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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蔻怔了怔, 看向面前的男人。

  这是个非常温和的男人,如果撇除他的个人气质而言,他的五官棱角十分冷硬, 似乎在彰显着这个人超乎寻常的坚韧与薄情,与这个时代格格不入。

  但他又是个足够能适应环境的人, 仅仅三天, 他的行走坐卧虽然依旧有一种说不出的文雅之意, 却多了几分现代人才有的随意。甚至有一天,秦蔻下楼看到窝在懒人沙发上的楚留香时, 总觉得是只与背景完美融合的优雅大猫……

  总而言之,这毕竟是个能以自己的名字命名一本小说的人物, 而他这个角色,自被创作出来之后, 就一直是武侠中的代表人物。

  秦蔻她爸爸是蛮爱看邵氏武侠电影的,秦蔻小时候对楚留香的印象,就是一个皮肤古铜色,穿着糖果色古装的开朗大帅哥,聪明得要命、又很爱开玩笑。

  其实他们发现自己是本小说里的人物, 不过是早晚问题而已。

  秦蔻给了他们手机, 只要他们点进应用商店里, 进游戏分区,很容易就能看见推荐模块里的——《一X江湖—原楚留香手游全面升级!》

  下面还有一行小字:告别肝氪, 轻松变强!

  ……其实她真的很想看看楚留香猝不及防发现这个游戏是什么表情, 想想就觉得真的很满足恶趣味啊!!

  秦蔻:╮(>。<)╭

  不过……谁能想到,他居然……这么敏锐, 她什么也没说, 什么也没提, 他到底是怎么样发现不对劲的啊?

  秦蔻又下意识地看了一眼靠在墙边的一点红,他吃饱喝足、原本是闭目养神状态,听见楚留香这话后,缓缓地睁开了双眼,正好对上了秦蔻的目光。

  他的神色还是一点变化都没有,只是与她对视时眼神略微闪烁了一下,随即别开了目光——感情他也早就猜到不对劲了?

  一流江湖客的观察力真不是盖的。

  秦蔻定了定神,说:“嗯……是的,这件事有点不好解释,我一直不知道怎么样和你们说,不过,你能不能先告诉我,你到底是怎么发现的么?”

  就……好奇,真的很好奇。

  楚留香微笑着说:“朝代。”

  秦蔻:“?”

  什么?

  楚留香解释道:“自我们来到这里之后,秦小姐从来没试图问过我们,来自何朝何代。”

  楚留香不仅在细致入微地观察着这个陌生的新世界,同时还在观察着收留了他们的秦蔻秦小姐。

  这位秦小姐,她热情大方,出手阔绰,又很富有责任感……同时也对他们那个时代充满了好奇。

  这并不意外,一个千年前的人对千年之后的世界会充满畅想,而对于千年之后的人来说,千年之前的时代早已湮灭在漫长的岁月之中,唯有只言片语留了下来,被大儒、学者们研究、拼凑出过去的岁月。

  秦蔻对这些显然是感兴趣的,她曾经不只一次地提起她看到过的那些“科普视频”,对于他所讲起的种种细节,也是饶有趣味。

  但她一次都没问过他们来自什么朝代。

  这倒是奇了怪了,她明明对他们所生活的时代充满了兴趣,听他说他们那时候日常的细节听得津津有味,却唯独并不在意他来自什么朝代,这说得过去吗?

  易地而处,倘若他在他的时代捡到个来自过去的古人,那第一次攀谈的时候,就一定会问这问题。

  秦蔻没有,就好像……她笃定了他们是来自哪里的人。

  可是历朝历代,哪里会在正史中记载江湖人物?难道记载他偷盗走了九龙杯么……?况且,秦小姐一看便知是生活在安宁社会之中的人,倘若她知道面前站的一个是大盗、一个是杀手,又岂能不变颜色?

