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宁远必须完成和方家协议的理由,就是即将到达的孤儿院了。孤儿院位于金陵市桥北区的北郊。自打宁远记事起,就一直生活在这所孤儿院,由老院长夫妇抚养长大。宁远是他们收养的第一个孩子,甚至还以养子的身份成了萧家户籍上的次子。孤儿院不仅给了孤儿宁远一个栖身之所,更是供其读书进学。否则,就算宁远再天资聪颖,也不过是韦小宝第二,而不是凭借读书改变命运,一举夺得黎国统考状元。所以,宁远对于孤儿院的感情极为深厚。在宁远上大一时,老院长夫妇相继因病逝世,将孤儿院托付给了他们的女儿,以及匆匆从魔都赶回的宁远。毕竟,除了宁远这个年纪最大的“哥哥”外,孤儿院里还有二十几个年幼的“弟弟妹妹”。宁远也亲口答应老院长夫妇,一定会协助萧家长姐,一起照顾好孤儿院和弟弟妹妹们。还好宁远读的是魔都军校,不仅学费全免,黎国还会每个月发工资给他。这份收入,宁远都会转给这位姐姐。即便如此,这些年全靠姐姐打零工、宁远的收入和老院长夫妇留下的遗产,养活二十几张嘴,还要供他们上学,孤儿院早已入不敷出了。上个月,姐姐打电话告诉他,孤儿院被地产开发商看上,打算强买强卖这块土地进行商业开发。赔偿的钱却根本不够为弟弟妹妹们另寻栖身之所。二十几个孩子现在还小,分男女住大通铺没什么,等到第二性征发育时必定要尽量有自己的空间的。虽然姐姐和宁远抗议过,但金陵市政厅的规划已成法令,开发商的手续和赔偿标准也无懈可击。上星期,宁远不得不回魔都学校寻求老师们的帮助,可惜的是,军校的老师们关系都在魔都,够不到金陵;而且老师们都有军籍,不方便干涉地方,纷纷拒绝了宁远。就在一筹莫展之际,一名律师找上了宁远,提出了协议结婚的条件,换取律师背后的代理人出手,为宁远解决孤儿院的困境。迫于无奈下,宁远答应了律师的条件,于前一天领证。如果仅仅是这样,可能有人觉得宁远还是赚了:用成为毫无尊严的赘婿身份换取孤儿院的脱困。可是,结婚的对象偏偏是个魅魔。吃人……吃男人不吐骨头,吸精纳髓的魅魔。那就相当于用宁远的自尊和生命,去换取姐姐和弟弟妹妹们的未来。蝼蚁尚且偷生,更何况宁远这个穿越者?穿越而来却一筹莫展,只能卖身求荣?真是穿越者之耻。——看来,破局的唯一希望,就是凭借我自己的力量,去解决孤儿院的问题?之后才有底气去解除契约。——可是,两世为人都是普通人类的我,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呢?如果前身有办法,也不至于被迫接受当赘婿的条件了。——那就寄希望于这个“妻子”大发慈悲,既帮我解决问题,又不碰我、不把我吸成人干?——就算别人夸的天花乱坠,她也是“魔”啊……在上辈子的地球,“魔族”和“魔道”都是各种传说、小说、影视中的反面人物。无论是金古梁温的武侠小说,还是黄易楼主的玄幻仙侠,亦或是西幻剧情,主流的主线都是正道大昌,邪不胜正。黑暗流小说不是没有,但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容易小黑屋。但在这个世界,“魔”才代表了正义。就连黑色都成了正义的颜色,西方人信仰的都是撒旦和魔教。——上辈子是人道盛世,百鬼禁行;这辈子却是魔道天下,魑魅魍魉横行蓝星,人类只不过是人数多点罢了。——金手指给我一身通天医术,又有何用!——鲁迅先生都弃医从文,认为医术再高也无法救国。——我呢?就算我现在医术通天彻地,肉白骨,活死人,还能敢叫日月换新天、打破这妖魔天下、重振人理?——我连孤儿院都保不下,还要靠“出卖色相”吃软饭不成?——我连自保都困难,我还“嫁”了个会把我吸成人干的魅魔……心思念转间,奔驰车慢慢停了下来,牛妖女司机的话唤醒了沉思中的宁远:“姑爷,黑玲总管吩咐,送您到距离孤儿院一公里的位置。我就不继续往前了。您忙完后回到这里上车就行。”
黑玲就是蝎尾老管家的名字,很雌性化,配不上她那孔武有力的身躯。宁远点点头,道了声谢谢,开门下车。金陵桥北区越过了长河,属于郊区。目前所处的位置更是较为偏僻,宁远走在路上,并没有见到几个路人,也没见到几个路“鬼”。至于妖魔贵族,更不会来这种贫民窟。没走多远,一栋孤零零的四层小楼映入宁远眼帘,那就是他生长的孤儿院了。这所孤儿院,并不是官方的福利院,只不过是民办的,还没资质。曾经有一对人类老夫妇,年轻时做生意发了财。如果只是颐养天年,两辈子也花不完这笔财富。自从二十多年前收养了宁远之后,老夫妇又善心大发,陆陆续续收养了二十几个孩子,还将自己养老的房子改成了孤儿院。说是“孤零零”,因为四周的民居已经都被拆了,只剩下残垣断壁。昔日的街坊邻居拿到了拆迁补偿已经搬走了,开发商立刻将他们的房子推成了平地。大型机械和车辆仍然留在原地,团团围住了最后的“钉子户”。宁远的“家”,就是这栋小楼,顽强占据着这块地最核心的位置。快到家时,宁远眉头微蹙:他听到了嘈杂的人声。此时已经日上三竿,宁远的“弟弟妹妹们”应该已经去上学了,家里应该只有姐姐在。邻居们都搬走了,孤儿院哪里还会有这么多人声?宁远脑海里闪过不好的念头,加快了脚步。果然,进到小院里,宁远一眼就看到了“姐姐”。拥有一个能让人联想到潇湘妃子林黛玉的美好名字。萧湘妃。