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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 第七世 青年才俊(1 / 1)

因为一直压制明玉功的修炼进程,到了林朝英十四岁这年,她的身量终于达到了自己对亭亭玉立的要求。如今的她穿上一身书生儒服,和父亲站在一处,从背后看来十分相似。自长高了以后,她便想着可以扮个男装出去看看。父亲对她虽一向将她做男儿教养,可是母亲却是再传统本分不过的一个女子,她虽不会去违逆父亲的做法,却也尝尝私下教导林朝英要做一个大家闺秀。  除开父亲会教导的琴棋书画,女儿家要会的针织女红也不能落下。而女儿家出去抛头露面在她看来更是万万不能的。是以十多年来除了在父母陪同下,出门上上香,买买脂粉首饰,在明面上,她是从不曾出过门的。只是明面上不出门,私底下,林朝英却没少用轻功飞出院墙。  有时教训教训几个贪官污吏,有时也会劫富济贫一番。身量不足时,扮作男子也不像样,可偏偏身长玉立之时,一张脸却似长开了一般,越来越像她的母亲,越发娇俏艳丽起来。世人偏爱清丽如仙的女子,林朝英的母亲在年轻时因长相艳丽并不被家中长辈所喜,因此拖到二十岁上,才被配给年近四十的林父做续弦。也是因此,林母向来端庄自持,衣着打扮也总是挑那深沉厚重的。如今见林朝英长得越发像她,便更加不肯让她多出门,生怕她出了万一,落得一个轻浮的名声。  林朝英知道母亲的担忧,知道她总是担心关爱自己,所以也不计较,只是私下里便开始用易容术,一点点的修饰自己的容貌,令原本艳丽妩媚的容貌一点点的变得清秀。旁人不知原因,只当女大十八变,长着长着又变样了,轮廓样貌分明还是那个人,却看起来寡淡了许多。林母对此倒是十分满意。  十四岁了,虽因为她是家中唯一的子嗣,父亲早早便说了多留她几年,可是却也到了应该相看人家的时候。对于这些林朝英并不在意,对她来说,婚姻并不能成为束缚她的牢笼。而她之所以妥协,只是因为她知道她的父亲已经活不了许久了。在他有生之年,她不想让他再有其他遗憾。  那一年,京城最出彩的少年郎便是王家公子允卿。不过二十四岁,便已经先中文举,再中武举,如此文武双全,风头无两,却还有一颗忠君报国之心。不靠家族荫蔽,不走文官之道,只身投军。  有人为他喝彩,也有人为他可惜。分明有一条阳光大道,他却选择荆棘之途。林朝英听说这个人的时候,自然也是从父亲口中得知,他说:“若为官之人都能有这份赤子之心,何愁我大宋不能收复故土啊!”

因着父亲时常提起,便是仆妇下人们也时常会提起这位王允卿,自他投军之后,京城的三姑六婆们似乎有了新的谈资,今日王公子突袭了哪里了,明日又守住了哪里了,似乎人人都成了斥候,对军中之事了如指掌了起来。  不过半年的时间这位王公子便已经一路擢升成了将军。即成了将军,便须回京拜谢圣上。  因为大半年的功夫,时常听人提起这个名字,林朝英心下好奇,便在一天下午乔装打扮了一番,偷偷出门去见识见识。自城门去往皇宫,有一条必经之路,林朝英本想去找间酒楼坐着等候,可偏偏这一日大概看热闹的人太多了。临街的酒楼竟早已无一座位。  索性她出门时,做了男装打扮,一番乔装之后,仗着也没人知道她是林家大小姐,行事便更不羁一些,没有座位,便直接运起轻功,上了酒楼屋顶的最高处。如此登高,看得倒是更远了。看的远了,便能看见远远的便有一人身骑高头大马,腰悬长剑,风姿飒爽,英气勃勃。自入城之后那人便勒住马缰绳,令其缓步慢行。  林朝英虽此生为了长个子一直压制明玉功的修炼进度,如今才堪堪练到第六重,但也足以令她五感通明,目力非凡,她看着对方怕马蹄踩踏了周围看热闹的小童而放缓了速度,不由会心一笑,觉得他倒是不负父亲这半年多的盛赞。是个心怀百姓的英才。  林朝英注视着对方的举动,一笑之后却见那人似有所感的看向她所在的位置。虽知道这个世界也有江湖,江湖之中也必有高手,但她也知道这个世界朝野分明。高手们大多只在江湖,而鲜少入朝堂。这位王允卿生在世家,虽会些武功,却也只是泛泛。知道对方未必是真的看见了她,毕竟有些人就是直觉特别敏锐。  在林朝英看来,朝廷有了可用之将,自然是件可喜可贺的事情。此次那位王将军如今自然也免不了一番庆贺。  可是等她回到家中,才从父亲口中得知,圣上此次招王将军回朝,只为卸去他的兵权,令他担任文职。林父说完,便斟酒自饮,从宗泽.岳飞.韩世忠.吴玠等人说到如今的王允卿。醉倒之前喃喃的说了一句:“大宋非无有能抗金之将,而是无昭昭之明君啊!”

