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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五章 高仿城市(1 / 1)

寒风中,狗儿怀里揣着一小包大米,没命的跑着,风刮在脸上,像刀割一样。刚才在黑市上就这么一小包陈米也就不到五斤,足足被黑了一个大洋!在关内这个价格可以买三十斤好米了。但是不买不行啊,老爹在床上躺了半拉月了,就想吃大口米粥。狗儿像疯了一样在街上拼命的跑着,后面的宪兵已经开了一枪,但是他管不了那么多,被枪打死是死,被抓住更是死——上个月隔壁的王大疤瘌就是因为吃大米被鬼子宪兵用刺刀活活挑死,当时的惨状狗儿至今历历在目,一想起就做噩梦。所以他只能跑,不跑就是当街被开膛破肚的下场,但是他不知道自己还能跑多久,他已经感觉自己的力气快要耗尽了。“不想死,跟我来。”

突然,从街边迎面站出一个穿着皮衣的人,低声对他说道。……宪兵越来越近了,马老板整了下衣服,迎了上去,正好挡住两个宪兵的去路上。“请闪开,我们在抓经济犯!”

其中一个军曹说道。“哦,你是说一个跑得很快的小个子吗?晃了一眼就不见了……”马老板用日语对军曹说道。“这是个经济犯,我们正在缉捕。”

另一个一等兵补充道。“我刚来新京,想问问北国春城宾馆怎么走?”

马老板拉着军曹啰啰嗦嗦。“您可以坐出租汽车、或者黄包车,很抱歉,我们在执行公务。”

宪兵对本国人态度还是可以的。马老板见两位宪兵没法阻拦,只能摇了摇头。两个宪兵往街尾马老板来的方向望去,没有看到人影,地上也没脚印。往前走了几步,一等兵却看到路边另有一条街道,连忙拉着军曹转了过去。马老板也跟了过去。街不大,这天气贼冷,街面上基本没有行人,街口过去一点有个背风的位置,一个拎着包袱冷得直跺脚的人正在那里哈着白气,看到马老板连忙用日语喊道:“啊呀,主人,您去哪儿了,让我好找!”

仔细一看,不是胖子是谁?“我在这里!”

马老板连忙用日语答道。“对了,这两位士兵正在抓一个经济犯,你看见有人过去吗?”

马老板帮两个宪兵问道。“这天气,太冷了,什么人都没看到。”

胖子撸着鼻涕跺着脚说道。两个宪兵往这条街看过去,也没看到人影,都摇了摇头,冲马老板和胖子略一示意,便快步地沿着中央大街追踪而去。又过了良久,胖子低声问道:“老板差不多了吧,再等会儿,我脚底下那小孩可成冰棍了……”“他么的,天气太冷了,就在这把皮衣换上吧。”

马老板啐道。说罢,打开了包袱,撑开了大皮衣比划起来,这么冷的天,也难为他老人家比划了半天终于还是把裘皮衣穿好,戴上了帽子,整个人立刻高了好几个档次,富贵之气扑面而来。就在马老板在那里骚包的同时,胖子飞快地掀起了脚下的马葫芦盖,冲下面嘘了一声口哨,一个矮小的身影嗖的一下蹿了出来。“谢……谢谢两位大哥。”

狗儿低声说道,声音却忍不住地哆嗦。“快,穿上。”

胖子脱下自己身上的棉袄,连忙给他裹在身上。不是舍不得马老板换下的皮衣,这身要是穿着狗儿身上,走在街面不到五分钟警察就该过来了——反而害了他。“把米藏好,这些钱拿着……”马老板从身上又摸出了一些零钱,塞给了狗儿。狗儿鞠了个躬,却没有接过马老板的钱。“我爹说了,钱要自己挣!”

狗儿喃喃道。“好孩子,快走吧。”

马老板也没坚持,拍了拍狗儿的肩膀说道。看着狗儿远去的背影,马老板和胖子都若有所思,没有说话。“我说老板,这就吃个大米,都要人命,这特么什么地方,连正经吃的都要管……这小日本真特么不是东西!”

胖子回过神来啐道。“这就是亡国的下场……麻蛋,他们要是东西,你家少爷我就在金陵纳福了,大老远来这里喝风?”

