年,宾骇胜嗜武成狂,终死在陶然风剑下,也是在那一年,宾骇胜生前所有的仇家纷纷找上门来,想要杀她,但是她很幸运,因为她遇上了朱鸿轩,那时朱鸿轩正是血气方刚之年,意气风发,不但帮她杀了那些仇家,还决定照料这个看似文弱的小女孩。

十五岁的时候,她知道了朱鸿轩的真实身份是金刀侍卫,从此以后,她开始苦练武功,希望可以在关键时刻,帮助这个男人,可她永远也帮不了。

因为剑神就是神。

宾琦璐跪在父亲的墓前,回忆着过往的点滴瞬间。

这天本该是个好天气,可这时却下起了小雨,很舒服。

这种绵绵的小雨令人心旷神怡。

她又想起了十二年前。

那一年她刚满二十岁。

如果是寻常人家,这个年纪恐怕早已为人家娘,可她是江湖儿女,所以她还在等待,等待朱鸿轩退隐江湖,等待朱鸿轩和她携手远走高飞。

那一次在洛阳。

微薄无力的夕阳,淡淡地洒在洛阳的古道上。

晚风习习,令人不禁觉得刺骨寒心。

这样一个失宠的黄昏,对于谁来说都很普通,普通得就像是天会下雨放晴一样,可是对于许浩义来说,今天却显得格外与众不同。

宾琦璐就站在他的身前,可是他的双脚却仿佛钉在了原地,一动不动。

在他的眼前不止有宾琦璐一个人,还有另外一个男人。

剑神。

朱鸿轩。

宾琦璐正亲昵地拉着他硕大厚实的手,一边笑得如花绽放,一边又在讲这几个月来的经历。

朱鸿轩道:“我不是叫你抓他回太原府吗?”

宾琦璐道:“鸿轩,他并不是个坏人,他夜劫太原府只是出于一片侠心,这几个月来,我一直跟他在一起,亲眼看到他为民伸冤,惩奸锄恶……”

“不,我不是个好人!”

不等宾琦璐说完,许浩义就道:“我就是个坏人!”

“浩义!”

宾琦璐知道朱鸿轩的脾性一向嫉恶如仇,立斩不赦,这时见许浩义不但不领情,还硬说自己是坏人,忍不住为他担心。

许浩义道:“你一心要把我抓回太原府,就是为了他?”

宾琦璐点了点头。

“所以其实你和太原府没有丝毫任何的关系?”

“是的。”

“那你去马家堡呢?也是去找他?”

“是的。”

“难怪你那几天总是很开心,他是你什么人?你明知凭你的武功根本抓不住我,却还是那么执著地要抓我?”

宾琦璐道:“我是他未过门的妻子,他是我未拜堂的夫婿。”

犹如霹雳,犹似利刃,这句话无疑像个刽子手,无情地割碎了他心中的眷恋。

“原来如此。”

许浩义喃喃道。

宾琦璐又点了点头。

许浩义的嘴角突然扬起一丝苦涩的笑意,那是内心所无法承载的伤痛。

朱鸿轩道:“你屡次三番盗袭朝廷命官的府邸,杀人越货,但因为死的都是一些不值同情之人,因此我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可是没想到太原王府你也敢动。”

“不义之财,人人动得。”

许浩义冷冷道。

“你真是不知天高地厚。”

朱鸿轩呵斥道。

原来太原王府是晋王朱棡的封地,晋王是朱元璋三子,尽管朱元璋有子二十六人,但晋王是马皇后所生,再加上他修目美髯,顾盻有威,因此朱元璋对他宠爱有加。然而晋王生性残暴,就封太原后,曾多次以奔马缚人,车裂之。所以许浩义夜盗太原王府,闹得整个太原都人心惶惶。

朱鸿轩道:“原本我是想亲自抓你归案的,可是那天我正巧有事,而琦璐又恰巧在太原城内,所以我才嘱托她来抓你的。”

“但她根本就不是我的对手,你是让她来送死!”