  所以感觉这猜测不太对。

  但他又实在想不到合适的答案,于是他选择直接问出来。

  秦蔻说:“……原来如此。”

  这样细微的不对劲,就被他牢牢地抓住了啊。

  她说:“其实原本我是打算等你们熟悉现代的生活之后再慢慢谈的,而且老实说,这件事……我有点不知道该怎么解释,怕你们难以接受。”

  楚留香闻言,像是想到了什么,淡淡道:“连跨越千年之事都能接受……在下怕是没什么事情是接受不了的,秦小姐但说无妨。”

  似乎是怕秦蔻为难,他忽然又冲着她春风一笑,拍了拍自己的好友一点红的肩膀,眨了眨眼,对她道:“你放一百个心吧,倘若我真的接受不了厥过去,便请红兄来掐掐人中,保证能把我痛得跳起来。”

  一点红:“…………”

  秦蔻:“噗嗤。”

  她说:“咳咳。……其实,你们是一本小说,也就是话本子里的人物。”

  话音落地,她感觉自己面前的两个人身形凝滞了。

  室内陡然安静了下来,于是中央空调的声音听起来就格外的明显。

  楚留香和一点红都是武人,呼吸一般都能够控制得很好。许多时候,一点红都像是幽灵一样,忽然一下子就出现了,把秦蔻能吓一跳,因此从昨天开始,他就学会了故意弄出一点声响来。

  而现在,无需故意,在呼呼作响的空调声之下,秦蔻都能听见他、他们不稳定的呼吸声。

  这的确是一件非常难以接受的事情。

  秦蔻空闲的时间偶尔会看一看网络小说,现在有个非常流行的类型叫做穿书,就是主角穿越成了一本书里的人物,这些主角通常震惊的时间都不会超过第一章的前三行。

  秦蔻其实能想明白这样的写法是为了什么——穿书这个设定已经足够多了,仅凭这个是激不起读者的兴趣的,要是再长篇大论地描写主角穿越之后震惊、无法接受的心情,那也太拖沓了。

  但看楚留香和一点红如今的反应……她就知道,再出色的人,在骤然听闻这样的消息之后,都会觉得荒谬到难以理解、难以接受。

  她并没有急着说话,只是站起身来,去饮水机那里接了杯水,一边慢慢地喝着,一边等待他们平复心情。

  楚留香的脸上再度出现了种茫然的神色。

  穿越三天,除却刚刚穿越之时,他一直都尽量保持着平静、压抑心中那种不自然的荒谬感与虚幻感,三日下来,他总算觉得自己有那么一点脚踏实地的真实感了,然后……秦蔻小姐的一句话,再次把他抛进了一种极其怀疑人生的荒谬之中。

  他摸了摸鼻子、又摸了摸鼻子,张了张嘴、又张了张嘴,才找回自己的声音,沙哑地道:“秦小姐莫非是在开玩笑……?”

  秦蔻凝目注视着他,忍不住说:“这句话你好像同我说过。”

  楚留香怔了一瞬,忽然无奈地笑了一下,道:“是……三天前我二人刚刚来到这里时,我也是这样对你说的。”

  他长长地吐出了一口气,叹道:“这简直比……穿越千年之事还要匪夷所思。”

  秦蔻坐在椅子上,单手托腮,含糊地应着:“……谁说不是呢。”

  楚留香又开始摸鼻子了。

  他似乎在不知道该怎么办的时候格外的喜欢摸鼻子。

  秦蔻想了想,不多言语,拿出手机打开搜索引擎,输入了“楚留香传奇”五个字,把某度百科的词条翻出来,递给了楚留香。

  楚留香低头一看。

  小小的手机屏幕里,塞着许多字儿,第一行便非常言简意赅地道:《楚留香传奇》系台湾著名小说家古龙先生所著,讲述了“盗帅”楚留香在江湖中冒险的故事,共八部,前三部合称《铁血传奇》或《楚留香传奇》,后五部统称为《楚留香新传》。

  楚留香:“…………”

  他死死地盯着这行字儿,好似这行字儿从手机屏幕里跳出来,打了他一巴掌似得。

  半晌,他才堪堪回神,忍不住问:“以秦小姐对这‘时空乱流’的所知,这话本子之事,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他方才看到网上的那行字儿之后,都恨不得立刻反手掐自己一把,看看自己是不是个有血有肉的真人了。

  秦蔻说:“我都没法解释时空乱流发生的原理是什么,怎么会知道小说里的人成真是怎么回事?”