胖子不提这茬还好,一提起来马老板就火大,立马开骂。胖子可没工夫和他老人家墨迹,找了公用电话约来出租汽车,侍候着森坡少爷回了宾馆。第一天一早,两人分头行动,胖子去租车,这鬼地方,天寒地冻,要是没有车,出门全靠走,遭罪就遭到姥姥家了。马老板则去了新发路上的帝都电影院,按照老徐给的纸条上的指示,先来踩踩点。寒风中的马老板把脸埋在皮围脖里,虽然化了装,再多一层保护也是好的,电影院离宾馆不很远,走路去也不到半小时。这北国春城的名字里虽然有个春字,现在却一点没有春意,到处都空荡荡的,让人不由得对这个世界生出疏离之感,而新京这个名字则让马晓光感到无比的愤怒,当然现在这种情绪只能埋在心里。整个城市是仿照十九世纪的巴黎的城市规划修建,城里的建筑则多是“兴亚式”风格,略带中国特色而又充满威严与压迫感,对马老板而言现在这里就是个高仿城市。剧院外面贴满了电影的海报,其中一幅是大漂亮国的新片《幽灵帝国》的海报,上面印着大幅的剧照画、剧情简介、男女主演、演出时间……马老板对这些都不关心,他关心的是英文剧情介绍和演职员表的每排的第四个单词的第一个字母——这是一封藏头的密信,里面的字母组合起来是一个短语“Bronze   Horseman”——青铜骑士。这种方式传递消息是相对安全的——没办法这里是伪满洲国,怎么小心都不过分,马老板一点也没有埋怨对方装神弄鬼。和在金陵和沪市不一样,这里的空气里都有间谍的味道。记下了短语的内容,马老板非常自然地往回走,回到了宾馆。就凭着这么一句短语,自己该不该去见面呢?不去,要是真的是约见的人,对方可能会因为自己爽约而让事情出现变化,任务完不成,回到金陵会不会家法伺候?去了,要是是个陷阱,自己可能会被抓起来,然后“特别移送”,若干年后成为历史教育素材的一部分……虽然表面看起来一切平安无事,保不齐周边就有盯着的眼睛。正想着事情,胖子已然回来了。“鬼子的车真差劲,还是漂亮国的车好,不过没有了……”胖子抱怨道。“租的什么车?”

马老板随口问道。“什么日产的啥十六型。”

胖子有些郁闷地答道。“日产DatsunType16?”

马老板很快反应过来,他是个车迷,这些东东自然熟悉。“对,就是这个。”

胖子答道。日产DatsunType16就是后来大名鼎鼎的蓝鸟的前身,不过现在却是大英奥斯汀Seven的高仿版本。麻蛋,这个城市也许除了人,其他的东西都是高仿的。次日,天气更冷了,图森坡少爷一行坐着汽车,来到了二道沟的东正教堂。瓦耶里神父今天不像以往那么淡定,看着下面祷告的人有些心不在焉。登在帝都电影院的广告接头人看到了吗?会不会来?来了事情能不能成?神父不断地向上帝祈祷,希望他老人家能给自己一些启示,好尽快完成这该死的任务。祷告似乎起了作用,不久他就看到了一个围着白色围巾的青年人从礼拜堂外面走了进来。青年人似乎有很多心事,独自一人在那里拱着手在对主祈祷。青年人表情痛苦地祷告了一会儿,似乎这样告解,解决不了他的问题,他惴惴地向神父说道:“神父我要忏悔……”“愿主保佑你,我的孩子,跟我来吧。”

神父庄重地说道。“……这好像是盗匪的首领,带着一队人马突入村镇,他们凶残地打家劫舍……”青年人在幽暗的告解室坐下之后,却兀自开始用俄语吟诵着,这是普希金的名篇《青铜骑士》。“破晓的光透过疲惫而苍白的云彩,流入安静的都城这光亮,已不能找到昨天的灾难……”神父也接着青年人的吟诵,低声地吟出了诗篇接下来的部分。“青铜骑士,多好的诗啊!”

青年赞叹道。“你是北方来的?”

神父问道。“我来自有阳光的南方,那里的十月没有阴霾。”

年轻人答道“哦,年轻人,你好,你是鱼皮吗?”

神父急切地问道。“我是。”

年轻人沉声答道。“信物呢?”

年轻人从怀里摸出一块玉佩递了过去。“跟我来。”

神父说罢,只听咔咔一阵机械声响,告解室的墙壁向两边裂开,一个通道出现在眼前。神父拿着烛台,走了进去,年轻人略一迟疑还是跟了进去。走了不多时,来到了一个没有窗户的房间,看不出是什么所在。“年轻人,你是鱼皮吗?”

“我……是。”

“不!你不是,说你是谁?”

神父没有了在礼拜堂的矜持,面部表情变得无比狰狞,冲过来一把扯掉了年轻人的围巾。围巾掉下,露出一张白皙美丽的面容——是个女的,还是个白人女子。见状,神父不知从哪里拿出一把老式燧发火枪,对着女子。“她不是鱼皮,你也不是鱼刺,装神弄鬼!”

一个声音懒洋洋地在神父身后响起。神父转身一看,却是一个华夏国男子手里拿着一把勃朗宁M1911手枪冷冷地指着自己。“哦,森坡少爷,你要是再不出现我就要被吓死了!”

娜塔莎带着哭腔对慢慢出场的马老板说道。“你说的鱼皮今天不会来,你们的鱼刺不也没来吗?”

马老板坐下来笑道。“鱼刺来不了了,他不见了!”

神父颓然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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