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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削弱(1 / 1)

二十六年前,一个闷热的午后。

  陆军军官学院大礼堂,一位老军人正在授课。

  理论上能容纳全体军官生、教职员的大礼堂挤得满满当当。不仅陆院上下齐聚一堂,许多委任军官也赶来听讲。

  老军人的身份不言自明,正是内德·史密斯——联盟陆军元帅、联盟军的缔造者、陆军军官学院的校长。

  “……今人认为十一抽杀是野蛮的军法。但在上古帝国,抽杀只是严酷,并不野蛮。”

内德校长停顿片刻:“不同时代、不同社会,战争的道德标准也不同。不可用今天的标准去评判过去的事情,更不能用过去的道德标准为今天的行为开脱。”

  或许会令某些初次见面的人失望,内德·史密斯并没有所谓的“名将风范”。

  相反,他看起来更像是昏暗小铺子里的老铁匠:指节粗大、手掌糙黑、还有点驼背,因为眼睛有些花了,所以总是不自觉地微微后仰。

  内德校长看着一张张稚嫩面孔:“战争是有道德的,战争又是不公平的。它追求以强凌弱、以众击寡、以多胜少……”

  鸦雀无声的大礼堂内,一个年轻人突兀地站起来,眼神里带着他这个年纪特有的叛逆与倔强,大声、不服气地问:“那不能以强凌弱怎么办?”

  坐在前排的教职员纷纷回头看是哪个胆大包天的家伙。

  提问者的好友——另一个大眼睛、高瘦的小伙子使劲拽着他,想让他坐下。

  但他硬是不坐,梗着脖子,直勾勾盯着台上的联盟元帅。

  “如果敌强我弱。”

内德校长示意教职员们不必紧张,诚恳地回答:“那就要削弱敌人、积蓄力量,等到能够以强凌弱时再战。”

  多年以后,有些人还记得礼堂里这一幕,也有些人把它忘了,还有些人把提问者错记成了另一个人。

  我们提起这件事,是因为二十六年之后,那个年轻人的儿子恰好面临着“敌强我弱,又不得不战”的危局。

  ……

  敌强我弱该采取什么战略?温特斯不知道,因为陆军军官学院不教战略。

  内德元帅设置联盟陆军军官学院的课程时,将所有课程分为“军事学”和“普通学”两大类。

  如果说数学、文法等通才教育的课时是[十]的话,那战术课时就是[六],战史方面的内容只有[一],而战略相关的课程则是[零]。

  其实陆院原本是有“战略”课的,只不过以“校长讲座”的形式进行。内德元帅病逝以后,这门“课”自然也就从课程表上被撤下。

  确切地说,因为战争规模有限,迄今为止尚无人能清晰界定“战略”、“战术”和“大战术”。

  当一场会战就能决定战争胜负的时候,想要区分战略、战术和大战术之间的微妙差异很困难。

  温特斯对于战略的认知并不完善,自然也没有战略可言。

  但是面对全员骑兵的特尔敦人,温特斯制定了基本的作战原则。

  他将其提炼为三个词:[削弱、限制、消灭]——即“暴风雨”。

  拨转时针,把时间倒退回温特斯刚刚得知特尔敦部要来打草谷时。

  “我回想了所有我知道的战例。”

他这样给手下的连长们阐述暴风雨作战:“以寡击众、以少胜多,没有不依仗地形的。”

  “我方也有地形优势,大角河是天然城墙,而下铁峰郡的河道如同筛网。大角河、狼镇河、黑水河、白水河、滂沱河,每过一条河,特尔敦部的战力都会被削弱一次。每走一公里路,特尔敦部都要分兵掠地。”

  “能否保卫铁峰郡、乃至歼灭特尔敦部主力,成败就系于能否迫使特尔敦人改变进攻方向,迫使特尔敦人走我方给他们划定的路线,迫使特尔敦人进入我方给他们挑选的战场。”

  “削弱、限制、歼灭,这就是暴风雨作战。”

  ……

  大沙漏第二十六次翻转,夏尔叫醒了火堆旁的温特斯。

  “第七连也到了。”

夏尔轻声说。

  “时间。”

  “凌晨一点一刻。”

