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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说不震惊、不失落, 那一定是假的。

  但楚留香不愧为楚留香,他只用极短的时间就接受了这件事,甚至还能翻过头来劝说秦蔻放宽心。

  夜晚十一点, 这个在古代来说已是伸手不见五指的时间,现代的大楼中仍是灯火通明——甚至大城市的工业园区, 从十一点到十二点, 都是下班打车的高峰期。

  透明的落地窗外, 隔壁大楼像是一棵会发光的巨树,而他自己, 也正身处于一棵发光巨树的内部,享受着一种简直比神仙还要舒服、还要安逸的生活。

  他朝秦蔻微微一笑, 只道:“文字总有尽时,冒险却永无止境, 我楚留香的一生,想来八本短短的书是写不完的,再者说……如今我身在此处,岂非也是熊大师从来没想过、从来没写过的?”

  秦蔻忍不住笑了,说:“你这样豁达, 我是真没办法再说什么安慰的话了, 想来想去, 也只有五个字能告诉你。”

  楚留香挑眉:“哦?哪五个字?”

  秦蔻摇头晃脑道:“当浮一大白。”

  楚留香大笑,抚掌道:“好!”

  不过, 秦蔻的家中是没有白酒的, 她家只有啤酒。

  Livehouse当然也做酒的生意,仅凭乐队包场演出或者分成的收入, 绝大多数的演出场地都是亏本的, 当然, 秦蔻比较特殊,因为她的店……房东是她爸,而且她们家还是开装修公司的,装修的费用也省了一大笔。

  所以没有房租和装修的秦蔻开店开得毫无压力……一年前她去首都开个同行组织的行业论坛时,大家提到的普遍困境就是现在的收入已经无法维持持续走高的房租了……当时的秦蔻安静如鸡,一句话不敢说。

  所以大部分的livehouse都想着要走酒水生意。秦蔻自己也觉得,演出总需要中场休息的,有个卖水的地方,买点东西喝一喝,休息休息,其实很好。

  所以她经常会买各种各样的新奇精酿会来试,为了选品嘛。

  她心情不错,脚步轻快,拐进厨房里头打开冰箱,一阵宜人的冷气铺面而来,然后她挑挑捡捡,从码得整整齐齐地精酿啤酒中选了几瓶粉蓝包装的。

  又顺便去敲一点红的门,一边敲一边喊:“出来喝酒哇,你怎么还没洗完?”

  房间内依然在尴尬的一点红:“…………”

  在背后说人小话的秦蔻理直气壮、完全没有半点不舒服地继续敲门。

  他站起了身,隔着门板同秦蔻说:“好,就来。”

  然后象征性地用吹风机吹了吹他湿淋淋的头发,只吹个半干,就随手扎起,推开门走出去。

  楚留香正端着啤酒和玻璃杯要上楼去,瞧见他出来,便说:“秦蔻说楼上便是顶楼,有露台,今日上露台喝酒去。”

  一点红张了张嘴,问:“她人呢?”

  楚留香说:“说是要去楼下买点吃的。”

  一点红皱眉:“现在?”

  夜间十一点,也就是子时。

  这个时间,在他们那里,早没有普通人家在外活动,在路上碰上的,不是杀人越货的强盗,就是像他这样的,以杀人为职业的杀手。

  而现代……这个时间,虽说大楼里还有许多人家的灯是亮着的,然而只需往楼下看,便能瞧见在路灯照亮的范围之外,仍有许多地方是完全黑暗的。

  他是杀手,一眼就能看出什么地方安全、什么地方不安全。

  楚留香自然能瞧出他此刻在想什么,宽慰他道:“放心,小区外头开了许多饭铺,现下人不少的。”

  一点红道:“我去找她。”