  楚留香苦笑道:“说的也是。”

  他又长长地吐息,定了定神,似是已恢复了镇定,对秦蔻道:“这件事……我已明白了。”

  他似乎已完全接受了这件事。

  但是要想让一个活生生的人接受他是一堆文字符号所描述出来的形象,又不给他一个合理的解释……这感觉,应该和酷刑差不多吧。

  秦蔻想了想,说:“三千世界。”

  楚留香:“?”

  什么?

  秦蔻说:“我们这里,有一种物理学上的假说,叫做平行时空理论,意思就是说,我们所生存的世界,并非是唯一的,三千世界同时存在,囊括了这宇宙之中所有的可能性,可能在这个时空中,我爸爸和我妈妈结婚生下来我,而在另一个时空中,我妈妈和别人结婚了,那么自然,我也就不存在了……这样可以理解么?”

  楚留香道:“理解。”

  “所以呢,我……”她指指自己,“来自三千世界中的这个世界,你们……”她又指了指楚留香,“是来自另一个小世界的人物,那么……既然你们可以来,是否别人也可以来……并且最终留下来呢?”

  楚留香立刻了然,道:“你是说,这位古龙古大师,或许就是从我们那里来到这里,又将我们这几个江湖人物写成话本子,流传至今的?”

  秦蔻摊手:“这不失为一种合理的解释呀。”

  楚留香失笑,又柔声道:“秦蔻,多谢。”

  秦蔻摆手,说:“没事,啊,说起来,这个楚留香传奇系列……”

  楚留香说:“在网上可以看到,对吧?”

  秦蔻说:“嗯呢,是这样的,你们等一下。”

  说着,她就拿过了他们二人的手机,在手机上快速地划来划去,又还给了他们,给他们示范:“这是个读书的app,想看什么书都可以在上面找,我已经把楚留香传奇全集都加入书架里了,你们想看哪一本,就翻到这个页面去找……”

  她顿了顿,又说:“我要出门,这个小说你们自己看吧,我就不打扰你们了。”

  本来……她其实还挺期待看他们阅读原著的表情的,想开肯定会有一种看reaction类视频的趣味……更别说看的人还是正主本人。

  但是又想一想,一来她自己其实没怎么看过原著,二来……设身处地想一想,围观这种事,感觉挺让人尴尬的……况且楚留香刚刚那种迷茫、荒谬又怅然若失的神色,也的确……

  ……反正,她觉得自己在这里不合适。

  正好好几天没去店里了,明天又排了外地乐队的演出,现在乐队已经落地了,一会儿就要去现场调试灯光音响,她得过去沟通着,再来,近来外地来的乐队不多,活动大部分都是店里自己策划的,要策划当然得有宣传、文案、海报、活动预案等等,她歇了两天,今天要去团队那边审核一下东西。

  这些事情每一件都不是很难,只不过多而杂,费时间,所以回不回来吃晚饭她说不准,两位古代男士的话,冰箱里有昨天买的一些半成品,或者他们直接点外卖吃吧。

  秦蔻就又临时教了他们怎么点外卖,又顺手转了点钱在他们的微信零钱里,嘱咐他们有事就打电话,跨上包包出门去了。

  只留下两位古代男士,盯着手机上那《楚留香传奇》五个字看。

  无论是谁,盯着印有自己名字的话本子时,总会有种奇妙的感觉的,楚留香上次有这感觉,还是自李红袖的藏书之中发现了一本《楚留香秘史》的时候……

  就……一般叫秘史的书,都不是什么正经书,身为江湖中第一等的风流浪子,他能拿出来大书特书的艳史也不少,但那本书的主角是他和胡铁花……

  当时的楚留香:……&……¥%&……%¥!!

  就很离谱!

