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个王八蛋,敢伏击我!”
金玲抬脚朝周志成命根子踹了过去。宁冬阳没来得及阻止,就见周志成猛地蜷起身子,两只手捂着下身面部表情扭曲,大颗汗珠儿从额头上滚了下来。太狠了!宁冬阳咧了咧嘴。但他没觉得金玲过份,刚才是周志成先偷袭的,要是自己今天不在,金玲非吃亏不可。一个大男人拦截女孩子,后果会什么样想想都可怕,要是他兴许比金玲报复的还狠。“啊呀,你个臭婊子,老子弄死你!”
周志成捂着裤裆从地上爬起来,就要朝金玲扑过去,他从小长这么大还没吃过这种亏。村里那些女人都胆小怕事,路上遇见了,他说几句不三不四挑逗的话,她们都羞红着脸跑开了,这城里的女孩子和她们不一样,胆子大还敢打人。不过这样的女人他才喜欢,征服后肯定更有味道。金玲却没给他报复的机会,一脚把人踹翻,从包里掏出那块趁手的砖头,朝他脑门上拍了下去。把周志成打倒,又连着在他那条瘸腿上踹了几脚。周志成疼的大口喘气,身子弯成一只虾米在地上抱着腿滚来滚去。宁冬阳本来还想伸手帮忙,看着金玲对付那小子没费劲儿,便抱着胳膊在一边看热闹。同时心里多了许多疑惑,这丫头瘦得像根笔杆似的,身手厉害力气也大,难怪她跟韩东旭说她什么都能干。看样子没吹牛。他也看出来金玲打架的招式不是什么功夫,应该是在实战中学到的经验,出手快准狠,在实战中这才是最厉害的手段。难道她在北大荒没干别的,天天跟人打架来着?宁冬阳没猜错,金玲打架的本事确实是在北大荒练出来的。初到那边的时候,同住的有几十人,每天吃饭睡觉都要抢,她人小身子也弱,吃不饱经常挨饿。晚上睡在靠门边的大通铺上,被子又薄,冻得她整宿整宿睡不着觉。这样的日子整整过了一年,后来木根书记两口子看她可怜,经常给她点吃的,还给了她一张狗皮褥子,让她晚上睡觉搭在被子上面。捡了一条命的金玲也看出了,短期内离开无望,要想活下去就得靠自己。于是在一次知青点煮了一锅苞米馇子的时候,她先去盛了一碗,被一个女知青骂了一顿,非要分走一半,她直接把那碗滚烫的包米馇子扣到了那人的头上。然后还趁乱把那人揍了一顿,她也豁出去了,不拼命也是饿死,抓个垫背的也不错。从那以后,她的日子就好过多了,饭能吃饱了,睡觉也没人敢挤她了,那时候开始她就有了时刻带着砖头,随时准备拼命的习惯。结果几次实战过后,她赢了,横的怕不要命的,知青点出了个女魔头的事在各个地方传开,再也没人敢欺负她。从那以后,金玲遇到事情,唯一的解决办法就是干仗,动手必让对方挂彩。事实证明,拳头比讲道理要好用的多。并且因为她长得漂亮,男知青和一些自不量力的乡下青年想占他便宜,都成了她的陪练,挨过打也打伤过人,大亏没吃过打架的本领却练出来了,一般男人都不是他的对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