  楚留香摸了摸鼻子,微笑着看着他,并没有说什么。

  一点红带上手机,就出门了。

  而另一头的秦蔻,其实也才刚刚出门,此刻正一边用手指转着钥匙圈一边等电梯上来。

  她是住在顶楼的,这个户型的露台相当之大,秦蔻当年之所以选择住在这套房子里,就是因为想象着以后可以和乐队的朋友们在露台上吃着火锅唱着歌,来个即兴演出什么的。

  后来,乐队解散,大家各奔东西,露台这种地方嘛,没人的时候自己也懒得去,好在每周都请阿姨来打扫家里,干净也很干净,想用随时可以用。

  今天兴致起来了,想喝点小酒,又感觉不来点烤串花生毛豆什么的实在差点意思,叫外卖跑腿吧……也不合适,过来都不知道多久了,反正就在楼下,还不如自己去买。

  叮的一声,电梯到达本楼层,那扇厚重的门慢慢地打开,秦蔻走进去,摁了个1层。

  电梯门合上一半,忽然又打开了,秦蔻抬头一看,一点红穿着T恤和短裤,高高扎着马尾,双手插兜,面无表情地走了进来。

  秦蔻“嗯?”

了一声,问他:“你怎么出来了?”

  一点红漆黑的眸子垂眸看她一眼,淡淡地说:“太晚了。”

  秦蔻笑了:“你担心我?”

  黑衣的杀手意义不明地哼了一声,没说话,走进电梯站好,等着电梯下到一楼。

  电梯启动,那种奇异的失重感再次笼罩住了这个小小的空间。

  秦蔻小姐显然是个很擅长社交的人,她兴致勃勃,即便对着一点红这样一个闷葫芦,也没有丝毫的异样,问他:“鸡爪吃么?我家楼下有家店,买的脱骨柠檬鸡爪很好吃呢,不过有一点点辣哦,我再买一点五香的给你吃。”

  冷泡的鸡爪,冰冰凉凉,爽口弹脆,简直就是用来下酒的最好的搭配!

  一点红张了张嘴,只道:“不必管我,我都行。”

  有那么一种人,是相当讨厌的,被问到吃什么喝什么要什么的时候,他们往往会含糊地回答“都可以”,但人家真的随便买了之后,这类人却又立刻会跳出来,这里也不满意、那里也不满意。

  这也就导致了“都行”,几乎成了社交活动中最令人不喜的语句之一。

  不过,一点红这话倒不是说说而已,他毕竟是个吃喝都经常随意对付的人,对很多事情一点要求都没有,好养活得要命。

  他说随便,那就真的是随便什么都好。

  秦蔻乜了他一眼,说:“那怎么行,你这个人怎么一点脾气都没有。”

  一点红:“…………”

  一点红古怪地道:“……你认为我一点脾气都没有?”

  秦蔻斜着眼睛看他,双手抱胸,说:“嗯哼?不是么?”

  他说不出话来。

  这时候,电梯发出“叮”的一声,原来是一层已经到了。

  电梯门一开,独独属于夏日的热气就卷了进来,即便是夜间十一点,X市也并不凉快,蝉鸣自树影间落在地上,扬起来,再被往来行人的拖鞋踩下去,闷闷地铺在地上。

  秦蔻长长地吐出一口气,走出了电梯,黑衣的杀手自那句话后就很沉默,慢慢地跟在她的背后走,像是一条漆黑的影子。

  他现在非常感同身受,为什么秦蔻要说:全球变暖,现代人的衣服如果还和你们那时候一样,真是得活活热死。

  她穿着家居服,一件宽松柔软的棉T,一条只到大腿中的短裤,露着一双白且修长的腿,脚上踩着人字拖,每走一步,就会在地上发出一声“嗒啪”,像是要在这满树的蝉鸣中也找一找自己的位置似的。

  他目不斜视,控制着自己的目光绝不移到她的肩膀以下。

  秦蔻又转过头来看他一眼,站在原地等他跟上来。

  于是二人就变成了并排走着,杀手的眼睛一斜,就只瞧见她的鼻尖上沁出了一滴亮晶晶的汗,脖颈处的碎发也有些黏在了皮肤上。

  他……他倒是还好,习武之人,对寒暑的忍耐力自然比常人要大上很多。

  秦蔻抱怨:“每年夏天都这样,大半夜的热气都消停不下来。”

  一点红道:“走过这一遭就好了。”

  秦蔻:“啊?”