  他疯狂地摸着鼻子,简直要把鼻子摸下一层皮来,内心复杂至极,一时间没办法直视自己这位读书万卷、学识渊博的义妹,最后默默地把书放回了原处,躺在甲板上怀疑人生去了。

  但那本……最起码他明白是怎么回事儿,不过就是听了江湖传闻之人,用笔头子写了些他自己的想象而已。

  可这本《楚留香传奇》……

  楚留香心情复杂极了。

  前三本和后五本是分开的,这一套书的篇幅一定不小……他细细地去看目录页,几乎是在第一时间,他就看见了其中一部的名字。

  《楚留香传奇之大沙漠》!

  这本《大沙漠》的梗概上便写了:本书讲述了楚留香为寻找自己的三位失踪义妹,来到大沙漠之中,却卷入了女魔头石观音与龟兹国的争斗之中。

  就是这本!

  他立刻点进了这个标题之下,快速地看了起来。

  与很多人想得不同,其实古代人看见白话文小说并不会很惊讶、也不会觉得这太过粗浅、有辱斯文之类的,因为文言文其实是一种官方的、书面的用语,其实人们平常说话,都是白话,一个现代人穿越过去之后最可能遇到的问题是听不懂古音,而不是听不懂文言文。

  所以楚留香看《楚留香传奇》,并无分毫阅读障碍,反倒是极快地进入了剧情。

  不得不说,这个叫古龙的男人,他的文字的确有一种说不出的魅力。

  他的文字是短促而浪漫的,偶尔带出一些用冷淡之语表现出来的幽默,寥寥数语,便能叫人完全地沉浸在这故事里,一页一页,停不下来。

  更不要说,这里头还正是描绘了楚留香近些日子以来在大漠中遇到的事,桩桩件件、分毫不差。

  楚留香心道:不错,这些事情说的都大差不差,想来这本书的末尾,我便能知晓蓉蓉她们的去处了。老天保佑!她们可千万莫要出什么事情。

  他虽然说是心急如焚,但毕竟还心中挂念着姬冰雁和胡铁花,不敢草草翻到结局,而是从自己没经历过的事情开始,一页一页、细细地看了起来。

  这一看,就是一个多钟头。

  这半个钟头,简直就是楚留香度过的最漫长的时间,书里的楚留香毫无疑问就是他本人,而这个跌宕起伏、诡谲危险的故事,也正是他穿越来这里之前,正在经历的故事。

  唯一不同的是,书里的他们上了石观音的轻舟之后,船并未侧翻,他们也没有跳下轻舟在沙漠中迷路,而是遇到了一个名叫吴菊轩的丑人。

  这丑人,一点红之前见过,嫌弃得要命。

  用他的话来说,此人丑得惊天动地,令人作呕,任谁见了,都绝不会想多瞧上一眼,虐待自己的眼睛的。

  谁知这人居然是无花!

  无花居然没死!他居然是石观音的儿子!

  一点红居然断了一条胳膊,这胳膊还是被胡铁花削掉的!……好在如今他们已来到了另一个时空中,一点红的胳膊此刻还好端端地安在肩膀上。

  蓉蓉她们居然不是被黑珍珠掳走的……那她们究竟在何处?

  石观音竟自恋到了这个地步,仅仅是看到镜子里的自己被击碎,都心绪震荡至此……

  无花居然被人杀了,画眉鸟……画眉鸟又是何人?她为何要救姬冰雁与胡铁花?与蓉蓉她们又有无关系?

  楚留香快速地翻阅着,书中所描述的楚留香,毫无疑问就是他本人,那些还未曾发生过的事情,简直就好似就在此刻在他身上开始上演一般,令他的心绪也忍不住同书中跌宕的剧情一起起伏。

  楚留香长长地吐出一口气,不由地回想到了他还在沙漠时的日子。

  他进沙漠,是为了寻找蓉蓉她们,然而大沙漠的危险,却是他没有预料到的,残酷的天气、大漠中的敌人、缺衣少食的现状……这其中的每一项,都要求他必须集中精力去对付眼下的困境,是而……在大漠之中,他其实没分多少心出来担心三位义妹。

  而穿越了之后就不一样了,这里太安逸了。

  安逸没什么不好,只是这样的安逸就让他格外的……容易想起自己下落不明的三位义妹。

  他的目光落在了本页的最后一行,书中的楚留香与他也有一样的疑问:这画眉鸟究竟是什么身份?又为何要这样做呢?