  ……

  时间,时间,每一秒都无比宝贵。

  路况合适,步兵每天能走24公里,舍弃一切辎重强行军可以将这个距离翻倍。

  乍听起来24公里很近,48公里也不远。

  然而世上不知有多少常胜将军就死在这短短一天的路程上,以致丧师辱国、身败名裂。

  发生在中铁峰郡的会战,根本上也是对于时间的争夺。

  特尔敦部的大迂回策略,就是要趁着守军部队被吸引在大角河沿岸,绕到温特斯的背后两面夹击。

  战机由此出现。

  温特斯抓住时间差,在烤火者打出右勾拳的时候一剑刺向对方胸膛,将分散的、总数当在二十个百骑队上下的特尔敦人击退。

  虽然不是击溃,更称不上歼灭,但暂时解除了来自西翼的威胁,给了部队重新捏成拳头的机会。

  就在温特斯击退牵制之敌的次日正午,特尔敦先锋第一次攻打徒涉场。

  在那个时间点上,铁峰郡步兵团的十二个连队有八个部署在大角河沿岸,这八个连队普遍缺员、筋疲力尽,正在收拢。

  一个连驻防小石镇,战力比较完整。

  剩下三个连作为总预备队,原本驻扎在圣克镇,正在赶往小石镇和徒涉场。

  另有火枪手单独编成一连,温特斯直辖。

  而特尔敦人好似一支箭,箭尖已经抵住中铁峰郡的心口,后续部众正快马加鞭赶来。

  如果徒涉场被突破,那温特斯两渡大角河就全然是一场徒劳。

  他分散在各处的连队将会被特尔敦人逐一击破,正如他击退分散的特尔敦人。

  区别在于特尔敦人可以骑马逃跑,温特斯的部下连逃跑的机会也没有。

  是巴德带领流民营顶住了敌人第一波和第二波进攻,为温特斯又争取到了一天的时间。

  铁峰郡团的十二个连队以及牛蹄谷、小石镇、圣克镇的所有民兵都在朝着徒涉场集结。

  ……

  第五连的战士在沉默中行军,一列纵队,没有鼓点也没有口号,就连军旗也是卷起来的。

  骑马走在最前面的是五连长[兰尼斯]。

  今天晚上月相圆满,对于双方而言都是适合厮杀的好日子。

  前方隐约传来蹄声,似乎有骑兵正在靠近第五连的纵队。

  兰尼斯举手示意,旗手展开军旗,宪兵立刻取出一支箭转身递给身后的战友。

  每名战士接到箭以后,都会第一时间传给身后的人,同时抛下一切多余物品,只带着武器盔甲向军旗处靠拢。

  没有任何口令,第五连在无声中结成方阵。

  兰尼斯侧耳静听,蹄声愈发趋近,由此他确定对方就是冲着第五连来的。

  “击鼓!”

兰尼斯打破缄默。

  骤雨一般的小军鼓声响起,昭示第五连的战士们,位置已经暴露、即刻准备战斗。

  来者在方阵前方驻马,止有十几骑。

  “什么人?”

兰尼斯喝问。

  “是我。”

温特斯回答。

  兰尼斯驰出方阵,沉稳地给温特斯敬了个礼。

  “还能战吗?”

温特斯问。

  “最好能休息两个小时。”

兰尼斯如实回答。

  “调转方向,去牛蹄谷。”

对于自己的旧部,温特斯不需要客套:“塔马斯正在构筑第三道防线,你暂时归他指挥。”

  “是。”

兰尼斯再次抬手敬礼。

  给兰尼斯分派了向导,温特斯最后看了一眼老部下,策马离去。

  第五连再次回到行军队形,改朝西南方向进发。

  ……

  如果是摆开阵势正面对决,五公里乘五公里的空地就足够容纳一场十万人规模的宏大会战。

  特尔敦人乃至所有游牧部落的难缠之处在于,他们可以凭借机动性把五公里变成五十公里,乃至一百五十公里。

  利则进、不利则退、不羞于遁走、确定能赢再出击,这就是高机动力带来的大战术优势。

  譬如特尔敦人这次大迂回,单是地图上的直线距离就已经超过一百五十公里。

  如果是走两千公里,人类或许还能同马匹比拼耐力;可如果是跑两百公里,那无论如何也快不过马。

  温特斯从一开始就把战场选定在中铁峰郡,就是因为中铁峰郡足够小。

  特尔敦人要绕行一百五十公里,而内线作战的铁峰郡部队只需要走五十公里,以行程优势来弥补速度劣势。

  为此,温特斯弃守了狼镇、黑水镇和五獒镇。

  这项决定听着不难,实则比千万吨山石还要沉重。

  现在,随着特尔敦人绕了一百五十公里路、跨过五条河,艰难跋涉抵达中铁峰郡。

  暴风雨作战的第一步,“削弱”已经实现。

  ……

  与以往赫德人避战、帕拉图人求战的情况不同。此时此刻,最渴望堂堂正正干一仗是特尔敦人。

  泰赤想和两腿人刀对刀、枪对枪拼杀,想得发疯。

  一道墙拦住了他——准确来说是两道墙。

  一道墙较短,挡在徒涉场和小石镇之间的山路上。

  另一道墙很长,阻拦特尔敦人进入牛蹄谷。

  两道墙都很矮,差不多一人高,成年男子不费什么力气就能爬过去。

  问题在于,人能爬过去,那马呢?

  铁峰郡人将长的墙称为[盾之墙],将短的墙称为[匕首之墙]。

  而特尔敦人一律称之为拦马墙,因这两堵墙压根不是拿来挡人,而是用来拦马。

  特尔敦部诸头人聚帐军议,认定只有三个办法:破墙、囊土、绕路。

  绕路当即被否决,再绕只能继续往南绕,走小石镇过河。

  且不说耽搁时间,小石镇的桥也已经被拆毁,到了那里难道还要再修桥吗?

  “尔等莫再藏私,把披甲和羊皮囊都交出来。”

泰赤恶狠狠吐出一口唾沫:“不敲碎骨头,哪能有骨髓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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