  一点红淡淡道:“我记了路,下次这种事,我来就是。”

  秦蔻:“行,那就谢你咯,红兄。”

  一点红不觉笑了笑,低声道:“好……走吧。”

  二人一同往小区外头走。

  X市其实没有太大的夜生活氛围,不像两广那边,半夜一两点出门,街上还灯火通明人声鼎沸。这个时间点,真要上街去,人其实没有那么多,而大雁塔那边的不夜城……其实就是条灯具很足的商业街,这个时间点也没多少人了。

  也唯有小区外头汇聚了众多宵夜的街道,现在还热闹些,秦蔻所在的小区外不是那种摆摊位的小吃街,就是一条饭店很多的街,夏天到了,很多在外头摆桌椅卖烤串的、卖豆皮涮牛肚的、还有卖凉皮的。

  ——当然,凉皮这种东西,到了晚上就不太新鲜了,老X市人晚上都不怎么会选择吃凉皮。

  在这里能听到的最多的声音,就是推杯换盏声,外加上喝了酒的男人吆五喝六的吹牛声,一点红一眼瞧过去,就看见了几个满脸横肉的胖子,穿个背心也不好好穿,把下摆撩起来,露出好似怀胎三月的肚子。

  一点红:“…………”

  他皱了皱眉,下意识地去挡了一下秦蔻,好不叫她看见这场面。

  倒不是说伤不伤风化的问题——千年之后的风化问题他还没摸清楚,不是很好评价,这个主要是丑,看起来恶心。

  秦蔻说:“嗯?怎么了?”

  一点红:“……没事,走吧。”

  他们拐进了家卤味店,酸辣柠檬脱骨鸡爪来一点,盐水花生毛豆什么的也来一点,既然来都来了……干脆把各种卤货都买一些回去,顺便还买了几斤小龙虾——香辣的和十三香的对半开。

  小龙虾这种食物,秦蔻是比较无感的,倒不是说不好吃,主要是麻烦——她对所有要剥半天壳、把手弄得油腻兮兮的东西都没什么感觉,螃蟹啊、皮皮虾啊都是这样。

  不过,说不定他们会喜欢呢?

  她拿着手机在柜台前结账,一点红走过来,十分自然地拎起了东西。二人顺着那条路回去,一直到上了电梯,他才忽然开口:“我的脾性并不好。”

  秦蔻:“嗯?”

  他的目光扫过秦蔻,又迅速收了回去,声音有点冷:“你看过了《楚留香传奇》,应该知道我是个什么样的人。”

  既然如此,她就不该对他毫不设防。

  早在那天经过那地下车库时,一点红就已经看出来了,秦蔻是一个对危险几乎毫无察觉的人,无论是电梯、地下车库,还是夜半走过一群喝着酒的中年男人,她都是心不在焉、毫无自觉的。

  对他也是这样。

  黑衣杀手立在原地,说这话的时候甚至都没去看秦蔻一眼,目光只是平视着前方,脸上没什么表情。

  他四肢颀长、猿臂蜂腰、五官冷硬,带着一股残酷的野性与迫人感,生得不算是顶顶英俊,却有一种别样地、充满危险的魅力。

  秦蔻站在他的身边,只觉得鼻尖里都是那股……香辣小龙虾的味道。

  秦蔻:“…………”

  秦蔻:ORZ

  对不起,知道你心情很复杂,但是小龙虾真的……比你迫人多了啊!

  她又不由觉得好笑,觉得这个人一定很不擅长人际交往。

  只有不擅长人际交往的人,才会主动的把自己的伤口袒露出来,用一种伤敌一百、自损一千的方式去……试探别人,还总觉得自己的话术特别高明、别人一定看不出意图……其实很笨拙。

  秦蔻要是看不出来他什么意思,那就枉为社交达人了。

  她乜了他一眼,毫无意外地看见了杀手紧紧抿住的薄唇,故意道:“你是哪种人啊?我没看过,真的一页也没看过。”

  一点红皱眉:“你……”

  秦蔻说:“你觉得你自己有很多毛病?”

  一点红沉默了片刻,淡淡道:“一个以杀人为业、以杀人为乐之人,他身上的毛病难道还不算多?”