“是我太小看你了。”

朱鸿轩蔑视道。

“不过,现在你来了。”

朱鸿轩道:“所以你也该回太原王府领罪了。”

许浩义冷笑一声,转身直直看着宾琦璐,道:“琦璐,有些话,我今天来不及跟你说了,但是有件事,我一定要告诉你知道。”

“什么事?”

“我喜欢你。”

“唰”一下,宾琦璐杏脸霞飞,轻声道:“你别说了,我们不可能的。”

许浩义依然坚持道:“今天,我和他之间,你只能选择一个。”

宾琦璐道:“浩义,我们不可能的!”

许浩义依旧不肯死心,又道:“并没有可不可能,只有愿不愿意。跟我走好吗?”

见她不作声,许浩义继续道:“虽然我浪迹天涯,给不了你什么,但我会把最好的都留给你,我会照顾你一生一世的。跟我走吧。”

宾琦璐红润着眼眶道:“你走吧。”

许浩义硬是深吸一口气,强抑心中的痛,道:“朱鸿轩,今日我们两人之中只能够活一人。”

朱鸿轩“好”字刚出口,长剑已经出鞘,势如华岳。

剑神的剑,意气风发,踌躇满志。

许浩义却只能用自己的左手握剑。

“云南四壮士”的眺望和萧嵘离开时,擅使左手剑的萧嵘把用左手使剑的奥义告诉了许浩义,许浩义的悟性极高,虽只有十数日,却也已有所成,但是对于一个用惯右手的人来说,左手总不能在十数日之内就适应。

浪子的剑,倔强傲然,永不退缩。

差距,往往都因为许多必然的偶然而存在。

当枯树上最后一片孤叶飘零。

当远处的歌者唱完最后一曲。

朱鸿轩的“离愁剑”也已抵在了许浩义的咽喉上。

宾琦璐惊呼道:“鸿轩!不要!”

朱鸿轩的剑停下了,剑尖已刺破了许浩义的皮,鲜红的血殷红了他的脖颈。

朱鸿轩道:“看在你性非本恶,又救过琦璐,今日我不杀你,你自己好自为之。”

