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安部落的酋长做出这样的宣誓之后,就毫不犹豫的带着他们的手下,走出营帐,选择了逃跑。这南部聚集地,说白了就是一个又一个部落聚拢在一起的集合点,没有城池,也没有栅栏,想要离开,随时随地,随便选择一个方向,都能离开。所以,这三个部落几乎没有受到任何阻碍,就从聚集地里往西而去了。那些无助的印第安普通人,神色复杂的看着这些胆小者离开,目光之中有愤怒,有嫉妒,有鄙夷,有茫然……三个部落带走了将近七千名战斗人员,还有差不多两万的普通没有战斗力的老弱妇孺,对于整体人数超过十五万的南部联盟来说,根本不算什么。因为双方人数上的差距,印第安人们对于这次的战斗,还是很有信心的。他们动员起所有能够动员的人们拿起武器,向着远处的敌人发起了进攻。因为他们发现,一味的防守,除了让更多的人遭受炮弹的洗礼和恐吓之外,并不能给让他们的局面变的有利,与其如此耗费军心和胆量,还不如趁着人们勇气足够的时候,鼓动这些普通人加入战场,为战场增加一分力量。不甘心的印第安人们鼓起了勇气,冲出阵营和帐篷,骑上战马,喊着没人能听得懂的口号,一边向上天祈祷,一边为自己壮行。他们呐喊着,咆哮着,奔向远处站成一排排的弗朗基入侵者。打败这些人,他们才能享受到和平安宁。每个人心中都这样对自己说着,同时,心中不自觉的浮现出类似的获胜之后的美好场景。然而,这种美好的场景,终究只能出现在他们的想象中了。印第安人的武器,不过是普通的木质长弓和长矛,身上甚至没有一件完好的盔甲。绝大多数人身上,更是只穿着一个皮坎肩,除了头顶上的羽毛头冠比较引人注目,颇有特色之外,他们和南美洲丛林里生活的原始人,没有任何两样。甚至于,因为长久生活在平原上,没有丛林那样糟糕的环境,他们在体力和奔跑速度上,甚至还不如南美丛林里的那些原始人。而且,印第安人同样没有冶铁技术。队伍里仅有的几件铁制武器,还是曾经战胜了弗朗基殖民者后,从那些死去殖民者的身上得来的战利品。拥有这种铁制武器的,毕竟只是少数。而对面,昆汀领导的弗朗基人,在对付印第安人方面,显然已经有了丰富的经验。昆汀命令五千人排成三列,采用整个欧洲都流行的线性战术进行战斗。他们紧密的排列在一起,在两侧军鼓手的鼓点之下,冷漠的握着枪向前走。当在距离敌人有两百米距离的时候,指挥官一声令下,前排战士开始趴下,中排士兵原地半蹲,而后排士兵则呈战力姿势,统一持枪向前。在秦牧眼中落后无比的燧发枪,在这一刻,就是整个战场上,最先进,杀伤力最大,最可怕的武器。“开火!”
当最前排的印第安人进入射程之后,指挥官猛地下令。砰砰砰砰砰。砰砰砰砰砰。砰砰砰砰砰。三排火枪不分先后的开始射击,浓浓的刺鼻的烟雾中,一排排漆黑的子弹瞬间就如天女散花一样,打进了冲过来的印第安人身体之中。一朵朵血花在空中绽放,大片大片的人倒了下去。冲锋中的印第安军队,就仿佛撞上了一面恐怖的死亡之墙一样,硬生生的被从正前方削去了一块儿。随后,这块空白就被后面冲上来的印第安人填补了,但这时候,弗朗基军队已经完成了第二轮的子弹装填工作。砰砰砰。枪声再响,又是一大片的人如稻草一般被割掉。那些中弹倒地的印第安人,并没有立刻死掉,但却在瞬间失去了战斗力。他们有人挣扎着起身,大吼着试图向同伴和敌人证明自己的勇武,但却因为这一次的顽强,导致伤口崩裂,痛呼着再次倒下;有人趴在地上,企图撞死,可实际上身后的同伴有时候会毫不犹豫的踩在他们的身体上,让这些侥幸着痛苦不堪,被自己人硬生生的踩死。两百米的距离,昆汀领导的弗朗基人一共进行了三轮射击。这样的射击速度,李博那些人眼中自然是缓慢的,但事实上以燧发枪的装弹速度来说,却已经很快乐。而光是这三轮排队射击,就直接解决了将近八千名印第安人。随后,当三轮射击过后,敌人也已经来到了他们面前。“换装!”
指挥官举着木头长剑,大声的下令。所有弗朗基士兵,整齐划一的丢掉长枪,拔出腰间的铁剑,吒喝一声,齐齐奔向迎面而来的敌人。他们的铁剑和敌人的长矛撞在一起,后者被狠狠劈砍成两半,随后被前者轻而易举的将主人斩杀,有侥幸仗着长度刺中敌人的,也因为不够锋利和致命的缘故,被暴怒的弗朗基士兵狠狠的捅死报复。看似笨拙的战队,却因为武器的锋利而在对战中频频占上风。和这些制式铁器比起来,印第安人们的武器,简直就是下孩子过家家。而弗朗基军队也不是一团乱麻的印第安人,胡乱冲击就能冲散的。这种种优势,让得昆汀这支只有五千人的前锋队伍,就算面对浪头一样无穷无尽的印第安军队的进攻,也能保持镇定和始终不败。而在后方,其余三支弗朗基军队这时候也都赶到了。随着指挥官一声令下,他们纷纷先后加入了战场,开始和昆汀的队伍互相配合起来。战场上,到处都是零零散散的枪声和喊杀声。印第安人死亡的惨叫,飘荡在这片天空上,成为整个战场上的主旋律。“看来昆汀那些家伙还挺卖力。”
军队最后放,姗姗来迟的神花军里,张瑞望着那片混乱的战场,笑呵呵的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