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坛倒完,差不多来到了山顶的位置。他将第二坛酒取出,继续一边走,一边倒。来到山顶处后,将剩余许多的那一坛酒放在一颗树下,对诸葛婉玉道:“和我到一边躲起来。”
诸葛婉玉跟在杨牧身旁,走到不远处一颗大树后面,满头雾水,完全不知道这是要干什么。见杨牧的视线,一直盯着那坛酒,联想杨牧之前的话,当即道:“主人你该不会是打算用酒把你口中的那个小家伙引过来吧?”
“没错。”
杨牧点头。根据传承中的信息,那小家伙嗅觉极度灵敏,喜好美酒,他这么做,便是为了将它给引出来。不然的话,想要靠自己去将它找出来,眼下根本没有任何头绪,更是不知道要找到什么时候。所以,杨牧便打算来个守株待兔。“我都说我信你的话,别玩了好不好?我们到山上别处去看看怎么样?一直在这里待着好无聊呀。”
诸葛婉玉待了一会,便感觉很无聊,关键她认为,眼下在做的,本就是一件极度无聊的事情。一个死要面子的男人,正在做一件极度愚蠢,注定失败的事情!“安静!你再多说一句,我就让你当三天哑巴。”
杨牧头都不转过来,声音冷淡的说道。诸葛婉玉吓得连忙捂嘴,翻了个白眼,心道我给你台阶你都不懂得配合,非得要弄得自己颜面尽失才罢休!时间缓缓流逝,光线越来越黯淡,随着夜幕降临,山上越显得死寂,诸葛婉玉打了个呵欠,昏昏欲睡。她压根就没心细去看主人那愚蠢的表演。杨牧眉头渐渐皱起,莫非是自己搞错,又或者,自己没有搞错,但那小东西并没有闻到酒味?这其实也正常。毕竟那么长的山路,他总共就只洒了一小坛多的白酒,又是这种风雪弥漫的气候,便是那小东西的嗅觉再灵敏,也不一定就能闻到。就在杨牧想着,是否放弃然后继续赶路时,他的耳朵动了动,露出惊喜的神情:“来了!”
已经快要睡过去的诸葛婉玉,听到杨牧的声音,转头一看,便见到一只长得像是小白鼠,但一双眼睛要比寻常老鼠大得多,身体胖乎乎像是个肉球,总体看起来要比寻常小白鼠漂亮可爱得多的小动物,正一边在雪地里嗅着什么,一边兴奋地朝这边跑来。它的额头处,有一根如同羊脂玉般的金色独角,只有大概三厘米长,但在只有拳头大小的身体上,极为的显眼。诸葛婉玉一脸惊奇,正要说什么,结果嘴巴便被杨牧捂住。杨牧做了个噤声的手势。诸葛婉玉连连点头,等杨牧将手拿开后,她一脸好奇地盯着那金角小白鼠,眼里满是喜爱,只觉得这小东西实在是太可爱了。“主人刚才那话竟然是真的,这边真的有一只喜欢喝酒的小家伙?太有意思了!”
诸葛婉玉忽然觉得这一趟在外游历,立马变得有趣起来,不过她心中依旧觉得,杨牧说那“金玉灵参”是一坨粪便是在胡说八道。毕竟,那东西怎么看也不像是拉出来的!只见那金角小白鼠走到树下的那坛酒面前,先是机警的看了看四周,随后直立身体,想要去扒拉酒坛那被封住的坛口。可惜它身体太小,即便直立也无法触碰到坛口,于是乎,它恢复原本的身姿,后退几步,忽然往前面冲去,将酒坛撞倒。旋即,像是推小轮子般,推着酒坛离去,口中还发出很是兴奋的叫声,犹如准备回去享受一顿大餐。等金角小白鼠消失在视线中,诸葛婉玉终于沉不住气:“主人,你还在等什么呀,酒都被它推走了!你干嘛不出手把它抓住?”
“放心,推着酒坛前行,那么大的动静,它不可能逃出我的手掌心。至于为什么不出手抓住它,因为我的目标,根本就不是它!”
杨牧这才起身,朝着金角小白鼠离去的方向,缓缓跟上。诸葛婉玉步伐轻盈地跟上来,道:“主人,你对这小家伙很了解吗?不是想抓住它,那是想要干嘛?”
杨牧道:“它名叫噬灵鼠,可以说是一种异兽,当然,非得用科学的说法,可以解释为发生了基因突变的小白鼠,相当于人类中血族那等存在。”
“科学?血族?”
诸葛婉玉满脸问号。杨牧这才想起,眼下是在九龙墟,自己面前这丫头,虽然聪明,但连九年义务教育都没接受过呢。“总之,这小东西对灵气浓郁的事物,有着极度敏锐的感知力,还有便是,它所定居的地方,附近往往可能有着灵脉的存在!”
杨牧说道。“灵脉?”
诸葛婉玉满脸震惊。灵脉她自然是听说过的,她父亲曾经和她说过,灵脉所在之处,便是最顶级的修炼宝地,而灵脉中若是有纯净的灵石,那简直就相当于是天然形成的丹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