许浩义丝毫没有感受到剑刺破脖子的痛,他看着站在朱鸿轩身后的宾琦璐,看着她脸上流淌下来的泪,倒映出自己绝望的眼神。

有很多事,并不是自己想,就一定能实现的。

有很多事,只要努努力,都有机会做到,除了感情。

许浩义握剑的手松了下来,转身离去。

宾琦璐没有挽留。

那一次之后,许浩义深受打击,整日郁郁寡欢,再也没有以前的逼人英气,这期间眺望又来找他,邀请他加入他们的组织,这次他没有再拒绝。

数个月后,还是在洛阳,洛阳的夕(落)阳很美,黄灿灿的,连同远处漂浮在绿野田间的那瓦黑墙白的平房中生起的若有似无的炊烟,构架出一幅恬静的画卷。

宾琦璐当时就坐在名为“忘君”的茶馆喝茶。

没有人会注意到她,因为所有人都去了龙门石窟,传闻那里有前朝留下的数之不尽的宝藏,足以敌国。

人不爱财,天诛地灭。

可是这个女人却偏偏好像不是凡人,她并不喜欢钱财,她也不是为了钱财来到这里的,她会出现在这里,只因为朱鸿轩也会来这里,如果不是为了等他,她根本就不会来这里。

这时茶馆外还有一个人。

这个人叫许浩义。

他来这里当然也是为了传说中的银子,可是他此刻却伫立在了门口,只因为这个女人。

宾琦璐太美了,虽然只是从侧面看去,那容貌已经足以让这个少年完全折服。

宾琦璐随意的一个动作,看上去都是那么不禁的妩媚,随意地喝一口茶,都好像是芙蓉出水。余辉相映下,那张白皙的脸庞让所有男人都为之心醉。

许浩义倚在一棵树上,这是他这一生中看到过的最美的画卷,他很乐意永远在这里欣赏着画中的人,他也不希望有人来破坏这安详的氛围。

可是世事岂能尽如人意?当一个人想得到某样东西时,往往都不会得到。

他感觉到了周围的杀气,四面八方都是杀气,不断渗透到每一个角落,每一寸土地。

茶馆的小厮笑脸堆欢地送上一壶新茶。

正当宾琦璐接过茶壶时,小厮突然从袖子里抽出一把匕首,一瞬间就割碎了宾琦璐的衣袖。

——笑里藏刀的人往往才是最可怕的。

可是这种人一旦拔出了藏着的刀后,就很容易死去,因为他失去了他的护身符——他的笑脸。

没有了笑脸,他就是一个死人。

死人是不会笑的,所以他割破宾琦璐衣袖的代价是死在了对方的剑下。

宾琦璐出剑完全是出于本能反应,她并不喜欢杀人,可她还是杀了。

这时侯,每个人的心理都会很矛盾。这是个机会,是四周伏藏着的人的机会。

于是乎掌柜的算盘成为了兵器,屋顶上跃下了人,马厩中飞出了暗箭。

宾琦璐承继了“剑痴”宾骇胜的大天云剑法,但却没有保留住他临敌的丰富经验。

当一个没有经验的人去做一件必须有经验的人才能做的事时,无疑是很危险的,所以她很可能会死。

可她没有死。

因为许浩义出手了。

那年许浩义虽然只有十七岁,可打从他落地开始他就开始拿剑了。他家乡的人甚至还说他出生的时候手中就有一把剑。

在他六岁那年,他杀了第一个人——他家隔壁的大叔,因为那个人强暴了他的母亲。

父亲在他很小地时候,就带着兄长去了扶桑,所以他是家中唯一的男子汉,他必须保护自己的母亲。

他已做了十多年的狼,他有的是杀人的经验。

掌柜拿着被劈裂的算盘,惊奇道:“你是什么人?”

许浩义拿着剑,剑上正在滴着血,一滴一滴殷红了地面,那不是他的血,他一出手就杀了两个人。

他回答掌柜的只有四个字:“杀人的人”。

掌柜笑道:“今日这里的十八位兄弟分别来自十八个门派中的十八位高手,当今武林中响当当的人物,你有几条命杀?”

许浩义道:“十八个高手,围杀一个女子?”

掌柜道:“正是。”

许浩义叹道:“真是武林的耻辱。”

忽听的背后有人说道:“你个乳臭未干的臭小子,懂什么!”

许浩义冷冷道:“我不懂一些乌合之众,也敢自称门派,在我眼里,只是一群垃圾!”

掌柜大怒,道:“大家一起上,先杀了这臭小子!”

许浩义手中的剑突然一亮,众人看去,只见地上多出了条断舌,那人痛的直在地上打滚。

马厩中那人怒道:“这位兄弟,我劝你还是趁早离开。她爹当年作孽太多,为了天下第一不知杀了多少人,家兄‘铁堂手’唐敬初就是死在她爹的剑下,此仇不共戴天!你若硬要插手,那也休怪我们无情!”

嘴上这么说着,心中却着实有些胆寒。

许浩义道:“这天底下懦弱强食,本来就是铁的规则,他们死,只能怪自己学艺未精。”

“看来今日你是一定要护着这个贱种了!”

话音刚落,就听到一声惨呼,许浩义又已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割下了他的舌头,冷言道:“只要我在这里,就不允许任何人杀她,更不允许任何人侮辱她。”

两条舌头还像有生命般在地上不断抽搐。

十八个人知道许浩义是铁了心要护着这个女人,当下也不再客气,十八人各施绝技,齐齐杀至。

有山,有水,有风,无雨;

高山,流水,清风,盼雨。

火却烧透了半边的天,通红通红,那不是天上的仙人们在互相厮杀,但染红的白云像极了血。

地上,血已真的洒满。

是十九个人的血,许浩义也受伤了,他的胸口中了三刀,伤口离心脏仅有一寸,他的血是充满激情的,他的心脏澎湃不已,为了这个并不爱自己的女人,他竟然不惜身首异处。

每流一滴血,就越沉淀一份爱。

有时候爱真的是多么的奇妙,它能让人义无反顾为对方付出生命。

剑势如虹。

剑锋指处,无不丧命。

掌柜死了,屋顶上的人死了,马厩中的人死了……茶馆中一下子只剩下了两个人的呼吸声。

繁华似锦,茶馆临湖,湖上波光离合,宛如梦幻。

宾琦璐拿出自己的绢帕为许浩义包扎住了右手的伤口,道:“你的胸口也受伤了,可是我没有金疮散,该怎么办啊?”