林父向来谨小慎微,过去也曾在她面前历数过朝中佞臣,却从不敢直言君上,如今大概是真的醉了,失望了。  “若不能救国,便只尽力救民于水火,百姓不会在意那上面坐的是谁。从古至今,这天下就没有万代的王朝,若这朝已然腐朽,推到了重建也未必是一件坏事。”

林朝英给自己斟了一杯酒,喝过之后,喊了人来送父亲回房休息。林朝英便独自出门,在街上闲逛起来。  依旧找了个高处坐下,林朝英眺望着眼前的景象。大宋江山已有半数落入金人手中,另外的这一半也是乞怜称臣,苟延残喘。靖康之乱后,就连都城也从当年的开封改到了如今的临安。可即便如此,都城的夜已经是灯火璀璨,歌舞升平。  远处传来歌姬悠扬的歌声,那是最近坊间颇为有名的一首诗词,说是一名书生来到临安后,见到临安景象愤而提笔在所住旅店墙壁上留下的。那书生最后去了哪里,如何了,无人知道,这首诗倒是被房间的人谱了去唱了出来。  “山外青山楼外楼,  西湖歌舞几时休?  暖风熏得游人醉,  直把杭州作汴州!”

“原来是你?!”

林朝英坐在高处闭着眼睛听着歌,她选的地方颇为偏僻,四周除了打更的老头偶尔经过,并无其他路人,此时忽然听到地上有人问话,便睁开眼睛向地面看去。却见问话的人正是今日回城的王允卿。林朝英默然不语,她并不记得自己和这人有过接触,虽钦佩他的为人,但也并无主动结交的意思。王允卿将对方不说话,只当对方不认识自己,而自己贸然开口已是唐突。便主动解释道:“在下王中孚,字允卿。今日入城之时,曾见小兄弟也是如这般坐于高处。如今再次遇见,也是有缘,便想结交一番。”

林朝英将对方颇为自来熟,而她对他也没有恶感。如今他既然把自己当作男子,解释一番倒也无碍,便从屋檐上一跃而下,落到对方面前。王允卿赞了一声:”好俊的轻功!”

便听林朝英自我介绍道:“在下林朝英,久闻王将军大名,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

林朝英不想这一声王将军如今倒是戳了对方的心了,王允卿愣了一下,接着很快便洒脱的一笑,说:“如今我已不是什么将军了。林兄弟看着比我小上许多,若不介意,便叫我一声兄长吧!或者直接叫我名字也可。”

林朝英在心中默默将他的名字过了一遍,直呼其名似乎对不起对方的热情,但是叫他的字,又过于亲密,林朝英是个十分慢热的人。过于亲密的字她也叫不出口,便索性按着对方所说,喊了一声:“王兄。”

林朝英之前从父亲那里得知王允卿被改调文职,自然知道自己刚才的无心之语,戳了对方的痛楚,本有心想问问对方今后有什么打算,却又觉得这是哪壶不开提哪壶,便索性默然不语。  好在王允卿是个开朗外向的人,很快便又提起新的话题。“刚才的那曲,唱出了多少有识之士的共鸣,可惜...我看林兄弟刚才也十分沉浸其中很有感慨啊?!”

“直把杭州作汴州么?不过是达官显贵们临死前的狂欢罢了。都是读了这么多年圣贤书才坐上今天的位置的,谁又比谁笨到哪里去呢?人人都知道朝堂已经无救,所以上上下下便索性尽兴些。”

王允卿初听林朝英所说,有些惊愕,随后又不得不承认:“你是这样看得么?你说的也有理。只是苦了百姓,金兵肆虐,所占城池之百姓皆视为蝼蚁,叫我大宋男儿如何能忍?!”

林朝英点头,微笑着看着对方:“如今这一方安乐难道不是万万千千如你这样的有识之士用命守护出来的么?有人能救天下,自然也需要有人去守一方百姓。我虽没有这样的心性,但也佩服你这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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