  楚留香心道:是了,石观音已经解决了,画眉鸟的身份也该出来了罢?想来蓉蓉的下落也该水落石出,否则这一本小说写来,最初的目的全然没能实现,岂不令读者难受得慌?

  他的手指点了一下手机屏幕,这读书app有翻页特效,点上一下,屏幕上就好似是翻书一般翻过一页,只见屏幕上出现了新的字样,不多,堪堪半页而已。

  这半页说内容也算不上内容,只是他和小胡还有姬冰雁谈论画眉鸟的身份,最后,“楚留香”负着双手,悠悠地说着:“画眉鸟一定会来找我们的。”

  再往下,只有三个字——全文完。

  楚留香:“…………”

  楚留香:“………………”

  楚留香:“……………………”

  就……结束了?下面呢?下面为什么没有了呢?

  他一时间目瞪口呆,完全没想到这位古龙古大师,竟然会写这样的结局,这、这……这实在是岂有此理!天底下怎会有这样写书的人?这主角一开始要做的事情,全然没有头绪,下面居然就没有了!

  假如让一个古龙小说迷听见楚留香此刻内心的吐槽,一定会犀利地说:你还是庆幸一下自己是楚留香,不是赵无忌吧!

  赵无忌,小说《白玉老虎》的主人公,大风堂少主,身负血海深仇,他卧底蜀中唐门,只为报仇,以及将一尊白玉老虎交给他的杀父仇人,而这尊白玉老虎之中,竟藏着他父亲被杀的秘密。

  最后,他在当着仇人的面,捏碎了这尊白玉老虎,知晓了这个秘密,然后……然后……就没有然后了!此本奇书就在这里戛然而止,只让每一个看过这本书的人都不怀好意地将它传给下一个没看过的倒霉蛋,决不能让自己一个人受伤!

  幸好、幸好,楚留香不是赵无忌,《楚留香传奇》也不是《白玉老虎》,楚留香传奇共八部,这才是第二部而已……楚留香切换回书架页,果然瞧见下一本的名字就是《画眉鸟》。

  他长长地吐出一口气,方才去看《大沙漠》时,他心绪激荡、沉浸其中,简直已不知天地日月,如今回过神来,才觉得自己口干舌燥,再看一眼时间——一个小时居然都过去了。

  楚留香定了定神,起身去冰箱里拿了两罐冰可乐出来。

  这种叫可乐的饮子味道奇异,却着实有魅力,昨日吃火锅时尝过后,他就已有些爱不释手了。

  拿完可乐,他又转身回去,把其中一罐放在了好友一点红面前的茶几上。

  一点红仍在低头看书。

  楚留香是极喜欢懒人沙发的,这种看起来其貌不扬的墩子,坐上去却实在销魂,每每坐在上面,他都觉得得用上十二分的意志力,才能把自己从懒人沙发上拔|出来。

  但一点红不太喜欢这个……不,也不是不喜欢,应该说是警惕吧,他第一次坐在懒人沙发上时,面上便浮现出了一种古怪的神色,而后就对这种奇异小墩子敬而远之,即便是放置在客厅正中的布艺沙发,他坐下时,也不肯用背舒舒服服地靠在后头。

  此刻,他就挺直了腰背,端正地坐在沙发上,一只手捏着手机,也不知道看到了什么,罕见地发起了怔,就连楚留香站在了他跟前,他也没有撩起眼皮看一眼。

  楚留香的目力很好,一眼就看到了最上方的一行小字,上书:《楚留香新传之午夜兰花》。

  楚留香是主角,心中又有记挂之事,选择从《大沙漠》开始看,再正常不过。一点红呢,他自认是个孤魂野鬼,又认为楚留香的朋友遍布天下,自己与他区区几个月的交情,即便在文中有出现过,想来也是寥寥数语,不值得一提。