  秦蔻说:“我看你这人最大的毛病,就是喜欢妄自菲薄、看轻自己。”

  在原著中也是,时常都会说一些贬低自己的话语,比方说那个奇怪的杀手肖伎女的比喻……作为一个偶尔搞搞同人的同人女,秦蔻有种直觉,他这种性格、这种说话方式,在某O3这样的网站上,一定会有不少泥塑粉。

  而对于秦蔻来说,书中用以描述他们的句子,与活生生的他们看起来,总是有那么点差距的。

  楚留香还好,因为他是主角,出场次数多,描写细,还有很多生活习惯、内心思量都被展示出来,于是活生生的他看起来也就有许多熟悉的地方了。

  但一点红……他出场确实少,每次出场,对他的描述也是冷厉又短促的,同时又连一点生活细节都没有。

  可穿越过来之后,秦蔻看见的都是诸如他穿短袖一开始很不自然、喜欢洗澡、吃到辣的耳朵会红……这样的细节,这让她怎么和书中那个阴冷锐利的杀手对应起来嘛!

  而且身为作者古龙盖棺定论的正面人物……这、这还有什么好说的么?

  总之就是没什么可忧虑的吧。

  身为社交达人的秦蔻对这样的场面轻车熟路,从善如流地说:“你瞧你,相貌也很英武,做事又利落,性格也不错,昨天上街的时候,不是还有不少女孩子在偷偷看你、议论你么?何必把自己说得一文不值?”

  对了,面对这种别扭又笨拙的人,直接用直球去攻击就是最好的!

  果然,一点红忍不住垂眸看她,漆黑的眸光闪动了一下,张了张嘴,似乎想说什么,又哑口无言,不知到底是该否认她、还是该感谢她……他几乎从没被人如此直白的夸赞过,这忽然一下子,简直比被人辱骂了还难以忍受。

  “叮”的一声,电梯停到了二十七层。

  秦蔻伸手,啪得一声打在了他的背上,豪气万千:“走啦!回去喝酒!”

  一点红没做声,慢慢地跟在她后头回去了。

  楼道的隔音是一种很玄学的东西,电梯间有声响,本来就会被房间里的人听到,更不要说房间里的人还是楚留香。

  他只听脚步声,就能判断是谁回来了,于是早就打开了门,双手抱胸,倚在门口含笑望着他们。

  他只笑道:“红兄的脸色怎么这样的古怪?难道我们秦姑娘欺负你了?”

  一点红:“…………”

  一点红瞥了他一眼,冷哼了一声,没接话。

  楚留香摸着鼻子笑。

  三个人进了屋子,秦蔻早就热得不行,说什么也不去露台上吃东西了,于是楚留香又上露台把啤酒和玻璃杯端了回来,三个人就坐在下层的落地窗,把东西放在小茶几上,盘腿坐在地上喝酒聊天。

  今天的这款酒很特别,是草莓口味的精酿啤酒。

  古人喝果酒么?那当然是喝的。唐朝苏敬在其著作《新修本草》中便有讲到:“蒲桃、蜜等酒独不用曲”,意思便是说,这种果子酒是不需要用到酒曲。人类最早的酒,恐怕就是这种自然发酵的果子了。

  秦蔻轻车熟路地拿起酒瓶和起子。

  瓶盖起开时,便发出了清晰而悦耳的气泡逃逸声,金粉色的酒液被倒入玻璃杯中,几乎立刻便在杯壁外侧沁出了一层喜人的冷雾,令杯中的液体带上了几分朦胧的颜色。热带水果的香气与麦芽、啤酒花的味道融合在一起,尝上一口,先是属于啤酒花的微苦,随即才是藏在泡沫里、会在舌尖上炸开的草莓浆水的味道。

  草莓并不是独属于美洲的作物,野生草莓分布很广,不过最开始是像番茄一样,被拿来当观赏作物的,培育来实用,都是十七、十八世纪的事情了。

  而啤酒花这种植物的分布也很广泛,据说在古埃及时期,人们去应征修建金字塔,就是为了获得淡啤酒这种报酬。

  但是古代中原人就没有酿啤酒、喝啤酒的习惯了,而是用麦芽、粮食等发酵做压榨酒,这样做出来的酒酒液并不澄清,反倒是混杂着酒糟,喝前须得过“筛酒”这一步骤,将酒糟去除,因而也叫“浊酒”。

