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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初到贵宝地(1 / 1)

穿过舷梯,双脚踏上坚实的土地后,阿德米索尔心里没来由地感到安心。  说是到了贝克兰德,其实并不完全准确。  阿德米索尔上岸的地方是塔索克河入海口的码头,虽然在行政划分上属于贝克兰德,但属于郊区中的郊区了。  想要抵达贝克兰德城区,还需要转搭轮渡,沿塔索克河逆流而上。  阿德米索尔没有选择立刻换乘轮渡。  遵循灵感的指示并结合身上携带的现金数量,他迅速找到一家干净整洁的中档旅馆先安顿了下来。  阿德米索尔花费了一晚上的时间,彻底吃透了阿比梅尔·帕尔利斯曼从生到死的全部经历。  这位子爵的幼子16岁在东拜朗遇见了他的老师,成为“怪物”加入生命学派,在他23岁,更准确地说是在上个月,他晋升“幸运儿”时突然失控。  幸好他的老师当时就在一旁,及时做出了应对,没引起外界的关注。  阿德米索尔将笔记翻到最后一页,上面写着:“转动手杖的手柄,卸下它,里面有东西。”

又开始搞这一套。  阿德米索尔虽然心中腹诽但还是依言照做了,卸下的手柄中嵌着一个小小的玻璃瓶,里面装着淡红色的液体。  “喝下药剂你的外貌将相应地产生变化。”

这么神奇,能模拟类似无面人的能力?  灵感没反馈有任何危险,阿德米索尔拔开了玻璃瓶塞,将淡红色的液体倒入口中。  随即他的脸庞像是变成面团一样开始缓慢改变形状,皮肤的颜色也渐渐深重,最终变化成了笔记本首页照片上的年轻男子:阿比梅尔。  还是比不上无面人啊,亲身试过魔药效果后的阿德米索尔在心中感慨了一句。  不像无面人可以随心所欲地变换容貌和身型,这个药剂只能在一定范围内改变五官和脸型并且无法改变身型。  所幸阿德米索尔和阿比梅尔长得本就有些像,身材也几乎一致,变化的效果很不错。  阿德米索尔下意识地想起了昨天瑞乔德双手伸入圆环中摸索的样子。  看来这个身份不是乱选的,是命运安排我给人家当儿子嘛。  这么想好像也没舒服多少…  “哇,你喝的是什么?变得好看了哦。”

盘缩在床上的乌阿吉特昂起头,惊喜地说道。  阿德米索尔没有理它。  一条对着太阳唱歌的傻蛇懂什么审美?  他低下头接着把笔记读完。  “这个魔药的效果是一个月,在到期前召唤我的信使,我会送新的魔药。”

笔记的最后一段文字记载着瑞乔德信使的召唤方式。  轻轻合上笔记,阿德米索尔起身给自己冲了杯咖啡,轻轻吹拂掉冒出的热气,他小心地抿了一口。  一个月的期限,这或许是生命学派的控制方式。  这魔药一看就不是“药师”能做出来的,应该是“魔药教授”?  他摇摇头没有继续深想,至少目前看来生命学派对自己的态度还是以善意为主,瑞乔德还救了自己一命,这点小动作不值得放在心上。  ……  第二天清晨,穿戴整齐的阿德米索尔搭乘来往于塔索克河的轮渡,逆流而上一直到达贝克兰德桥区的码头。  空气中刺鼻的煤炭味道混合着塔索克河散发的恶臭味共同刺激着阿德米索尔的喉咙,让他忍不住干咳一声。  极目望去,四周围绕着淡黄的雾霾,码头上的煤气灯完美地诠释了丁达尔效应,亮黄色的灯光化为光晕。  四周的可见度有限,阿德米索尔无法看见码头的全貌,只能通过周围的喧闹声,判断出似乎人很多的样子。  PM2.5指数爆表了。  阿德米索尔突然有些怀念起廷根市清新的空气。  他拿出手帕捂住了口鼻,提上手杖和手提箱,跟随着人流,缓慢走出码头。  突然,他的身体本能地向左偏转,躲开了准备故意撞他,借机摸点东西的少年。  “贝克兰德的大雾就是一场年轻人盗窃罪的嘉年华,在雾的掩护下,某些人将试图帮你丢掉任何藏不牢靠的现金、袖珍书或迷人的‘怀表’。”

阿德米索尔突然想起《廷根市老实人报》上曾有人这样评价过贝克兰德的大雾,当时他以为是夸张,现在才知道完全没有。  心中感慨一句,他没扭头去确认那个试图撞他的少年,大踏步地离开码头,来到外面的大街上。  “贝克兰德地图,只需要一个便士。”

清脆的叫卖声引起了他的注意,街道边一个骨瘦如柴的少年挥舞着手中的地图卖力地向来往的人群推销。  阿德米索尔走上前,递上一便士的硬币,换回一张印刷质量尚可的贝克兰德地图。  回忆着笔记本上记录的地址,他迅速在地图上找到对应的区域,从口袋中掏出笔在那里画上个圆圈。  随即他的目光扫视片刻,在地图上找到了位于乔伍德区的圣风大教堂。  默默估量下两者的距离,还行,不是很近,中间隔着一个希尔斯顿区。  虽然贝克兰德的风暴教会应该没可能认出自己,但还是绕着走吧,容易勾起悲伤的回忆。  接着阿德米索尔想起子爵一家都是黑夜女神的信徒,他下意识地再次低头扫视,很快找到了靠近北区和皇后区交界处的圣塞缪尔教堂。  离子爵家不远。  这时,乌阿吉特憋不住从阿德米索尔怀中伸出头来,双眼中露出好奇:“这里就是贝克兰德?”