  况且,自己的生活什么样,他自己最是清楚,本没必要去瞧旁人是怎么写他的,无非也就是一种猎奇的、阴森的语气罢了。

  于是看这书呢,就是无可无不可的事情了,他看着楚留香如饥似渴地阅读起来,自己又无事可干,于是随便挑选了一本,随便看了起来。

  他挑选的这一本叫做《午夜兰花》。

  然后……没看懂,完全没看懂。

  此书便是讲了一个叫兰花先生的神秘人,要引出楚留香、杀死楚留香的故事,这故事所涉及的人物之多,时间之混乱,对于一点红来说……着实很超纲。

  他平日里连话本子都没看过,更不知道什么叫做POV(视点人物写作手法),只觉得自己每翻几页,便立刻换了个不知道什么人的角度去继续讲这故事,看到半拉,他也不知道这飞蛾计划与兰花先生究竟是怎么回事。

  他实在不耐烦,直接翻到结局,确认楚留香没事,才开始随意翻阅了起来。

  唯一很意外的是,他竟在文中也有笔墨,还有一个章节是以他的江湖诨名来命名的。

  这个章节是用一种评价视角去描述他这个人的,而评价他的那些话,他早已经不知道听过了多少次了。

  只是在秦蔻的家中,像个单纯的读者一样去看这些话的时候,他的内心还是产生了一种极其奇特的感觉。

  书中说,曾有一个人问他,是不是只要有人愿意出高价,他就会去杀人,即便那人是他的朋友。

  书中说,中原一点红回答“是”,却又紧接着说:“只可惜我杀不了朋友,因为我根本就没有朋友可杀。”

  他忍不住勾起了嘴角,露出了一丝笑意。

  对了,这正是他与楚留香初识之时,与他有过的一番对话,只是可惜得很,他有了朋友之后,却发觉自己根本做不到自己所说的话——倘若有人出高价让他杀楚留香,那他就会先一剑抹了那人的脖子。

  他又瞧见书中说,他是个独臂人。

  独臂……原来自己的右臂,不知什么时候被人削去了么?

  他下意识地去看自己的右臂。

  他此刻穿着的,不是交领右衽的劲装,而是秦蔻买下的、那件格外柔软、格外贴身的短袖,袖口只到大臂中段,再往下,便是他的胳膊和手。

  一个剑客持剑的手,自然是比他的性命还要珍贵的东西。

  自小,师父就告诉他们,杀手就是剑、剑就是杀手,倘若想活着,就只能以身为利剑,什么时候剑折断了,他们也就没有活着的价值了。

  他出手一向是以狠辣迅捷出名的,但这“一点红”之名,指的却是他杀人,对手只会流出一滴血。

  所谓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这话给不懂武功的人来听,许氏听不出什么厉害之处的,但叫一个习武之人来看,就立刻能明白这意味着什么了。

  ——这意味着他的手腕,能够随心所欲,极为精准地控制力道,想刺进别人咽喉三分,就绝不会刺三分半,这种对自身肌肉恐怖的控制能力,当然要追溯到他年少时艰苦的锻炼。

  他还记得,少时自己为了练习腕力,日日天不亮就起,持剑而立,在剑尖上放置一枚石锁,直至手腕分毫不动为至。

  原来这只手臂,竟被人削去了么?

  明明看到了这样的消息,他的神色却没有分毫的变化,好似在看的根本就不是自己的事一样,只是略微有些失神,又曲了曲手指,片刻之后,他忍不住无声地苦笑了一下。

  罢了,这只手杀人太多,的确应该还一还债了。

  倒是另一句话,让他更加失神、更加震惊。

  那句话是从一个素不相识的少女的视角来看待他的,说他……无论在事业、友情还是生活上,每个方面都极为成功。

  ——他是成功而愉快的。

  他猝不及防地瞧见这行字,然后就怔住了。

  成功而……愉快……?

  他这样的人,在十年之后,竟是成功而……愉快的吗?竟是……幸福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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