  这样子的发酵酒,酒精浓度倒是不会太高——酵母菌在酒精到达一定浓度时就停止发酵。

  至于蒸馏酒嘛,那是元朝才搞出来的玩意,当时被称作“阿剌吉”,汉人都喝不习惯的。有不少记载都说这阿剌吉“大热,有大毒”,甚至还有说“饮之则令人透液而死”的,不知道的还以为这种叫阿剌吉的东西堪比南方人的有毒唾沫呢。

  也不知道某些现代男人,把五十多度的酒精大饮特饮是为了什么,还美其名曰——传统文化。

  喝点小酒,本来是为了愉悦嘛。

  国内外的精酿啤酒,秦蔻喝过不少,这一种草莓精酿,产地就在国内,好买且好喝,她店里这一款卖的也很好,冰上一冰,就是夏天最解暑的微醺小甜水了。

  在加上花生毛豆、小龙虾和卤味,那滋味——

  楚留香长长地叹息着,手上带着一次性的塑料手套,眯着眼睛感叹道:“此地之人……当真是会享受。”

  那可不?

  光说这小龙虾……按照秦蔻的说法,她不过是在一家街边不大的铺子里买到的,但这滋味之丰富,实在令他们这样的古代人难以想象。

  麻、辣、鲜、香、甜、嫩、酥——浸泡在汤汁里的小龙虾极其入味,就连这要被弃之不用的壳,也让人忍不住想要嗦一嗦。

  出于对一点红吃辣能力的考量,秦蔻买的时候买了两种口味,十三香自然不能少,然后在麻辣和香辣之间,她就选了香辣,比起牛油红汤火锅来,这辣度还能再减一减。

  而一点红也似乎体会到了一点吃辣的快乐,连着吃了好几个香辣的,锐评道:“此汤留着,明日还能下个面吃。”

  秦蔻:“…………”

  ……原来大家的第一想法都差不多啊。

  前头说了,她不喜欢吃小龙虾并不是因为味道不好,是因为要动手,她懒得很,觉得剥壳很麻烦——而且最重要的是,这玩意刚煮出来的时候很烫的,为什么有人能忍着烫面不改色地上手去剥皮呢?

  她手上都是弹吉他弹出来的老茧也觉得烫啊!

  但这种东西冷了也不好吃。

  楚留香和一点红显然不觉得很烫,面不改色地剥着小龙虾——甚至还是单手,也不知道是怎么操作的,单手一搓,壳肉就很好的分离了,许是看到秦蔻连手套都懒得带,只拿着筷子去夹浸泡在汤里的年糕吃,他们两就自然而然、非常体贴地把自己手中剥好地放在她面前的盘子里了。

  秦蔻:(* ̄︶ ̄)

  她觉得自己开始有点喜欢上小龙虾了。

  今天这一顿夜宵,两瓶酒显然不够下的,秦蔻加了好几趟,把自己珍藏的各种口味的小甜酒都拿出来给他们两个人尝。等结束之后,桌上、地下,都放着各种各样的玻璃酒瓶。

  啤酒,一般来说现代人都认为劲儿不是很大,不过在古人看来,却并不是这个样子的,因为他们平时喝的浊酒度数不大。

  这也因此就看出楚留香和一点红的酒量了,楚留香的酒量自然不是盖的,一点红呢,他平时不爱沾酒,但少时学艺时,酒量也是练过的,几瓶啤酒下肚,眼神看起来却愈发清明。

  反倒是秦蔻这个现代人,一时高兴,多喝了两瓶,脸和耳朵就都有点红。

  她歪了歪头,有点摇摇晃晃地站起来,准备收东西。

  一点红眼疾手快地摁住了她的手腕,只说:“我来。”

  吃人家的、住人家的,倘若这家中杂务,还要叫人家来做,这岂非是天底下最禽兽不如的事情?

  楚留香也是这样想来,他用自己干净的那只手推着秦蔻走,笑道:“好啦,秦大小姐还是赶紧洗洗睡去吧,这里交给我们没问题的。”

  秦蔻唔了一声,也没坚持,上楼去了。

  回到了自己的卧室,秦蔻先是躺了一会儿,缓一缓酒劲儿,然后又起来冲了个澡,把满身的小龙虾味儿给冲干净。

  看一眼时间,半夜一点。

  这还真够晚的,幸好楼下没人入住,不然估计刚才人家都得上来敲她的门了。

  其实工作与文艺行业沾点边儿的人,半夜半夜不睡觉是很正常的,就以演出为例,绝大多数的乐队演出都是在晚八点之后开场的,如果反响好,例行的返场还会多唱几首,结束的时间也多在十一二点左右了。