许浩义很高兴她为自己而这么着急,道:“不用担心,这点伤死不了人。”

可当他走到门口时。还是忍不住单膝跪倒在地。

宾琦璐慌忙把他扶起,道:“你真的不要紧吗?”

许浩义脸色惨白,却还是说道:“没什么关系。”

她看着许浩义拖着受了重伤的身体,一步一步走向马厩,却没有上前。

因为她怕他误会,她的心只能属于朱鸿轩,不管这个男人为她做了什么。

她能想象得出当时许浩义得内心是何等的失落。

昏灯摇曳,好像这不安的局势。

惜缘为许浩义洗澡时,看到了他身上的那三道伤口,这三道伤口,伤得很深,直接从前胸穿透到了后背。

惜缘轻轻抚摸着这三道疤痕,道:“这么重的伤,是怎么来的?”

许浩义默然不语,他当然不会说,也不想说,谁都不想亲手揭开自己已经愈合的伤口,可惜缘硬要撕开这三道伤痕,许浩义拗不过这个女人,于是才对她讲了上面那个故事。

这个故事很美,如果还能有这样的机会,他还是愿意为宾琦璐挨上三刀,甚至是三十刀、三百刀,他也在所不惜。

可惜他锋芒已褪,十二年前所受的重伤,让他的功力再也无法恢复,所以他只留下当年七成的功力。

当年右手的伤,直接废了他的剑法,如今的他只能用左手舞剑。

这也是他甘心做一名刺客的原因之一——他的风华已不在。

惜缘心疼地看着眼前这个男人,道:“你后悔吗?”

许浩义没有说话,但答案却是肯定的,他从没有后悔过,为她所付出的一切他都没有什么好后悔的。

因为那是他这辈子最爱的女人。

惜缘又道:“那你一定很爱她了 。”

这更是个多余的问题,但她还是问了,她也明知许浩义不会回答,但她就是忍不住要问出口,因为她也很爱这个男人,如果上天要她为这个男人挨上三刀,她也会毫无保留地挨上三十刀,或者三百刀。

许浩义从浴盆中起身,穿上那件早已褪尽颜色的衣服,正如他的人一样,已经洗尽铅华,尽管如此得陈旧,却是格外醒目。

衣服很旧,可他手中的剑却时刻都擦得雪亮,那种亮光中偶尔还会折射出淡淡的惆怅。

屋外,那场雨还在持续,真有一种替人垂泪到一明的感觉。

许浩义坐在马背上,独自享受着这种美妙的瞬间。

惜缘很不喜欢在夜里赶路,尤其不喜欢在这样的雨夜赶路。

然而许浩义的脸上却扬起了难得一见得笑容——寂寞的笑。

惜缘道:“浩义,难道杀朱棣真的就这么急吗?为什么一定要在夜间赶路呢?”

许浩义不答反问道:“如果你被人跟踪了,你会怎么做?”

惜缘道:“尽快甩掉呗。”

许浩义道:“那就对了,难道你不觉得自从我们进入徐州境内后就一直有人跟着我们吗?”

“有人跟踪?是谁?”

“是最想杀我的人。”

“谢林元?”

“也许。”

惜缘道:“因为有我在,所以他们杀不了你,所以他们是在等待时机?”

这句话似问非问,却还是伤到了许浩义的痛处。

以他原来得武功,足以在江湖上独步一方,而如今却需要一个女人来保护自己,想至此不禁苦笑一声。

在没有遇到宾琦璐之前,他还是个翩翩少年,可自从遇上她之后,让他受了无法弥补的伤,这伤一直跟了他十二年,可是他却伤的很快乐,并且依然骄傲地挺立在这片土地上。

他是个勇敢的男人。

所以,他说出了一句话:“就算你不在,我也不会死,谢林元的主人不会让我死。”

“谢林元的主人?是谁?”

这个问题每个人都想知道,但许浩义却没有说什么。

两匹马后跟着七匹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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