“真好闻!”

“你觉得这个味道好闻?”

阿德米索尔有些惊讶地低声问道。  “当然!”

乌阿吉特眼神中闪过一丝卖弄和矜持,开始数落起阿德米索尔:“你都不看书的吗?”

“华斯在《贝克兰德桥上》一书中写道:我热爱贝克兰德胜过热爱鲁恩的乡村,而我最爱的则是它的雾,轻轻吸一口,充满进步、文明和科技的气息充盈肺腑,自豪吧,鲁恩的子民们!”

阿德米索尔嗤笑一声:“你最近不是在看《暴风山庄》吗?而且我没记错的话,华斯的这本书写于一百多年前,现如今雾霾有害已经是共识了。”

他一边说着一边展开之前捂住口鼻的手帕,上面满是淡黄色的痕迹。  乌阿吉特丝毫不觉得尴尬,反而露出原来如此的样子:“是吗?怪不得这么臭!”

“……”  接着它兴致勃勃地问道:“我们接下来去哪?要做什么?”

这个问题阿德米索尔刚才在坐轮渡时已经想好了。  他已经完全消化了“机器”魔药,多亏了大户人家的正义小姐,序列7魔药的几样主材料此刻正静静地躺在他的手提箱里。  下一步首先要做的当然是晋升“幸运儿”  其次自然就是“认亲”。  甭管这个子爵爹喜不喜欢自己这个幼子,总之是你亲生儿子没错吧,呃…应该没错吧。  只要是你儿子自然能蹭到你的光环和社会地位,分遗产这种事反正阿德米索尔也不在乎,又不可能一直当儿子!  总而言之,先“认亲”,再借助子爵爹的影响力想办法扩展自己在贝克兰德的影响力。  这包括俗世的影响力和非凡者圈子的影响力,以准备支付命运的馈赠。  还是要继续变强啊,根据原著里对“幸运儿”的表述,这一序列还是没有任何强力的攻击手段。  不过好在有神奇物品的补充,他摸了摸自己腋下的两个枪袋,想着自保应该不成问题。  脑海中一个个念头迅速闪过,他伸手拦下一辆公共马车。  “皇后区,威廉姆斯街3号。”

阿德米索尔用模仿出的贝克兰德口音轻声报出目的地后,马车缓缓启动,平稳地沿主街行驶。  马车很快驶出了桥区,空气变得清澈了些,慢慢的周围空气越来越好。  等即抵达皇后区时,空气彻底正常起来,阿德米索尔忍不住打开车窗,深深地呼吸了一口窗外的清新空气。  “光明!终于看见了阳光!”

乌阿吉特伸出蛇头眯了眯眼睛,露出享受的表情。  你哪里还有一点冷血动物的样子…  阿德米索尔揉了揉自己的额角,没去管兴奋的乌阿吉特,转头望向窗外。  路边的草坪上,三三五五聚集着来野餐的人,他们的脸上挂着满足幸福的微笑,肆意地在阳光下谈笑。  真的是云泥之别啊,回忆起之前卖地图少年瘦弱的身体和脸上明显的菜色,他的心情有些复杂。  马车缓缓停到威廉姆斯街3号帕尔利斯曼子爵府邸前。  阿德米索尔将乌阿吉特的头按回衣服里,走下马车,结清了费用。  他看了看眼前的三层别墅,快速地回忆了一遍阿比梅尔与这个建筑相关的经历。  深吸口气,阿德米索尔上前按响了门铃。  等了大概十几秒后,漆黑厚重的木门打开,一位五十岁左右的男士站在门后。  他穿着传统的深红色燕尾服,上面挂满了金黄色的缎带,里面穿着一件黑色条纹的马甲,戴着白色假发和手套,穿着黑色灯笼裤,下面是白色的裤袜。  “好久不见,斯文蒂斯。”

阿德米索尔完美地模仿着阿比梅尔的神态和语气,上下打量着对方微笑调侃道:“父亲的审美还是一如既往的古板传统,让你穿的活像是位二百年前的管家。”

“传统是我们这个国家的基础。”

名叫斯文蒂斯的管家仿佛毫不惊讶阿比梅尔突然归来,面无表情地回了一句。  但阿德米索尔知道管家先生不显露出惊讶是职业素养的体现,而不代表他真的不惊讶。  斯文蒂斯微微躬身后迅速向侧边迈了一步,让开了大门的位置,整个人站的笔直,一丝不苟:“欢迎回家,阿比梅尔少爷。”

“谢谢你斯文蒂斯,我很高兴,终于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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