  结束之后,大家一起聚一聚、喝酒吃饭,弄到一两点,实在很正常。

  秦蔻以前也是这样的,不过后来就没机会了。

  ……今天真是久违的热闹啊。

  到了这个点儿,反而有点睡不着觉了,她在床上躺了一会儿,决定下楼削个苹果吃。

  楼下客厅的灯还亮着,一点红正立在客厅里,不知道在想什么,听见秦蔻的脚步声之后,也没回头,只淡淡问:“怎么下来了?”

  秦蔻说:“下来削个苹果吃……你怎么还不睡呢?”

  一点红微微皱眉,说:“这气味……”

  指的是麻辣小龙虾的气味。

  古代很少有气味如此浓烈霸道的食物,因此对除味没多大的要求,有钱人家甚至也不爱用熏香,而是放置佛手、枸橼、木瓜之类的水果在室内增香。

  下午的榴莲还好,因为楚留香只吃了一口就赶紧封死了口袋,但他们几个吃了两个小时的小龙虾,这气味实在浓烈,到了明天怕是都消除不了。

  秦蔻就教他怎么去开新风系统。

  这又是一种他连想都没想到过的新机关。

  他来这里之前,所能想到的最舒适的屋子,也不过是冬暖夏凉,开阔明亮……所以这东西吹冷风的功能他倒是能想到,但什么室内外空气循环……就完全没概念了。

  他只道:“我知道了。”

  说到这里,秦蔻又想起了什么,要过了一点红的手机,在某音里搜索了个用户,点进去给他看。

  这个用户叫“打工仔小张”,发的视频标题都清晰得很,都是什么“第一次坐公交车怎么坐”、“第一次去医院挂号怎么挂”、“第一次坐地铁怎么坐”,播放量还很高。

  秦蔻说:“我在这里呆久了,很多细节的东西都意识不到的,所以你以后有什么不太会的,可以先在网上找一下的。”

  一点红不禁疑惑:“千年之后的人,竟也有这样的小事不会?”

  比方说这个“第一次坐公交车”,他能理解无论何时,人都有贫富之差,所以这样的屋子不是谁都住得起的,秦蔻的车也不是人人都能开得的,但是公交车不是朝廷专程给百姓便宜用的么?想来应当是人人都能消费得起的。

  再进一步想,即便有人真的连公交车是什么都不晓得,那种这样的人竟也能消费得起手机么?这手机中的这等视频,又是给谁看的呢?

  这就属于是一点红对于现代社会的认知错位了,按他的想法来说,公交车——也就是车子,虽然是烧油的,也算是在他的认知范围之内的东西。

  而手机则是完全认知外的东西,他来这里之前,即便是最离谱的想象中,也不曾出现过这样可以千里传音、可以拍照发消息的东西。所以他自然而然就会认为,比起公交车来,手机是更昂贵、更稀罕的东西。

  但其实不是这样的,现如今,手机的价格区间其实很大,而通讯基建,也基本上覆盖了全国,某音、某手上,大把大把都是直播乡村生活的。但公共交通说起来是一种为了便利出行、政府补贴的东西……如果地方本来就很小,人也不多,那根本就没必要开设公交路线,再者这玩意……很多地方的公交公司都是亏本的。

  秦蔻就慢慢地解释给一点红听。

  一点红了然,道:“原是如此。”

  他又低头看了看手机。

  手机之中,视频正在播放,这是个剪着短头发的姑娘,声音很平和、也很有耐心,一步一步,一个细节一个细节地教着,如何打开微信,如何去搜索每一个城市的乘车码,怎么样去刷……而那评论栏中,也不断的有人在说:谢谢你,我真的很需要这个。

  ——原来有这样多的人,也和他一样,对这个新世界的新事物一无所知。

  ——但原来也有这么多人,像这个视频里的女子,像秦蔻一样,在努力的领着他这样的人的手,带他们去融入这个新世界。

  他终于意识到这个世界与他所在的世界的区别在哪里了。

  就……很温柔。

  因为有她,有她们这样的人存在,这个世界更温柔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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